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台灣《國家統一綱領》

《人民日報》評論員


最近台灣當局幾經修訂通過了《國家統一綱領》。我們樂見台灣當局認同促成祖國統一,也寄望台灣當局能夠摒除幻想,以務實的態度,積極發展兩岸關係,擴大兩岸交往,以利於祖國的統一。

為了解決台灣問題,中國共產黨早就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並積極地採取措施,緩和海峽局勢,促進兩岸交流,推動直接「三通」。這些為祖國和平統一所作的種種努力符合兩岸人民的利益,得到了廣泛的認同與響應。現在,台灣當局推出了這個「統一綱領」,對兩岸人民盼望已久的「三通」、交流、高層互訪以及協商統一等作了有意義的表示,這不失為一種順潮應勢之舉。

作為台灣當局「未來大陸政策的最高指導方針」,此「綱領」頗有可議之處。

「綱領」要求兩岸「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等等,其目的就是要讓台灣以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進入國際社會,謀求外交上的所謂「雙重承認」。顯然,這種要求是極不現實的。近年來,台灣當局通過種種手段,竭力在與同我建交國設立具有官方性質的代表機構,簽訂官方性質協定,搞所謂「務實外交」、「雙重承認」。現在台灣當局又將某些不應有的條款寫進《國家統一綱領》中,並以此作為發展兩岸關係的籌碼,要求大陸承認台灣為所謂獨立的、對等的「政治實體」,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這是違背兩岸人民以及中華民族利益的。按照國際法,一個國家不可能存在兩個代表這個國家的對等政府。所謂「雙重承認」只會導致「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這只能使兩岸走向分離,而不是邁向統一。如此,豈不與「綱領」所揭示的「促成國家的統一」等原則相悖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早已為國際社會所公認,台灣當局應正視此一現實。

兩岸經過數十年的對立、隔閡已各自建立起一套不同的社會制度。我們不迴避這一客觀事實,提出「一國兩制」實現兩岸統一的方針,也就是兩岸可以在一個國家的前提下實行不同的社會制度。你實行你的資本主義,我實行我的社會主義,「井水不犯河水」,我們的主張旨在「求同存異」,聯合兩岸共圖民族振興,國家富強,人民幸福。這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最現實的途徑,但是,台灣當局在《國家統一綱領》中要求大陸「秉持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及軍隊國家化的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綱領通過後,台灣當局有的人宣稱:其大陸政策的目標,是「和平轉變大陸」,「大陸政策的基本原則」是「逐步進行文化、經濟層面的交流和交往,使中共政權轉變,最後才是政治層面的接觸,以民主、自由、均富的方式完成中國統一」。這就明確顯示,台灣當局仍然未能放棄所謂「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目標」。這不是務實明智的選擇,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

為了推進祖國的和平統一,當務之急是台灣當局應盡速開放兩岸直接「三通」。這是兩岸人民的迫切願望,也是共同利益所在。「綱領」提出「開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這無疑值得歡迎,可卻把它放在不知何時才能實現的「中程」階段,這又不禁使人懷疑台灣當局對實行「三通」的誠意。兩岸加強交流、溝通,可以增進共識,建立互信。「綱領」也提出:「以交流促進瞭解,以互惠化解敵意」,我們希望台灣當局拿出實際行動,做到言行一致。

祖國統一是一項千秋偉業,關乎海峽兩岸乃至海內外全體中國人的利益。

我們希望國共兩黨以及其他黨派共同來進行討論,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祖國和平統一方案,希望兩岸能盡早坐到一起來,進行對話、談判。祖國統一,綱領、口號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在於行動。我們期盼台灣當局能在祖國統一大業中走出實際的步子,真正有所作為。

(原載《人民日報》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