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駐港使官川田勉先生的一篇文章
評駐港使官川田勉先生的一篇文章
日本駐港使官川田勉先生在二○○○年十一月七日《南華早報》發表文章,以官方語氣答覆香港人士的對日批評。該文具名並具完整職銜為「日本總領事館文化部長」。不知此文是否完全代表日本官方作政策性表態,但文中所論日本的戰爭責任與道歉、歷史教育、戰後賠款等問題,均與中日關係及戰後國際重大問題緊密相關,觀點是否得宜,值得各方面人士關切和討論,本文擬從歷史學術角度發表初步看法。
從未作過政府決議的道歉文字
關於日本的戰爭責任與道歉問題,應該說是日本政府同中國和東亞各國分歧的一個焦點。在中日建交之際,日方曾表示「反省」,後來各位日本首相訪華,也確實有過表示「反省」或「歉意」,如細川護熙確認其戰爭性質為「侵略」,橋本龍太郎訪問「九一八事變紀念館」;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五日戰爭結束五十週年之際,村山富市以首相身份發表談話,承認日本的「侵略」給中國和各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災難和痛苦,表示「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是其中最為客觀清楚的一次表態。
但是,上述都是日本的「簡要」或「個人」表態。作為國家行為的戰爭責任,理應由政府按國際標準正式進行的決議表述,尚未有過。朱鎔基總理訪日時也指出了,日本從未作過政府決議的道歉文字。(曾有過這種動議但被否決,這也說明了日本政府的嚴重傾向性。)按國際慣例衡量,日本政府的作法也是不合適的。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犯下的罪行,不亞於法西斯德國,而與戰後德國的認罪表現相比較,差距太大。完全可以說日本政府沒有盡到應盡的道歉責任。這一直是世界各國人民所深為不滿、最為要害的問題。
就中國方面來說,毛澤東、周恩來明確說過不要加重日本人民負擔,沒有堅持要求日本道歉,也是等待日本政府的自覺主動的表示。朱鎔基總理訪日時指出:我們沒有要求你們道歉,道歉不道歉是你們自己的事情。
日本政府方面一再遷延、推諉應該擔負的責任,激起了中國人民的廣泛不滿。特別是對於民間受害的責任與善後諸問題,蠻橫拒絕認罪、拒絕合作,不作賠償善後處理,屢屢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招致廣泛的抗議和批判。現在,川田勉先生發表文章,又一次在戰爭責任與道歉問題上狡辯,這只能說明日本政府仍然堅持不反省立場。
家永三郎長達三十二年的訴訟案
關於歷史教育問題,川田勉先生所說「由官方認可的歷史教科書都全面地涵蓋了戰時的歷史」,並不符合目前的現實。如果日本方面已經處理得當,還會有家永三郎長達三十二年的訴訟案嗎?固然,家永三郎堅持史家的正義和客觀立場,於一九九八年得到了勝訴,但問題並未得到最後解決。正如日本學者、教育家俵義文所揭露,在家永訴訟案進行過程中,八○年代以來教科書對歷史問題的記述曾一度有所改善,但近年又有倒退。〔注一〕
文部省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新頒布的《學習指導要領》滿足了右翼要求,增加了「加深對我國歷史的熱愛,培養作為國民的自覺」等指導要領,實質是為「自由主義史觀」、「皇道史觀」、「大東亞戰爭史觀」開放綠燈。在文部省主導下,要求各中小學升「國旗」並唱「國歌」,盡全力企圖使「日丸旗」及「君之代」作為合法的「國旗」並唱「國歌」。而「南京大屠殺」、「慰安婦」、「三光作戰」等內容正被一些新版教科書大幅刪減。特別是由「自由主義史觀編纂會」發行的一九九九年十月試用版《國民的歷史》等書,竟然暢銷一百餘萬冊,嚴重誤導日本青少年的思想認識,值得深切關注。
關於戰後賠款問題,川田勉先生道出了人們十分熟悉的幾種論點:
第一,川田勉先生說「根據《舊金山和約》以及同其他相關國家的雙邊條約,日本和相關國家的賠償問題已經解決了」。我們的看法是,《舊金山和約》是美、英等西方國家片面的對日和約,中國沒有參加會議更沒有簽字。決定目前中日雙方戰爭賠償問題的雙邊條約,是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兩國政府的《聯合聲明》。中方在《聯合聲明》中宣佈放棄的是對日本國家的戰爭賠償要求,並未包括民間受害訴訟賠償問題。中國和各國受害者有權按照國際公法索賠。
目前有關生物、化學武器作戰,香港軍用票,慰安婦受害訴訟,戰俘受虐賠償,勞工受虐賠償等遺留問題訴訟案,按東京「日比谷律師事務所」統計,九○年代以來已達三十餘起。日本政府必須按照國際社會解決第二次世界大戰遺留問題的成文法與習慣法,尊重人權,認真加以解決。
日本法庭對其中部分案例(如不久前盟軍戰俘索賠案在東京敗訴,電視報導了盟軍老兵憤怒地向日本法庭吐唾沫)依據日本法律所作的「時效判定」,還有現在川田勉先生的「賠償問題已經解決了」說法,都是完全錯誤的。
第二,川田勉先生說「戰爭結束時,日本放棄了它的海外財產,估計總值二十八億美元留給了相關國家」。這一說法與五○年代初日本負責對華建交談判的全權特使河田烈的語言完全相同。
