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倒被顛倒的歷史

論50年代台灣的「白色恐怖」

王曉波(世界新聞傳播學院共同科教授)


什麼是「白色恐怖」的「白色」,或曰起自法國大革命與「紅色」對稱,經俄國大革命而至中國內戰。至於發生在台灣50年代的「白色恐怖」,「50年代政治案件處理委員會」和「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簡稱「互助會」),曾對「白色恐怖」有以下的界定:

「白色恐怖是針對一種政策的,世界通用的俗稱。意思是:當權者為了實現某種政治目標(最常見的是,為了消滅內部敵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採用超過正常法令的暴力手段,去摧毀具有危險性的個人或團體。『白色』兩個字在西方歷史上和『紅色』相對稱,表示那個政權是保守的,甚至是反動的。『紅色』則表示『激進』或『改革』的性質。因此,『白色恐怖』表示一個保守、反動的政權,壓迫消滅主張改革個人或團體的、違法的暴力政策。」〔註1〕

更具體的說,1950年韓戰爆發之後,國民黨在美國的支援下,以清除台灣的中共地下黨為名,對台灣主張社會主義思想的知識份子和群眾進行了殘酷關殺的鎮壓,並徹底從肉體上將他們消滅。時間大約自1949年蔡孝乾被捕,至1953年「鹿窟案」,中共地下組織「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簡稱「省工會」)徹底被肅清為止。廣義的「白色恐怖」則一直維持到1987年宣佈解除台灣地區戒嚴為止,即使解嚴後,政治上仍存在著對社會主義和兩岸和解強烈的敵意,並在1996年通過「間諜法」,專門懲罰被認為與中共有關係的人士。

台灣的社會主義思想不是光復後才有的,而是起自日據時代的20年代,其有兩個來源,一來自中國大陸,一來自日本。

近代社會主義始自19世紀的西歐,從空想的社會主義到暴力的無政府主義,其中成就最大的是被孫中山稱之為「社會主義的聖人」馬克思。

首先介紹社會主義到中國的,不是中國共產黨,也不是主張「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也就是共產主義」的孫中山,而是被認為保守反動的「保皇黨」康有為,他在《大同書》(1902年)中,介紹了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並且類比為中國的大同思想,而大力倡導之。

在《大同書》中,康有為倡言:

「若夫工業之爭,近年尤劇。蓋以機器既創,盡奪小工。疇昔手足之烈,一獨人可為之者,今則皆為大廠之機器所攘,而小工無所謀食矣。而能作大廠之機器者,必具大資本家,而後能為之故。今者一大製造廠、一大鐵道輪船廠、一大商廠,乃至一大農家,皆大資本家主之一廠一場。小工千萬,仰之而食。而資本家復得操縱輕重小工之口食而制之或抑勒之,於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矣。」

「夫人事之爭,不平則鳴,乃勢之自然也。故近年工人聯黨之爭,挾制業主,騰躍於歐美,今不過萌孽耳。又工黨之結聯,後此必愈甚,恐或釀鐵血之禍。其爭不在強弱之國,而在貧富之群矣。從此百年,全地注目者,必在於此。故近者人群之說益昌,均產之說益盛。乃為後此第一大論題也。然有家之私未去,私產之義猶行。欲平此非常之大爭而救之,殆無由也。」〔註2〕

康有為的言論在當時並沒有發生太大的影響,但卻長期列入台灣警備總部的查禁書目中,直到解嚴後才正式開禁。《大同書》也是台灣「白色恐怖」的受難者。

中國第一個馬克思主義的政黨也不是中國共產黨,而是民國初年江亢虎在上海成立的中國社會黨。孫中山著名的《社會主義之派別及批評》(1912年),就是在中國社會黨的演講。

孫中山在倫敦蒙難(1896年)後,也開始研究社會主義思潮,而有民生主義的主張,民生主義即Socialism之中譯。

刺激中國知識份子普遍接受社會主義應是蘇聯的「十月革命」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巴黎和會」。在巴黎和會上,西方列強(包括倡導「民族自決」的美國)均支援日本侵佔我國山東權益。反而是「十月革命」後的蘇聯先前就宣佈廢止一切沙皇時代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遂令醉心宣傳西方新文化的陳獨秀、李大釗轉向宣傳馬克思社會主義。而有1922年中國共產黨成立。1924年,南方的革命陣營孫中山也采聯俄容共政策。

