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日記見證

50年前一個22歲大陸青年目擊實錄

黃企之


前 言

1995年4月17日,是中國將台灣割讓給日本一百週年;同年10月25日,是日本將台灣歸還給中國50週年;今年,又是「二二八」事件50週年。

102年前,日本血戰台灣(日軍戰死5,157人,病死27,158人。台胞死傷無數)的故事,我是從歷史書上讀到的。52年前,中國光復台灣的故事,我是從報刊上看到的。50年前,台灣「二二八」事件的爆發,我是身臨其境的目擊人。

1946年9月6日,我自重慶到達台北,奉派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做委任四級的科員,底薪140元,生活補助3,490元,除去所得稅29元外,實得3,601元台幣。當時,台幣與法幣之比是1:35。我的月薪約合法幣126,000元。

「二二八」之前,在大陸工作的人,底薪140元,可拿法幣36萬元(基本數22萬元,底薪一千倍),是台灣工作的人三倍。同時,台灣物價反比大陸貴約三倍。且物價天天上揚,難以維持個人生活(常以紅薯稀飯充飢),故我又兼任成功中學教員與《國是日報》校對。

1940年6月1日,我開始寫日記。天天寫日記,已成我每日必做功課(見拙作《55年日記與反思》一文)。「二二八」前後,我的日記,只是個人管見,絕無政治偏見,完全是發自內心深處的赤膽童心,有聞必錄,有見必寫,有感必發,有情必抒。誠如晉董狐、齊太史所說,「據事直書,是是非非,號為信史」。

最近幾年,「二二八」事件已成政客政治圖騰,「二二八」真相,又成學者探索論題。因之,將48年前,一個22歲內地青年的,有關「二二八」日記,除筆誤外,一字不改的,摘錄出書,對文史學家來說,該是一個最好的見證之一;對兩岸關係發展來說,也有新的時代意義,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

「二二八」之前日記

一、1946年9月13日:參觀台灣大學,其設備為國內各大學之所未見。是以對於日本人驚佩不已。而今日我感到最最恐懼的,是一管理圖書館之日本人。他對我極其卑躬下氣。每與之一語,他必屈身60度以答覆。尤令人不安者,是於一室內我感到很熱,以巾拭汗。他見到,即由背後向我扇扇,使我受寵若驚,不得不退避三舍。吁!世間最有禮貌之人,彼可當之無愧也。然禮多必詐,安知彼輩心中不存「看著吧,三年後再見」之念頭。由此,我一面敬佩他們;另一面,我們必須警惕,加油努力。不然,他們一定會翻身過來的。

二、1946年9月22日:晚與女工英子、素貞談及日本時代的情況。她們說,「日本時代,夜不閉戶,不會失去東西。今日呢?搶案疊出不窮。並且,警察貪污無能。以前,買東西不還價。今日,良好的風氣業已消失。日本人在此,電影院規定不准吸煙硬是沒有人敢於吸煙。今日呢?多得害人。」這些,難怪他們,始則以熱烈的心情來歡迎我們,繼之以失望,終則咒詛我們。此誠內地人之恥也!願以後日漸於好轉。(我來台僅半個月,即有民怨已深之感。)

三、1946年9月23日:台灣與海南島,對祖國而言,是人的兩隻眼睛。一個人是否有精神,可由眼睛中看得出。因之,我們要使外國人知道中國人之有精神,當從台灣建設做起。台灣的政績辦得好,就表示中國有希望,建國可以美滿完成。

四、1946年11月30日:一軍人騎腳踏車,違反交通規則。警察警告,軍人不理。警察追趕軍人。三、五軍人欲將警察架去,圍觀人民不平,經勸解,始將之放開。一場風波,無形平息。吁!我國軍人何其自鬥也強?(類似糾紛疊積多次,終於「二二八」大爆發,不可收拾。)

五、1946年12月八日:被遣回之日本軍民,其服裝極為華麗。再看面帶菜色,衣服襤褸之台灣同胞,自然而然的令人感到不平。到底是誰打敗了?

