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李永熾與黃富三的台灣史發言
評李永熾與黃富三的台灣史發言
李登輝主政以來,開始關心在兩蔣時代一直遭到刻意漠視的台灣歷史,現在透過他的御用學者一步步要落實到國中高中的教育上了。
台灣人當知台灣史,經過這麼些年的刻意漠視,台灣史今天受到正視,當然是好事。但和司馬遼太郎大談「台灣人的悲哀」的李登輝,其「御用學者」會為下一代弄出一套什麼樣的歷史,日本《產經新聞》已經給了一個「肯定」「日治」的答案了 (6月10日《聯合報》)。
《認識台灣‧社會篇》作者杜正勝「做賊喊捉賊」,要政治別干預學術。小學生都知道,今天除了李登輝,在台上的大官小官,誰有干預「御用學者」的政治力,誰敢?相形之下,《歷史篇》兩位編審委員黃富三和李永熾就比他有擔當,面對各方質疑,毫不猶豫的提出他們的「實力」史觀。
黃富三說,「但須知台灣是因中、日兩國交戰後而被割讓,在馬關條約中明載,不像中國是被日本非法侵略。我們應該放棄一些非理性的史觀,敞開胸懷回歸歷史。」 (《聯合報》,6月10日11版)
黃富三這段話,很清楚的說明「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如果他承認台灣當時是中國的,那有說侵略中國是非法,侵略中國、強迫中國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後佔領中國的台灣就是合法的。
「人以群分」,李永熾也和黃富三一樣提到馬關條約。他說「小組決定『日治』是從國際法的觀點,因為台灣於馬關條約簽訂後,『割讓』給日本,而非日本『佔據』台灣,『日據』是台灣主觀的觀點。」
聽起來「小組」這兩位成員有些像魯迅筆下要脫離地心引力,拉著自己頭髮拚命往上提的第三種人。我們就拿這種人的「國際法觀點」來看今天台灣的地位罷。教材中連李登輝、連戰都提到了,可對台灣今天在國際上公認的地位卻隻字不提。
兩位編委當然知道國際上有一百多個國家 (50億以上的人類)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一百多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雙邊建交條約(或公報),再加上聯合國的公開承認,從「國際法觀點」看,這些條約和公開承認合不合法?如果合法。請問連李、連當了正副總統都上了歷史的教科書,為什麼這一攸關台灣地位,效力絕不下於《馬關條約》的國際客觀事實卻隻字不見提及?難道這就是黃富三「敞開胸懷回歸歷史」的「理性史觀」嗎?
如果從「國際法觀點」看這些建交條約(或公報)不合法,那麼請別忘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國家中有一個正是當年與大清帝國簽訂《馬關條約》的日本,是不是日本侵略中國,打敗中國後所簽訂的條約才合乎「國際法觀點」,中國以其實力逼得日本不得不承認事實的條約就不合乎「國際法觀點」?如果真是這樣,同樣是「國際法觀點」,黃、李兩位編委還是有「理性」的「選擇」的。這種理性,是識時務的理性,如果硬要歸為一類史觀,在「皇民當道」的今天,可歸為「西瓜偎大邊」的「實力」史觀,跟學術上的理不理性不發生絲毫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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