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因素對海峽兩岸關係的影響與制約(上)

黃中平
(上海市台灣研究會副研究員)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因此海峽兩岸關係即台灣問題純粹是中國的內政。但是,兩岸分離局面形成和得以延續半個世紀亦與某些國際勢力干涉中國內政有很大關係,因而,兩岸關係發展與中國和平統一受到國際因素的影響與制約,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是美國因素。正是美國長期干涉中國內政、做分裂中國勢力的靠山,才使台灣問題久拖不決。因此,「台灣問題直到現在還未得到解決,美國政府是有責任的」(引自中國國務院台辦、國務院新聞辦1993年8月發表白皮書《台灣問題與中國統一》)。也正如鄧小平所指出,「台灣問題歸根結底是美國問題」,沒有美國干涉中國內政就不會有台灣問題。

一、美國侵佔台灣使海峽兩岸分離局面開始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簽署的《開羅宣言》和1945年7月26日以中美英三國首腦名義發表的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關於將台灣歸還中國的條款,中國政府於1945年9月4日宣告:中國政府將根據有關協議,接受治理台灣全境及澎湖列島。同年10月25日,日本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兼台灣總督安籐利吉向中國投降,台灣及澎湖等島嶼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回到祖國懷抱。從開羅會議到日本戰敗、中國政府收復失土的這兩年中,美國政府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沒有提出異議,並對台灣回歸中國發揮了積極作用。

然而,二戰勝利後出現的社會主義陣營令美國恐慌,並下決心在全世界抵禦和遏制共產主義的滲透。1947年3月,杜魯門總統宣佈了「圍堵」政策,美國不遺餘力地出錢、出槍、出人,支持國民黨打內戰,同時又把台灣視作西太平洋戰略環節中的一道抵制共產主義的「圍牆」。

為了不讓台灣、澎湖落入中共手中,美國決定將台灣「與中國大陸隔開」,曾提出由美國直接佔領、搞台灣獨立、通過聯合國把台灣置於美國托管之下或實行自治等方案,但因種種原因,美國的這幾個方案均未能付諸實施。當時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土崩瓦解,新中國宣告成立。於是從1949年底到1950年初,美國對敗退台灣的國民黨曾出現過「暫時撒手」的考慮。

1949年10月6曰,美國國務院向準備將政權遷至台北的蔣介石通報,美國不打算在台灣建立軍事基地並以軍事防衛台灣。同月26日,美國國務院作出的八條決定中講到,「我們不應謀求把福摩薩(即台灣)和共產黨控制的大陸分離開來」。12月10日,蔣介石到達台北。12月23日,美國國務院發出關於台灣政策的備忘錄,稱「由於台灣在預料中即將被中共奪取,因此在美國國內和國外,為防止美國聲譽受損,務須普遍向世界聲明,台灣對美國並無任何『戰略價值』」,「應以輕描淡寫的方式,希望將下面兩點中的任何一點加以強調:第一,關於台灣的責任全部在國民政府身上;第二,台灣並無特別的軍事重要性。」(《麥克阿瑟回憶錄》第3冊,頁45)。同月29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會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布萊德雷等人時,也認為「共產黨事實上已控制了中國……我們必須面對這個現實」,如果再繼續援蔣,台灣只是推遲一年「陷落」,而美國的代價甚大。1950年1月5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關於台灣問題的聲明稱,「過去四年來,美國及其他盟國亦承認中國對該島行使主權」,「美國對台灣或中國其他領土從無掠奪的野心。現在美國無意在台灣獲取特別權利或建立軍事基地。美國亦不擬遵循任何足以把美國捲入中國內爭的途徑」。同年2月9日,美國國務院就台灣問題答覆眾院時稱,「台灣是中國領土一事,自1945年日本投降後美國已公開承認」。

然而,美國軍方頭面人物和國會內的親蔣派議員仍在不斷地鼓吹繼續援蔣,「阻止台灣落入共產黨之手」。1950年5月,美國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先後向參謀長聯席會議和陸軍部遞交備忘錄,稱「倘聽憑福摩薩(台灣)為敵視美國的力量所統治,美國的戰略利益將受到嚴重破壞」,並首次提出台灣在美國的西部戰略防線中是艘「不沉的航空母艦」。同月,美國國務院對日本和約特別顧問杜勒斯提出台灣「中立化」方案,即既不允許中共得到台灣,也不讓台灣成為蔣介石進攻大陸的基地。

