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九二五」綠色恐怖
評「九二五」綠色恐怖
新黨南下高雄發生「九二五」事件後,正當各界議論洶湧,數日後,在板橋又發生類似事件,該黨副省長提名人姚立明被毆成傷;這是繼去年3月14日「新國民黨連線」成員於高雄舉辦國是演講,遭到民進黨立委朱星羽等人發動雲林、嘉義、高雄等地台獨狂熱分子毆打反制後又一次大規模暴力事件。同樣的地點、同樣的主角、同樣的情節,以及同樣的缺乏反省能力。
民進黨人為何如此仇視新黨,必欲除之而後快呢?根據民進黨人士,也是「九二五」的先鋒部隊梁牧養表示,他發動群眾到場「聽講」,主要是針對新黨「反台獨」言論,他強調台灣人民不接受中國統一,誰主張統一,誰就是台灣人民的敵人。國代顏明聖則認為:新黨人士身在台灣,卻不以台灣人民為重,反倒成為中共的代言人,處處打壓台灣人民追求獨立自主的行動,根本就是「台灣屎」。9月26日《自由時報》的社論指出:「民眾所無法忍受的,並非因為新黨與民進黨是敵對的政黨,而是認定新黨忽視台灣人民權益,具有濃厚大中國情結,專替中共講話,視之為出賣台灣的吳三桂黨,必欲去之而後快,否則,群眾為何不去反制國民黨的演講會,卻專挑新黨,不惜流血抗爭?」正當新黨及社會各界提出「反暴力」的訴求時,前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卻乾脆宣判:新黨不牽制中共的暴力,故沒有資格反暴力。
答案很明顯,新黨的罪名是:「主張統一」,而主張統一就是向中共投降,主張統一就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主張統一就是出賣台灣人,因此就該受暴力的懲罰。好一個「暴力有理,造反無罪」的說詞,新黨的政治主張是否得當,自有台灣人民及社會輿論公斷,就算觸犯法律,也有司法單位的調查審理,民進黨人有何權力斷人於罪?
如果說「誰主張統一,誰就是台灣的敵人」,那麼根據近幾年有關台灣前途的民意調查顯示:「主張統一」者約有三、四成,依民進黨的敵情分析,台灣現在就有30-40%的現行犯;而主張「維持現狀」者有四、五成,他們該算是嫌疑犯。依此,台灣目前將是個鬼影幢幢、危機四伏的社會,那麼民進黨要發動幾次暴力才能消滅這些敵人?
民進黨黨中央對於「九二五事件」加以撇清,認為那是民進黨員的個別行為,與黨中央無關,同時指責新黨不記取歷史的教訓,體察南部民風強悍、草根性強的特性,硬是要刺激群眾,此無異咎由自取。然而我們要
問:黨中央對於黨員的行動與紀律一點約束力也沒有,那為什麼需要黨中央?民進黨如果執政,對於黨員或人民的違法亂紀是不是也雙手一攤,無可奈何,那誰會信任民進黨有執政能力呢?即使黨中央事前無法預防意外的發生,事後為什麼不做明快處分呢?
在這裡,我們看不到民進黨的反省及歉意,有的只是耍賴、扯皮、扣帽子、幸災樂禍、反指控。更深層的原因則是「台獨法西斯」的幽靈作祟,也就是「台獨」是個神聖崇高的圖騰,它不容懷疑及挑戰,若妄敢挑戰,則要遭受批判與懲罰,這不僅表現在政治場合中,連許多文化、學術活動亦不可免,在民進黨主辦的活動中因不會使用福佬話而被調侃、指責已不是新聞,然而民進黨似乎忘了,在黨外時代,為了爭取民主、言論自由,而辦雜誌、發動街頭運動,以對抗國民黨的專制統治,為此犧牲、流血的同志不計其數,為什麼一旦壯大後就忘了「民主」、「言論自由」是何物?為什麼變成既得政治利益者後,反而自動充當國民黨的「警備總部」,判定誰的言論符合真理,誰的行為符合「台灣人的利益」?這種法西斯心態與當年對抗的國民黨有何分別?假使民進黨執政,是否還要重組「警備總部」,重定「懲治判亂條例」,甚至來一次「綠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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