六、1946年12月17日:想建議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拍一部電影,描寫過去50年,日本人統治台灣剝削情況,以喚醒台胞對祖國的熱愛。

七、1947年1月23日:過了一個年,好幾樣東西貴了兩倍。大部份的東西,較三個月前,也貴了兩倍。而我們的待遇呢?太不合理了!

八、1947年2月3日:穿不暖、吃不飽的公務人員,在貧富不均環境下,在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中,他們對於政府與中共又有什麼厚薄?能解決我們的生活,就是好人,我們才擁護他。

九、1947年2月10日:在辦公室裡,二分之一人閒著。四分之一勉強忙著。但他們的忙,猶如貓捕樹影,東跳跳,西蹦蹦……忙的都是例行公事,無與有都是一樣。

十、1947年2月13日:全國各地黃金美鈔狂漲不已。物價也湧起直追。以致人心惶惶。……平糶米的地方,人民一字長蛇,站在馬路旁邊。一瓶千粒國產小魚肝油350元,是我月薪十分之一。

十一、1947年2月20日:待遇如此低,物價如野馬狂馳。辦公室內寥無幾人,且心猿意馬,坐走不安。

十二、1947年2月25日:晚飯後睡兩小時去報館,準備看大版。因工人與編輯誤時,直至今晨6時,還不能付印。

十三、1947年2月26日:在平糶米出售的地方,攙兒抱女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一字長蛇般在朔雨中排隊,等,等,等……。等了半天,憑身份證才可以買米三、五斤。他們過的是什麼生活?……據說在花蘇公路上,昨日有一輛大汽車,因司機故意而墜落太平洋。原因是,十多位士兵,強行登車,並將司機打傷。司機乃以日語招呼全部台籍乘客下車,然後將汽車衝向大海。司機的小勇,令人敬仰。士兵的霸道,尤令人憤慨。知道上面新聞的內地人,應該加以深深反省。我們與台灣人之間的隔膜太深了。(編按:此故事查明為有心人士捏造。

十四、1947年2月27日:聽說專賣局職員與警察,為查緝私煙,於晚9時發生命案。這是什麼話?

「二二八」當天日記

十五、1947年2月28日:十幾人被打死了!幾十個被打傷了!讓我含著淚,以最沉痛的心境,來寫一些我所聽到的事實吧!

昨晚9時許,專賣局裡兩個職員會同警察,共約10人之數,去延平路一帶,取締私售(香煙)未貼印花的攤販。有一個可憐的40歲左右婦人,她全家的財產,都在那個攤子上。全家四、五口生活也依靠著它來維持。因為這就是她的生命,所以她拚命地不讓查緝的人將之沒收。為此動了查緝人的大火。於是,查緝人以槍托,擊傷婦人的頭,當即血流如注而昏倒。圍在旁邊的觀眾與其他的攤販,就群向查緝人提出嚴厲的抗議。查緝人見來勢洶洶,情知不妙,於是拔槍示威,一人應聲而倒。

觀眾乃更憤慨。除立即扣下二個查緝人員外,並風起雲湧,沿途高叫,馳向專賣分局,將之包圍。同時,將其中沒收及該局原有之香煙與傢俱,全部由窗口拋到街心,然後以火燒之。後以夜深逐漸散去。今日上午,又聚集千餘人,包圍專賣總局。其中職員二人(或說四人)重傷斃命,餘下或重傷或輕傷,抱頭而奔。

上午,我在公署辦公,不知道這些事變,所以於午餐後,想去看熱鬧,知個究竟。行至台北火車站前,見有三、四百人,分數起包圍幾個人,拳腳交加。同時,經過該地的汽車,皆被迫停車。見是內地人,不問三七二十一,就是打、打、打。這時,我站在人叢中,見打手全是台灣人。包圍者也全是台灣人,於是大驚,知道事情擴大,立即轉向(騎自行車),馳來公署。心想,那時如果有一個人發現我是內地人,而叫出打字來,那麼,我也許是過去了(被打死)。至少重傷,是沒有問題的。當時我很沉著,騎得很慢,不讓車子撞到人。如果撞到人,我一說話(不會台語),那一定大有問題。我在人叢中,沉著地前進。於稍稍遠離群眾時,才加緊馳回公署。