與此同時,中國大陸正加緊解放台灣的準備工作,將其列為1950年軍事工作的首要任務,蘇聯提供的空軍、海軍裝備陸續到達,進攻台灣的技術條件問題逐步解決,中共中央決定在1951年條件基本具備後擇機實施作戰行動。

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美國迅速改變了搖擺不定的對華政策,戰略重心向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偏移。6月2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宣佈:「我已命令第七艦隊阻止對台灣的任何攻擊」;29日美國第七艦隊侵入台灣海峽,並進行偵查巡邏,阻擋大陸對台軍事行動。同時,美國第13航空隊進駐了台灣。更為嚴重的是,杜魯門不僅推翻了他自己半年前「不捲入中國內戰」的聲明,還公開拋出「台灣地位未定論」,稱「台灣未來地位的決定,必定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復、對日和約的簽訂或經由聯合國的考慮」。

可以說,朝鮮戰爭的爆發使美國得到了武力干涉中國內政的藉口,正式摒棄遵守有關台灣問題的國際協議、不介入台灣問題的立場,而中國政府在解決台灣問題時亦不能不考慮到美國因素,不得不看到自己沒有實力與美國現代化的海軍進行海上較量,用毛澤東的話來說就是「形勢的變化給我們打台灣添了麻煩,因為有美國在台灣海峽擋著」,只好把「打台灣的時間往後推延」。至此,台灣與祖國大陸分離的局面開始形成,而美國的所做所為直接影響、制約著海峽兩岸關係的走向。

二、美國從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支持台灣,使海峽兩岸分離局面正式形成

朝鮮戰爭結束後,為防止「共產主義擴張的威脅」,美國將新中國視為其在亞洲實行「圍堵」、遏制政策的主要對象。為了使台灣這艘「不沉的航空母艦」成為包圍中國大陸的軍事基地,並為美國推行其亞洲戰略服務,美國不惜使用包括武力在內的各種手段竭力阻止中國政府統一台灣,並企圖將台灣永久從中國分裂出去。

政治上,美國利用自己在聯合國的地位,千方百計阻撓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使得遷台後的國民黨政權非法竊據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達22年之久;與台灣長期保持所謂「外交」關係,在台北設立「大使館」並派駐「使節」。

軍事上,朝鮮戰爭一結束,美國就立即與台灣當局於1954年12月2日正式簽訂了《美台共同防禦條約》,並於次年3月3日正式生效。該條約奠定了美台軍事安全的基礎,將台灣正式納入美國西太平洋防線上的一環,置於美國的武裝保護之下,使美國侵佔中國領土的行為「合法化」。美國除了派兵侵佔台灣(駐台美軍兵力最多時達16,500餘人)、設立「軍事顧問團」 (人數最多時達2,700餘人)外,還提供台灣軍隊全部所需武器裝備。1951年至1971年,美國對台灣的軍事援助總額達37.75億美元。

經濟上,從1951年美國正式開始向台灣提供經濟援助起,到1965年6月30日經援結束止,美國以各種方式向台灣提供的經濟援助達14.822億美元,平均每年近1億美元。其中贈與性美援達9.8644億美元,成為台灣資本形成的主要來源。此外,美國還通過培訓台灣技術人才、直接派技術人員入台、技術轉讓、合作研究等途徑,在技術上援助台灣,其中僅1951年至1965年,美國用於培訓台灣人的資金達0.301億美元,培訓各類人才三千餘人。美國的這些經濟、技術援助「對台灣經濟發展成功有莫大的貢獻」(台灣《統領》雜誌1997年3月號社論),同時也奠定了美台經濟關係的基礎,使經濟關係成為維繫美台關係的又一條重要紐帶。

可以說,美國大量的軍事、經濟援助,不僅阻止中國大陸解放台灣,而且給台灣帶來安全感,為國民黨政權在台灣立足及日後經濟發展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穩定環境,特別是對推動台灣經濟起飛產生關鍵性的作用,使得台灣當局能擁有相當的武裝力量和足夠的經濟實力與大陸對抗,海峽兩岸分離局面正式形成並延續至今。

