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當回歸憲政原則

子駒
(台大研究生)


三月十八日立法院上演了一場難得一見的戲碼,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蔡煌琅在外交委員會質詢時,公開質疑新聞局長江啟臣是「台獨」。這一齣戲碼弔詭之處在於,一向慣於扣人「紅帽子」的民進黨,竟開始扣起別人的「獨帽子」;而一般被認為反對台獨的國民黨官員,卻被人抓到似乎主張台獨的小辮子。讓我們來深思這齣戲碼的弦外之音。

忽略歷史事實,無視憲政原則

引起這場風波的導火線,是江啟臣於2006年9月發表在《台灣國際法季刊》(第三卷第三期)的一篇論文──《「一個中國」與中華民國的法律地位》。這篇文章回顧了關於「中華民國」國際法地位的各種說法,接著討論「一個中國」原則在聯合國席位,以及對於台灣國際地位的影響。這篇文章令人爭議的部分出現在「結語」,江啟臣提出如下的觀點:「……由於幾乎所有國際組織均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所有的中國領土資源,皆應由此代表及繼承。屬於舊中國政府『中華民國』的部分,亦應由其繼承。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成為被取代之舊政府,繼續使用其國號既不合法也不正當。……」

江啟臣在回應蔡煌琅的質詢時則說:「台灣的未來還是必須由全民決定」、「我所主張的是,目前我們現狀,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治權及於台澎金馬。所以台澎金馬這個地區是主權獨立的。」〔注〕

無論是江啟臣的論文結語,或是他在立法院的說法,基本上可說是無視於憲法的存在,也忽略了歷史的事實。首先,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的確是「繼承關係」,我們也不能否認國際上大多數的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是我們也得正視另外一個事實,也就是台澎金馬地區並沒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而與中華民國有正式邦交的二十三個國家也同樣沒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簡言之,兩岸之間是一種「不完全繼承」的關係。

其次,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台灣地區是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對岸是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再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除了包含「台澎金馬」之外,更包含了「大陸地區」。

綜合上述歷史事實與憲政法律的規定,再加上美國曾經公開宣示,兩岸現狀的改變,必須要在兩岸人民同意的條件下進行,而不是單方面可以改變的。江啟臣說「台灣的未來還是必須由全民決定」,但是大陸十三億人民同時也可以決定是和是戰。

民進黨與台獨為了謀求自身的政治利益,從不願把這個道理說清楚,也攪渾歷史事實與憲政法律。目前執政黨必須面對這個問題,如果連政府的發言人──新聞局長也無法說清楚,我們就得懷疑蔡煌琅說江啟臣是「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同路人」可能是事實;如果這不是事實,那我們則得懷疑執政黨是不是要藉著欺騙來討好人民、換取選票。

沒有統獨爭議,只有政黨惡鬥

事實上,這個質詢的新聞沒有被炒熱。原因何在?就是台灣人民對於江啟臣的說法已經習慣,而無法發現這個說法內在的瑕疵。當然,台灣人信以為真的「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或「台灣前途由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決定」云云,是國民黨與民進黨長期以來從「反共」到「反中」的思維脈絡所形塑的。

自國民黨重新執政以來,由於過去二十年來李登輝與陳水扁的宣傳,以及「台獨」的歷史教育,民眾自認為是台灣人而不是中國人的比例不降反升,這證明了國民黨與民進黨支持者的思維模式愈來愈接近,偏藍的名嘴不稱對岸為「大陸」而稱「中國」,國民黨的支持者也愈來愈認為「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這樣的想法與民進黨又有何異?換句話說,每當選舉就被掀起的「統獨爭議」根本是一個假議題,政治上的紛擾其實是政黨為了爭權的惡鬥。

但是這樣的混帳不能繼續下去,也不能不算清楚。近來兩岸關係的熱絡是建立在物質關係之上,民眾對大陸的態度基本上是分多於合。要算清政治上的混帳,就必須把兩岸的歷史事實說清楚,處理兩岸關係也必須回歸到憲政原則,這是執政黨的當務之急,這也是政府化妝師──新聞局長不能不承擔的重責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