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許倬雲先生
張光正
請教許倬雲先生
張光正
許倬雲先生是博古通今的知名學者。從他撰寫的悼念我弟弟張光直的文章得知,他與光直是台灣大學前後期同學,又與光直的夫人李卉是同窗。所以許先生說他們是「弱冠相交,終身相契」。
最近,偶然看到許先生去年發表的口述回憶錄片斷,其中在回憶傅斯年先生時,竟然談到有關張光直和家父張我軍的一些事。令我大吃一驚的是,文中所述與我的親身經歷和耳聞目睹之事實,有大相逕庭之處,因此渴望許先生能對此釋疑解惑。
首先,許先生說家父「在淪陷時期是華北偽政府的教育總裁,所以就列為漢奸,他後來申辯他是台灣人,所以是日本國民,這不能叫漢奸,後來沒有治他的罪。」(見《許倬雲談話錄》第三章:台灣大學〔3〕。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我是張我軍的長子,北京淪陷時期一直生活在家裡,曾聽到家父與偽政權「情報局長」管翼賢通電話時,堅決拒絕過管某拉他擔任偽官職的遊說。淪陷八年,家父一直以教書、譯文為業謀生。在我看到過的台海兩岸和海外有關張我軍的傳記、年表中,也從未出現過他擔任過偽官職的記載。另,在華北偽政權中未聞有所謂「教育總裁」之稱謂,只知道周作人曾充當過偽「華北政務委員會教育總署督辦」,莫非許先生錯將「周冠張戴」?
淪陷時期,平津一帶確有充當「社會局長」、「新民會長」、「畜牧司長」、「道尹」、「縣長」等偽官職的台灣人,抗戰勝利後為國民政府逐一逮捕入獄。後由旅平及旅津台灣同鄉會代為申訴,要求對日籍台灣人網開一面,寬大處理。遂於北平解放前夕,先後被釋放出獄。此事與張我軍風馬牛不相及。不知許先生有關家父的上述種種說法,所據為何?
其次,關於張光直在「四六事件」中被捕一事,《許倬雲談話錄》中的記載與張光直本人的敘述(見《蕃薯人的故事》,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8年1月出版)有很大出入。張光直在北京讀書時,受過我和他的同學溫景昆的思想影響,追求進步,嚮往光明,憎惡社會上的黑暗和腐敗。到台灣後,在與溫景昆的通信中發洩不滿,被台灣郵檢機關發現,遂以「共黨嫌疑」被捕。他的思想轉變是在來台以前的事,並非如許先生所說與家父返台後的處境有因果關係。光直是1949年4月6日被捕,至1950年3月12日交保釋放,坐牢近一年之久,並非許先生說的「下了兩個月牢」。光直在無辜羈押期間完全喪失自由,被蒙過眼,戴過手銬,吃不飽飯,限制大小便,受到嚴厲追訊,強迫接受反共「訓導」等,也不是如許先生所說「沒有怎麼虐待」那麼輕鬆。
再就是,許先生要為傅斯年先生「說一句公道話」,而指責「張光直的回憶錄裡面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他以為傅先生是幫助政府抓人,實際是擋住政府進來自己抓人」。據查,張光直的「回憶錄」是這麼寫的:「台大是按名單一個一個抓的,師大沒有名單,所以整個宿舍的人全都被捉……凡是台大的學生都相信學校(校長傅斯年)與警備司令部合作,供給他們名單和宿舍地址」(見《蕃薯人的故事》59頁)。光直被捕時不是台大學生,也不是在台大宿舍被捕的,他寫的明明白白:是「台大的學生都相信」,並非如許先生所斷言是光直個人「判斷的錯誤」。而且光直還寫道:四六事件的受害者都沒有說在獄中被刑求過,是傅斯年先生對警方說了話,在這方面「幫了學生一個大忙」(見《蕃薯人的故事》66頁)。所以,許先生指責張光直對傅斯年「不公道」,也是不夠公道的。
至於張光直與李濟先生關於龍山和仰韶「兩大文化系統」是否存在淵源關係的爭論,我這個外行和局外人是沒有發言權的。但經查閱李濟先生上世紀50年代與張光直之間的通信,他們曾不只一次地談過這個問題(參見李卉、陳星燦:《傳薪有斯人》,北京三聯書店2005年版第29頁)。雖然李濟先生直到晚年仍堅持自己的觀點,但並不影響他們之間的交往和友誼。如光直撰寫的論文:《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斷代》,正是經過李先生的首肯,而發表在他主編的《史語所集刊》(1959年)上。從50年代中期光直到哈佛讀書,到1979年李先生駕鶴西去,他倆一直保持著密切聯繫,師生關係十分正常。作為學者,學術見解不同並進行討論,是極平常的事,許先生也肯定「光直始終是李先生最得意的學生」。那麼,光直怎麼會因此而對老師「在感情上有疙瘩」,「常常成心躲開他」呢?我想許先生的這些說法,似乎是過度地「警覺」和「敏感」了。
許先生名揚四海,口述回憶錄發表後,關於張我軍、張光直的上述種種謬說,已為各方傳抄引用,成書出版後影響會更廣。本文提出的問題,如確有回憶時的口誤或紀錄者的筆誤,祈盼許先生勘校匡正,以利維護「小心求證」的傳統學風。至於本文所寫內容,如有不符事實或理解錯誤之處,也恭請許先生不吝賜教;文詞上如有冒犯,則敬祈見諒。
2010年4月15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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