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海麟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
鄭海麟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
今年四月六日,中華保釣協會網發表張龍騰《舉國炒作「海國記」 全民關注釣魚島》一文,讀後不勝感慨。作為長期關注釣魚島問題的研究者,筆者認為有必要說幾句感言。
首先讓我引述一段張龍騰先生的文章:「自2009年12月初以來,香港《文匯報》整版報導錢泳抄本沈復《海國記》,緊接著,台北中央社、北京新華社、人民網、央視網、《中國日報》與台灣《中國時報》等海內外百多家媒體機構都大肆報導此物。
2009年12月4日,新華社《參考消息》將關於《海國記》之報導《釣魚島屬於中國再獲文獻證明》大標題置首版;12月10日新華社《國際先驅導報》再次刊發相關報導《台灣教授上書溫家寶》,人民網甚至將有關《海國記》的報導,題名《最新歷史證據表明釣魚島屬中國 可駁日方觀點》,列入「如何看待當前中日關係」之「中方動態」專欄。
2009年6月9日,(文化部)國家古籍保護中心鑒定錢泳抄《海國記》,2010年2月10日,文化部社會文化司組織,再次在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召開「《浮生六記》卷五抄稿不分卷」(即《海國記》)專家鑒定會。部級單位為一部民間古籍搞了兩次大型的專家鑒定會,這在世界歷史上也許都會比較罕見。
2010年1月15日,中國社科院文學所主辦的「中國文學網」,在「學術論文全文數據庫」之「元明清文學研究」專欄,發佈台灣蔡根祥《抄稿〈海國記〉真偽辨析——對鄭海麟、胡新的回應》一文;2月26日「學術爭鳴」欄目再次發佈蔡根祥《抄稿〈海國記〉真偽辨析——對鄭海麟、胡新的回應》,同時還發佈了蔡氏的《對胡新「海國記確為偽作」說之再評騭》……起名「中國文學網」的學術殿堂,竟成了炒作《海國記》的熱土。置國家尊嚴與民族感情於不顧,為私利大販狗肉,實在是一種值得注意的奇特現象。」
從張龍騰文披露的事實看來,《海國記》的炒作者分別從兩個角度切入:一是保釣的角度;二是學術的角度。前者以《海國記》抄本的收藏者彭令掛帥,後者則由「台灣教授」蔡根祥領軍。但無論前者抑或後者,其炒作的目標都是一致的,其最大賣點無不宣稱《海國記》對中國擁有釣魚島主權的重要性。例如有關蔡根祥上書溫家寶總理的報導,題名皆以「台灣教授上書溫總,展示釣魚島歸屬重要文獻」、「台灣教授上書溫總,提供釣魚島歸屬中國有力證據」等為噱頭。而蔡根祥在上書中也有 「使我文學既失瑰寶,復令歷史喪逸明證」之語,甚至吹噓「《海國記》是海內外現存記載釣魚島唯一的古代名人墨寶」,其目的都是為了彰顯《海國記》對釣魚島主權的重要性。
據網上資料披露,為達到炒熱《海國記》之目的,彭令還大肆渲染《海國記》所記釣魚台事的價值,甚至吹風說,日本人曾通過各種渠道與他接洽,試圖以重金(有說六百萬,有說一千萬者)購回《海國記》加以銷毀不讓傳世,好像中日之間誰擁有了《海國記》,誰就擁有了釣魚島一樣,炒作者之幼稚無知和利令智昏,不但令人齒冷,更使中國人蒙羞。另一邊廂,為配合彭令炒作《海國記》,「台灣教授」蔡根祥則以「學術」為名,鼓吹《海國記》乃珍貴歷史文獻,並且不遺餘力地著書立說,極力誇大其學術上的價值。非但如此,他還 「三次上書文化部未果」(據雲文化部認為 「此件記中山部分的內容,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浮生六記》的第五記,遂定位為第五記,證據不足」,因而不作回答);之後又上書中國總理溫家寶,希望借助政治人物的權威,把蛋糕做大。這種不是實事求是、扎扎實實做學問,試圖通過 「拉大旗作虎皮」以博宣傳的做派,本身就犯了學術界的大忌,為正直的學者所不齒。好在溫總理謹慎,不作回答,否則《海國記》的炒風勢必愈演愈烈。