日本的社會主義思潮也發達得很早。1901年,幸德秋水即發表《20世紀的怪物──帝國主義》,早於西方最早的帝國主義研究的英國經濟學家哈布斯的《帝國主義論》(1902年),更早於列寧的《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發展階段》(1916年)。幸德秋水又於1906年與坪利彥合譯《共產黨宣言》。

日據時期,有留日台灣學生,也有留華台灣學生。「五四運動」(1919年)之後,留華台灣學生開始接受社會主義。但首先將社會主義引進台灣的當是留日台灣學生發起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1921年),運動一開始就有社會主義的思想成分。接受社會主義的留華台灣學生大多在華南的廣州和上海,這和近代中國革命起自東南沿海有關。有就讀於上海大學的翁澤生、陳其昌,翁澤生後成為台共中「上大派」的要角;也有就讀於廣州中山大學,屬國民黨左派,如「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的郭德金,返台後亦加入台共。

台灣的社會主義從思想到實踐,首為農民運動的「二林事件」(1925年),至1927年「台灣農民組合」召開第一次全島大會。同年,以連溫卿為首的「無產青年」取得台灣文化協會的領導權。1928年,第三國際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簡稱台共)在上海成立,亦有中共和朝鮮共產黨代表列席。1931年,趙港等被捕,經大事搜捕,49人遭受判決。後又大事逮捕「赤色後援會」,又有45人遭處刑。所有台共幹部幾乎一網打盡,第三國際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遂成為歷史名詞。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台灣進入戰爭體制,被關押的台共幹部到戰爭末期才陸續出獄,亦無所作為。

1945年,台灣光復,全台歡欣鼓舞,除了一小撮皇民階級「御用紳士」外,不論左右派均十分振奮。許多獄中出來的老台共也都參加了國民黨的「三民主義青年團」,例如,謝雪紅、王萬德、簡吉等。台灣農民組合的左翼作家楊逵,還自己出資辦刊物宣傳三民主義和孫中山。

當時台胞如何歡迎祖國的來到,來台的前62軍軍長黃濤、師長林偉儔、侯梅共同回憶說:

「台灣人民對台灣歸還中國,確曾有過歡欣雀躍的表示。其中福建、廣東客籍的台灣人(他們都自稱是來自大陸的中國人),尤其如此。在國民黨軍隊登陸之日,及陳儀舉行受降儀式,宣佈台灣歸屬中國之時,各地都曾張燈結綵,打鼓敲鑼,熱烈慶祝。接管初期,不少地區,還普遍成立國語學習班,形成一股學習中國普通話的熱潮。不少老太婆也熱烈參加學習,以會講中國普通話為光榮。」〔註3〕

「二二八事件」時最為台胞所怨恨的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的秘書長葛敬恩,也不能不在回憶中說:

「10月5日,第一批赴台人員,由我率領共81人,從重慶白市驛機場分乘五架美國軍用飛機出發。當時,我正發燒達40度,無奈行期早已決定,只好帶病前去。時值大颱風方息,台島大雨滂沱,飛機抵達時,台灣總督安籐利吉率高級將領全部出迎,大多數日人都手執中國國旗,高呼萬歲。台灣同胞更是十分歡欣,歡迎的人群,個個熱淚縱橫。次日,在這塊被分割了51年的國土上,重新飄揚著祖國的旗幟。」〔註4〕

但是,台胞所歡迎來的祖國政府,竟是祖國人民要推翻的反動政權。陳儀個人的操守或有待歷史釐定,但陳儀帶來的國民黨政權卻是貪污腐敗、軍紀蕩然,而大失台灣民心。於是,剛光復的台灣同胞很快就開始呼應祖國人民反對國民黨蔣介石統治的運動。1947年1月9日,台北的大學生就有聲援北京女大學生沈崇的反美示威(當今李登輝總統,亦在示威行列中)。2月12日,又有台北市民千餘人,集合於萬華龍山寺,整隊前往行政長官公署請願,要求解決米荒、反飢餓、反內戰。而終於在2月27日發生「天馬茶房」的槍擊案,爆發了「二二八事件」,台胞遭受殘酷鎮壓。

