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裔:系統化歧視的受難者

李本京
(淡江大學國際研究學院榮譽教授)


前 言

18世紀末即有華人個別赴美討生活,後遭「洪楊之亂」,東南各省,民不聊生,遂東渡重洋,前往「新大陸」。19世紀,赴美者日多,此時美國政府單位才有了記載華人之紀錄,也有了這些人的資料。此時,加州沙加緬度谷(Sacramento Valley)發現金礦,是時也,加州人口極為稀少,卻急需大量金礦工人,乃有更多華裔工人(華工)前來工作,至1851年底,加州華工已有五萬人之多。

1862年美政府開始興建「中央太平洋鐵路」,時逢南北戰爭,缺少修路工人,於是更多華工聞訊雲集,爭來美國「淘金」。早先來美挖掘金礦的一大批華工,因礦區遭愛爾蘭工人驅離,遂改行當了鐵路修建工人。華工耐操,不計較工資,工作努力,僱主因此多樂用華工。然而如此一來,引起天主教愛爾蘭工入忌恨,遂有屠殺事件發生,華工遭到在美同屬海外勞工的愛爾蘭工人打擊與侮辱。

美國最違反人權的傳統歧視大案是美國政府1882年制訂之《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 of 1882),此案嚴禁華人定居或移民美國,為美國歷史上唯一以單一族群為對象之立法。一直到1942年,美國宣佈參加二戰時才廢除。1950年韓戰時,美國有股強烈反華之思維及行動,社會上有一股恨中、反中情緒,這是因為當時不分族群(黑白一同),不問政治取向,也不管宗教派別,共同將中國人列為第一號敵人,對華人而言,這一號稱「美國夢」之地,實際上卻是一個「危城」。

《排華法案》在1942年廢除,但一直到1965年才立法通過《移民與國籍法修正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才賦與華裔自由與平等的待遇。對今日的華裔而言,這一事實令其難以置信。

系統化歧視華工的愛爾蘭工人

華人當今在美國受到系統化歧視之風暴,源自19世紀初愛爾蘭工人,這筆帳不能不算,華人也不能不知。

一切的一切都要從1883年開始,因為此時「北太平洋公司」僱用了大約6,000名華工修築蒙大那州(Montana)鐵路,從此華工就與愛爾蘭工人結下樑子,這些愛爾蘭工人成了殘害華工的殺手,用華人的鮮血寫下撼動人心,歧視華工的黑暗記載。

華工離開香港或其它港口赴美時,一旦登上船舶即被置於暗無天日的船艙,不是死在艙內,就是等船抵達目的地時才有登上甲板之機會。入境美國之後,從此即陷入一個無盡折磨的環境,這與愛爾蘭工人有絕對關係。工作環境儘管如此惡劣,美國華工人數卻日有增加,1882年時已有20多萬人。

他們「討生活」的競爭對象是愛爾蘭工人,這些人並無良好教育背景,與華工差不多都是原鄉底層的苦命人。他們酗酒成性,好吃懶作,工作懈怠,又愛罷工。雖然工錢較華工為高,然而卻因工作態度而與公司時有爭執。因此華工就成為公司制裁愛爾蘭工人之工具,自然增加了雙方敵意,於是愛爾蘭工人就成為華工之天敵。

愛爾蘭人來自天主教家庭,生活習慣與基督教徒不是一掛。天主堂時有被燒,他們不得不逃至西部,在西部卻遇到好欺侮的華工,也就開始了一場打殺華工的行徑。

愛爾蘭人認為這些留著小辮子的東方人沒有文化、禮貌,愛吃老鼠肉,不愛乾淨,是一群沒教養的低能者,官員們及教會工作者,還有黑人均深信這些東方人不可能信仰基督文明,必除之而後快,如一名為《舊金山梯報》之黑人報紙,即全力宣導驅逐華工之必要性。參加反華工之媒體尚有天主教會主辦之報紙。

這些含有毒素之指控,來自教會、社會,甚至政府單位,最終就有了這一主旨在驅逐華工之《1882排華法案》,法案雖在1942年被廢除,然而19世紀這一排華思維及行徑均撒下反華、恨華之種子,如今這一片反華行動乃是當年惡行之復活,華人定須記住事實,此一令人心碎的事實。

沒有道歉的美國政府

這一紙迫害華工,侮辱華人的法條,雖被廢除,然而美國政府卻迄未道歉,雖有民意代表對此不幸事件道了歉,然而缺乏行政部門之道歉的法定性。最早聲討1882年條款的是加州州議會,由於華裔州議員的努力,議會在2009年7月通過議案,對早年排斥華工之法案致歉。

2011年加州選出之眾議員趙美心發起向華人道歉獲得通過,由是眾院在同年6月18日通過,參院亦在是年10月8日通過。在兩院共同努力下,至此有了向華人道歉的正式議案。

然而這些民意代表之聲音仍為民意而已。正式的道歉需要行政首長的簽字。然而截至今日,卻不見任何一位美國總統對此殘害人權、害天害理之法案道歉,翻看美國近代史,卻發現多位總統因殘害人權而向某一族群致歉。

最早向單一少數族裔致歉的總統是雷根,他於1988年向日裔道歉,此因日本「神風隊」在1941年底突襲珍珠港後,美國立即宣佈對日開戰,美國政府隨即在加州及內華達州設立數個「集中營」,集中關閉日裔,至1945年二戰結束後始予自由。雷根為此一非人道待遇致歉。