不久,打、打的聲浪,又傳至辦公室內。同事台灣人(陳美玉、葉宗干、蔡東慶等)勸我們趕快回家。另外兩位同事(夫妻)相偕回去。我也乘打手在打別人時,由另外一條路馳回。一路真是戰戰兢兢。及至門口後,方敢深深地呼吸一下。躲在家裡,時不時由電話中聽到許多壞的消息。

例如:有些持槍的台灣人企圖衝進公署,多被機槍阻止。因此打死十幾個台灣人。而在車站呢,凡是外地乘火車來台北的內地人,多被毆傷,身體較弱的死去十多人。不久,又聞戒嚴令下。因坐在房中太悶,故街頭走走。見持槍的憲警已三、五地散在街心。大店小鋪關門大吉。但街上的行人,卻不比平時少。當然,98%是台灣人。在街頭徘徊40分鐘後,忽聞四聲槍聲,乃急奔而回,街上行人更是亂得不得了。逐漸地,太陽落下去了。黑暗之神,控制了大地。吼聲、打聲、槍聲也消沉了。街上的人,也回家吃飯了。往日,雙雙對對或三五成群的人們也躲到他們所謂安全窩裡去了。我呢,晚飯後,因為報館的校對工作,沒有人敢去,我要為人所不敢為。我想,要是連這一點險也不敢冒,這一點苦也不敢吃,以後還能做什麼呢?

我要試試膽量與能力。雖然白天打得那麼慘,死得那麼多,我終於自動地騎上腳踏車,向印書局馳去。途經公署後面鐵路平交道時,被警察阻止,乃又折轉繞道長安西路前進。呼呼的北風,從耳朵掠過,兩邊門戶緊閉。在淡淡的燈光下,只有我與我的影子及腳踏車,在靜得如死一般的馬路上長馳。直到延平路,才見到一車軍警,上架輕機槍,人持長槍或短槍,向他們認為比較危險的地帶馳來馳去。

我先至社會服務處(館前街),為林紫貴(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宣傳處長,《國是日報》與社會服務處負責人)的表弟辦一件事。社內的人見到我宛如《桃花源記》中的漁翁,以驚奇的眼光看我,並問長問短。事辦妥後再去報館取稿子。然後轉往最後目標──大華印務局。裡面全是台灣人。那些工人見到我,也以同樣的敬佩口吻來與我開玩笑。我一面專心的校對,一面懇求他們快些排字。

因為記者採訪的新聞少(不敢出去),且長官(陳儀)又有命令,關於此次事件,不准登載,除非經過長官等人看過。所以稿子更不夠。無辦法,電話又打不通,只好馳車而返。在路上,我傾耳凝聽我的四周有無嘈雜的異聲。又注意前方有無結群的人。如見形勢不對,當再另走他路。但我很幸運,沒有遭受襲擊。只距離家門約百尺時,我想,即使於此地被打,也沒關係(可以爬回去)。愉快地猶如打了一次大勝仗,凱旋而回。將林紫貴請起來(他已入睡),向他報告報館的情況。

因為我的處置,不能滿他的意,只好再去冒險一趟。在報館向編輯要稿子,他們已睡,沒有,但要我幫忙。這一來,我就在今天的報上(他家報紙),剪下些新聞給工人排印,直至做到林紫貴認為滿意為止,方急急趕回家中。因為早就聽人說,台灣人要去燒一些他們以為不好的人的房子,心忖此舉必在午夜12時以後,才會行動。所以即使在報館裡,未完成時,我也打算回來。可是巧極了,在(午夜)正12時,我的任務完成了。好似在這個死去的大地上,我是一個人活著的。

在回來路上,有一個警察問我「什麼人」?我回答「中國人」。在他的微笑中,我又風馳般前進!(括號中字句,是補充說明,下同)

「二二八」之後日記

十六、1947年3月一日:8時10分去辦公室,見絕大多數同仁都在,以為自己遲到了。一問,才知道他們昨夜並沒有回去。連處長(任顯群)本人,也是坐了一夜。除了他們說我運氣好以外,並說,與我同時離開的黃伯庭、蔡菊如(夫妻)於途中受重傷。這一來我更為自己慶幸了。

在公署沒有事做,就去修理早就要修的車子。天啊!於距車行約20步的地方,我撞到一個台灣人。因為(車行)在公署旁邊,那兒軍人多,所以於連聲的陪不是之下,只遭到一兩下白眼。如果離該(車行)百步以外就糟了。車修好後遇(王麗)珍姐家之下女。她說,珍姐已(自南部)返(台北)。乃至她家一玩,並為她上街做一件事。這時秩序好多了!

