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不是生意買賣

李家泉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員)


我們知道,台灣是一加工出口型經濟,商品經濟比較發達。其一切基本上也是按照資本主義社會商品經濟的法則和運作方式來進行的,本來是無可非議的事。然不幸的是,台灣當局竟把資本主義社會這一套商品經濟的法則及其運作方式,原封不動地搬到兩岸關係及祖國的和平統一大業上來了。根據其近年來的言行,大體可概括為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重視「廣告」。人們記憶猶新,去年7月8日,台「行政院新聞局」在美國《紐約時報》刊一則廣告,首次明確宣告台願意接受「雙重承認」。數日後,台「外交部長」錢復稱,台「新聞局」在美國刊登的這一廣告用詞,與當局「目前實際做的沒有什麼出入」。廣告實際上是一種宣傳,從這個意義上講,台灣當局在兩岸關係上類似廣告一類的宣傳,遠勝過大陸。

二是講究「包裝」。去年2月22日,台「國家統一委員會」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稱:兩岸統一應以「對等」為原則,「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在國際間互相尊重,互不排斥」。該綱領還在統一程序上做了一些手腳。連台灣島內一些人士都說:這是在「一個中國」名義下精心包裝的「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貨色。只有真正研究過這個綱領的人,才會領略其中奧妙。

三是一切「看錢」。台灣當局中的一些人,既不看大陸的總體國力,基本工業狀況,也不看大陸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所發生的巨大變化,以及經濟發展上的巨大潛力,而只著重眼前的人均「國民收入」。說什麼大陸與台灣的人均收入「差距太大」,統一對台灣人民沒有好處。有人甚至歪曲中共政策,似乎統一了大陸會共台灣的「產」。他們把兩岸人均收入拉平計算,以此來證明統一後台灣人民受到的損害。

四是「等價交換」。在台灣高層中,有人主張以台灣的「三不」(指政治上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來換取大陸的「四不」(指中共不在大陸搞「四個堅持」);有人堅持台灣以直接「三通」來換取大陸承諾「不對台用武」,允許台在「國際上拓展生存空間」。最近一個時期,台灣當局又企圖以「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政治實體」來換取大陸「承認『中華民國』為政治實體」。這實際上是要大陸拿原則來作交易。

五是「不當牛尾」。現台灣中小企業有七十餘萬家,約占台整個工商企業家數的98%。不少中小企業家的態度是,雖然是本錢不多,但願自主經營,「寧作雞頭,不當牛尾」。如今這也搬到兩岸關係上來了。就是台灣島雖小,但作為獨立的一個「國」,總比作為全國一個「省」好,寧作「中央政府」,不作「地方政府」。

以上五者,就是當前兩岸關係發展的最大障礙,是兩岸至今未能實現統一的關鍵所在。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法則及其運作形式,竟然如此浸透到台灣社會的上層建築和兩岸關係上來。然殊不知祖國統一大業畢竟不是做生意。它是關係到整個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關係到她的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頭等大事。設若今後仍無整個中國和中華民族的統一、團結和發展,就很難躋身於世界民族之林,就很難應付未來世界的各種挑戰。海峽兩岸都是中國人,都面臨著發展經濟、開創未來、振興中華的歷史任務,有什麼理由硬要堅持分裂、相互對立和相互抵消力量呢?而且,兩岸進一步改善關係以至實現統一,不僅不會影響各自商品經濟的發展,反而會有助和加快這一發展。在當今的條件下,今後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大陸的社會主義和台灣的資本主義,都會各具特色,相互兼容,取長補短,共同繁榮,不是誰吃掉誰或誰取代誰。都是中國人,一方既不可以富傲貧,另一方也不可以強凌弱。商品經濟的發展,在地區間、企業間、人際間總是不平衡的,大陸永遠不會去「共」台灣的「產」,台灣也不要認為某些經濟指標一時領先會是永遠不變的。還是要把眼光放遠點,把整個中華民族的利益看得更高點。

總之,祖國統一大業不是做生意。時不我待,急不得,也拖不得。尚望台灣當局慎加思考,嚴肅認真地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