就以上炒作者的第一個切入點來看,其幼稚無知是顯而易見的,比如彭令曾渲染其「驚人發現」云:「《海國記》佚文內容顯示,一八0八年,沈復經釣魚島赴琉球途中,對釣魚島周邊情形及方位都有詳細目擊記載。這比日本宣稱古賀辰四郎在一八八四年發現該島的時間早了七十六年。」彭令的這種觀點,儼然認為沈復為中國發現釣魚島的第一人,而《海國記》的記載則是對釣魚島的最早紀錄。
對釣魚島問題稍有涉獵的人都知道,中國人發現、命名和使用釣魚島,有文字記載者最早見於1403年成書的《順風相送》,是書《福建往琉球》條記釣魚台列嶼事有:「北風,東湧開洋,用甲卯,取彭家山;用甲卯及單卯,取釣魚嶼……用卯針,取赤坎嶼;用艮針,取枯美山」的記載。《順風相送》不僅是目前所見到的世界上最早記載釣魚嶼屬中國海域範圍及中國海船活動之領域的文字,同時也是較詳細地記載由福建往琉球航線上的各島嶼名稱、航向(針位)、里程(更)的珍貴文獻,這些文字比沈復的「目擊記載」足足早了四百年。而陳侃的《使琉球錄》,汪楫的《使琉球雜錄》、蕭崇業的《使琉球錄》及其所繪的《琉球過海圖》,都比沈復要早許多年。至於明朝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出版、由當時中國東南沿海防倭抗倭軍事指揮部最高指揮官胡宗憲主持,由鄭若曾執筆編撰的《籌海圖編》,該書卷一《沿海山沙圖》之「福七」、「福八」(即福建沿海山沙圖)兩圖,首次明確地將釣魚嶼、黃毛山(即黃尾嶼)、赤嶼(即赤尾嶼)劃入福建沿海的軍事海防區域,納入中國防倭抗倭軍事指揮部的行政管制範圍。根據國際法中關於海岸國的主權是一種 「管制」(Control)的定義(見Jessup,Law of Territorial Waters and Maritime Jurisdiction[1927],P.xxxiii ),作為海岸國的中國已構成對釣魚台列嶼的領有主權。上述歷史文獻,從論證「釣魚島屬中國領土」的角度來看,其價值都比沈復的《海國記》要高得多。因此,筆者認為,《海國記》對釣魚台的記載不足以說明問題,而彭令的「驚人發現」和蔡根祥的刻意炒作,更是對中國歷史文獻的無知。這種刻意炒作,對維護釣魚島的主權非但無益,反而會起到負面影響。正因為了消除這種負面影響,筆者才於今年一月一日出版的《海峽評論》第二二九期撰文,委婉地指出沈復作為隨員,所撰《海國記》只能算作私人筆記,不具有官方文獻價值,因而不具國際法效力,不能過分誇大其價值,否則反為識者竊笑。更何況《海國記》所述釣魚島事與1800年出使琉球副使李鼎元所撰《使琉球記》文字頗為接近,從論證 「釣魚島屬中國領土」的角度,《使琉球記》的價值遠遠高於《海國記》。
筆者撰寫此文之目的,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遏制《海國記》的炒作之風和維護學術的尊嚴,根本沒有考慮到是否會損害到炒作者的利益。想不到文章發表後,立即引起《海國記》的學術炒作者蔡根祥教授的回應。不過,令人遺憾的是,蔡教授的回應文章根本沒有從正面回答拙文的焦點問題,而是採取避實就虛,避重就輕和捨本逐末(觀蔡教授的其它 「回應」文章,基本上都是採取這樣的方法,可見這三點結合應屬蔡教授的治學路數)的方式,東拉西扯,顧左右而言它,甚至還極不負責任地說,「跟官方的記載不同,這也正是沈復的書最有價值的地方。」但是,《海國記》「最有價值的地方」究竟在那裡?蔡教授又不作說明。筆者認為,從論證「釣魚島屬中國領土」的角度來看,《海國記》的價值遠不如《順風相送》、《籌海圖編》和陳侃等人的《使琉球記》;從研究琉球歷史文化和中琉關係的角度來看,《海國記》的價值遠不及徐葆光的《中山傳信錄》、周煌的《琉球國志略》,甚至李鼎元的《使琉球記》。更何況,《海國記》到目前為止還是一部私人所藏並未公開出版的抄本,該書的真偽如何?書中的價值如何?還有待該抄本公開出版後經專家學者研究方能作出評判。而蔡教授僅憑彭令影印的幾頁紙,便在媒體上大肆鼓吹並極力抬高其價值,先是三次上書文化部,繼而又上書溫家寶總理,這不是刻意炒作又是什麼?