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史不是總督府的行政史

潘朝陽
(台灣師大地理系副教授)


日帝的侵略盤剝殖民史

《認識台灣(歷史篇)》的〈編輯大意〉第三點說:「本書旨在引導學生認識各族群先民開發台灣的史實,藉以培養學生團結合作的精神、愛鄉愛國的情操、具有世界觀的胸襟,並加強學生對台灣文化資產的瞭解,知道珍惜和愛護。」

依此意旨,歷史篇編寫的主要精神應是促進學生認識「各族群先民開發台灣的史實」,並以此認識為基礎而期望養成學生「愛鄉愛國的情操」。

根據上言,《認識台灣(歷史篇)》的教育目的,即是透過歷史教育而使學生瞭解並關懷台灣鄉土。

然則,我要質問歷史篇編者:開發台灣鄉土的「各族群先民」,除了南島語族的高山族、平埔族以及自清以來佔絕大多數的漢族之外,難道也包括武力強佔台灣半世紀,並在台灣實施殖民帝國高壓剝削統治的日本族嗎?窮日本據台51年,日本帝國主義始終無法真正有效將日本族移住台灣;雖嘗在台建立日本移民村,試圖把日式生活在台灣定點擴散,卻遭根深柢固的漢文化阻拒而終歸徹底失敗。對於無法移民來台的日本殖民帝國主義者,當然不能稱之為「開發台灣鄉土的各族群先民」;因此,關於日本殖民帝國據台的種種設施,實無以名之,唯有將之定位為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剝削;日本之侵據台灣,與歐洲白人帝國主義侵略壓搾非洲,在惡質本性上,實不分軒輊。

因此,所謂「認識台灣」的「歷史詮釋」,必須是南島語族、漢族在台灣島的文化播遷、擴散、涵化以及創建的歷史;唯有確立台灣主體文化的原住民史與漢族史的詮釋,才能真正達到愛鄉愛國的台灣鄉土史教育目的。至於日本帝國在台的侵略盤剝殖民史,根本不配在台灣鄉土的歷史詮釋架構內存在。

我治台灣文化地理;文化地理學強調文化區的構成,正是主體人民的生活方式與土地交互作用下所產生的生活世界。所以,具有鄉土精神的台灣史,其實就是台灣主體人民生活世界的建構史,而不是關於日本帝國在台總督府的行政史。

依據上述,歷史篇的第七、八兩章,豈能合乎本書編輯大意第一點明列的主旨?這兩章實應歸納於日本帝國在台殖民政策史,而非台灣鄉土的認識史;縱然,該編者在第七章敘述日本殖民者高壓控制台民種種史實,但其論述主體顯然是在日本統治者立場,以第一節《台灣民主國與武裝抗日》而言,有如親臨事局的第三者記者先生的口吻,其為台灣抗日先烈的後輩之今日台灣少年學子講述過去台灣人民抗日史實,態度「冷靜」到古井水不揚波的境地,實使人深覺納悶。就第二節〈政治與社會控制〉而言,幾乎如同當年據台日本殖民政府的行政公報。就第三節《殖民經濟的發展》而言,則已全然正面地敘說日本帝國「建設台灣」的治績了,但在自認為「客觀於史實」下,是真正地「客觀」?或只是一種迷霧?譬如說及:「總督府即致力於制糖工業的近代化……制糖業成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產業,……使台灣成為世界的糖業王國之一。」須知,此種「糖業王國」的建立,實乃用剝削台灣千百無數可憐無告的蔗農之膏血而來,台灣主體人民橫遭侵奪迫害用以胖肥日本帝國主義者,此種用台灣人民的血淚浸紅的「台灣王國」,其真義是日本對我台灣的吸髓汲腦,一個中華民國歷史教科書的編者居然將此暴虐異族統治視為台灣建設,此心態,令人不能不懷疑是出自某種自覺或不自覺的「買辦史觀」。在第八章《日治時期的教育、學術與社會》中,編者進一步更清楚地歌頌日本殖民帝國治台的種種「德政」。或許,編者會自詡「忠於客觀史實指出日本將台灣『現代化』的歷史事實」,但這樣的「史識、史德」如果能夠增益中華民國國中一年級學生絲毫「愛鄉愛國的情操」,將毋寧是萬分荒謬可笑的邏輯。

史觀必然是主觀性的

復次,自光緒廿一年(1895)日本據台之後,台灣主體人民的文明體及其生活世界,難道即刻死滅窒滯了嗎?台灣廣土眾民,在編者心目中,是否忽然斷絕了他們的歷史脈絡和文化傳統了?日人據台51年裡,就以主要多數的漢族而言,其文明體仍然蘊積著生機,生活世界仍然發展著生命,何嘗斷滅?其民間照樣拜祭關公、媽祖,其漢文詩詞照樣流傳,其價值觀念照樣是中土本色,套吳濁流的話來說,日據時代的台灣主體人民不是「日本魂」,而是「漢魂」。若要掌握日本據台時期台灣鄉土的精神,本應在台灣人民的生活世界中去爬抒弘揚,為何偏偏大談日本總督府在台的行政?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殖民行政再好、再「現代化」,恆是「物化」台灣主體人民的政治宰制,與台灣鄉土何干?史家私下要成為日本史專家,請儘管去努力,但實不應將「物化台灣」的日本殖民政策置於「培養愛鄉愛國情操」的台灣鄉土教科書之中。史學關連著史實的價值抉擇,抉擇關連著史家的歷史智慧與洞見,我必須嚴肅質問歷史篇的編者,何以不抉擇日據時期台灣人民主體史以入國中台灣鄉土史教育,卻執意抉擇日本帝國主義在台灣高壓統治的殖民行政史以入台灣鄉土史教育?這實在是一種十分令人疑慮、不安的史觀;不論台灣人民主體史或日本帝國據台殖民史,其史料固然均有其客觀性,但史家抉擇史料的史觀,卻必然是主觀性的。站在關心台灣鄉土教育的知識人立場,我不禁要說史家在進行歷史判斷和論衡時,他的知識人良知是非常重要的,《認識台灣(歷史篇)》的編者,本著史學的訓練和責任,豈可不思之再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