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兩岸關係弔詭深化

兼論美國亞太安全關注之奧妙

熊玠(紐約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台海兩岸關係,今年(1996年)3月裡由於大陸對台第三次導彈試射,進入了武裝抗爭的狀態,這不但是二、三十年來首次,也將1988年以來兩岸關係所形成的「弔詭」更行尖銳化、(本人曾在1995年1月《海峽評論》第49期一篇文章中論及兩岸關係的「弔詭」,意即:儘管經貿及功能性質的關係跳躍式地擴張,但政治關係卻走相反的方向,今更明朗化,必須強調的是:這個弔詭現象,於1995年李登輝訪美後,由於大陸反應劇烈,在不停地深化。)

這場兩岸抗爭過程,總的來說,不是始自今年3月,而是始自1995年7月的中共第一次試射,但是在中共前兩次試射,美國卻非常低姿態,毫無動靜,而在今年3月裡的台海風波,美國不但派了17艘軍艦,而且其中還包括了兩艘航空母艦,巡弋到台灣海峽,這個不平凡舉動,難免使得台灣很多人慶幸鼓舞,因為其中道理不明,再加美國國會在3月下旬(見下)通過了一個表達國會意願支持台灣的決議案,所以一時揣測四起,有言這是台灣當局在美國遊說成功,有人說這是美國對台灣總統直選支持的表現,更有人引之以為美國不會讓中共武力犯台之憑據。甚至台獨傾向者,還認為這是證明美國不惜用武力支持台灣抗拒對岸和平統一之引誘。個人以為:真正的原因必須從美國自己內政、外交(包括國防)的需要來瞭解,並且必須參照美國自1979年以來的對華政策,及國內兩黨彼此妥協的背景來評估,才會看出一個較為可靠的端倪來。為了討論方便起見,我們應該提出兩個問題,作為我們研討的焦點:(一)為什麼美國出動海軍軍艦的反應,不是在1995年7、8月中共第一與第二次試射的時期,而是在今年3月?(二)這次國會有關協防台灣的決議,與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有何異同?這對美國對華(台)政策代表了什麼?

美國需挽回「舊金山安全體系」

美國面對中共1995年第一次導彈試射,毫無動靜,無疑對台灣很多引領而望的人造成莫大失望,連李登輝也不禁在8月12日公開表示要靠美國來幫助防禦台灣是「不可能的」。的確,美國在1995年內,除了一再強調其一個中國的對華政策之外,別無任何表現,可是,為什麼在半年後,卻有出動17條軍艦的空前行動?對此,有人堅持是台灣遊說成功,並且還提出台灣當局在總統競選籌款之餘曾撥了18億美金到美國遊說的闊論,據說甚至於美國尼米茲號航空母艦遠從波斯灣調來台灣海峽的浩大軍費,均是來自台灣的補貼,云云。個人認為不論台灣遊說如何,更重要的是美國有其自身更迫切的需要,即要挽救其「舊金山共同安全體系」,這一點要到4月裡看見了克林頓與橋本在東京達成的共同安全協議才能完全體會到。

需要記住,駐在沖繩的美軍三名,於去年9月間強姦了一個12歲的日本女學童,引起了當地居民反美情緒沸騰高漲,雖然這三個美國兵,已於今年3月初被判刑,但日本反美的情緒並未稍減,一時看來,橋本首相被國內議論壓力所逼,對美軍在沖繩基地租約期滿,非得拒絕續約不可。不知底細的人,以為這只是美國與日本雙邊關係而已。事實上,這牽涉到了美國自1951年以來在亞太地區所建立之共同安全體系的基礎。1951年美國在舊金山,與日本、菲律賓分別簽訂了雙邊共同安全條約,同時又與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簽訂了一個三邊共同安全條約,所謂「舊金山共同安全體糸」即由此始,嗣後再延伸到南韓(1953),及那時候猶有外交關係的中華民國(1954)。雖然這後者,在美國與中國大陸正常化關係時,已按條約規定由美國給了一年的通知作廢了,但除此之外,整個「舊金山共同安全體系」在冷戰期間,鞏固了美國在東亞、西太平洋的軍事地位,在冷戰結束後,卻已發生其繼續存在之危機。譬如,菲律賓在1992年即毫不客氣地將美軍逐出蘇比克基地(前一年因火山爆發,已令美軍在克拉克的空軍基地淪為廢墟)。但,由於新加坡願意充任美海軍船艦補給站,再尚擁有南韓與日本的基地,大致當可維持美軍的需要。