難怪張龍騰會發文指責這是「置國家尊嚴與民族感情於不顧,為私利大販狗肉,實在是一種值得注意的奇特現象」。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筆者今年一月一日發表在《海峽評論》的文章,儘管讓炒作者感到不快,但卻獲得不少社會有識之士的認同和積極回應。例如中華保釣協會網於2010年1月3日發表署名「邪不壓正」的文章,標題即為「《海國記》對釣魚台列嶼的記載不足以說明問題」,內中提到:「在十二月三日,香港《文匯報》的網站刊出《鐵證釣魚島屬中國》一文,隨後內地《參考消息》、《國際先驅導報》、新華網之類的官方媒體相繼轉載報導。可是此文有些說法完全錯誤、幼稚可笑,追究其原因,在於《海國記》藏者彭令和高度評價者蔡根祥知識不夠造成的。為了及時糾正此文帶來的不良影響,筆者在本文除指出並改正其錯誤外,再引用大量的史料證明釣魚台列嶼確屬我們的證據。」文章最後的結論認為:「《海國記》對釣魚台列嶼的記載根本就不是什麼新資料和新證據,也不是鐵證。作為一種補證,沒有什麼大書特書的,也不值得在保釣會大肆宣傳。《海國記》的藏者彭令和高度評價者蔡根祥,不僅大大抬高了沈復記載的價值,而且埋沒了冊封使的紀錄,這是值得反思的。希望兩位「大家」能夠客觀評價《海國記》的真實價值,端正思想,以不被後人恥笑。」
這篇文章不但資料紮實,有理有據,且能將問題說到點子上,絕不像蔡教授的「回應」文章,東拉西扯,不著邊際,避實就虛,滿紙浮言,以偽論真(從科學發展史上看,任何一個命題在未被證實或證偽之前,都屬於偽命題,《海國記》當前無疑屬「偽命題」),曲蒙阿俗。至於炒作者吹噓《海國記》乃「海內外現存記載釣魚島唯一的古代名人墨寶」及「為釣魚島主權提供鐵證」云云,更屬主觀草率,昧於事實。假如日後《海國記》經專家學者考證確係偽作,則反而為日本人提供非難中國擁有釣魚島主權的口實,屆時,中國人將會因炒作者的幼稚無知而蒙羞。當然,希望最好不要有這樣的結局。即使從學術研究的角度,卑意以為「大家」如蔡根祥教授,如欲「不被後人恥笑」,確實有必要端正思想,加強學術基本功訓練,從史料上紮實地下功夫。否則,恐怕很難做到客觀評價《海國記》的真實價值。
附記:文章寫好後,又讀到蔡根祥教授發表在《海峽評論》第233期(2010年5月1日出版)題為《「海國記」與「使琉球記」--對鄭海麟教授的回應》一文,內中指出拙作(即2010年1月1日發表在《海峽評論》第229期)之「附記」還有一處錯誤,即「沈復為蘇州人,於嘉慶七年(1802年)隨其同鄉司(石)韞玉(狀元及第)來京師」,其中「嘉慶七年」是錯的」。感謝蔡教授的指正。這篇「附記」為筆者「耳食」王爾敏教授電話時的紀錄,與「石韞玉」記作「司韞玉」一樣,筆者將1807年記作「嘉慶七年」,按1807年應作「嘉慶十二年」,沈復是於嘉慶十二年(丁卯)秋入京師的,現據《浮生六記》卷四之「浪遊記快」及張慧劍《明清江蘇文人年表》等書訂正。
又,蔡教授的這篇回應文章還提到:「就我所看到的資料,抄稿《冊封琉球記略》(即《海國記》)中所記載的文字,就形式上而言,的確比較像李鼎元的《使琉球記》,因為李記是日記式的散文體,而沈復《海國記》也是散文雜記體之故。而就內容而論,抄稿《海國記》則與齊鯤、費錫章的《續琉球國記略》更接近、更相似,因為沈復就是跟隨齊、費前往琉球的。」從蔡教授這段文字看來,沈復的《海國記》,由內容到形式都與他人的著作相近或相似。試問,沈復《海國記》的價值體現在那裡?將這種作品吹噓為「國家珍寶」,隨意誇大其價值,這不是刻意炒作、曲學阿俗又是什麼?蔡教授的這篇文章陷入了「二律背反」即自相矛盾,我就不再作無聊的回應了。
〔編者註:為響應鄭教授不再炒作《海國記》,本刊不再接受討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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