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共救國軍」老兵返鄉探親向中共當局請命
為「反共救國軍」老兵返鄉探親向中共當局請命
3月9日,接到桃園八德鄉老兵薛宗舜先生來信及寄來相關資料,來信全文如次:
請寬恕我等當時年幼無知
王教授台鑒:
很久以前就在《海峽評論》上看到教授,為滯留大陸台籍人士返鄉問題呼籲求援,這種同胞愛的正義熱忱實感敬佩。
但我等之遭遇較滯留大陸台籍同胞更為悲慘,請教授將我等不能返鄉之情況,函告蔡子民先生與人大代表之身份向中共求情,或請教授在《海峽評論》上為文向中共呼籲,請中共寬恕我等當時年幼無知,在國民黨特務之操縱煽動下,犯下大罪。倘能如願我等兩岸兒孫均會感激教授之大恩大德。
敬祝
公祺
老兵 薛宗舜敬上 3月6日
等我把所有的資料讀完,才知道了另一群十餘萬人,因國共內戰而受害至今的悲慘故事。原來這是一群國民黨49年遷台後在大陸敵後地區所策反的反共武裝部隊,大都為中共統治下的民眾,一直在敵後與中共武裝鬥爭,直到51一年後,中共統治逐漸穩定,才陸續撤移至台灣,也是一般通稱的「反共救國軍」,現在亦已垂垂老矣。
自從87年11月日台灣開放大陸返鄉探親以來,中共亦於88年3月14日對49年以前來台之國民黨黨政軍人員發佈「特赦令」,但這十餘萬「反共救國軍」老兵不在四九年以前之範圍,至今猶恐自己仍在「殺無赦」之列,而不敢冒然返鄉探親以盡人道。
所以,「反共救國軍」老兵代表傅雲抬、薛宗舜、趙光廷、彭振爐、賴玉民、鍾春成於88年12月,聯名向中共當局陳情,並將陳情書由香港掛號寄給鄧小平、趙紫陽、李鵬、閻明復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檢察院。陳情書全文如次:
弔祭慘死的父母兄弟在天之靈
一、七十年來,國、共武裝鬥爭犧牲了數千萬中國青年埋骨沙場,這是中國人的悲哀,國民黨、共產黨的罪孽。
八年抗戰民窮財盡,哀鴻遍野,勝利後正是重建祖國之期,然國民黨獨裁腐敗政府,再度掀起內戰,全國同胞民怨沸騰,「停止內戰,實行真正民主」之聲浪,沖潰了國民黨政權。中共建國窮人翻身,全國同胞無不歡欣鼓舞,但好景不常,「三反」「五反」「土地改革」清算鬥爭,恐怖屠殺,人民當家作主的美夢瞬告破滅!斯時我等正是血氣方剛之青年,受國民黨殘遺特務之鼓動,參加武裝反抗暴動,失敗後逃往邊區,沿海參加反共救國軍,五一年後陸續撤抵台灣。
二、近40年來,目睹大陸國防科技發展之強大,為祖國在世界上揚眉吐氣,台灣創造了舉世注目的經濟奇蹟,為中國人而驕傲,每一個有良心、有血肉的中國人,都期盼祖國早日統一,海峽兩岸之團結合作,將祖國推上21世紀富強的中國。
台灣政府於(民國)76年11月1日開放老兵返鄉探親,大陸政府於88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公告,不再追訴去台人員在1949年以前的「犯罪行為」。但各地發生之反抗暴動繫在「三反」「五反」「土地改革」時期,1949年以後,致使50年後撤退來台之老兵「救國軍人員」仍然不敢貿然返鄉,恐懼遭到「反革命份子」罪行之追訴。近一年來,兩岸得以通信,知悉曾在當時參加反抗暴動未能逃出大陸之人員,在「反革命份子」的罪行下慘遭殺害無一倖免,而參加反抗暴動者之父母、兄弟亦遭鎮壓或勞改。中共自「三反」「五反」至「文化大革命」結束,將近30年的清算、鬥爭、屠殺的錯誤政策,中共有擔負的責任,非反抗者單方面的錯誤,希中共深加檢討。
三、台灣政府開放探親以來,兩岸敵對之恩怨情緒已告鬆懈。近十年來中共的開放改革政策,已使海外及全國同胞忠心擁戴,祖國統一的聲音到處可聞,希望中共政府抹掉同胞互相殘殺的慘痛歷史傷痕。
由於四十年的隔閡,大陸「文革」等等之錯誤政策,台灣人民長期生活在反共氣氛之中,對中共普遍存有不信任之恐懼感,盼中共政府公開宣佈,依照中共「刑法」第七十六條:關於對犯罪追訴時效年限達二十年者,一律不再追訴,以彰顯中共之法制精神,發揮同胞愛之情懷,讓十餘萬「救國軍」老兵安心返鄉,探視尚存之兒孫,弔祭慘死的父母、兄弟在天之靈,以符人道,而收民心。我等本人及兩岸兒孫自當效命祖國統一大業,作最大之貢獻,祖國幸甚!中華民族幸甚!