三、美國推行「雙軌政策」和「模糊策略」使海峽兩岸分離局面久拖不決

60年代末、70年代初,國際局勢呈兩極對峙,面對蘇聯咄咄逼人的攻勢,美國尼克松政府權衡時局,作出了「聯華制蘇」的戰略決策,力圖打「中國牌」牽制蘇聯。

1972年2月21日,尼克松訪問中國。27日,中美發表《上海公報》,美國宣稱:「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這是自1949年10月以來,美國第一次公開表示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自此,美台關係急轉直下,中美之間開始了關於美國與台灣「撒兵、廢約和斷交」的談判。1978年12月16日上午,北京和華盛頓同時宣佈從1979年1月1日起,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美國政府還宣佈同台灣「斷交」、終止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從台灣撒走軍隊。美國在「中美建交公報」中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然而,美國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並在此基礎上實現與中國關係正常化,並不等於美國已徹底拋棄了以往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1979年3月28日、29日,美國參、眾兩院先後通過了國務院提交的《與台灣關係法》,卡特總統隨即於4月10日簽署了此項法案。該法把中美關係與台灣問題的和平解決聯繫在一起,並用國內立法形式把這種政策固定下來。「與台灣關係法」聲稱,「美國決定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是基於台灣的前途將通過和平方式決定這樣的期望;認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運來決定台灣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對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並為美國嚴重關切之事。」此外,在一系列問題上,「與台灣關係法」都違反了兩國建交時雙方同意的原則及美方的承諾。美國這樣做的目的是用「與台灣關係法」來平衡「中美建交公報」,企圖在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和與中國關係正常化之後,繼續保持和發展與台灣的「實質性關係」,以「關心台灣的前途將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為理由,繼續為台灣提供安全保障,繼續向台灣出售武器,其實質是為美國繼續介入台灣問題、干涉中國內政提供法律依據。

到了1982年中美「八一七公報」簽訂時,美國不僅在解釋公報時,將武器售台「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與中國能否確保執行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聯繫起來,從而在軍售問題上留下伏筆。而且,美國政府在「八一七公報」簽訂之前,向台灣當局進行了通報,並由裡根總統給蔣經國寫信,作了「六點保證」:(一)美方未同意對台軍售上設定結束期限;(二)美方未接受在武器售台前與中國政府相商的要求;(三)美方無意扮演任何在大陸與台灣間進行調解的角色;(四)美方不擬修改「與台灣關係法」;(五)美方未改變其對台灣「主權」的一貫立場;(六)美方無意施加壓力,促使台灣與大陸進行談判。顯然,美國政府以此來平衡「八一七公報」中限制對台軍售及涉及台灣前途的有關條文。

至此,以「三個公報一個法律」為基本框架的、在兩岸間搞平衡、實質是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美國對華「雙軌政策」正式形成。用美國官方的表述就是「在遵守中美三個公報和《與台灣關係法》的基礎上,繼續與台灣發展和保持非官方的關係,三個公報與『與台灣關係法』並行不悖」。十多年來美國就是在台海兩岸之間走「鋼絲」,一方面與中國在三個聯合公報基礎上發展正式關係,另一方面又視中國領土台灣為「獨立政治實體」,在單方面的「與台灣關係法」的基礎上保持並提升與台灣的「實質關係」,在這種平衡中確保美國的最大利益。當然,隨著國際格局的變化和美國自身利益的需要,美國不斷調整對海峽兩岸政策,使得「雙軌政策」在總體平衡的基礎上在一定時候向某一方傾斜。

