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開煌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系教授)
楊開煌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系教授)
一、全國政協之「政治決議」:
中共第十一屆第三次「全國政協」會議於2010年3月13日閉幕,會中通過一份政治決議,什麼是「政治決議」?全國政協的「政治決議」意義為何?何時開始出現「政治決議」?其功能為何?今年的「政治決議」在兩岸關係方面,提出「推動構建基礎堅實、支撐有力、內涵豐富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那麼今年的「全國政協」將可能有那些措施?頗令人好奇。
中共的「全國政協」分為兩個階段,在1954年之前是「代理民意機構」的階段,之後為「政治顧問」機構的階段;在「代理民意機構」和作為改革開放之前的「政治顧問」的階段,在中共政治制度中重要性不大,可以暫不作討論。改革開放之後,由第五屆「全國政協」起,「全國政協」的作用逐步增強,中共對政協委員的言論也比較重視,每屆每次的「全國政協」會議在閉會之際,幾乎都會發表「政治決議」,此一政治決議對「政協」,對政協委員而言,就相當於年度的政治任務,雖然不是年度內必須完全的政治工作,但是指明了年度政治工作的重點和方向;由於在大陸「政協」是非共菁英參政、議政的重要管道,其性質和責任是擁護和協助共產黨執政,所以其年度政治工作和共產黨的工作重點必然是一致的。只是在功能與側重點上會有不同。我們以今年的「政治決議」所揭示的工作重點來看,包括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上,政協必須「建睿智之言、獻務實之策」;在「公益性文化事業和文化創意產業」,政協必須「大力發展和積極培育」;在「社會事業發展和民生改善」方面,政協必須「協助黨和政府多做穩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好事實事」;在「民族和宗教政策」,政協必須「要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另外「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強人民政協自身建設,不斷提高政協工作的科學化水準。」等,以上除了「加強人民政協自身建設」外,其他幾乎全是協助共黨更好地執政的工作。本文的特別關注點在於「全國政協」在兩岸關係上的年度工作重心。
二、歷次「政治決議」中的對台工作:
從第五屆「全國政協」起,每年的會議之後,多半都會提出一份「政治決議」,提示年度的工作重心,而統一工作是每次的「政治決議」必然提出的項目,以下本文共收集了30篇相關文件,深入閱讀可以整理出以下的共同特徵:
從共同特徵來看,「全國政協」之「政治決議」有三點是長期貫穿的精神:
第一、強調「擁護」:幾乎每一為「決議」都有「堅決擁護」的字眼,所謂「堅決擁護」顯然包括了從政治路線、政治立場到政治態度都和執政的共產黨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從中共的政治體制而言,「全國政協」的工作主題有二:即團結和民主(人民政協工作的主題,http://www.people.com.cn/GB/34948/34965/2676223.html,《中國人民政協全書》(上卷), 中國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從代「決議」來看,「全國政協」之「決議」是盡到了團結的角色和功能,在民主方面,按中共的說法,民主應該指:「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接受各方面的批評監督,真正做到集思廣益,做到國家的大事大家來出主意,想辦法,大家來辦。」對比工作主題和「決議」內容,則可以感受到民主部份的不足,因為政協並沒有充分認知自己的非共產黨優勢在「統一」議題上可以承擔的功能,從而原本可以相互補完的優勢降為狗尾續貂。
第二、堅決統一:在「政治決議」中清楚而明確地表達了對國家統一的情感,即使在和平發展時代,對「統一」的情感也沒有改變;由此可以瞭解國家統一是中共極重要的目標,和政權合法性的基礎。問題是在統一工作上,中共於上世紀八○年代組成了「愛國統一戰線」,在國家統一工作上有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及愛國華僑,而每一個對象皆有專職的部門,所以政協的工作對象並不明確,於是其功能也不彰顯。