四、呈請鑒核。
謹呈
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封陳情書寄出後,中共方面並無反應。到「海基會」成立後,這些老兵又燃起了一線希望,91年4月27日,他們向立委趙少康陳情,希望能透過「海基會」向中共談判,但他們也只能失望的收到5月15日「陸委會」第1069號覆函,全函如次:
一、立法委員趙少康先生轉來台端等80、4、27陳情書敬悉。
二、關於建議委託海基會與中共談判,冀中共宣佈對一九五一年以後武裝反共之「反革命」份子不再追訴罪行,俾利是類在台人士返鄉探親乙節,已留備參考。
三、復請 查照。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我等兩岸兒孫再報諸公恩德
今年2月27日,我追隨「中國統一聯盟」,由林書揚主席率領,為滯留大陸台胞返鄉探親向內政部長吳伯雄陳情。2月28日,「統聯」和「人間出版社」邀請了立委林正杰、周荃、朱高正,在師大舉辦「二二八聽證會」,播映滯留大陸二二八精英的「二二八證言」錄影帶。林正杰和周荃都在會中呼籲開放滯留大陸二二八精英返鄉探親。
「反共救國軍」的老兵們似乎又有了一線希望,而於3月5日,由薛宗舜、趙光廷、唐繼康、彭振爐、賴玉民、傅雲抬、鍾春成聯名,向林正杰、周荃、朱鳳芝三位立委陳情,陳情書全文如次:
一、我等系1951年以後,中共「三反、五反、土地改革」時期,目睹中共恐怖屠殺,率領武裝人員奮起反共之各省沿海,邊區之領導幹部,在當時反抗戰爭之期,中共地方幹部及各縣護鄉團大量死傷,中共視我等為「罪大惡極」之「反革命」份子,家中親屬慘遭戮殺。武裝反抗失敗後,潛往沿海,邊區參加反共救國軍及滇南反共游擊隊,於1953年以後,由沿海及越南先後撤抵台灣。
二、我政府於76年11月開放老兵返鄉探親,我等歸心似箭,奈因中共於1988年3月14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公告,不再追訴去台人員在1949年以前「犯罪行為」。但我等之武裝反共係1951年以後,仍然不敢冒然返鄉,(78年已經發生廣西防城及雲南金平似我等之反共幹部,返鄉探親歸途失蹤至今毫無音訊,報章早已報導)。我等於1988年12月向中共中央各機關提出陳情,「附原陳情書及香港郵寄掛號收據」,請求中共依刑法第76條,犯罪追訴時效年限(20年)一律免予追訴。
中共再於1989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再次宣佈:不再追訴1949年以前去台人員在中共政權建立之前所犯「罪行」。此一宣佈與1988年3月14日所發佈的完全一樣,但多了一條但書:「如果認為必須追訴的,應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中共「反革命」罪係終身罪。1989年3月28日香港記者詢問中共「司法部」部長蔡誠,對於「反革命」的定義是否會因時空環境的變遷,蔡誠答覆:「反革命」罪永遠是「反革命」罪。
三、動員戡亂時期已告終止,兩岸敵對狀態已較緩和。
乞請
貴委員在立法院公開向中共呼籲!
1951年以後武裝反共之領導幹部,中共有案列管之各省「反革命」份子,五年前已經知道該項人員約五、六十人,和我政府有案,因二二八事件逃往大陸,和各種原因滯居大陸的台籍人士(約四萬伍仟人)。請委託海基會與中共提出協商,我政府不再追訴因二二八事件現居大陸台籍人士之法律責任,中共亦同時宣佈1951年以後武裝反共之「反革命」份子,不再追訴其罪行,作協商交換條件。
台籍人士現居大陸人員及中共有案之「反革命」份子,其年齡均已屆七旬,來日無多,倘能在有生之年獲得互相返回自己的家鄉探望隔離四十多年骨肉分離的親人,這已是國、共兩黨對同胞之剩餘恩惠,倘能如願我等兩岸兒孫再報諸公恩德。
四、該陳情書早於80年4月20日呈送趙委員少康先生,但因趙委員未在立院提案,將該陳情書轉送陸委會,經陸委會函覆「已留備參考」(附原函影本),敷衍了事毫無作用。3月1日報載林委員正杰、周委員荃向內政部吳部長提議,請政府准予滯留大陸人士返台之新聞,再使我等燃起一片希望。
謹呈立法院
林委員正杰、周委員荃、朱委員鳳芝
明知台灣當權派不屑一顧
此外,薛宗舜又於3月6日,將相關資料及附函寄給我,我才知道台灣尚有這麼一群古稀老翁,因國共內戰,受害至今,望斷鄉關難盡人道之事。其實我不僅僅為滯留大陸台籍人士返鄉探親呼籲,在台灣開放大陸探親之前,84年,我就開始為文呼籲開放大陸探親,(這也是「台灣優先」罷),並和反對開放的御用學者辯論。後來又追隨「外省人返鄉探親促進會」會長何文德,並協助其主持過好幾場大型的眾群說明會。