沒有想到,1995年9月事件,幾乎動搖了美國在日本駐軍之根,再加美國國內政治,由於共和黨控制了參眾兩院,引起了變化。在裁減軍備呼聲高漲之下,有人主張將美國在東亞仍駐留的134,000軍隊,悉數撤回。這樣將有助於達到每年削減國防預算一千億美元之目標。美國行政部門(尤其是國防部與國務院),面臨國內外壓力,正苦無法招架。正好,3月裡的台海風波帶來一個千載難逢從天而降的機會。所以,用幾艘軍艦到台灣海峽亮一亮相,主要是給日本(及東南亞國家)看,說明:雖是冷戰已結束,但美軍對亞太地區的安全,仍還可扮演某個程度的角色,又可以作給美國國會看,以顯示為什麼駐東亞的軍隊還不能撤回;更不可對國防預算胡亂刪減。

懂得了這其中的底細,才能知3月裡美國17艘軍艦的在台灣海峽出現,並非是台灣的某些人以為的那些理由,而是美國為了挽救其「舊金山共同安全體系」所作出的姿態。結果在克林頓總統4月裡訪日本時,立刻奏效。4月17日與橋本首相達成的協議,除了日本同意續約、讓美軍繼續駐留日本以外,日本還答應考慮將來在美軍於亞太駐防有需要時,是否可以在日本憲法允許範圍內,酌量派兵在國境外支援美軍行動。

如此一招,美國得以維護了它一手所創的「舊金山共同安全體系」,使其迄立於冷戰過後的亞太地區而不衰。所以說這次台海抗爭中,美國是個大贏家,絕對沒有過火。

美國國會1996年3月13日有關協防台灣決議與其玄機

在大陸對基隆、高雄附近10公里水域試射時期,美國國會通過了一個有關台灣防禦的決議。參眾兩院原先各提了不同版本,最後仍以眾院擬就較更積極的全文,先後於3月19日(眾院)與21日(參院)通過。雖然這是一個所謂的「國會意願決議」(無拘束力),但對美國政府也不無相當警惕作用。因為該決議案(H Cong Res 148)名稱是:「台灣之防禦」(Defense of Taiwan ),所以令人感覺是美國決議要協防台灣,聽起來似乎比《台灣關係法》更進了一步。為了求真起見,我們必得仔細觀察該決議的內容,才能知道其中的原委。

這個決議有幾點重要的內容:1.表明了,美國國會中國大陸對台灣導彈試射的一項不滿意願;2.殷盼中國大陸停止導彈試射,並與台灣進入具有意義的談判;3.期望總統,就美國應採取何種對策(包括檢討台灣之防衛需要,以期台灣有足夠的防衛能力),與國會諮商。4.並且殷盼台灣能確保與大陸繼續維持和平關係。對此第四點,特別需要注意眾院亞太小組曾於3月13日,特地在原先提案中加入了美國不支持台獨字樣。

在台灣有很多人,因為此H Cong Res 148決議案有協防台灣的用意,而認為這比《台灣關係法》更進一步有利於台灣。而在北京也有人,因不同原因(這個決議明確說明美國不支持台獨),而認為它比《台灣關係法》更進一步有利於大陸。但是,究竟孰是孰非,仍需略事回顧以下《台灣關係法》,方能找得答案。

