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帝對東沙群島的覬覦(四)

清廷捍衛國家海洋領土主權的史實

李理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史所研究員)


1908年9月13日,廣東總督函覆英領事,聲明東沙島係中國領土,英國領事並無反駁,也可證明英國政府似不願處於南海航道中的東沙落入日本手中。清外務部再次致電兩廣總督張人駿,令其查明東沙島及日本侵佔情況,同時責令南洋大臣派艦艇到東沙島調查情況。同年10月,中國清政府宣佈東沙島為中國固有領土。

1909年正月,飛鷹號兵艦前往調查,初步瞭解島礁被日侵佔狀況。很快便查明「蒲拉他士島」,即土名東沙,日人改名為「西澤島」,同時發現島上原有日本男女四百多人,現在尚留有百餘人,另外還有很多台灣人,在此尋覓沙魚、龜魚,並礁上之雀糞,用作田料。島上已經修築了鐵路、德律風(電話)、小火輪及碼頭等。中國漁民前建的海神廟等早無蹤跡。

為了進一步弄清事實,張人駿再次派「飛鷹」和「開辦」前往調查,這次調查比前一次調查更深入,並同西澤派駐在島上的事務人淺沼彥之亟進行了對話。淺沼彥之亟聲稱他們受西澤之委任到該島經商,完全是個人生意。至於日本政府是否瞭解此事,亦未知之,只是上一年的夏天日本台灣總督府曾派官吏六人上島視察,他們也不知道該島屬於何國。

另外清官員還到日本擊沈中國漁船的地方進行了查看,走訪了堅持在東沙島捕魚的中國漁民,並筆錄了《漁商梁應元稟詞》、《船主報告》等證詞,來證明日本人非法佔據東沙島毀滅中國人島上生活證據。

2.向日本領事進行交涉

張人駿致電外務部說明情況,外務部復電責令張人駿與日交涉。張人駿依據東沙島調查委員的報告,判斷東沙島明確屬於中國領土,直接向在廣東的日本領事提出照會:「位於惠州海面上的東沙島,隸屬於廣東省,從來都是福建廣東各港漁船,在捕魚之時在該島停泊的地方,最近貴國商人雇用工人,在島上開採磷礦,經營全島是完全不符合規矩的,請儘快撤離並給予答覆。對我方的照會在廣東日本領事官賴川氏,交給廣東總督一冊島誌稱:該島是由日本人最先發現,發現國是日本,根據萬國公法當然是日本所屬。現在貴部既然認為是屬於中國,那其編纂的島誌,能夠證明該島有無的調查,請給予回答。」日領事認為島上神廟已拆,墳墓已毀,無可對證。又知中國誌書,只詳陸地之事,而海中諸島素多疏略,故強行狡辯。

面對此種形勢,張人駿廣泛蒐集證據,據理力爭,聲明東沙島是廣東屬地,要求日領事諭令日商即行撤離,查明辦理,同時舉諸證如下:

第一、據當時水師提督薩鎮冰所派「飛鷹號」兵船管帶黃鐘英報告,島上舊有中國漁民所建大王廟等,日人西澤吉治來時,將之毀去,以圖滅跡。但是,「基石雖被挪移而去,石塊及廟宇原地尚可指出」。

第二、據漁商粱應元稟稱:「光緒卅二年(1906年)忽有日人多人到(東沙)島將大王廟一間拆毀。查該廟係該處漁民公立之所,坐面北,向東南,廟後有椰子樹三株,見日人公然在此開挖一池,專養玳瑁,前時該廟之旁,屯有糧食伙食等物,以備船隻到此之所需,今已蕩然無存。」眾多漁人也紛紛予以作證。

第三、提出英國地圖作為證明:「英國人曾經在普拉達斯島遭受海難。其後外國人的地圖也將此島標註為普拉達斯,並註明屬廣東省。公元1866年5月,英國軍艦西版特號在該島曾經停泊過。英文書籍也記載中國人在該島進行漁業捕撈。另據英國《聖約翰海道圖說》記載,嘉慶十八年,即公元1813年發行的中國尚倫煙著作,記述了東沙島的狀況及沿海的狀況圖說:『惠州甲子港西部有東沙島,西東北部有尾表島,西南部有南竭島的記載。』有以上這些可以證明日本人所佔領的東沙島,為中國島嶼無疑。此島並不是無人島。尚倫煙是雍正初年台灣的總兵,在雷州連州駐屯,本書是雍正八年即1730年完成。」

第四、利用中外各種圖志證明該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並不是什麼「無主地」。張人駿等清朝官員努力搜索有關東沙群島屬於中國的歷史文獻和圖籍,發現正之春的《國圖柔遠記》、陳壽彭譯的《中國江海險要圖志》以及中國和英國出版的一些地圖,都記載此島屬廣東管轄。

3.廣東各界支持政府收回東沙島主權

一、連帶本問題向海內外同胞進行宣佈。

二、向政府提出,對我國漁業及同島的財產要進行保護。

三、如若政府放任不管,我等要傾注力量來進行挽救。【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