7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鑒於「聯華制蘇」的戰略需要,美國的對華「雙軌政策」的重心基本上是在中國大陸這一邊,美中關係雖然充滿曲折,但總的方向是向前發展的,美台關係基本上被限制在非官方範疇。80年代末,兩極格局壽終正寢,美國面臨的主要威脅不復存在,美中合作的戰略基礎消失,於是美國突出了台灣問題在美中關係中的地位,對華「雙軌政策」重心明顯向台灣傾斜,不斷調整對台政策並有重大突破:1992年9月,布什總統突破中美「八一七公報」的限制,批准對台出售150架F-16戰鬥機,總價值60億美元;同年11月,布什派貿易大臣希爾斯率三百多人的龐大代表團訪台,開創了美台「斷交」後美國部長級閣員訪台並正式會見台灣「總統」之先例,時稱「破冰之舉」;1994年4月30日,克林頓總統批准了《與台灣關係法》修正案,決定優先考慮美國對台灣防務所承擔的義務,其次才是美國先前所作出的決定,其中包括要求逐步減少售台武器的中美「八一七公報」;1994年6月,美國政府批准台「行政院長」連戰到紐約進行「私人訪問」,成為中美建交後第一位到美國訪問的台現任「閣揆」;1994年9月7日,克林頓總統公佈了其上台後就進行的所謂「台灣政策審議」結果,對美台關係進行了一系列重大調整,即同意台駐美機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辦事處」更名為「台北駐美國經濟文化代表處」,允許台灣派官員到除白宮、國務院以外的美國政府部門辦公室商談公務,支持台灣擴大在國際經濟、金融等組織的活動;1995年5月22日克林頓政府宣佈批准李登輝對美國進行「私人訪問」;1996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東海海域和空域進行實彈演習,美國派「獨立」號和「尼米茲」號兩艘航空母艦編隊前往台灣附近海域巡邏「監視」,顯示其武力保衛台灣的決心。這是美國自越戰結束以後第一次在西太平洋水域集結如此大規模的軍事力量。

美國這一系列倒行逆施,不僅造成以李登輝為首的台灣當局仗著有美國支持,加緊在國際上進行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活動,也使得中美關係陷入了自建交以來未曾有過的嚴重危機。

如今,為了因應向多極化發展的國際格局,美國要與中國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其「雙軌政策」又再一次向大陸傾斜。在再三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信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基礎之上,美國政府又多次表示,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加入任何必須是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以下簡稱「三個不支持」)。即便如此,美國依然不放棄在兩岸搞平衡。

1996年初台海危機後,克林頓政府決定與中國接觸交往,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據台灣媒體披露,在此過程中,美中之間的每一步動作,「不但沒有隱瞞、且都透過雙方的溝通管道,毫無保留地事先告知台北」(台灣《中央日報》1998年7月3日)。1998年6月克林頓訪華前,美國至少與台灣有過三次簡報。克林頓在上海重申了「三個不支持」立場,但在中國訪問期間至少兩度公開提到「與台灣關係法」。克林頓7月3日結束訪華行程離開香港返美,4日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就奉命赴台北向李登輝等人「簡報」克林頓訪華美中兩國首腦會談細節,強調「美國對兩岸始終保持平衡的接觸」,並「代表美國政府重申,美國對台灣提出的六大保證、軍售的承諾、和平解決兩岸歧見、鼓勵兩岸對話等政策與立場,『沒有任何改變』」(台灣《中央日報》1998年7月7日)。

雖然,美國這種以堅持一個中國立場、與中國發展正式關係為主軸的「雙軌政策」,為兩岸關係由軍事對峙、互不往來走向和緩交往創造了前提條件,19年前中國在與美國建交的同一天就提出了和平統一、兩岸「三通」的主張,海峽兩岸關係終於在1987年底出現歷史性的突破;如今也有可能在美國的「促談」壓力下,台海兩岸面對現實,重啟談判。但是也必須指出,正是由於美國的「雙軌政策」才使得台海兩岸關係十多年來經歷多少風風雨雨、曲曲折折,無法取得又一個歷史性的突破。

與「雙軌政策」相配套,美國對台海兩岸還有個「模糊策略」。自尼克松訪華中美關係改善以來,美國對中國一貫堅持的擁有台灣主權的立場就採取「模糊策略」來對待,最早的例證是1972年中美「上海公報」中稱:「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它對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這一段含混模糊的外交語言至今被台灣島內外分裂勢力認為,美國人所指的「一個中國」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識到」只表示美國聽到,並不表示美國贊成。1987年12月16日公佈的「中美建交公報」中,美國表示「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承認」一詞的英文原詞是“acknowledge”這是個多義詞,中文可譯成「承認」,亦可譯作「知悉」、「認知」,這幾個中文詞意的區別是明顯的。美國這種在台灣主權歸屬問題上不肯明確表態的含混態度也被分裂中國勢力所利用。