在1979年春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的時候,行政部門剛對台灣撤銷了外交承認,毅然決然與中共建交;而在如此決定前,並未遭照數月前才通過的一項表達國會意願的決議案,先行照會國會,因為如此,所以國會一則對台灣感覺同情,另一則對行政部門表示不滿。行政部門曾提供國會一個台灣關係法草案。國會故意將之擱置,而另起爐灶式地重新擬就一份全新的法案。這就是現行《台灣關係法》之來由。基於它的這樣來歷,該法案中內容,抽像一點說,形成了一個等邊三角形。其中兩邊,是眾所周知的:1.第一邊代表了美國與中國大陸建交之意願與規定;2.第二邊是美國不願放棄與台灣非官方關係的意願與規定。但這法案中還暗藏了一個第三邊,則是一般人憑肉眼看不見;甚或某些人知道了也不願公開承認的。這第三邊,即是美國不能支持台獨。也許有人會質問,這在該法案何處可以找到呢?

答案是藏在該法案中眾所周知的一節,即:任何以非和平方式改變台灣的地位,均是美國的關切(意即美國有權干預)。這一節,一般人均以為只是指:中共若以武力企圖改變台灣地位,將不為美國接受。其實這是一個雙向的條文,另外一個方向是指:如有人宣佈台灣獨立,而因此惹來台灣海峽的一場戰爭,這也是以非和平方式企圖改變台灣地位一途;也是美國不能接受的。

所以,今年3月美國的H Cong Res 148決議案,只不過是將暗藏在1979年《台灣關係法》中的暗語,加以明朗化而已。知道了這點,才能完全體會到為什麼儘管美國3月間軍艦在台海貌似勇敢的動作,及儘管有美國國會的148號決議案,而美國始終並沒有改變它基於一個中國的對華政策。而知道了這一點,才能開始瞭解為什麼儘管美國對中共核擴散之指責,而最終還是決定不加以制裁。才能領悟到為什麼儘管為了保護智慧產權問題鬧得幾乎雙方掀起貿易戰爭,而美國國務卿克裡斯多福在5月8日仍然說希望與中國大陸能經常有高層次的接觸。才能洞悉民主黨的克林頓總統,與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杜爾,為何均先後表示支持延長給於中國大陸最惠國待遇……原因是美國心目中,認為中國大陸對美國太重要了。共和黨候選人杜爾還說:中國大陸不但對美國的經濟利益,持舉足輕重地位,而且還足以影響美國的國家戰略利益。

基於此種美國自身的考慮(不論其對與錯),所以儘管國會最近又通過了一項法案(HR 1561),用意要明確規定《台灣關係法》優先於《八一七公報》,克林頓總統卻在4月12日行使了否決權。同樣理由,助理國務卿羅德5月16日在日本的一篇演說,除了重複美國一個中國的對華政策以外,還毫不外交辭令地奉勸李登輝總統,在順利就職以後,「切勿再採刺激中共的行動」。

以上舉的這些例子,從美國人看來,已經是足夠的表明美國的對華政策底牌。也是足夠對於台灣善意的勸告。如吾人不加警惕,恐極為不智。已經有很重要的國會議員(眾院亞太小組的重要成員),公開的表示「希望台灣在(美國)國會塞的紅包,不要塞太厲害了。」說到此,需重申在3月13日,討論H Cong Res 148時,就是這位議員在亞太小組將美國不支持台獨的字句,加入了該決議案的文字。

結束語

總之,本文並非採取任何社論立場。僅是據個人所知,作了自認為尚可稱客觀的分析。最重要的結論(教訓?)是:(一)美國的對華政策絕對沒有改變。圍繞在這一大前提的其他結論是:(二)美國行政部門在3月台海抗爭高潮時所作的軍艦到訪舉動,主要為了美國自身要挽救「舊金山共同安全體系」之需要。(三)美國國會的H Cong Res. 148 決議,並沒有超出《台灣關係法》的範疇,只不過是走出了曖昧的陰影,而說了亮話而已。(四)不論是國會還是行政部門,均希望台海兩岸的問題,可以和平途徑解決。大陸對台灣若是用武雖然是美國所反對的,但若是因為台灣刻意搞台獨而若惹來了一場台海流血戰爭,也同樣不是美國所願見到的。當然,你信不信這些信息,不是美國能夠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