評台灣當局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人民日報》評論員


4月30日,台灣當局宣佈於5月1日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此舉業已引起海內外的普遍關注。

眾所周知,所謂「動員戡亂時期」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四十多年前國民黨統治集團推行反共反人民政策的產物。它一產生,即遭到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和全國人民的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表明了「動員戡亂」的徹底失敗,國民黨的老「法統」已不復存在。然而,國民黨統治集團退踞台灣後,卻無視現實,仍然打著「中華民國」的招牌,不斷強化「動員戡亂」體制,在台灣實行軍事戒嚴,剝奪人民的基本民主權利,阻礙國家統一。隨著台灣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島內民眾強烈反對專制統治,普遍要求結束兩岸對峙狀態。在島內外各種壓力下,台灣當局為了緩解矛盾,穩定政局,適應兩岸關係的發展,不得不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近十多年來,在中共中央「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指引下,大陸有關方面不斷提出並採取了一系列緩和和促進兩岸關係的政策措施。在海峽兩岸人民的共同努力和推動下,兩岸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我們注意到,在此期間,台灣當局也採取了一些順時應勢的措施。如逐步開放台灣同胞赴大陸探親的範圍,允許兩岸進行民間的經貿、文化、體育和學術等領域的間接交流,並多次重申「中國只有一個」、「中國必將統一」的立場,表示贊成直接「三通」和「高層人士互訪」等,現在又決定終止了「動員戡亂時期」,這意味著台灣當局正式宣佈「結束」了國共兩黨之間的所謂「內戰狀態」,從而在客觀上有助於降低敵意,有利於兩岸關係的發展。人們也認為,這本是一件早就該做的事,雖然拖了很久,但現在做了總比不做要好。期盼台灣當局在宣佈終止「戡亂」後,能夠進一步採取實際步驟,促進兩岸關係朝著有利於國家統一的方向發展。

但是不能不指出,台灣當局一方面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另一方面卻又強調「不放棄反共基本國策」,仍然視我為「具有敵意的政治實體」,還力圖謀求與我「對等的政治實體」地位,借此推行「彈性務實外交」,「拓展國際生存空間」,並幻想以「台灣經驗」來「和平轉變大陸」。這些都是不現實的,也是根本行不通的。眾所周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國際社會所公認的。至於台灣的「生存空間」問題,如果是指民間的經貿往來,是不存在問題的,但若想發展與其他國家的官方關係,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我們是堅決反對的。正如海內外許多有識之士所指出的那樣,只有中國統一了,台灣的地位才能穩定,才能與祖國一起在國際上共享崇高的尊嚴。

尤應指出的是,台灣當局有人竟然把「台獨」勢力的發展,說成是大陸在國際社會中「孤立」台灣的結果,這完全是不符合事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貫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決反對「台灣獨立」,這一原則立場舉世皆知。至於「台獨」來源,早在四十多年前,就有「台獨」勢力存在,他們在外國勢力的支持下,一直想把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這個常識問題,台灣當局應當是清楚的。

當前國際形勢風雲變幻,各種矛盾錯綜複雜。中華民族欲振興富強,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就須團結起來,實現統一。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中國共產黨早就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中國的統一應堅持和平的方式。我們所提的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人民的,而是針對外國干涉和「台灣獨立」。我們力爭用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統一後,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實行與大陸不同的社會制度,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雙方互利合作,共同繁榮。這是照顧到各方利益,從歷史和現實出發的實現國家統一的最好辦法。中國共產黨多次表示,願意同中國國民黨在平等的基礎上盡早進行商談,可以談國家統一問題,也可以談兩岸關係中的重要問題,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問題;我們也願意同台灣各黨派、各團體和各界人士接觸溝通,增進瞭解,共商國是,與此同時,我們積極地採取各種措施,緩和海峽局勢,促進兩岸交流,推動直接「三通」。我們致力於和平統一的誠意,人所共知。

90年代是實現國家統一的重要時期,香港、澳門將分別於1997年和1999年回歸祖國,台灣與祖國大陸的統一,也就顯得更加突出。當然,中國的和平統一可以有步驟地推進。當前,首先要實現直接「三通」和雙向交流,這是兩岸人民的迫切願望,也是共同的利益所在。比如直接通航,讓同胞便其行;直接通商,使貨物暢其流;直接通郵,令資訊傳其捷;為文化、體育、科技、學術的交流順其道,所有這些,均利在民眾,功在國家,何樂而不為,我們殷切希望台灣當局對中國共產黨提出的雙向交流、「三通」、和談等倡議,作出真正有實際意義的回應,並採取切實步驟,多做一些有益於兩岸人民的實事。我們相信,只要兩岸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以及一切熱愛中華民族的人們聯合起來,攜手奮鬥,努力不懈,祖國的和平統一,一定能夠早日實現。

(原載《人民日報》海外版199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