在《與台灣關係法》中,美國又採取「模糊」的措詞來應對中國政府的「不承諾放棄使用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原則。該法最重要的內容是,如果中國大陸武裝進攻台灣,美國將會對此「嚴重關切」,至於到時候美國將如何具體地關切,美國眾議院在其關於「與台灣關係法」的報告中說:「什麼是適當的行動,包括在保衛台灣時是否使用武力,將取決於具體的形勢,本委員會並不想事先明確說明具體的形勢或反應是什麼。」參議院的報告也稱,即使是美國所參加的共同安全條約也不要求美國自動地使用武裝力量參加敵對行動。在這段時期,美國的戰略目標是「聯華制蘇」,藉助中國遏制蘇聯在亞太地區的勢力擴散,對中國若用武力統一台灣、美國會不會武力保台這一敏感問題採取「模糊策略」,意在既可為美國日後再次用武力佔領台灣留下伏筆,又可對海峽兩岸分別產生阻嚇和打氣作用。

冷戰結束後,美國甩掉「中國牌」改打「台灣牌」,並對兩岸關係依舊採取「模糊策略」,一方面表示「只有一個中國」,一方面對台灣島內外要求獨立勢力既不明言反對台灣獨立,也不明確支持台灣獨立。結果這種「模糊策略」成為台灣島內分裂祖國活動升溫的重要因素,使得民進黨為代表主張「台獨」勢力加快獨立建國的步伐,也使得李登輝為首的台灣當局加緊推行「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隱性台獨」政策,導致兩岸關係始終在曲曲折折中緩慢發展,直至1995年6月因李登輝訪美而兩岸關係出現僵局,至今尚未完全化解。

不過由李登輝訪美而引發的中美關係大倒退及台海危機,再次突顯了台灣問題仍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最核心」的問題。為了制定和維持對美有利的國際政治和經濟規則,建立一個對美有利的國際秩序,美國需要藉助中國的力量,同時也要有條件地將中國納入美國主導的國際體系,美國不願為台灣問題而損害中美間更廣泛的經貿利益和國際戰略利益。但是美國又不願看到海峽兩岸統一,使得中國更強大而又無「台灣牌」可牽制,這樣兩岸維持現狀「和而不統」、「分而不獨」最符合美國的長遠戰略利益。於是美國依然以「三個公報一個法律」為依據大耍「模糊」手法。

1997年底以來,美國政府政要多次公開重申「三不支持」政策,並且為了防止台灣當局作出錯誤選擇,接連不斷地通過「非官方」途徑,向台灣各黨派一再重申美國的立場。但同時美國官方人士反覆強調美國不會改變對台灣「安全保障」承諾的立場。美眾議院程序委員會主席索羅門說得更露骨:「美中之間雖然有三個聯合公報,但都不具法律效力;美台之間卻有『與台灣關係法』以法案形式予以保障,美對台安全承諾是不會改變的。」(台灣《中央日報》1998年1月17日)對這種行為,美國前助理國防部長奈伊將此歸納為「戰略明確、戰術模糊」。所謂「戰略明確」是指台灣問題根據一個中國原則,經由和平方式解決,也就是「台灣不准獨立,大陸不准動武」;所謂「戰術模糊」,就是當「一個中國」或「和平解決」的原則遭到破壞時,美國的反應不確定,也就是「美國不事先宣佈對中共的什麼軍事行動會有什麼反應,以避免中共或台灣猜測美國的反應而輕舉妄動」。

雖然,美國一再重申的「三不支持」把一個中國政策更加具體化、明朗化,從過去對台灣朝野搞「台獨」、「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及重返聯合國活動持模稜兩可態度轉變為明確承諾「不支持」,然而「三不支持」本身卻又含有模糊性,「不支持」不等於「反對」,當中留有相當大的解釋空間,讓兩岸各自理解,各取所需。

卜睿哲7月8日在台北記者會上坦承「不支持」與「反對」兩者之間是有差別的。「反對」是屬於負面的,「支持」是屬於正面的,「不支持」則是被歸類於「中間某個地方」。甚至他私下透露,「美國始終支持台灣加入不以國家為主體的國際組織,如果以國家為主體的國際組織,願意接受台灣加入,美國也不會表示反對」(台《中國時報》1998年7月9日)。可以預料,為了維護在亞太地區的戰略利益,美國在海峽兩岸關係上將繼續推行「雙軌政策」和「模糊策略」。

