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痛/美國對台軍援與軍售

戚嘉林
(國際關係學博士)


回顧往昔,美國對華政策是中國勢弱時藉勢支解,勢旺時則逆向遏制弱化,六十年不改其志。例如1949年國共內戰之際,一向標榜人權民主的美國國會,居然駭人聽聞地迅速通過專款用於支援我國非漢族如哈薩克、蒙族、回族、藏族等少數民族搞獨立的《軍事援助方案》,同時並從顛覆西北、策劃疆獨、鼓勵藏獨、分離台灣,全方位地支解我國,驚心動魄。然而,隨著「中國共產黨」迅雷不及掩耳地一統江山,美國所剩用以遏制中國的力量,只有西藏與台灣,其中又以台灣為最。

美國大力軍援台灣

1950年6月25日,韓戰(朝鮮戰爭)爆發,三天後美國杜魯門總統(Harry S. Truman)就下令第七艦隊進駐我國內海台灣海峽巡邏,接著8月4日美國空軍第十三大隊進駐台灣,9月18日國務院批准向台灣提供大炮與彈藥等總值975萬美元武器的軍事項目,1951年在台北成立「軍事顧問團」(美軍駐台人數最高時曾達1.5萬人),並續於1954年12月2日與台灣當局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美國為利用台灣以遏制中國,乃對台灣提供大量地實質援助,俾台灣成為美國威懾中國的前沿基地。斯時,自1950年6月至1965年6月的15年間,美國對台灣經濟援助共14.8億美元。在軍援方面,1950-1979年間美國對台灣的軍事援助更高達42.2億美元,其中無償軍援是在1974年結束。隨著無償軍援的結束,美國乃採取出售武器的軍售方式,變相繼續武裝台灣;在此以前,1953-73年的20年間美國向台灣運交飛機1,549架、1952-78年間美國向台灣提供各種艦船383艘。今日回首,美國對彈丸之地的台灣,給予如此大規模的軍援,當系全球唯一案例,且其遏制中國力度之強,令人不勝驚駭。

直至1960年代,在美國的強力支援下,台灣常年派遣武裝人員突擊中國大陸東南沿岸,總計自1949年秋至1957年間,台灣突擊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多達70餘次,每次百人或至萬人不等,其中1953年7月,台灣甚至出動飛機、坦克、軍艦、傘兵等約共一萬餘人,突擊福建東山島;1960年10月至1962年8月,台灣派人突擊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山東等省沿海地區計28次。是時,逐鹿中原之內戰已經塵埃落定,然而台灣卻仍如此打擊對岸,實在……。

美國堅持對台軍售

1970年代,歷經七年艱苦談判,美國同意中方所提中美關係正常化的斷交、撤軍、廢約三原則(就是美國同意與台灣斷絕外交關係、從台灣撤軍、廢除其與台灣所簽的共同防禦條約),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此次美國同意台灣撤軍,可說是近代中國外交史上的重大成就。君不見,今天日本、韓國、法國、德國等國境內不都駐有美軍!惟美國就是不同意不再對台灣出售武器,國會並且緊接著於二個月後的3月通過《與台灣關係法》,該法對美國介入分離兩岸的定義範疇,居然遠大於美國剛同意廢除其與台灣早年所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範疇。惟時值前蘇聯入侵阿富汗,美國為聯中制蘇,乃於對台軍售問題上有所讓步,幾經折衝,中美雙方於1982年8月17日發表聯合公報,即《817公報》,美國承諾不尋求長期對台軍售,並且其售台武器規模與數量將逐漸減少。

自此以後,無可諱言,「軍售台灣」是美國持續遏制中國分裂中國的一張最佳王牌,自1980年代初始,雖歷經卡特、雷根、布希、克林頓、小布希,以迄今日的歐巴馬總統,其對華政策,萬變不離其宗,就是以「軍售台灣」為工具,輔以政治與經濟等手段,變相增強台灣實質獨立的能力,其終極目標就是使兩岸分離永久化。

提供較祖國更先進的武器

美國在軍援與軍售台灣的運作上,尤其令中國人痛心者,是美國以其超級國力,蓄意使台灣在武器科技含量上,保持較其祖國對岸高一等級的優勢武力。後期更是在技術上,通過軍用技術轉讓的方式,變相加大力度地協助台灣發展先進武器,以對抗中國大陸。

就以空軍為例,為不再讓列強侵略中國的歷史悲劇重演,建立保衛自己的基本武裝力量,中國共產黨執政之初,雖然在戰後「一窮二白」百廢待舉的艱困環境下,仍頃舉國之力發展國防重工業,全力建設中國的航空工業。在參加韓戰,取得前蘇聯的信任而願協助下,1954年中國自前蘇聯引進米格17的製造技術,經過兩年努力,殲5殲擊機首飛成功,中國躍進式地實現殲擊機噴氣化。是時,美國除將其先進的F-100超音速戰鬥機進駐台灣,且於1954年提供台灣空軍F-86戰鬥機,並旋配備導彈;1958年初,中國引進米格19製造技術,1959年批准定型生產殲6,美國立即於1958年為台灣空軍裝備F-100F/A超音速戰鬥機。此外,美國並續於1959與1963年協助台灣部署勝利女神與鷹式防空飛彈;1992年初俄羅斯同意向中國出售先進的蘇凱-27型戰機,美國就迫不即待地於同(1992)年9月向台灣出售150架先進的F-16戰機,公然違反《817公報》,持續地執行其以台制中的大戰略。