昨晚有些人的宿舍被搗毀。長官的戒嚴令貼滿了大街小巷。持槍的憲兵加多,巡邏軍車也加多。車上架著輕機槍,看起來不必悲觀。

有很多人勸我不要穿中山裝與佩戴公署證章,皆被我拒絕。

聽說人民代表向政府提議五點,皆一一被允准。並定今晚12時解除戒嚴令。但是,人民必須不集會、不遊行、不罷市、不罷工、不罷課,共同維持社會秩序與安寧。這是陳儀長官晚五時廣播的一部份,撫亡、懲凶當然辦。不過,聽到謠言說,人民除向陳長官提出那四條件外,又要求「獨立」。我想,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按:1945年8月16日,日軍勾結皇民化台人,密謀組織「台灣獨立軍」未果,1947年3月1日,由部份「台灣民主聯盟」人士,組成「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提出)〈編按:「獨立」當為「自治」之誤。〉

下午聽到外面30餘槍聲。有些好像就在眼前。昨日是用手打的多,今日是用槍打的多。愈來好像愈嚴重了!這樣嚴重的局面,人們是不易遭遇到的。又聽說打死百餘人。這些無辜者,我向他們致十二萬分歉意!

十七、1947年3月2日。早餐後上街一看,沿途站崗持槍的軍人是沒有了。但罷市、罷工、罷課卻仍在繼續。公署四周站了不少的兵,手指都放在扳機內。走在他們身邊很是心驚。萬一走火,行人不是遭殃?一卡車一卡車武裝軍人,隨著今日時數的增加而加多。它表示事件還是趨向嚴重的一面。

幾個報館記者來邀林紫貴出外視察,將視察結果報告當局,以做處理事件參考。據林回來說,事情很嚴重。在人民,沒有一個有力代表,可以壓制他們,受他們擁戴。在政府,也沒有妥善的解決方法。所以,只得任事情僵持在那兒。這是很不好的現象啊!

又聞日本人埋藏的軍火,被台灣人發現了。內有八挺機槍,手榴彈無計,其他武器甚伙。中央軍在台灣,據說還不到一師人。以如此單薄軍力,如何應付如此嚴重事件?政府平日也太自信了。

有二、三十個內地人來公署請求保護。我們內地人,真是池中之魚,生死大權完全操在別人手裡。倘使台灣人一鼓而動,我們逃向何方?死路一條!

這一事變,鼓動者少,盲從者多。打手只是幾個,起哄附和看熱鬧的卻極多。如果老天下雨,下一個星期如上週一樣,那麼,這件事,是會逐漸平靜下去的。我相信它是一定可以的,只是老天為何下了一下就停止了呢?

在延平路有一個台灣人,在房門貼了一張條子,大意是:「自即日起,本屋由原主人所有。本屋原主人啟。」人民自己都可以貼公告,可謂無政府極矣。該屋於事變前為一(警備)總部人員所佔有。今日內部東西被全部搬出破毀。

台北至外埠火車沒有了。昨有地政局三位留用日人,打先鋒衝進公署。當場死一傷二。尾後之台灣人乃退去。這是留用日人的好處?台灣人向鐵路警察繳械,結果大流血。台灣青年(16-22歲)學生被捕甚多。台北市最大商店「新台公司」及其他內地人商店,多被洗劫一空。

午餐後,林紫貴要我陪他去公署打聽消息。方出門即有一人瞧著我公署證章而呼我「阿山」。同時,又聞口哨聲,乃特別留神,見一騎腳踏車者,亦步亦趨的尾隨於後。我即將原放口袋之左手更形突出,似握一把手槍然。同時慢步更沉著。時林紫貴已去大街(中山北路),距我30步之遠,於是我急步前進。趕上林紫貴後回視之,彼惡徒已停車,正怒目相視。忽一武裝軍車由街心而過,我乃安心昂首而行。將及鐵路平交道時,忽聞槍聲四起。林紫貴乃要我與他偕返(大正町四條通,即長安東路25號)。