半個世紀以來,海峽兩岸關係由軍事交戰、對峙到和平相處,從老死不相往來到各領域的頻繁交往,從民間接觸交流到由官方授權的海基、海協兩會之間的會晤、商談,從11年前開始的良性互動到三年前因李登輝訪美而陷入僵局,其中美國因素所起的作用是世人皆知、有目共睹的。回顧這半個世紀的海峽兩岸關係史,可以看到美國因素對海峽兩岸關係的影響與制約具有雙重性、兩面性,如同一刀兩刃,有時表現為消極負面的,有時則是積極正面的,並隨著國際格局變化、美國戰略目標調整、大陸及台灣局勢變化等而發生轉化。

(一)美國在台灣仍有一定的政治、經濟利益,不會輕易撒手,美國因素在兩岸關係中的消極作用長期存在。

一,50、60年代,在美國的全力支持、庇護下,台灣當局將台島作為反攻大陸的基地。70年代以來,美國公開的政策是堅持一個中國,與中國發展正式關係,但同時又藉口遵守「與台灣關係法」而與台灣保持「實質關係」,並承諾保障台灣的安全。台灣當局自恃有美國作靠山,愈來愈背離一個中國立場,雖然口頭聲稱「不搞台獨」,但實際上是在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堅持反對兩岸「三通」,反對兩岸進行政治談判,頑固對抗中國統一,使得兩岸關係的發展曲折崎嶇。

如今美國雖然出於全球戰略利益和地區政經利益的需要,重申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明確表示「三個不支持」,對台灣島內外「台獨」分裂活動有遏製作用,也給兩岸關係發展帶來契機,但是出於同一個目的,美國在與中國發展戰略夥伴關係的同時「不會遺棄台灣這個老朋友」,美國希望海峽兩岸減少對抗危機,但不希望兩岸和平統一進程加快,會繼續插手台灣問題,以牽制中國大陸,中國的和平統一依然充滿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

二,作為西方國家的龍頭老大並扮演著他國與台灣關係「領頭羊」重要角色的美國,將台灣視作「獨立政治實體」與之發展「實質關係」,無疑在國際上帶了壞頭,一些西方國家紛紛效仿美國,競相利用各種名目發展與台「實質關係」,或明或暗支持台灣「拓展國際空間」,使台灣當局所謂「務實外交」有恃無恐。

三,美國違背「八一七公報」精神,繼續對台軍售,不但在性能上有很大提高,而且在數量上大大超過了中美建交時幾年的水平。其中僅1990年至1995年,美國售台武器價值達83億美元,台灣成為美國第二大武器出口地。中美決定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後,美國政府一再聲稱繼續對台軍售,僅1998年1月至6月初,美國防部公佈的兩批售台武器裝備總值達四點六億美元(香港《文匯報》1998年6月3日)。美國武裝台灣,不僅改變海峽兩岸在台海的軍事平衡,嚴重威脅大陸的安全,而且台灣當局依仗美國「保障台灣安全」的承諾,在分裂祖國的道路上愈走愈遠,這無疑使兩岸關係發展的不確定因素在增加。

四,美國在兩岸關係上一改過去不明確表態的「模糊策略」,明確表示「三個不支持」政策,雖然這有助於遏制「台獨」分裂活動。但必須看到這並不是美國希望中國統一,而是為了自己在亞太地區的安全利益。這種將台灣問題與亞太區域安全等同起來的做法,實質是將台灣問題推向國際化,一方面會引起中國周邊國家的反華防華情緒,使兩岸關係發展增加更多的複雜因素,一方面使台灣當局藉機企圖通過多邊的地區安全合作來保障台灣的安全,以對抗兩岸統一。

(二)與中國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是美國國家長遠利益所在,美國因素在兩岸關係中的積極作用正在增加。

一,中美關係發展對兩岸關係有積極影響

作為全球最發達的國家美國和人口最多、發展最快的國家中國,雙方成為合作夥伴而不是對手,建立「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既是中美兩國各自國家利益的需要,也是當今世界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歷史的必然。台灣問題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最核心」的問題,是維持中美之間戰略夥伴關係的前提與基礎。在全球戰略利益的驅使下,美國在海峽兩岸之間作出了明智的選擇。為了取得中國在維護亞洲穩定、發展經濟貿易、防止核武器擴散及打擊國際犯罪、毒品走私、恐怖主義活動,乃至環保等問題上與美國的合作,美國就必須在台灣問題上做到:(一)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二)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及中美聯合聲明所確定的有關原則;(三)承諾不支持「台獨」,不支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加入任何必須是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只要美國口惠實至做到這三點,那麼美國因素就會對台灣島內分裂傾向產生制約作用,有利兩岸關係朝和平統一方向推進。