第三、與勢調整:在「政治決議」中,雖然每次都強調「國家統一」,但是突出的主軸則是隨著政策和兩岸情勢的變化而有不同。如在八○年代初強調的是「愛國統一戰線」,之後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推動交往」,「增進瞭解」,九○年代民進黨興起之後,「反對分裂」「反對外國干預」「維護地區穩定」等,這就顯示政協在促統工作,是不斷依據外在情勢的變化而調整。
第四、未提「兩會」:兩岸設立「海基會」,以代理人模式進行協商、談判是九○年代中華民國在兩岸談判中的創舉,中國大陸也在1991年底,相應成立「海協會」,自此之後,兩岸兩會的互動成為兩岸關係最明顯的溫度計,但在「全國政協」的「政治決議」中,並沒有真正提到兩岸兩會的互動情況,按理在「全國政協」委員中也有「海協會」的理事,理應對兩岸兩會的互動一定有看法,但是自始至終隻字未提,令人費解。
就差異來看,也有三點比較明顯:
第一、在五屆政協的決議中,抽像的號召比較多,六屆政協後的決議則加入比較具體的對台灣當局的號召。這顯示是中共對統一工作的認識理解的層次和方法,出現變化。
第二、是指責台灣當局:從五屆到八屆「全國政協」都以號召、規勸為台灣同胞和台灣當局為主要訴求,九屆到十一屆一會則在「政治決議」中,出現對台灣當局的指責和警告;當然在十一屆二會以後就不再出現。
第三、反對台獨:反獨的號召始於1993年,顯然這是和民進黨的台獨黨綱的出現,是存在著朋顯的相關性,所以到民進黨執政之後「反對台獨」,不但是「政治決議」的主要訴求,而且成為主要的政治路線。
三、「全國政協」涉台「決議」解讀:
十一屆「全國政協」是在中共黨「十七大」會議之後,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政協」會議,此時的形勢是十分敏感的,一方面是中共黨「十七大」的政治報告已經提出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的階段,另一方面是台灣正在舉行大選,而且存在著變天的可能;胡指出:「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台海地區謀和平」訂定為對台工作的新政策,同時更進一步提出「十三億大陸同胞和兩千三百萬台灣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中國是兩岸同胞的共同家園,兩岸同胞理應攜手維護好、建設好我們的共同家園。」(胡錦濤,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24/content_6938568.htm,2007年10月15日)的新說法。充分代表了中共新的對台政策主軸是「和平發展」,此一新的對台政策可以包括以下的特點:(楊開煌,《三十年對台政策vs二十年大陸政策》,2008,12,25,《新局:對胡六點之解讀》,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2009,p103~105)
第一、當前兩岸關係的現狀定位是「未分裂,未統一」。
第二、台北方面是否從事分裂行為,其主要的標誌就是是否回歸到「九二共識」的立場。
第三、「國家統一」的任務,已經從中共領導人念茲在茲,有時甚至是寢食難安的政治課題,中共單方面擺在日程表上的政治目標,轉而成為國家建設現代化的政治過程中兩岸共同的議題。
第四、「和平」從推動統一的「理想化的工具」,逐漸展現出「工具理想化」的傾向:本文在此使用「工具理想化」,其核心意義是借用了「工具理性」乙詞中比較正面的意含,「工具理性」的正面意含是指「通過實踐的途徑確認工具(手段)的有用性,從而追求事物的最大功效,為人的某種功利的實現服務。」(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eason〕,http://wiki.mbalib.com/wiki/%E5%B7%A5%E5%85%B7%E7%90%86%E6%80%A7)
第五、兩岸在國際社會的「一中」原則,有可能從「互斥」、「對抗」轉而「協商共存」。
而台灣正在舉行大選,雖然馬蕭組在民調上領先,但基於歷史經驗,大陸方面並不敢樂觀,在此形勢下,「全國政協」的「政治決議」是否出現新的工作方針,新的工作任務呢?