林紫貴與各報記者乘車出巡市區。一記者問一台人,「你們的條件是什麼?」答:「一、陳儀下台。二、阿山回去。」又聞有人主張,民政處、財政處、專賣局等由台灣人主持。可見彼等口氣不小。

十八、1947年3月3日:八時半於來辦公室途中,見商店仍未開門,且行人稀少,我心慼慼然。到辦公室一看,已成不敢回家職員們與其他「阿山」(避難公署)的臨時宿舍了。這幾天,他們不僅吃的不好,連睡的蓋被也沒有,洗臉漱口更談不上,真是狼狽極了。

《新生報》原出兩大張,今已縮至八開版一小張。它還是目前台灣唯一報紙呢!宋子文行政院長已辭職,由蔣主席(中正)兼任院長。中央銀行總裁貝祖詒亦辭職,副總裁張嘉傲繼任(3月1日)。

許多人沒有米吃了。米已漲至60元一斤還買不到。「阿山」要被困死了。上午陪林紫貴去(國民黨)省黨部,(《國是日報》)報館及李主委翼中公館。

台灣復興青年黨以日文寫的油印傳單,貼滿了台北,態度甚為強橫,大有共產黨之口吻在焉!(當時,我們把任何壞人壞事,都說成共產黨。)

下午,一台灣人騎腳踏車打鑼吆呼說,「阿山」放毒藥在自來水裡,不能再吃了。這一來,引起許多台灣人的仇恨。但事實否定了謠言與煽動者。

民國26年7月7日,敵人發動侵華之戰。10年後的今年,(民國)36年3月3日,台灣發生的動亂,該是結束的一天吧!26與36之間差一個10。7月7日加3月3日,又是兩個10。雙十在中國是個好日子。我的靈感暗示我,今天是解決事情的最好的一天。倘使今天再不能解決,以後將會更嚴重。當然,我希望今天可以圓滿的解決。

聽說(雙方同意),晚6時將恢復27日以前原狀。首先是鐵路交通的恢復,一切秩序由台灣大學學生及憲警互相維持。如再發生毆打事件,學生引以為咎。同時,軍隊撤離市區。否則柯(遠芬)參謀長引咎自裁。但願秩序果因之而恢復!民眾代表呈蔣主席的電文,無一說政府是處。長官(陳儀)見之想也氣昏也。的確,它太左袒一方了。

十九、1947年3月4日:今日已不罷市,街上秩序甚好,只是行人稀少,多不敢遠行。聞台南、嘉義、高雄及基隆等地,也打得很厲害。英法人在殖民地,他們的生活比土著好。所以,他們間或受到襲擊,是值得的。我們呢?沒有征服者享受,而受台胞的攻擊,真是冤枉極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自信心太強,虛心不夠,此乃「事變」之肇因也。長官如何想得到,他的政治生命結束在緝煙這件小事上面?一件事的發生,往往是偶然的,出乎常人意料之外的。事情容易做,也難做啊!一塊小石子,也會激起巨大的浪花。當心啊!

二十、1947年3月5日:訪(陳)學仁表舅,他已赴辦公室。舅母說,他們平安。因今天下午有課,便去成功中學,看上課沒有。一進校門就聽說,內地的訓導主任,已被學生驅逐了。並在其辦公門上,貼上毫無理由,不倫不類,且不通的「告示」。至於台灣籍教務主任,正遭受一手持木棍學生的責難。如果不是別人的勸解,教務主任也要倒楣了。這簡直是反了!成了什麼體統

中午,消息又轉壞了。將畢業證書放好,又將過去六年日記本謹謹慎慎地包好,以便於最緊急時,將它放在身邊。一切東西可以丟,日記是丟不得的。

天下沒有解決不了的事……聽說,我空想了一個小時。如果我是長官,我一定以金錢或官爵,打動青年公教人員,將之武裝起來……政府的威信丟光了。如果有兩位處長,平日深入民間,做些基層工作,又何至鬧到如此地步。「幹部決定一切」,誠非謬論。長官是好的,但他的幹部(各處處長等)卻有些太不得力了。近幾天對於英文小有進步,快甚。