另外,中美關係的走向決定著美國對台政策的調整。隨著中美在雙邊和國際問題上合作的增強,必然會使美台關係的重要性大為降低。因此,只要中美關係繼續健康、穩定地發展,對兩岸關係發展及中國和平統一至少會產生如下積極作用:(一)使美國對台灣的支持被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內,並逐步減少,如可能修改對台軍售原則,使台灣日漸失去與大陸抗衡的籌碼; (二)使大陸處理台灣問題更具信心,自然會積極採取措施加快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三)衝擊了台灣當局現行僵化、保守的大陸政策,迫使台灣朝野政黨必須重新面對國際形勢及兩岸關係的現實,作出正確選擇。

二、美國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台灣無法跳出一個中國的框架

自1972年中美「上海公報」以來,美國在兩岸關係上的政策主張演變,對台灣搞「台獨」或「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分裂勢力是愈來愈不利。

美國從「上海公報」的「認識到」海峽兩岸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至建交公報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到1982年「八一七公報」中「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政策」,乃至現今「三個不支持」承諾,這些都說明美國對兩岸關係的定位已由二十多年前的保守認知轉變成如今既定政策,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與中國發展戰略夥伴關係已成為美國政府及主流社會的共識。

雖然,台灣當局一再希望美國在遵守中美「三個公報」與大陸積極交往的同時,也遵守美台間「三個文件」,即「與台灣關係法」、1982年裡根政府對台灣的「六點保證」及1994年9月克林頓政府的「台灣政策審議」,與台灣「平行」增進關係,但這是不可能的。雖然美國還不肯從台灣撒手,但決不會改變一個中國政策,因為這樣做會損害美國的國家利益,美台關係只能從屬於美中關係。

基於美國在世界上的超強地位,其「堅持一個中國政策」的立場,使國際社會只有一個中國的格局更加難以改變,不僅使台灣當局挑戰一個中國的舉動接連受挫,也將迫使其回歸到一個中國的原點。

三、美國明確不支持「台獨」遏制了島內外分裂活動

出於利用「台灣牌」牽制中國的考慮,美國曾擔心台灣與大陸關係改善太快,所以1993年首次「汪辜會談」時,美國再三表示「關切」。那時美國希望海峽兩岸維持現狀的側重點是「和而不統」,即兩岸關係緩和但不要統一。因而對中國大陸反對「台獨」的主張,美國政府從來沒有公開呼應過,更不用說美國國內始終有一股勢力或明或暗支持台灣獨立。

1996年3月的台海危機使美國看到了中國的心腹之患是「台獨」,其反對「台獨」、反對分裂的立場不可動搖;美國也意識到「獨不能和」,有可能破壞海峽兩岸現狀並危及到自己在亞太地區利益的當務之急不是「統」,而是「獨」;加上近年來台灣島內政治生態發生重大變化,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已控制多數地方政權,並有可能成為執政黨。於是美國希望維持海峽兩岸現狀的側重點由「和而不統」轉為「和而不獨」,調整以往對「台獨」不公開表態的「模糊策略」,欲運用自己的力量防患於未然,消除未來民進黨一旦執政可能引發台海危機的潛在因素,以避免美國被「拖下水」。

1996年3月11日,美國國務院副國家安全顧問柏格把台灣「國安會」秘書長丁懋時召到紐約,告訴他「要克制台灣獨立的聲勢,因為美國對台北的軍事支持不會是張空白支票」(台《中國時報》1998年6月23日)。1997年10月30日,中美兩國首腦會晤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魯賓宣讀了美國的承諾「不支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獨立,也不支持台灣加入需要以主權國家為成員的國際組織」(即「三個不支持」政策)。這是美國政府首度公開表明不支持「台獨」的立場。此後國務卿奧爾布賴特及魯賓在不同場合重申了此政策。1998年6月30日,克林頓總統在上海訪問期間又「主動」重申了這一立場。【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