台灣光復後,曾經參加過中共二萬五千里長征的老台共蔡孝乾潛返台灣發展組織,即「省工會」,但由於老台共在日據時期內鬥餘恨未消,整合工作並不十分順利。「二二八事件」雖非「省工會」策劃領導,但群眾抗爭爆發之後,各地老台共和地下黨均介入協助台胞的抗爭運動,如蔡孝乾、張志忠、洪幼樵等中共派遣返台的老台共,自然成為協助台胞抗爭的中心人物。事敗後,一些參與抗爭的頭面人物或老台共,如謝雪紅、蘇新、王萬得等,則透過地下黨的安排逃出台灣,前往香港,成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二二八事件」後,台胞對「白色祖國」徹底絕望,而轉向寄希望於「紅色祖國」,為中共地下黨開拓了發展的空間。許多優秀的知識青年均被吸收參加地下黨,其中包括李登輝在內。(後李登輝又自動申請退黨。李登輝與地下黨的關係人吳克泰、陳炳基現均在北京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1949年,「省工會」負責人蔡孝乾被捕投降,供出整個組織,並任職為國民黨情報局少將,至其逝世。為此,陳誠還向美國駐台領事麥克多諾(John J. MacDonald)告知:「近來共諜破獲,端賴台民報密,足見人心歸向,政象穩定。」〔註5〕

至1950年韓戰爆發,第七艦隊進駐台灣海峽,在美國的麥加錫主義下,國民黨更肆無忌憚的為清除社會主義的思想「遺毒」,而進行了「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人」的「白色恐怖」。

日據時代的台共,據日方資料不過一百多人,除潛逃大陸者外,被捕處刑者不到一百人,並且無一人死刑。據蔡孝乾供稱,「省工會」不過九百多人。但在「白色恐怖」下處死的,據不完全之估計即達四千多人,處長期監禁的達八千人以上。在殉難者方面,「互助會」已查核出1,011名有案可考者,並已與家屬聯繫。〔註6〕「麻豆案」 的政治犯林書揚監禁達34年又7個月,比南非總統曼德拉的27年還要長七年半!

50年代「白色恐怖」殺戮關押的人數遠超過中共地下黨員九百人的總人數,可見其中冤假錯案的程度,「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人」並非虛言。其中絕大多數最多只能是「思想犯」或「言論犯」而已。

雖然,50年代「白色恐怖」的殺戮由「二二八事件」後,台胞對「白色祖國」絕望而轉向對「紅色祖國」期望,但「白色恐怖」與「二二八」仍有性質上的不同,「互助會」自稱有三點不同:

「一、形態上的不同:

二二八是官民之間的武力衝突。出現過交戰狀態。當局採取的是軍隊鎮壓,而50年代白色恐怖是官方片面的軍法迫害。雖然也發生了小規模的武裝衝突,但並沒有出現官民之間的交戰狀態。是戒嚴令下的大規模肅清。

二、性質上的不同:

二二八事件是地方政府施政導致民怨沸騰,這個誘因,引發一場武裝民變。雖然有過激烈的武力衝突,人民的要求還是屬於制度的改良或作法的改善,是抗暴但不是革命。50年代白色恐怖則是當局為了鞏固統治地位而對潛在的『危險份子』進行暴力迫害。當時大陸的內戰已近結束或已結束,全中國的人民包括台灣人民,都期待著一嶄新的國家局面的出現。那是長期受難的人民大眾對社會正義、國家統一(結束內戰)、人民幸福的熱烈期望。但國民黨將此形勢視為政權的嚴重危機,以大規模的逮捕處刑作為對策。因此,50年代台灣的白色恐怖,是大陸上進行有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戰爭的延伸,與台灣一地的政治改良為目標的二二八事件是有很大的差異性。

三、官方法律立場上的不同:

二二八事件中,直接的造因是地方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中央政府雖然難免政治責任,但還是不難以平反、撫恤等方式予以彌補,而不至於動搖到中央政權的合法性。而50年代白色恐怖,是根據所謂的反共最高國策來推行的。80年修改的國家安全法中,反共國策的立場仍未見更改。50年代的政治案件幾乎都是以『共黨間諜』入人於罪,政府顯然除了在認定和量刑的技術錯誤外,不具有翻案立場。」〔註7〕