關於美國藉技術轉移方式協助台灣研發天弓防空飛彈與IDF經國號戰機,改良S-2E反潛機和M-48A1/A2坦克的性能,使台灣在1980-90年代逐步建立二代武力,取得相對於大陸之質的優勢。至於美國變相透過技術轉讓增強台灣軍力,使有朝一日兩岸骨肉相殘,其最恐怖的手段莫過於提供核武技術。例如2006年初至2008年3月間,台灣總統陳水扁因陷於其超級貪瀆醜聞,乃前後掀起六次挑釁對岸的大規模群眾集會(其中包括「入聯公投」大遊行)。如果一旦因而挑起台海武裝衝突,台灣進入戰爭狀態,則扁家世紀貪瀆勾當豈不合法化了嗎?然而就在此兩岸關係進入驚險時分,美國於2006年8月將內含引爆核彈頭電子引信的四個「民兵Ⅲ」洲際彈道導彈核彈頭錐組件運至台灣,於歷經十八個月後台灣地區總統選舉前一天的2008年3月21日深夜,美國才突然以專機將那四個核彈頭錐運離台灣。據報導,該頭錐是核彈頭的大腦心臟,這些頭錐很容易就可以移轉到平時時速達800公里的台灣「雄風」2E巡航導彈上。如果真是這樣?則太恐怖了。

中國首次制裁反制

關於美國對台軍售,美國吾道一以貫之,一次次地對台軍售不斷。但中國因綜合國力不足,反制力道有限,也只有忍辱負重,一次次地發表聲明抗議,故美國歷任總統食髓知味。

這次更是離譜,新選任的歐巴馬總統,於其兩個多月前應邀訪華時,在北京與中國領導人簽署聯合聲明,稱中美「雙方一致認為,尊重彼此核心利益」,旋於2010年1月29日,簽署包括黑鷹直升機等總值高達64億美元(近2,050億台幣)的對台軍售;30日,中國外交部、國防部、國台辦、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紛紛表態,強烈敦促美方充分認清售台武器的嚴重危害性,要求美方立即撤銷售台武器的錯誤決定,停止對台軍售。

此外,截至31日下午已有三萬多人次中國網友簽名,力挺中國政府反制美國。2月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中方將對參與售台武器的美國公司實施相關制裁,強烈敦促美國有關公司停止推動和參與售台武器」。這是中國首次公開明確具體表示要制裁美國公司,此一舉措令在華擁有巨大經濟利益的美國航空業者焦慮。

然而,即使面對中國的如此反彈,美國政府仍然堅持對台軍售。前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柯慶生(Thomas Christensen)於日前5月28日表示「中國如果要美國停止軍售台灣,必須確保台灣不受武力威脅,否則美國將繼續軍售」,「美國提供台灣武器的結果,並非如外界以為的升高台海緊張,反而有助於兩岸關係的發展,因為台灣自我防衛的力量增加之後,更有助於和中國坐下來對等協商」。前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則於本6月10日指出「面對大陸持續擴張軍力,台灣也應該具備某種程度的嚇阻力量」,雖然北京可能因此生氣,「但我們(美國)還是有自己的看法,也會堅持」。至於6月初正在出訪亞洲的美國國防部長蓋茲(Robert M. Gates),在參加新加坡舉行的「第九屆亞洲安全會議」時(6月5日)表示,美國不支持台獨,但維護和平的兩岸關係,軍售乃一要項,且美對台軍售已經數十年,即使美中軍事關係受阻,也不會改變。

「對台軍售」攤牌日

這些美國在野在朝學者與官員的談話,那有一絲誠信,全然無視美國政府黑字白紙承諾的《817公報》,背信若此,夫復何言!這也充分顯示,美國即使背棄國際間的「國家承諾」,也要堅持對台軍售,其藉台灣以遏制中國的司馬昭之心,完全暴露;蓋茲原計劃此一亞洲之行也將訪問中國,但遭拒絕。中國人民解放軍副參謀長馬曉天於5日在「亞洲安全會議」上答覆記者問題時表示,中美兩國關係發展存在三項障礙,第一是美國對台軍售,第二是美國軍艦飛機在中國南海和東海對中國進行高強度監視和偵察,第三是美國國會通過的「2000會計年度國防授權法」和「迪萊修正案」中,限制兩軍在十二個領域的交流。

因此,從美國「對台軍售」一事可知,美國是一個只講實力不講誠信的國家。即使已經是研究員的卸任官員,居然赤裸裸地乾脆講明了「但我們(美國)還是有自己的看法,也會堅持」。無可諱言,就美國而言,連民間學者研究員也有這等霸氣,即布希總統的名言「我們說了算」(What We Say Goes)。

這不禁令人想起大清開國之初,君臣一體,也是豪氣凌云「收自古以來未收之地,臣自古以來未臣之民」。雖然中國自鴉片戰爭後歷經百年衰微,但一代中國共產黨人之興,其開國雄風宛若前清,謀臣武將如雲,六十年民族再興。惟美國「對台軍售」是中國之痛,是民族之痛,中國人只有潛心圖強,當中國擁有三、四個航母艦隊、095和096核潛艇、全球定位系統、宇航空間站、太空船登陸火星之日,也就是與美「對台軍售」攤牌日。誠如中國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孟祥青教授的分析「十年後,等中國的國防實力有了質的提升,實力與美國旗鼓相當了,那麼中國在售台武器問題上(就)可以攤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