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恢復兩岸會談之管見
對恢復兩岸會談之管見
首先必須對一個中國的原則和一個中國的內涵這兩個不同的概念進行明確的界定。一個中國的原則是要不要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的問題,它包括三個層面:第一,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這裡的中國應明確是指作為國際法主體的中國。近代以來,作為國際法主體,中國的法人代表不管是清政府還是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法人代表無論如何變化,作為國際法主體的中國始終只有一個。
第二,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不管近代以來作為國際法主體中國的法人代表如何變更,大陸和台灣都是中國領土版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正是基於並承認這一國際法準則,才宣告戰後日本必須把它侵佔的台灣、東北等中國領土歸還中國,中華民國政府也是基於《馬關條約》割台是日本強掠中國的領土,才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宣佈廢除《馬關條約》,並於一九四五年十月恢復了對台灣的主權。一九四九年後兩岸分裂的現狀只是中國未實現完全統一,它不可能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的事實。
第三,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這是第一、第二兩個層面必然邏輯的結論,也是向台獨勢力和外國干涉中國統一的勢力,宣示中國人民決心不惜一切代價捍衛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決心。
一個中國的內涵是指作為國際法主體中國的法人代表是誰的問題,它包括兩岸關係的定位以及誰是對外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問題。同時也包括兩岸之間如何統一的問題。在這兩個層面兩岸是有爭議的,即使在台灣的統派中,部分人對一個中國的內涵也和祖國大陸有分歧,台獨分子在否認一個中國原則,堅持台獨的前提下,反而同意一個中國的內涵。如建國黨曾聲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九年以後已經不存在了,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國際上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台灣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要打倒竊據台灣的虛偽的中華民國政府,建立主權獨立的台灣共和國。」
一九九二年兩岸在北京、香港會晤的前提和基礎就是雙方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堅持實現國家統一的理念、目標和方向,如果一方主張台獨,就不會有兩會的會晤。如果沒有一九九二年兩會達成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就不會有「暫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無可否認,一九九二年兩會在一個中國的內涵,也就是一個中國的政治涵意上確有爭議。但對於這一爭議,過去台灣方面強調「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實質上,台灣方面講的「一個中國」是雙方有共識無爭議的一個中國原則,「各自表述」是指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下,對雙方有爭議的一個中國的內涵,台灣主張「各自表述」,我們主張「暫不討論」。可以說一九九二年的共識就是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擱置一個中國內涵的爭議。
由於沒有明確界定並區別一中原則和一中涵義的不同,陳水扁政府採取把這兩個概念混淆為「一個中國」的概念,把內涵上的爭議混同於在一中原則上的爭議,於是宣稱一九九二年兩會只有擱置爭議的精神,是沒有共識的共識。通過明確界定一中原則與一中內涵的區別,可使更多的台灣同胞理解為什麼只要公開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即可復談,只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什麼問題都可以談。陳水扁若公開宣示承認並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兩岸也可以實現江陳會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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