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查理週刊》事件
論《查理週刊》事件
「過猶不及」出《論語‧先進》,「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
譯成白話文為,子貢問孔子:「子張和子夏誰比較賢明?」孔子回答道:「子張做事過分了些,子夏卻有所不及。」子貢接著問:「那麼子張比較賢明嗎?」孔子則說:「事情做得過頭,就跟做得不夠一樣,都是不合適的。」
儒家沒有倡導特定的宗教信仰,而是以「仁」作為生命實踐的核心價值,並以寬厚、包容與謙卑教化人心。儒家也強調應以「中庸之道」為人處事,所謂極高明而道中庸。何謂中庸之道?簡單的說就是一種不偏不倚、中正平和的認知與態度。或許正是這種不偏不倚、包容、謙卑觀念的陶冶與教誨,中國人總是喜歡和諧圓滿的結局與氣氛,為此似乎而減低了表達並欣賞黑色幽默的能力。但自整體而論,這種態度不但為多元民族與文化的共存共榮奠定了基礎,也稀釋了因信仰差異而帶來的衝突與戰爭,在民族歷史發展的過程中,誠然是中華文化的光輝篇章。
近代西方文化中的道德養成教育,主要來自兩大傳統:基督教信仰與自啟蒙運動和法國大革命以來的自由主義傳統。而基督教信仰在歷經宗教改革、科學革命、聖經批判運動與唯物主義者的質疑後,已然喪失在社會中的話語主導權。在丟掉了對超自然神的崇仰與信服後,言論自由的尺度該如何拿捏?又當以多大的寬容程度來面對異文化的共存呢?
一神教與宗教的俗世化
西元476年當西羅馬帝國滅亡後,基督教成為主導西方世界的唯一力量。法蘭克、布根地、央格魯薩克遜、東哥德與西哥德等蠻族,在教會的教化下逐漸脫離原有的蠻夷之氣;從而開啟了一個信仰統一、知識統一、權力統一,並以基督教會之階層組織為統治基礎的「基督教共和國」(476-1303 A.D.)時代。
基督教是在猶太教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雖然跳脫了單一民族宗教的狹隘視野,號稱是各民族都可以崇信的普世宗教,但該宗教卻也繼承了猶太教一神信仰的特性。基督真神是絕對、最高、唯一的存在,祂無所不在也無所不能;人是由祂創造,也是祂忠誠的僕人。相傳耶穌在復活後升天前,曾向門徒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示福音,信而要受洗的必將得救,不信者必將判罪。」因此,作為一神信仰的基督教,一如猶太教也具有強烈的排他性。另一方面,基督教會之階層組織則是一個極為封閉且高度中央集權的統治體系,在長達千年的統治期間,為確保自身在宗教與政治上的正統性,面對「異端」教派或改革呼聲,動輒以鐵血手腕剿滅之。
中古時期的歐洲是一個封建、靜態的農業社會;14世紀以降,隨著商業與城市的復興,文藝復興運動的啟迪,不同蠻族在各自所居處的地域上,逐漸發展出雄霸一方的「民族王國」;例如法蘭克人的「卡佩王朝」、哥德人的「哈布斯堡王朝」、央格魯薩克遜人的「都鐸王朝」等。各王朝的國王為擴張自身的勢力並確保統治的合法性,不但埋下與基督教會政、教衝突的火種,也為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宗教改革運動的推進和成功提供了庇護與支持。
自路德開啟宗教改革(1517-1648)運動後,西歐各地先後出現卡爾文派(Calvinism )、茲文格理派(Zwinglism)、長老會(Presbyterian)以及英國國教會(An-glicanism)等許多新教派,統稱為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 );而由羅馬教會所主導、俗稱天主教的羅馬公教,則被泛稱為「舊教」。新舊教徒都堅信自身信仰的神聖性、唯一性與絕對性,彼此難以相容,致使在宗教戰爭的百餘年間,不論王朝或民間都持續爆發極為殘酷、血腥與恐怖的大屠殺。
宗教信仰本在充實靈性、導之以善,使人獲得身心的平靜;但宗教戰爭卻活生生見證了人因觀念、認知的偏差與堅持,付出了慘痛的代價。1648年歐洲結束了30年的宗教戰爭,各參戰國彼此簽訂《威西伐利亞合約》。該約在原則上具有兩項重要意義:一、就政治上言,神聖羅馬帝國境內各邦國取得獨立平等的地位,象徵著主權獨立國家的誕生,也為日後的國際體系奠定了基礎。二、就宗教上言,各邦享有改信宗教信仰的自由權;歐洲人也在血洗的過程中,體認到對不同信仰寬容與尊重的重要。
因此,近代西方文化中的寬容,實非來自其信仰傳統中既有的本質,而是歷經戰爭的殘酷所學得的教訓,乃困而知之也!
