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之父」的虛妄與偽善

從李登輝被起訴談起
耿榮水
(資深政論家)


前總統李登輝因涉嫌挪用國安密帳公款七百七十九萬多美元(約合台幣二億五千萬元),透過洗錢漂白,向潤泰集團購買台綜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特偵組於六月三十日依貪污、洗錢罪嫌,起訴李登輝和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兩人。消息傳出,震撼台北政壇。

李登輝被起訴,藍綠各有解讀,尤其在總統、立委大選前夕,檢方的大動作引發各界議論紛紛,綠營質疑這是「選舉操作,政治追殺」,「高度敏感的政治司法案件」,台聯黨主席黃昆輝認為是李喊出「棄馬保台」口號發酵,馬總統選情低迷,才使出這種奧步、爛步,黃更進一步將此案與對岸牽扯進來,認為檢察總長黃世銘六月中剛訪問大陸歸來,即起訴李登輝,顯然是受到中共的指令,想像力不可謂不豐富。

馬英九出面澄清多此一舉

馬英九總統於當天下午親自召開記者會,表示尊重司法,強調絕無政治介入,中華民國絕不允許再發生「政治追殺」現象。馬選在第一時間立即澄清,固然反應快速,但不免予人「此地無銀三百兩」愈描愈黑印象,且發言不到三分鐘就快閃走人,也不讓記者提問,如此並非最佳做法,只是更引起疑竇,容易予人心虛的聯想,實多此一舉。

實則以本案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若馬政府真的有介入,從選舉角度言,寧可壓下不發,待明年元月十四日選舉結束後再起訴不遲,蓋本案對選情的衝擊,利弊得失很難評估,後續發展也很難掌控,與其讓不確定因素任其發酵,實不如留中不發,避免橫生枝節,特偵組於此敏感時刻起訴李登輝,正足以顯示本案絕無政治力介入,司法沒有空窗期,綠營的質疑乃是「想當然爾」的政治化聯想,不值識者一駁。

黃世銘也對外表示,本案雖非陳水扁所提告,但確實是因扁案而引起。指扁政府把李登輝的國安密帳案壓了八年,還一度挑釁特偵組辦扁不辦李,特偵組只是把當年被扁壓下來的案情掀開來,扁質疑檢方選擇性辦案,若檢方再不辦,就是裝聾作啞。

黃世銘的說法,印證了馬英九不介入司法的一貫立場,如果勉強與馬政府有關聯,只能說由於馬政府確實任用了一批鐵面無私,秉公辦案的執法人員,才使這一陳年弊案得以受到應有的待遇,是馬政府向貪腐宣戰的堅定決心與意志的貫徹,絕不可能拿司法做為政治工具或討價還價的籌碼。

對李登輝傷害已造成

由於本案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李登輝究將如何定罪,各界看法不一,法界人士普遍認為,李登輝已高齡八十八歲,即使被判有罪,恐也不致於入監服刑,除了法定八十歲以上犯人不能判死刑、無期徒刑外,特偵組也特別強調李對國家貢獻之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此與特偵組在起訴阿扁時建請法院予以「最嚴厲之制裁」,形成強烈對比,可見特偵組起訴李已預留伏筆,非為置李入囹圄不罷休,旨在伸張國家綱紀而已。

再者本案承審法官竟由曾判定阿扁在二次金改弊案中無罪的周占春抽中,其偏綠色彩濃厚,要將李定罪恐難上加難。《中國時報》在李遭起訴當天也於「時論廣場」刊登一篇名為《起訴李登輝有待商榷》的評論文章,指出依罪刑法定主義原則,此案檢方雖已查明不法資金流向,但針對李前總統是否有下令一事,卻以「奉天專案基金非總統同意與指示,無人能予以動用」、「事先未得總統同意,他人焉敢動用?」等語,純屬臆測之詞,若無更多證據支持,「法官更能以罪疑惟輕為由,對被告為無罪判決」,所論入情入理,令人印象深刻。