經過「白色恐怖」的鎮壓後,日據時期台灣反帝反殖的愛國主義徹底與國民黨絕裂。日據時期抗日民眾運動領袖蔣渭水的女婿鍾浩東死刑,參加祖國抗戰台灣義勇隊總隊長李友邦將軍死刑,千山萬水奔赴重慶參加抗戰的台灣志士吳思漢死刑,抗日農民運動領袖簡吉死刑,……蔣渭水民眾黨秘書長陳其昌無期徒刑,抗日的台灣文化協會中央委員周合源12年,抗日作家楊逵12年,還有王文明、張慶漳、伍金地、廖清纏、莊守、莊春火、潘陳火、王日榮、許月里……數不清的抗日志士被送進了黑牢。

國民黨與台灣抗日愛國主義徹底絕裂後,只能與日據時代的皇民階級「御用紳士」結合,皇民階級遂成為50年代後國民黨統治台灣的社會基礎。當年引日軍進台北城的辜顯榮,其子辜振甫即為現任海基會董事長,其孫辜濂松亦為李登輝親信;當年引乃木希典登陸枋寮的陳中和,其子陳啟川曾任高雄市長,其孫陳田錨為現任高雄市議長;將當年征台統帥北白川宮能久親王受傷病臥的中壢媽祖廟門板送交東京靖國神社的吳鴻麟,其子吳伯雄正是今日總統府秘書長。

「白色恐怖」扭曲了台灣的政治,也扭曲了台灣的歷史,致使光復後的台灣竟是「祖國的牢比日本人的牢更黑更長,祖國的官比日本人的官又高又肥」。終於在國民黨的軍事統治結束後,皇民階級即全面接掌台灣政權。

事隔40年,「互助會」會員曾梅蘭為尋訪他被處死刑哥哥的下落30年,終於1993年5月28日,在台北六張犁公墓的亂葬崗上發現了他哥哥徐慶蘭的墳塚,並進一步發現了201座「白色恐怖」殉難人的墳塚。

兩岸開放探親了,動員戡亂時期結束了,「二二八事件」也平反,充滿了冤假錯案,造成台灣人民思想桎梏,歷史扭曲的50年代「白色恐怖」,仍然是窒息人們心靈的一片陰影。於是,代表50年代「白色恐怖」受難人的「互助會」四處陳情。他們曾向監察院院長陳履安陳情呼籲三點:

「一、盡速公佈50年代所有政治案件的檔案。當年逮捕人的機構很多,警察、憲兵、特務等不必論其管轄范隨意抓人,更無須顧及『法定手續』是否完備。他們可以逮捕時不出示逮捕令,偵訊無時間限制,不必通知家屬,用刑更是天經地義,像這些類似案件,政府都必須予以一一清查、公佈。

二、歸還判決書。這些人在移送軍事法庭後,沒有起訴狀,沒有辯護律師,也沒有人旁聽,判決下來後沒有上訴權,有時候連判決書都省了。

三、公佈所有被刑殺者的埋葬地點。這些被屠殺的屍首,或因來自外省,在台灣沒有親人領屍,亦無朋友敢於認領,最後由國府當局交由殯儀館草草掩埋於公墓之隅,以至落到孤魂枯骸無人奠祀的地步,令人心酸。」〔註8〕

他們又去向國防部長孫震陳情,提出五點要求:

「一、50年代政治案件在軍事戒嚴下,概由軍部機關所執行。則從偵查開始,凡逮捕審訊裁判執行到刑餘者的監視管理等,包括公開與秘密處理檔案保存最多者,當推國防部機關。而重審和平反的起步是原始資料之全面整理和公開。希望國防部能及早著手進行。