二十一、1947年2月6日:據說,昨晚10時,於一台灣人身中,搜出台灣人將於午夜12時,分四路圍攻公署、總部、專賣總局與官捨之攻擊「命令」與詳圖。故於12時後,凡經過總部之人,無論是誰,均加射擊。此所以許多人於昨夜聽到50多槍聲之原因也。(我住長安東路一段25號,距公署不遠。)

台灣人天天在中山堂開會。現較前進步甚多,已知道亂打內地人是錯誤行動。聽說一同學失蹤,二同學受傷。在專賣局工作同學的衣物,多被焚燬一空,慘哉!

下午3時,長官召集全體公署職員,發表談話,「……對於你們忍耐,感到欣慰。這次事件,原是極小,結果為什麼鬧得如此的大?或是由於我最初的判斷錯誤。但真正的最大的原因,還是50年日本奴化教育造成。一年多來,我的工作,無一不是為了祖國,無一不是為了台灣人民的幸福。撫心自問,上對得起蔣主席,中對得起全國同胞,我又何憾於懷?……死者予以重重撫恤、傷者予以醫藥費、損失者予以賠償。……事情已是餘波,請你們安心工作。」

晚八時半,長官又廣播,允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所提之條件:即取消長官公署制,改為省政府。廳處長人選,大半由台胞自己推選三人,由中央圈定一人任命之。並於7月1日開始民選縣市長。這個講詞很好。不知台灣人明日又提出什麼來?

二十二、1947年3月7日:今起上下午去公署辦公。但仍無事可作。昨今為報校對事,白跑兩趟,都是由於他們(編輯等)不上班而無事。(成功中學也無課。)

聽說,台灣人希望蔣經國來此調解。果爾,對於我們同學是一個好消息(蔣原任中央幹部學校教育長)。

醫院內許多受傷人民,他們的醫藥費仍由自己負擔。並且,無人去撫慰。這是令人痛心疾首的!(寫至此,48年後今日,我仍流同情淚。)

愈來愈不成話。最後一天,據說「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向公署提出四個條件。第二天改為六條、第三天改為八條、第四天改為12條、第五天改為22條,今天又改為32條了。並且,有些條件,簡直與獨立的條件,沒有什麼區別。

事件擴大原因:第一、由海南島、火燒島回來的無業遊民者,游手好閒多;第二、失業者多;第三、物價日漲,人民生活不易;第四、一些學生衝動,以讀書為苦,因之,鬧事的人,愈來愈多(條件也愈提愈多)。(第五、留用之日人與皇民化台人煽動。)

在基隆,有內地人想上船回去,即或一個手提包,也要經過台灣力夫搬運。他們敲竹槓,每件無理由的要運費八百元。不然,將之投入海中。並說,這是我們台灣人的東西,你為什麼要帶回去?這不是強盜世界?

二十三、1947年3月8日: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已抵台,並聞開來憲兵兩營。因此,公署對於「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今日所提32條,作首次嚴厲駁斥,事實上,32條是無理要求。即無後援開來,也不能答應。

因為開來兩營人,形勢轉緊。下午乃將林家重要衣物設法藏妥。我自己沒有任何寶物,丟了不可惜。為減少打劫人疑心,我將我衣物放在外面。但將我日記本,放在舊報紙一堆之中。

晚10時40分,忽聞密集之槍聲四起,且有兩槍似由耳邊掠過。細耳聽之,機槍與步槍之聲交織,宛如除夕之爆竹。心中是喜是懼,不知何由分起。……半小時後,槍聲已隨雨聲之稀疏而逐漸消沉下去。12點時,雖偶或聽到槍聲三、五次,但相信已無危險,才上床入睡。

肇事原因,據說是一群害群之馬,想乘卡車衝進警備總部、憲兵團,去搶武器,並希望一鼓而佔之,以對抗今日下午在基隆登陸之兩營憲兵。但他們估計錯誤。憲兵於打退他們後,乘勢出動,大肆搜殺「害群之馬」。