然而,即使李登輝基於種種因素而從輕量刑,或為無罪判決,其對李登輝名譽與形象之傷害已然造成,蓋以特偵組起訴內容來看,李登輝利用國家元首職權之便,對於這筆高達美金一千萬元的外交機密費,以一帳兩報的方式(陸以正之言),企圖矇混過關,而達到公款私用的目的,其卑劣手法與貪婪胸懷已昭然若揭,廣大的台灣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是不待法院宣判即可定罪的,故而李登輝將是繼陳水扁之後,成為第二位因貪污弊案而入罪的前國家元首,勢將身敗名裂,遺臭萬年,殆無疑義。

李登輝被起訴的後遺症還不止此。

「台灣民主之父」明顯過譽

首先是李登輝長期以來被尊稱為「台灣民主之父」,當一九九五年修憲完成總統直選的法定程序,而自己又親自參加首任總統直選,並獲百分之五十四過半支持率當選時,一時聲譽鵲起,國際媒體推崇備至,新聞週刊甚至以封面故事稱許李為台灣的「民主先生」,二○○○年五月台灣首度政黨輪替後,阿扁曾在一個公開場合,盛讚李是台灣的「民主改革之父」,種種溢美之詞,令人看了起雞皮疙瘩。

誠然,李登輝對台灣民主改革進程是有貢獻的,總統直選若非他在適時推動修憲,完成法定程序,台灣的民主化腳步恐將沒有那麼快,此點貢獻吾人也予以肯定,但若據此即推崇他是「台灣民主之父」,則明顯是過譽,甚至是逢迎拍馬之論,識者都難以苟同。

吾人以為,台灣能享有今日民主的成就,是有其主、客觀條件和歷史發展背景的,絕非李登輝個人之功。若以客觀的大環境言,一九四九年蔣介石敗退台灣後,立刻進行土地改革,實施地方自治,普及教育,發展經濟,使社會財富分配趨於公平,奠定台灣政治安定的基礎。蔣經國繼而推動「十大建設」,國民所得大幅提高,使台灣進入開發國家之林,至其晚年解除戒嚴,開放黨禁、報禁,排除了人為的障礙,更為台灣的民主化鋪上一條康莊大道。

最大的一股推動力量則是來自七○年代中期興起的黨外民主運動,此以許信良為主導引發的「中壢事件」為濫殤,「美麗島事件」為導火線,引爆長達三十年爭取民主的鬥爭,過程可謂是波濤洶湧,詭譎多變,中間雖雜有統獨與左右意識型態之辯,但整體而言,台灣政治逐步走上民主大道,不論形式與實質都領先亞洲新興民主國家之列,則為舉世所公認,在這歷史轉折的關鍵時刻,李登輝不與焉!他只是縮藏(套他自己的話應叫「臥底」)在執政當局的卵翼與保護傘之下,默默陞官發財,何嘗對台灣民主進程有所貢獻?

就算是他引以為傲的總統直選決策中,也不完全是基於民主使命感,仍摻雜有不少個人權力私慾在其中。直言之,李登輝本欲透過修憲直選總統,來延長他的總統任期,而達到續任三屆總統直到二○○四年的目的,意即法理上他希望在九六年直選當選總統時,應屬首任,而非連任,如此他就可以再做四年,前後長達十六年之久(自一九八八年蔣經國去世繼任總統算起),他的這個如意算盤確曾打過。九九年十一月,筆者與郭俊次、雷渝齊、湯紹成等人隨已逝的「和統會」會長梁肅戎訪美,在華盛頓與當時的美國在台協會主席卜睿哲談到這件事時,他透露李確曾企圖尋求美國支持他再連任一次,唯美方不表同意,李乃作罷。因此卜睿哲安慰我們說:「此事已過去了,不必擔憂!」

由此可見,「台灣民主之父」內心首要考慮的還是他個人的權力地位,台灣的民主化頂多擺在第二位,他應只是擷取台灣民主成果、「割稻尾」的投機政客而已。如果李真的有心推動台灣民主,則他應在完成總統直選修憲之後,功成不居,自己不參選,而讓給別人去選(如林洋港),則他的「台灣民主之父」稱號才是實至名歸。

