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不然的「兩國」與必然的「兩制」

有感於大陸政策的新人新政

社論


最近,連戰上任行政院長後,停滯已久的「辜汪會談」籌備工作又緊鑼密鼓起來了,並且,新任海基會秘書長邱進益甚至宣稱,有誠意將《國統綱領》』推進到中程階段,及「三不政策」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在新人新政下,「降溫」已久的兩岸關係又似乎有了緩和的氣氛,我們希望這是大陸政策一個好的開始,也希望兩岸關係有新的改善。

要處理兩岸關係必先定位兩岸關係。我們認為,從政治學和國際政治來定位兩岸關係,當為一種國內政府「不完全繼承」的狀態。今天兩岸的分裂是治權或主權行使權的分裂。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所有,自1945年台灣光復以來,兩岸主權合一,屬於兩岸國民全體所有,至今並未分裂。兩岸關係不是「兩德」關係,也不是「兩韓」關係。

雖然,自72繼續在台行使主權,並且,至今仍維持29個邦交國。無論在內政或外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未對中華民國政府實現完全繼承,所以,只好稱之為「不完全繼承」。

在「不完全繼承」下,內政呈現「一個中國」主權統一,及兩岸分治(治權分裂)的事實;外交則呈現「一個中國」同時而不並存的事實,即29國與「一個中國」中華民國建交,在同時,其他一百多個國家又與「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而無「兩國兩席」或「雙重承認」之事實。

兩岸的「一個中國」原則,只要兩岸有一方堅持就不可能被破壞。並且,「一個中國」並不是指兩岸統一後的「一個中國」,而是指主權的「一個中國」,並且,是自49年以來,在國際政治上「一個中國」的現實。所以,兩岸關係必然不是「兩國」。

現階段的「辜汪會談」可以只定位於事務性會談,而不談政治性議題。但是,即使事務性會談,除非中共自願割裂中國領土主權,否則,違反了「一個中國」原則,「辜汪會談」必然失敗,李登輝的大陸政策也必然不能成功,兩岸關係就永遠無法進入中程階段。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兩岸非「兩國」,也非「兩府」,但是,卻是「一個中國」下兩個並存的「政治實體」,另外,在國際上卻又只能是同時而不並存的「一個中國」。因此,要求中共同意台灣加入聯合國或「雙重承認」,都是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的。

中共一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要加入聯合國或重返聯合國,都是「政治神話」。因為加入聯合國須有安理會的推薦,但中共擁有安理會的否決權;重返聯合國,即「排匪納我」,須有二分之一以上會員國通過,一旦成為重大議案還須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國通過才成。目前台灣只有29個邦交國,重返聯合國也根本沒有可能。

不過,台灣不是不可以「參與」聯合國的,那是參與聯合國的一些周邊組織而不是大會或安理會,例如,參與關貿總協(GATT)。在「一國兩體」的現實下,台灣可以用「中國台北」或「中華台北」的名義,要求中共協助參與聯合國的周邊組織,也就是中程階段的「兩岸應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並且,也可以要求中共協助和承認在其邦交國內,設立台灣的經貿、文化辦事處,以作為中共的「善意回應」,但名稱必須非獨立國家之名稱,而是「中國台北」或「中華台北」。

我們不但對台獨從來沒有過「浪漫憧憬」,並且對統一也從來沒有過「浪漫憧憬」。目前兩岸各自有獨立的政經「實體」或體制,無論何方併吞對方的統一,必引起激烈鬥爭,而再度爆發內戰。即使大陸實行台灣所沒有實行的自由、民主、均富,台灣當局就能交出台灣政權嗎﹖那不就是「賣台集團」之行為嗎﹖

所以,除非進行統一戰爭,兩岸的和平統一必然只能是維持兩「實體」(或「兩制」)的統一。

台灣反對的「一國兩制」,只能是中共的「一國兩制」,也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一國兩制」,但在「和平統一」的原則下,台灣是無法反對必然的「一國兩制」的。

「一國兩制」是和平統一的必然,但並不必然就是中共的「一國兩制」,也可以是「一國兩體」的「一國兩制」,或兩岸共同的「一國兩制」,那就是要求兩岸共同擬訂新國號和新憲法,規定和平統一的中國為「一國兩制」或「一國兩體」,在外交上,兩岸共組外交代表團,「兩岸共一席」或「兩岸共一交」;在外事上,則亦可各行其事。

台灣當局若能走出「政治神話」,真正的務實,在不違背「必不然的兩國與必然的兩制」的原則,台灣的國際空間是海闊天空的,兩岸的良性互動和中國的和平統一也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