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砂義勇隊」之多元思考(下)

戚嘉林
(南非普裡托利亞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


時代巨變的皇民化世代

在時代巨變中度過青少年期的人,因其在人格形成期有共同的歷史經驗,有共同的特殊記憶或歷史印烙(impressions),故很容易形成的「特殊世代」;當然,在同一時空中,因種族、族群的不同、或所處的地理位置不同,自是存在著不同的歷史世代;在台灣的近代歷史中,對台灣居民而言,政治上曾發生過三次劇烈的歷史變動,一是1895年乙未割台、二是1945年台灣回歸祖國、三是1989年國府開放大陸探親。而「高砂義勇隊」的歷史印烙,就是屬於台灣光復前日據末期原住民的一個特殊世代--皇民化世代--的歷史記憶。

原住民皇民化世代(約生於1918-1926年間)的特徵,就是他們的青少年成長期,是在日據末期的最後十年、或最後八年的皇民化時期。那個時代,往日的理蕃事業屠殺(1908-1915)已事隔二十五年,就是離當時最近的霧社事件屠殺也已經十年了。在日人現代殖民政府的新聞保密制度下,以及原住民各族各自散居及文化相對落後等,所形成的資訊完全不對等的情形下,尤其是在最後八年,從學校到社會,在日人如火如荼地推行皇民化運動的巨大宣傳教化下,原住民皇民化世代的祖父母,雖受日人屠戮與侵凌,但由於山區資訊阻隔及在山地日本警察如影隨形的嚴密監控下,可以想像,他們是無法向其子孫傳承整個族人的苦難;另一方面,下一代青少年,則經由學校、社會鋪天蓋地單向的皇民化教育影響,無法瞭解自己族人歷史的苦難,他們所認知的世界,就是日人所教導的日本世界。

塑造低階知識的皇民化人民

1928年(昭和3年)始,依據台灣總督府總務長官所頒「教育所的教育標準」,「蕃童教育所」的修業年限訂為四年。1932年11月,台灣總督府在台召開第一屆「理蕃視學事務打合會(商討會)」,會中居然稱「在蕃人子弟進入上級學校方面,鑒於過去的實際成績與蕃地現狀,必須相當考慮,目前除了特殊的場合之外,應注意不要胡亂勸誘獎勵進入上級學校」。1935年5月,總督府又召開第二屆「理蕃視學事務打合會」,會中提醒各職員應注意對「蕃社」男、女生活方面的全面指導,勿過於偏向智慧方面〔註15〕。也就是說,日本殖民當局在相當於今行政院所主辦的有關原住民教育會議上,挑明了指示要老師不要鼓勵原住民學童求上進,念初中、念高中。更不可思議地是,小學四年級的課程程度本來就很簡單,但日本殖民當局居然指示,對一個才十歲的小孩,上課不要傳授有智慧的知識。換言之,日本殖民當局對「蕃童」的教育,祇是塑造低階知識的皇民化子民而已。1939年(昭和14年)開始,日人將「蕃童教育所」改稱「教育所」。1943年4月,日人將全台154個「教育所」中的40個「教育所」的修業年限,由四年延長為六年〔註16〕。因此,當時加入「高砂義勇隊」的青少年,其程度普遍約僅小學四年級。