台灣本土意識走到歷史盡頭

李登輝主政的另一個重要影響是提高了台灣本土意識,建立了以台灣人民為主體的政治意識,將五十年來以外省人為主體的思維徹底打破,而達到所謂「本土化」的目標,這個政治效應影響確是深刻而長遠的。李登輝在位十二年,民進黨執政八年,前後長達二十年,在李扁相濡以沫和「去中國化」的相互激盪下,今日台灣人民多數已喪失中原炎黃子孫意識,將自己定位為「台灣人」,而與「中國人」針鋒相對起來,這是台灣有識之士最大的隱憂,更是所有台灣人民的悲哀。此次李登輝被起訴,徹底摧毀了李所代表的本土法統與道德形象,也使台灣本土意識的正當性遭受嚴重挫敗。

具體言之,由於李登輝是第一位台籍總統,近二十年來,他處處以台灣人民的代表自居,以謀取台灣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為訴求,因此言必稱台灣如何如何,連他出版的書名也稱之為《台灣的主張》,將自己的見解、觀點無限上綱到所有台灣人民的主張,不但狂妄到極點,實則也暴露了他自以為是的專斷與偽善。就像阿偏過去屢屢以「台灣之子」自居,表面謙虛,實則是潛意識中的自大與炫耀。如今「台灣之子」已淪為「台灣之恥」,李登輝以貪瀆罪嫌遭起訴,以後他還敢以台灣人民的代表自居嗎?台灣人民還會以他為榮為傲嗎?

隨著三年多前馬英九以百分之五十八得票率當選總統以來,以地域觀念為訴求的政治主張已漸趨沒落,不分省籍地域、唯才唯德是用,已漸成為民意主流,政治人物若要領航主流民意,一定要以前瞻的眼光走在時代前面,切莫還停留在過去的歷史餘暉中。李登輝所代表的台灣本土意識本已是時代的末流,或者是大開民主的倒車,如今又遭到不名譽的起訴,他的社會形象大損,連帶也使本土意識走到了歷史的盡頭,今後台灣社會將逐漸告別省籍地域藩籠,朝向「新台灣人」的特定內涵發展,這倒是本案的意外收穫。

當然,台灣本土意識已深植人心,欲在短期內徹底翻轉是不可能的,實際上也沒有必要刻意迴避本土意識,「本土化」也沒那麼可怕,關鍵在於要取得台灣本土意識的發言與詮釋權,要有一套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新內涵和新定義論述,不能只是隨他人音樂起舞,李登輝被起訴應是最好扭轉的時機。

對二○一二大選衝擊不可掉以輕心

至於本案對二○一二大選的影響,一時尚難評估。有一種偏綠的說法是:國民黨先後辦了兩位本省籍總統,尤其李登輝已年近九十歲,還不放過政治追殺,手法未免太過殘酷與無情。此說與近來吳敦義猛批李的貪瀆與黑金政治,甚至還扯上謠傳客死他鄉的王玉雲父子,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利弊得失,仁智互見。

依筆者拙見,特偵組既已依法起訴李登輝,藍軍就應務實面對,將其衝擊和影響降至最低,甚至如文宣策略方針正確,處理得宜,這種事非但不會妨礙藍軍選情,還可能會凝聚更多的藍軍支持者,包括中間選民將會肯定執政當局肅貪的決心,而給予更大的支持。

所慮者,台灣選民畢竟還不夠理性,也未臻成熟,對於事實真相不易辨別,因此容易為政治人物所扭曲和煽動。如果綠營利用本案來政治炒作,藍營實不可掉以輕心。例如在總統大選白熱化期間,唆使李登輝頻頻在蔡英文的政見會上出現,打出悲情牌,再訴之以「外省總統欺負本省總統」的省籍意識情節,南北造勢,裡應外合,則其可能引發的政治效應,實難以估量。

李登輝被起訴,突顯台灣民選政治人物的荒謬與虛妄。當一位前總統已因證據確鑿而三審定讞,榔鐺入獄,另一位前總統則將受審究是遭受誣陷迫害,還是弊案只是冰山之一角,相信全台民眾都會睜大眼睛靜待官司發展。做為一位資深的政論工作者而言,吾人最大的感慨則是:台式民主已先後產生兩位貪瀆的國家領導人,何時方能提高民主的內涵與品質,以杜絕第三位涉貪總統的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