第二位向少數族裔致歉的總統是柯林頓,他在1993年向夏威夷人道歉,此因美國移民仗恃現代武器,於1900年強行驅走利留卡拉尼女王(Liliuokalani),給予當地土著每人584美元,併吞夏威夷。美國政府兵不血刃,即得此寶地,實為不義,柯林頓在2006年正式向夏威夷人道歉。

第三位是小布希,他在2006年向非裔道歉,因為他們在18世紀被以黑奴身分運送北美,作牛作馬,凌辱一生,還有3K黨經年累月的殺害。時至今日,仍受歧視。

第四位是歐巴馬向印第安人道歉。美國清教徒以屯墾者身分到美國建立「屯墾區」時,就是當地土著(印第安人)遭種族滅絕之始。他們在洋槍洋炮之下幾近滅絕,劫後餘生者只能居住在圈定的區域中。歐巴馬在2010年代表政府向這些美國的原住民道歉。

美國至今245年的歷史中,僅有華人受辱史未經正視,時至今日,看到的是美國政府反中,老百姓反華,川普任總統時帶頭歧視中國人,以致當今民調顯示,全美約45%的人反中,反俄羅斯則為25%,由此可知,今天美國社會上普遍反中的心態必有所本,非川普一人四年之「功」。

大紅龍與貝武夫

在華人世界中,龍是尊貴完美的象徵,在古代,龍是神,是天子,皇帝的兒子稱龍子,座椅叫龍椅,每逢龍年,出生率一定高,人們都要與龍拉上點關係。劉家昌的一首《龍的傳人》更是傳遍海內外華人圈,大家為龍而歌。然而在基督文明世界中則全然與此相反,龍就是「負面」兩字的代名詞。令人不禁好奇為何有此相背的解釋,難道這五千年文化的中心--「龍」竟是個壞蛋?西方文化中人也不禁要問,這個又壞又怪的動物還會有人喜歡嗎?

兩種說法來自兩邊不同的人群,卻都有所本。此節小標「為大紅龍與貝武夫」(Beowulf,古英文)。

先來談談大紅龍。這節聖經的話載於啟示錄第12節「婦人與大龍」(新約啟示錄第12節婦人與大龍,香港環球聖經公會,2011,中英對照新譯本,P. 1879):「那時,天上出現了一個奇偉的景象,有一個婦人身披太陽腳踏月亮,她懷了孕……,這時天上又出現了一條大紅龍,有七頭十角……龍站在婦人旁,等著吃孩子,……神帶孩子到寶座,婦人逃到曠野去了,……天上發生戰爭,米加勒和天使與龍作戰,……龍被摔了下來,他就是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

這就是聖經上對龍的描述,重要的是這段敘事特別指出龍及蛇均是撒旦之化身,而撒旦就是惡魔,讀過這段敘事的不會對龍有好印象。下面要提的是一個古時著名神話--貝武夫屠龍記。

這是一個有關丹麥王貝武夫的英勇屠龍記,此一由古英文寫作之史詩長3,182行(對後人研究古英文有極大之助益),是有關一位勤勞愛民的國王如何把惡龍殺死的故事,也是WASP最愛讀的篇章。

此一長詩有兩部分,其一在敘述他如何治國有方,成為萬民擁護之明君。重點在第二部分,即屠龍記,當貝武夫步入中年後國內出現一隻龍,此龍非比等閒,有飛翔、噴火等功夫,是以在人間造成無比之災難,無人能克,成為身為國王貝武夫的一大挑戰。

他終須親自提刀上陣,除此惡魔,奈何此龍凶惡萬分,又會飛又會噴火,要想屠之,難如登天。然而他必須出戰,遂夥同助理威格列夫出戰惡龍。他訂作了盾牌以擋巨火,爭鬥中惡龍將貝武夫喉嚨撕裂,然而他毫不畏懼,最後與助理兩人將龍殺死,救了國人,聲名大噪。

此一神話故事中的龍,是一戰爭怪物,能飛能噴火,實為罕見。然而最神奇的是,長詩作者將惡龍形容為一個貪財者。當貝武夫到達龍穴一看,見到無數金銀財寶,很明顯,作者不但將此龍描繪成凶神惡煞,還將龍形容成如此不堪之動物。

從聖經到屠龍神話,龍在西方文明世界中是一萬惡動物,自古至今,流傳再流傳,西方人總有一個疙瘩在,那就是為何中國人如此愛龍。兩種看法,無法相容,這些陰影今日又隱約出現在美國華裔身上。

為何東西方均選龍作為某一理念之象徵。中國人以神聖的龍作為至高無上之圖騰,而西方基督文明社會則視龍為撒旦之化身。或許就是無人見過龍,東西雙方均以龍為對象,而龍也就此成為善惡兩端之代表動物(神物)了。

結 語

2020年以來,川普催生仇恨火苗後,華裔已感威脅,於是在2021年3月20日在全美60城組成「反戰反種族主義」(ANSWER)聯盟,向欺壓亞裔之種族主義說No,這是歷史上首次由亞裔自動自發組成之反對仇視亞裔之集會。

美國統治菁英自命美國是個大融爐,然而卻是個如假包換的種族歧視國家。仔細詳閱歷史,就會發現美國在移民政策方面常與其所謂「美國價值」相反。這就是「深度假訊」(deep fake)。

一方面美國政府要求民間不可對不同族裔有歧視心態,一方面拜登卻在演說中大言「中國偷走了我們的午餐」,對加深歧視亞裔有推波助瀾的效果。他的「團結各界」口語,看來不過只是個不成氣候的政治大外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