「高砂義勇隊」的皇民再教育

1932年,台人滿6-14歲的學齡男童計40萬人(女童37萬人,1918-1926年間出生),其中就學男童計20.3萬人(女童計7.4萬人),亦即男童就學率高達51.0%。1942年時彼等17-24歲,旋值日人在台大肆徵兵。斯時,日本殖民當局計共徵調20.7萬大致此一年齡層的台籍男性青年入伍;前述20.7萬台籍青年,在軍營中接受各種不同的軍事訓練與軍國主義課程教育後,復分發日軍部隊(其中除9.2萬人留在台灣各軍事單位外,餘者分別被派往中國大陸與南洋作戰),彼等與日人朝夕為伍,其日語能力自亦是相當地強化〔註17〕,並接受日本軍國主義意識型態的皇民化再教育。當時「蕃人」原住民青少年,以小學四年級的知識,入伍「高砂義勇隊」,接受日軍軍中皇民化的再教育,其個人「知識」資訊實是有限,依常理推斷,祇是日本殖民政府強大國家機器宣傳教化的接受者。即便是如此,日人好似還不放心,居然還以一名警察比二十九名「高砂義勇隊」隊員的比例,將警察配屬於「高砂義勇隊」,且大隊長、中隊長、小隊長均由警察擔任。例如第一回「高砂義勇隊」五百人,總督府共派出警部一人、警部補二人、巡查部長六人、巡查七人、共十六人。第一回「高砂義勇隊」五百人,日人共派出警部一人、警部補二人、巡查部長八人、巡查七人、共十八人〔註18〕。原住民當義勇隊赴戰場送死,日人還要如此嚴厲監控,今人實難以想像。

慰安婦vs.高砂義勇隊

據估計原住民參與太平洋戰爭的人數應在八千人以上,生還者可能不到十分之一〔註19〕,藉徵兵將原住民送往戰場送死,他們生前從未享有日本人所享有的福址與權利,但在家鄉的妻女卻遭日人迫為慰安婦。根據《台灣慰安婦報告》,在台灣原住民表白申訴的慰安婦資料中,一半以上的慰安婦(從十六歲至三十一歲),她們的父兄或丈夫,居然都是「高砂義勇隊」的成員〔註20〕。而這些願意出面指控日人強征慰安婦的倖存原住民老婦,祇是冰山一角,相信當時應有更多更多原住民少女被迫成為日軍的性奴隸。對原住民而言,少男的被送往戰場九死一生,少女則被迫為慰安婦,人間慘事,莫此為甚。

宏觀角度建構原住民歷史

個人經驗僅存於個人的人生回憶,我們應尊重每個人的人生回憶與經驗。然而,就人世間的「正義原則」,例如路人甲被路人乙殘酷迫害,甚至有殺父之仇,也許路人甲隨著時間的逝去,寬恕路人乙,但總不至於路人甲還會感念路人乙,這是常識。但就「高砂義勇軍」乙事,相對於日人,日本殖民當局是一個完全由日人控制的現代政府,透過對資訊的完全掌握,例如施政保密與政令宣傳的交錯運用,日本殖民當局也就能進行更精緻細膩的統治。故原住民個人限於個人的學經歷有限、及人生經歷尚淺,當時只是二十歲左右小學四年級程度的青少年人,相對日人資訊極端不足。故被日人殘酷統治,還感念日人。然而他們的感念,對被屠殺被迫害的父祖先人,情何以堪。在這一方面,政府與學者有責任,從整個民族的宏觀角度,建構整個原住民的歷史。(此文系本人參加台灣原住民教授學會於2006年5月26日在文化大學台北建國南路校區主辦之「『高砂義勇隊』學術研討會」所提交的發言修正稿)

〔註15〕同〔註6〕b.pp.17:27.見「第一回理蕃視學事務打合會。」《理蕃の友》,第1年12月號,台北: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內理蕃友發行所,1932.該文參考者東京綠蔭書房,1993,pp.5-6.「理蕃視學事務打合會」《理蕃の友》,第4年6月號。p.11.
〔註16〕同〔註4〕b.p56.見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編,《高砂の教育》,pp.11-12.
〔註17〕同〔註4〕,pp.1671-1672.
〔註18〕孫大川,《被迫讓渡的身體-高砂義勇隊所反映的意識構造》「高砂義勇隊」學術研討會,台北:台灣原住民教授學會,2006年5月,p.44.原見李國生,《戰爭與台灣人:殖民政府對台灣的軍事人力動員(1937-1945)》,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pp.82-86.
〔註19〕同〔註18〕,pp.42-43.
〔註20〕同〔註18〕,p.52.原見婦女救援基金會主編,《台灣慰安婦報告》,台北:婦女救援基金會,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