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一個中國」的原點

評李登輝「一個分治的中國」

吳瓊恩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兼主任)


李登輝總統在7月31日的《亞洲華爾街日報》發表《領先的台灣範例》專文指出,現在沒有「一個中國」,「將來,我們希望有,但現在沒有」。李總統又說,現在只有「一個分治的中國」,台灣與大陸都是中國的一部分。

李總統表示,中共所說的「現在只有一個中國」是違反現實,「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只對了一半。李總統又辯解道,指責「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搞台獨或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說法是「歪曲事實」,「我們在台灣所做的一直是為中國保留一塊免於共黨統治的淨土」。

從學術的角度來分析,李總統的說法有部分是事實,但也有部分是誤解。李總統再次辯解自己並非搞台獨或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其「心意」自非一般流行台獨之見,或可理解,但他的說法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其關鍵是混淆「主權」與「主權的代表權或行使權」兩者的意義。

自1945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後,兩岸的主權即屬兩岸人民共同所有,1949年之後,兩岸的主權並未分裂,而是主權的行使權也就是治權分裂了,直到19712年的「上海公報」在國際法效力上明確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迄今為止並未改變。

所以,李總統說現在只有「一個分治的中國」,這是符合事實的正確論述,但是,若說現在沒有「一個中國」、「將來希望有」則並非事實,除非李總統想要「打破虛妄的國際體制」,否則依照目前的國際體制,全世界有163個國家承認「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有27個國家承認「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國際上並未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這樣的國號),而全世界各國都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只是兩個國號同時並存,但未相互承認為兩國而已。而建國黨也比較務實地承認「台灣尚未獨立,同志仍須努力」,因此,現在只有「一個中國」這是事實,此乃從「主權」的角度說明「一個中國」才是「現狀」。

問題是,李總統不肯承認這個國際政治的現實或現狀,因而有「向不可能挑戰」、「打破虛妄的國際體制」、「要出埃及記走出去」。但是,沒有實力,不能做到「折節事彊以避罪,小國之形也」(《管子.霸言篇》),如此欲求成功,而不被視為「麻煩製造者」,似乎是不可能的。

其實,從中華民國建國史來看,民初時期,北洋政府為國際所承認的政府,代表「一個中國主權」行使統治權,南方的革命政府只好是「一國兩制」下的政治團體。後來,蔣介石北伐統一中國後,國際又承認國民政府為代表「一個中國主權」行使統治權的「合法政府」,中共則是「一國兩制」下的「非法政團」。自1949年10月1日以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一個中國主權」的國家愈來愈多,直到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代表這「一個中國主權」的國號變更了。因此,目前的狀況是「一個中國的主權」是台灣加大陸,為兩岸全民所共同享有,只不過統治權分裂罷了。所以,眼前的兩岸關係,不也就是「一國兩制」了嗎?

不過在此要區別的是,中共的「一國兩制」與中國的「一國兩制」有所不同。中國的「一國兩制」必須兩岸在對等的立場上重新制訂「統一的憲法」,其中列明兩岸之間的關係,把它就地合法化而已。中共的「一國兩制」現在尚未做到這一點。

至於李總統說,「現實的中國是分裂的,就像以前的德國、越南和今天的韓國」一樣,這句話若從統治權分裂的角度說是對的,但若從主權的角度說則是違反現實的。然而,德國、越南、韓國之所以會主權分裂為兩個國家,則是國際政治的強權行使「處分」戰敗國,或「瓜分」弱國成為兩個國家。而台海兩岸關係「分治而不分裂」的「一個中國」完全是「內戰形勢造成的結果」,李總統又何必向國際媒體宣告「自請處分」,從「一個中國的主權」分裂為「兩個國家的主權」呢?何況在事實上又無力做到這樣的結果,徒逞口舌之快,於個人於國家均無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