不帶一點戰勝與戰敗國家間條約的痕跡
當時的中國經過國共內戰,兩個政府隔海分立。日本卻在美軍的支持下,改善了外交地位,逐漸恢復了自由。如何選擇海峽兩岸政府建交,美、英兩國曾達成協議由日本自主選擇,日本也確曾做過選擇和討論,最後終於選擇了在台灣的國民政府。日本政府當然知道國民黨政權無力代表整個中國,所追求的卻是狹隘的國家利益。具體言之,中國是日本侵略戰爭的主要受害國,日本政府試圖全力規避這一重大戰爭責任,不作賠償。
在一九五二年二月六日國會辯論中外務次官石原曾說:「台灣之國民政府無權請求賠償,」〔注二〕因其兵敗大陸,退據台灣,力量虛弱。選擇一個虛弱的政府談判建交,顯然有利於逃避戰爭責任的追究。果然,日本政府在談判過程中斤斤計較,盛氣凌人;國民政府則一退再退,甚至依據《舊金山和約》,要求日本提供打撈沉船等勞務賠償,也被拒絕。
其時河田烈宣稱:「我國遺留在貴國大陸之財產,為數甚巨,以美金計,當值數百億美元,以此項巨額財產充作賠償之用,應屬已足。今貴方若再要求服務補償,實與貴方屢屢宣示對日寬大之旨不符。」〔注三〕經過如此軟纏硬磨,國民政府讓步,雙方簽定了一九五二年的《和平條約》。日本終於獲得第一個「不帶一點戰勝與戰敗國家間條約的痕跡」(河田烈語)的對華和約。
到了七○年代,日本同大陸中國政府建交,此時雖然是經過文化大革命等內亂,但中國整體力量還是有的,且已打開對美關係,具備對日索賠的條件基礎。不過,毛澤東、周恩來明確說了不要加重日本人民負擔,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於是,日本獲得第二個沒有賠償的戰後對華和約。
從上述日本獲得的兩個戰後對華和約來看,兩岸中國人政府均未看重對日本「物」的追究,這也是中國人向有的重義輕利傳統。中國政府在戰後曾由國民政府蔣介石提倡「以德報怨」,以作為處理戰後日本問題的基本方針,並在當時運力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及時地將一百又數十萬日軍戰俘與僑民運送回國,還特別地允許日軍戰俘攜帶相當量的行李。在關照日本人民方面,毛澤東、周恩來明確的不要加重日本人民負擔的說法,同蔣介石「以德報怨」方針是相通的;都是本著中國傳統的「恕道」,禮讓或寬諒對手,由對方悔過自新。
而今,川田勉先生沿用五○年代河田烈的論點,說日本放棄了它的海外財產,亦視之為賠償替代品。一方面,這完全辜負了中國人的好心,未領會戰後中國兩岸政府對日本的寬諒和照顧;最主要的,還是表明了日本政府並未根本反省的自己的戰爭責任。
日本的侵略打斷了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帶來人民的巨大傷亡,造成戰爭損失及間接損失高達數千億美元。那麼一點「遺留」財產能夠補償嗎?焦點問題是,日本「留在」海外的財產是「日本財產」嗎?
稍微客觀一點即可知道如下事實: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佔領東北地區一百一十萬平方公里土地,將該地區中方公私財產約二百億元攫為己有。其後日方利用中方資源和廉價勞力,包括抓捕勞工,大力發展殖民產業,日本殖民公司在這塊土地上越滾越大。在華北、華東地區日軍的掠奪手段更為殘酷,對此戰後的官方史書亦不諱言。《戰史叢書》記載有大量日軍以中國各地作為「資源圈」、「補給圈」的規劃,以及實際掠奪戰略與民用物資情況。甚至負責殖民地外交事務的、日本「大東亞省」大臣青木一男在當時也提出了批評;「當地都是『抄來主義』,……凡是比較值錢的東西都一律抄來。」〔注四〕
「仙鶴報恩」的民間故事
川田勉先生所否認的,是戰時日軍軍方及外交官員也不否認的事實。川田勉先生置歷史事實與中國人民的恩義於不顧,人們怎能相信其文中的「真誠悔過」呢?
人們都知道日本人喜歡一個「仙鶴報恩」的民間故事,那是一隻仙鶴為報答一對貧窮老夫妻的救助之恩,拔下自己美麗的羽毛,織出了錦緞的故事。只要明義知恩的傳統美德還能保持,這些迷失了方向的日本政治家們,也許不會走得太遠。
據日本《朝日新聞》今年十一月三十日報導,舉世皆知的「花岡勞工訴訟案」有了進展,日方決定出資,補償勞工及其遺屬並作了初步道歉,雙方達成庭外和解。這本身說明中日之間戰後遺留賠償問題有待解決,同時也預示了好的開端。希望川田勉先生等日本政治家們能夠跟上正常的歷史進程。
中國人的善良與和平意願,已經在歷史中得到過無數次的證明;中國人也會有耐心、繼續地、真誠地等待著。
〔注一〕參閱俵義文,出席二○○○年十月十六日北京「戰爭責任與戰後補償國際研討會」會議論文。
〔注二〕《日本國會對中國問題的辯論》,《金山和約與中日和約的關係》,台北版,第二一三頁。
〔注三〕《中日和會第七次非正式會議紀錄》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七日,《中華民國對日和約》,台北版,第一一九~一二○頁。
〔注四〕服部卓四部《大東亞戰爭全史》二,(北京)商務印書館,一九八四年,第六五○、六五九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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