二十四、1947年3月9日:昨夜打得凶,今日又戒嚴。在我們隔壁門口,一個台灣人被射死。見之深為寒心。時不時的,仍可聽到子彈在天空亂飛。許多台灣人,戰戰兢兢地,將行囊搬下鄉,以防中央軍抵台時,將之破壞。真是杞憂,然亦可憐。

幾天以後,許多內地人上街,於事先換上台灣式衣服,將中山裝收起來,以免受到襲擊。但是今天呢,相反地,台灣人上街,多換上中山裝,充當內地人。這樣的改變,才幾天啊!我則一直是本色(總是中山裝進進出出)。今晚廣播,政府的口氣極為嚴厲,聽之,甚感愉快。像前幾天,真是氣死人。

二十五、1947年3月10日:倒死在路旁之屍身,尚未被人掩埋。而其鞋子業已被人竊去,可歎世風!

二十六、1947年3月11日:聞白崇禧明日蒞台,處理「二二八事件」。大門及客廳壁紙門至薄。夜宿客廳,甚懼有人夜間自外開槍而入,故於睡前另以椅被,做一道防禦工事,以防不測。此亦我之過分小心也。

二十七、1947年3月12二日:還不是一個噩夢!也許是早上5時許,我正在熟睡中。忽聞「站起來……手舉起來……到外面去。」這字字刺耳的命令字句,衝進我的耳膜,將我自夢中驚醒。睜開惺忪的睡眼一看,嘿!一個全副武裝的「丘八」老爺,持著已經上了刺刀與子彈的步槍,對著我瞄準。天啦!這是什麼把戲?我犯了什麼法?得罪了什麼人?但是,我知道不能反抗。反抗不只無益,且有生命的危險。一剎那間,我瞭解到他及他背後二、三十位(軍警),並不是台灣「流氓」之輩,也就定了心,一個翻身爬起來,無力的將手舉起。我怕我穿大衣的舉動,引起他們的誤會,只穿了單薄的襯衣襯褲,走向他們指定的院中……這裡、那裡、長槍、短槍、軍裝、便裝的不速之客,幾乎滿屋皆是。經過他們一個半小時仔仔細細檢查以後,沒有發現絲毫不法可疑之處……。(這是一場虛驚,警告林紫貴。我則是「池魚之殃」。)

二十八、1947年3月13日:下午有一憲兵於理髮時被殺,聞之心驚寒肉跳。記得(我於)上午理髮時,真是戰戰兢兢,生怕他們下毒手。他們的心這般毒?

二十九、1947年3月14日:今日發薪,以二千五百元買一件西裝上身,料子尚好,只是舊得很。因為沒有外衣換,所以狠心買了。這一來,一個月的伙食費及零用費沒了。

三十、1947年3月15日,我們待遇太差了。許多同事都在批評陳儀。但沒有人敢寫信給他抗議……許多民意代表被監視了!幾家報館被查封了!

三十一、1947年8月9日:人沒有眼還可以活,眼離開人體就活不了了。所以台灣是不能離開祖國的。(我於報紙上,看到廖文毅在上海以「台灣再解放聯盟」名義鼓吹托管,故在日記中有此反應,此括弧中文字,為補充說明。上同)

後語

李登輝於1995年1月7日對國內文史學者說,他「會在今年二二八時,發表一篇有關他對二二八的看法」,又說,「在27、28到29三天,到圓環、火車站等處看看,情況很不好」〔紐約《世界日報》,1995年1月8日〕。但在我的日記上,1947年2月,只有28日,沒有29日。按在四年中,僅有一年的2月有29日,其餘三年的2月,沒有29日,只有28日。

一百年前的中國,是什麼樣的中國?中國由盛世而日衰,由富足而日貧(割讓香港、台灣等地,賠款白銀十萬萬兩)〔呂士朋:《中國近代史》,世界書局〕。一百年後的今日,中國又是什麼樣?由大亂而小治,由赤貧而「小富」。但願李登輝面對「新中原」,在發表有關他對「二二八」看法之前,也能兼視,不只看台灣四百年史,也看中國五千年史,特別是中國近代史與現代史。惟有兼視兼聽,才能看清「二二八」真相,避免「二二八」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