在十一屆一會的「政治決議」中,表現出保守與審慎的態度,在政策上從鄧小平、江澤民到胡錦濤的政策全部擁護,對台灣則反台獨、續交流、促三通、復談判都出現在文件之中,也就是擁護共產黨,期望國民黨,反對民進黨全部寫入文件之中,這是最保險的表態方式。
到了十一屆二會時,國民黨已經重新執政近一年,又在「胡六點」發表之後,整體的兩岸形勢趨於和緩、合作,經濟合作已經開啟,兩岸三通逐步實現,兩岸互動更加頻繁。
「胡六點」的發表更加確立兩岸邁入「和平發展」的新階段,在此形勢下,「全國政協」的「政治決議」,首先是肯定兩岸關係的正面發展;其次是全面肯定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短短百七十餘字的文件,使用了「牢牢把握」「積極構建」「努力開創」三個形容詞說明「全國政協」面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態度;其三工作的方法是「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人員往來與文化交流」。此一「決議」的內容當然也是中共對台政策的翻版,但是與同時的政府工作報告相比,明顯遜色不少,因為國務院的「報告」裡,不但對兩岸關係的情勢有判斷,在兩岸經濟發展大大著墨,而且對兩岸政治議題,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也有說法。(溫家寶,政府工作報告,20090305,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9-03/05/content_10946155.htm)同樣是執行黨的政策、路線,然而在兩岸關係應該有所作為時代,「政協」不能扮演更分工、更積極、更前膽的角色。應該說不僅僅是「政協」的損失也是共產黨的損失。
今(2010)年十一屆三會,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進入了穩定期,「全國政協」之「政治決議」的相關內容,終於出現了比較大變化的:首先是擁護性的政治語言的減少,在今年的「決議」中只有二句形容詞「取得重要進展」「呈現良好勢頭」;其次是工作的內容比較明確,「決議」提出的工作的內容包括了「不斷擴大同台灣島內有關黨派團體、社會組織、各界人士和基層民眾的交往」、「增進兩岸經濟、文化、社會和人民思想感情的大融合」、「增強兩岸同胞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推動構建基礎堅實、支撐有力、內涵豐富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其三是涉及了政治議題:即「擴大同台灣島內有關黨派團體」以及「構建基礎堅實、支撐有力、內涵豐富的和平發展框架」。此一內容則與政府的對台工作有了比較明顯的區隔,政府的對台工作似以經濟為主,而政協則以聯繫台灣內部的黨派團體和菁英為主,聯繫的目的何在,應該是為了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而且是「基礎堅實、支撐有力、內涵豐富」的框架。
所謂「基礎堅實」是指以反台獨,反分裂為核心內容的「一中原則。」
所謂「支撐有力」是指此一「兩岸關係框架」,必須是兩岸的主要政黨和菁英都不反對,甚至十分贊同的「框架」。
所謂「內涵豐富」是指框架協議的內容,應包含兩岸關係全部的內容,如兩岸經濟、社會、文化、教育、法律等交流互動事項的原則性規範,以及兩岸當局所關心的各項事務,如兩岸的政治定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制式安排,兩岸的外交與外事安排等。
由以上的解讀來看,個人以為今年的「全國政協」,可能在邀訪台灣菁英交流、訪問及參與、支持或支援舉行兩岸關係框架的研討、座談可能加大力度,果如此則代表中共在對台工作上,開始有所分工,當然如果「全國政協」之「政治決議」仍然只是政治宣示,則不會有任何變化。因此,一切變化與否仍有待觀察。
四、結 論:
從中共文獻來看,中共推動和平統一的工作已有三十餘年,從一開始的口號提出,但心態依舊,到提出「一國兩制」的招安政策,再到統一「分兩步」開始對和平統一的複雜性、艱難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再到《反國家分裂法》的制定,才真正確立和平統一的法律基礎,以法律的形式保證和平是統一的唯一手段。再到今年「全國政協」的「政治決議」和溫家寶的「政府工作報告」,才看到分頭努力,分工合作的對台工作的推動。這也說明了中共對台政策的決心和耐心。
同時,從胡六點開始明確了對台工作必須和台灣的反對者、反對黨接觸,今年的「全國政協」總算是清楚地寫進「政治決議」之中,可以算是找到和平統一工作的要害與關鍵,和平統一工作的核心在於爭取反對者不反對,感動反對者贊成我們的看法、想法和作法,才有可能促成和平,有了和平才能和平統一。
由此反觀台灣內部的政治紛爭,似乎就欠缺這種與異見者溝通的理性空間,果如此,台灣民主政治的正面意義就十分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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