二、當年執行死刑者為國防部所屬之行刑隊。而現今佔用公地最多者也是國防部。故本會認為由國防部在適當地點撥下公地供遺族建立納骨塔安靈,應在情理之中。

三、針對政治案件涉案人中,過去具有軍人身份者,在福利或救濟方面應予以全面復權,與一般榮民同權。

四、希望部長能與更多的受難人及遺族進行交談,以便增加對實況之認識。

五、請盡早公佈處決者遺體的埋藏地點。」〔註9〕

但他們所得到國防部的答覆竟是:「50年代正值政府播遷來台之初,歷經『二二八事件』之動亂,在風雨飄搖中,中共謀我正殷,政府一方面安定社會秩序,一方面正欲肅清潛敵,『治亂世,用重典』,故依當時相關法律予以懲處,對台灣社會之安定與發展不無助益。由於時空因素改變,今日所處之環境與數十年前截然不同,有昔年之安定發展,始有今日之民主法治,自不宜以今日環境之改變,法律之修廢,而認過去依法律處理之案件均屬冤、錯、假案。」〔註10〕

居於政治弱勢團體的「互助會」幾乎求告無門,1995年4月2日,他們為50年代受難人春祭發表聲明提出七項具體要求:

「一、要求政府當局即時公開戒嚴時期及其前後時段的所有政治性案件的檔案資料。二、要求政府當局對所有冤案、假案、錯案進行重新調查並予以平反與賠償。三、要求政府當局即日撤銷針對前政治犯及其家屬的公開秘密的特別管制。四、要求政府當局撥下一塊公有地以資建立納骨塔安靈。五、要求政府當局對 前政治犯及其家族中因系案而生活困苦者予以社會救濟。六、要求撤銷國家安全法中禁止前政治犯請求的規定。七、要求停止有新白色恐怖之嫌的間諜法。」〔註11〕

「互助會」為平反自己和受難的同志四處陳情呼籲,直至1996年2月1日,似乎有了反應,反應來自中興新村的省政府,據省文獻委員會新聞稿稱:

「為使近四百年台灣歷史文獻能作成全程記錄,省長宋楚瑜照省議會要求及順應民意所趨,核准由省文獻會進行台灣光復初期『50年代歷史事件』文獻研究,並編纂專輯公諸於世,這是繼今行政院長連戰自81年11月任省主席起,省府以官方版本相繼公佈二二八事件文獻,贏得國內外一致的肯定,省府再度展現重視台灣歷史文化及維護國人人權之一重大措施,為全台灣同胞所注目。」

「據瞭解,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因為政府相關機關為嚴防有人以各種手法製造朝野紛爭,以及防範官民之間思想衝突,而有俗稱『白色恐怖』發生,就是上述此種不重視人權的政策,才會造成數以『萬』計歷史悲劇。今,省文獻會強調目前兩岸已開放探親,兩岸交流又越來越密切,50年代『白色恐怖』之歷史事件將不再重演,換句話說,戒嚴時期政府『過當的錯誤』舉措將完全成為過去,目前,在政府全力支援50年代歷史事件專案研究下,省文獻會已尋求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配合,探求歷史真相,並將這段台灣光復初期歷史文獻編印成專輯在陽光底下;屆時,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所明令公佈《台灣地區人民權利回復條例》將為50年代蒙冤的當事者及家屬帶來撫平歷史傷痕的契機。」〔註12〕

50年代「白色恐怖」終究是要平反的,被顛倒的歷史畢竟是要被顛倒過來的,如何平反「白色恐怖」,事涉兩岸國共內戰的和解,也只有兩岸和解,才能恢復兩岸歷史的正常,才能糾正被扭曲了的「白色恐怖」的歷史。「白色恐怖」的平反,將是繼「二二八」平反之後,最令人們矚目的台灣政治事件了。

〔註1〕《50年代政治案件處理委員會、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相關文件彙編》,頁5,1996年2月28日。
〔註2〕康有為,《大同書》,龍田出版社景印,頁355和356,1979年。
〔註3〕黃濤、林偉儔、侯梅,《國民黨第62軍赴台接受日軍投降紀實》,《廣東文史資料》第23輯,頁127-128,1976年12月。
〔註4〕葛敬恩,《接收台灣紀略》,《陳儀生平及被害內幕》(全國政協、浙江省政協、福建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輯組編),頁114,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1987年。
〔註5〕梁敬諄,《中美關係論文集》,頁317,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3年。
〔註6〕同〔註1〕,頁10。
〔註7〕同〔註1〕,頁5-6。
〔註8〕同〔註1〕,頁11。
〔註9〕同〔註1〕,頁15。
〔註10〕同〔註1〕,頁17。
〔註11〕同〔註1〕,頁10。
〔注12〕同〔註1〕,頁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