我之所以主張開放兩岸探親,一是基於個人主義之人道,二是基於民族主義之人道。國共內戰,祖國分裂,這是近代中華民族極其不人道的悲劇。冷戰結構瓦解後,79年中共發佈《告台灣同胞書》,以「和平統一」取代「解放台灣」。這至少是中共片面終止內戰之宣告,台灣當局又有何理由繼續堅持內戰而兩岸對峙。所以,我判斷台灣方面堅持的內戰也必終止,開放探親和兩岸和解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
並且,開放探親不但是意味著內戰的終止,也是撫平國共內戰傷痛的第一步。有了這個第一步,兩岸的正式和解,進而兩岸交流和兩岸和平統一,才能逐步的創造條件。不意,自開放探親以來,滯留大陸台胞精英竟至今仍不得返鄉探親,所以,我們還在繼續呼籲和奮鬥;更不意,台灣仍有「反共救國軍」老兵也不得返鄉探親。
接到薛老先生的來函,我著實痛苦不堪,尤其陳情書上所言,「倘能如願我與兩岸兒孫再報諸公恩德」,這樣的言語出自來日無多衰老之翁的口中,我實在難忍良心的煎熬。
台灣政壇有「主流」與「非主流」之別,而我只是一介「不入流」的書生,除了舞文弄墨別無所長,薛老先生求援於我,我又要求援於誰?
思索了半天,明知今天台灣當權派的獨台和台獨,對這些當年的「反共救國軍」老兵,不屑一顧,但為增強「反共救國軍」老兵向立法委員陳情的「火力」,除了林正杰、周荃、朱鳳芝外,我只好立刻要求「非主流」的老友李慶華立委,將資料轉交,並面告其:「共產黨可以不理這些『反共救國軍』老兵,但李煥的兒子李慶華不能不理他們!」慶華兄不但欣然同意而表示願一肩承擔,並將在總質詢中,要求行政院在即將舉行的「辜汪會談」中列為議題。
此外,我想到有數面之緣的年輕有為的中共對台政策負責人,現任統戰部長兼台辦主任的王兆國。我即將薛老先生寄來的資料影印一份並附上一函郵寄王兆國部長,致王兆國函全文如次:
必對您感恩戴德啣草以報
兆國部長:
2月9日承蒙接見,部長關心兩岸關係又主司其事,相信祖國的和平統一必能在全體中國人的願望與期待下早日達成。
近日有當年「反共救國軍」之老兵寄來陳情相關資料。他們是四九年後,國民黨在大陸沿海和邊區策反之反共武裝人員,後陸續轉來台灣,現年事已高,亟待返鄉探親,唯最高人民法院和檢察院,僅發出公告不追訴49年以前的內戰「罪行」,故這些十餘萬的「反共救國軍」人員不在其列,至今猶不得返回故鄉親見家人。
竊以為國共內戰乃近代中國民族之悲劇,也是民族的傷痛。和平統一祖國就是要結束這民族的悲劇和傷痛,基於人道和民族悲劇的體認,也基於兩岸關係及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特為這十餘萬的當年「反共救國軍」人員向您請命。
我們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和檢察院的「赦免令」應以1979年1月1日為準,也就是以人大常委會發佈《告台灣同胞書》之日為準,在這一天也是中共「和平統一祖國」大政方針公佈之日,也就是中共方面宣佈停止內戰之日,將「赦免令」以79年為準,於理、於法、於情都應當是合適的。
當年「反共救國軍」老兵代表薛宗舜來函謂:「請中共寬恕我等當時年幼無知,在國民黨特務之操縱煽動下,犯下大罪。倘能如願,我等兩岸兒孫均會感激教授之大恩大德。」讀之令人酸鼻。您位高權重,一言九鼎,盼能促成這十餘萬老兵晚年得以返鄉探親,以撫平民族傷痛,紓解人民困苦,亦莫大之功德也,相信這些國共內戰的最大受害者必對您感恩戴德啣草以報。
順頌
時祺
王曉波
1993年3月9日
並附上薛宗舜來函及陳情書
我不知道王兆國會不會收到我的信,我也不知道他會如何處理我的信。但為了十餘萬「反共救國軍」老兵返鄉探親的人道,為了彌平國共內戰的傷痛,為了兩岸人民的和平和祖國的和平統一,以及為了自己忍不住的良心煎熬,我知道,我做了一件我該做的事情,我也寫了一封我該寫的信。
最後,對致王兆國的信,我還想補充一點:當年廖承志致蔣經國的信中,曾引用魯迅的詩句--「歷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為了「反共救國軍」老兵的返鄉探親,我想將魯迅的詩句改寫為:「同是歷盡劫波人,相逢何不泯恩仇」,不知王兆國部長以為然否?
1993年3月15日於新店
原載《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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