另一方面,寬容不同基督宗教派別的信仰,固然在西方基督教國家內逐漸成為一種文化教養。但這不等於適用於與異文化接觸時的態度。基督徒所發動的「十字軍東征」(1095-1270),正是基督徒為收復聖地對異教徒伊斯蘭教進行的戰爭;戰鬥持續200餘年,先後發動八次大規模的攻擊。19世紀,遠到中國傳教的修士,也把不信教的中國人視為「異端」。
歷經科學革命與啟蒙運動的洗禮,歐洲人認為自然宇宙以外的人類社會,必然也存在著有如「萬有引力定律」般的自然法則。
啟蒙運動中的哲士們深信「理性」的力量,主張宗教寬容,反對教會權威,並提出了「自然神論」的觀點;指出雖然上帝創造了宇宙,但在此之後,祂就不再會對這個世界的發展產生任何影響。同時,他們也否定「耶穌復活」、「聖靈感應」等奇跡之說。法國大革命期間革命政府除沒收教會財產外,並推行教會國有化措施;修士因領有國家的俸祿而猶如公務員,身份上隸屬於國家,效忠於政府,自然也就喪失作為神代理人的崇高性。
由政教衝突、教會國有化到教會與信仰俗世化的延續,其實也是一個去「上帝」與超自然信仰的過程;隨著科技與工業的精進,不但近代西方科學哲學發展趨勢下的必然產物,無形中更宣告了「上帝」的死亡。此後,個人主義、自由、平等與民主等概念,構成了主流文化的核心價值。
《查理週刊》事件面面觀
1月7日,兩位信仰伊斯蘭教的蒙面槍手,襲擊位於巴黎總部的漫畫雜誌《查理週刊》,造成包括四名畫家在內12名員工的當場死亡。總統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致哀時表示,「法國被擊中了心臟」。
據《〈查理週刊〉為什麼會惹怒恐怖分子》一文的報導,創立於1970年的《查理週刊》,是一家具有強烈政治意識型態的雜誌社,以刊載諷刺性漫畫和惡搞時政文章為主;言詞幽默尖銳,喜歡使用粗俗的語彙,在表達態度時不喜歡遮遮掩掩。這本雜誌宣稱自己偏左的立場,並反獨裁、反宗教及反制度性。
自2006年起,該雜誌就陸續刊載了一系列褻瀆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和伊斯蘭教的文章與漫畫,引發穆斯林的憤怒。其中又以2012年所引發的事件最為嚴重;一部名為《無知的穆斯林》影片在youtube流傳,激怒了廣大的穆斯林,與此同時,《查理週刊》發行一系列嘲弄的漫畫以為回應。其中一幅描繪穆罕默德光著身子跪在地上,屁股上畫著一顆五角星星,旁白寫著「一個新星誕生了」。另一幅畫中的穆罕默德則躺在床上,呈現被拍攝的狀態,旁白是:「我的屁股,你喜歡我的屁股嗎?」
該刊物雖然屢遭駭客的襲擊與警告,但始終不改其筆繪風格。主編夏爾伯(Stephane Charbonnier)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穆罕默德對我來說並不神聖,我是按照法國的法律而非《可蘭經》生活」。他甚至堅持:「應該繼續嘲弄伊斯蘭教,並揭露大眾對於伊斯蘭教和多元文化虛假的虔誠。」
雖說基督教、兩性關係、種族、勞工與政要等國內議題,都是該刊嘲弄的對象,但對真主阿拉與穆斯林的嘲諷,由於涉及不同文化的禁忌,的確引發了言論自由分際的討論。
言論自由的界線應如何界定?法國政府基於保障言論自由,也明確地限制了煽動種族或宗教仇恨言論的自由。不過,落實到實際執行層面,界線則一直難以明確劃定。
問題的關鍵在於,自由不是應建立在自製且互相接受的基礎上嗎?一但受挖苦嘲弄的對象不願接受這個對待時,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警告、表達憤怒之際,基於尊重的立場與寬容的態度,不就該停止行使這自娛娛人又自覺崇高的自由權嗎!若不停的在別人的忌諱與傷口上灑鹽,報復性的悲劇也就自然難免。
殺人與暴力行為致人於死,當然應受到譴責;但打著言論自由的旗幟,進行不為當事者接受的挖苦嘲弄,不也會使人痛心疾首,淚流滿面嗎?看到西方主流媒體痛斥「恐怖主義」暴力,控訴其不民主、不自由的行徑之際,不禁想起羅曼羅蘭在法國革命期間的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自由和民主只是人所形塑的概念與價值,若是將其意義與作用無限上綱,其實只是為無數個人的獨裁造就合理化的空間而已!
在社會達爾文主義適者生存、優勝劣敗的觀點下,西方近代文化本就存有高度的優越感。一次大戰後,英法強權在割裂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領土、劃分國界疆域的過程中,始終以自身的利益作為考量,不尊重當地不同種族、教派的差異,已為當前中東地區的戰亂埋下禍根。二次大戰後迄今,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各國,全力支持以色列建國並徹底犧牲巴勒斯坦人的權益。在面對伊斯蘭世界個別組的報復,西方世界動輒以「恐怖主義」稱之,卻對以美國為首的國家暴力視若無睹。阿拉伯人與伊斯蘭世界的激憤與仇恨,已然累積200餘年;《查理週刊》事件一如「911」事件一樣,決不會是最後一件。
要徹底根除類似的禍患,有待西方社會自文化的根源處,進行真實而誠懇地徹底反省,進而大踏步的邁越出虛驕的文化優越感。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為將傳統顛覆、解構、重組並零碎化,是後現代西方社會時尚創發的泉源之一;但似乎已經喪失了文化原創的爆發與反省力。時至今日,西方學者仍習慣性的以「衝突與對立」視角看待並檢視不同文明的發展,這與中國人和諧共生與共存共榮的觀點,大異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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