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滄桑懷舊談

黃師樵


距今50餘年前,筆者因偕同大溪崁吟社詩友參加中壢以文吟社所主辦的竹北各詩社的聯吟大會時,我才初次足踏中壢地方。記得當時以文吟社社長,是一位老秀才吳榮棣先生。他為人忠厚豪爽,古道熱腸,是一位溫純長者。那天大家齊集在中壢,可以說盛況空前。中壢地方,可說是人文薈萃而且團結精神很強的客家人部落,在日據時代雖比不上桃園地方的繁榮,但也很不錯了。為什麼中壢後來會發生糾紛事件呢?這個問題的複雜性又引起農民的抗日。最初日本拓殖會社的佃農,年年依照訂約的租穀額繳納清楚,並無積欠,業佃雙方融和無事。迨至民國16年(1927年,日昭和2年)11月,因佃農集體反對日本統治當局催租,以致引起風波。當時日方因欲強制執行,不讓農民伸訴,致惹動農民集體阻止,觸怒公憤,繼有數百人的農民包圍中壢新坡警所,又有無知的農婦亂潑糞便,滿身臭髒,為日人佔據台灣的第一次發生的趣聞。所以,日警就以騷擾妨害公務的罪嫌,胡亂檢舉拘捕附近的農民,連不在現場的農民組合幹部都受波及,遂釀成中壢農民第一次的爭議糾紛。

又在民國16年(1927年,日昭和2年)7月,先有大批農民蜂擁至中壢郡役所警察課,要求釋放被拘禁的中壢農組幹部黃清江及黃蘭盛兩人,是日值勤警部補池田巡官,一見許多人包圍郡衙,大起恐慌,因應變得宜,只用善言勸慰,請派代表會晤郡守,商量解決,勿以武力威脅。眾推農組中壢支部長黃又安為代表,會晤衛藤郡守,同時提出三個條件要求:1.即時無條件釋放被禁兩人,恢復自由。2.今後警察方面應採取公正立場處理農民糾紛事件,不得袒護日拓會社。3.過去郡當局替資本家效勞,無微不至,無視農民的權益,或生活問題,應改變作風。

可是,衛藤郡守,當時以強硬的口吻回答說:「冒犯司法威嚴者,無論何人都要受處罰。」不必商量,不肯接受農民代表的要求。不得已,悻悻退出郡衙,安慰群農,暫時解散。 翌31日,中壢街頭巷尾,到處謠言四起,加油加醋。傳說農民數千名集體準備包圍襲撃中壢郡衙與日拓會社。這個風聲傳到日警耳朵,好像世界末日快到了,恐懼萬分,為防不測,遂臨時招集很多的警員,嚴厲戒備,風聲鶴唳,遍佈緊張空氣。是日上午10許時,果有農民數百人,集在郡衙附近,待機而動。當時筆者聽說情形嚴重,恐釀成流血事件,為報導新聞責任起見,亦由大溪趕來調査。果見農民三五成群,嘈雜議論。眾推農組黃石順為代表,會見沼本警察課長,亦提出前日同樣的要求,依然拒絕接受,反遭訓斥,態度驕傲。益使農民激動,憤怒不堪。但農組幹部深恐事情鬧大,不可收拾。這個緊張場面,日警荷槍戒備,待機相殺,最初郡衙雖受農民包圍打破玻璃數片,因農組奔走勸慰,雙方按兵不動,幸未發生劇烈爭鬥而解散。

後來,被拘的黃清江、黃蘭盛兩人都受台北地院檢察官偵査後,因罪嫌不足,無罪釋放。

在民國17年(1928年,日昭和3年),又惹起中壢農民第二次事件。以農為本的日本帝國主義,其統治階級自神武天皇開國以來,對農民都視為農奴。在其本國早已如此輕視,何況殖民地的台灣,更加變本厲害,無所不用其極,動不動就是奴役壓迫,為榨取的對象。

可是,時代變遷,社會進步,今不同古,人類思想日新月異,非用封建制度可以統治得了。這個演變是日本人抱著錯誤思想和不認識社會的進步,再起農民的不滿,發生糾紛事件。也是中壢地方的不幸。

第二次糾紛問題,發生於民國17年(1928年,日昭和3年)8月9日上午,在中壢下大堀,有數百名的農民,因不滿日警故態復萌,捏造是非,陷害農組會員呂戊已獨吞組合經費若干為藉口,被拘査辦。事實上,並無吞沒公金,這個冤屈事情惹動當地農民的不滿,要求農組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澄清此事,並向日警方面抗議胡亂拘禁無辜的農民。當時日警認為形勢不穩,下令解散集會,並且將參加開會的農組幹部張道福等人檢舉,農民領袖20餘人亦遭其殃。全案移送台北地院偵査。結果,呂戊已罪嫌不足,被處分不起訴釋放外,餘雖經刑庭公判,形式上均被判緩刑或無罪而結案。這個事件稱為中壢農民爭議第二事件,雖比第一次事件人數較少,但亦一時轟動台灣全島,素稱為日本警察王國的台灣,在51年被統治的當中,老實說,台灣同胞的吃虧,歷史上已有很多披露出來。而且這班台灣人作為日警官員,作威作福,為虎作倀。台灣光復後,他們走投無路,惟恐被仇家報復,或自縊身亡,或家破遠走高飛。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但有一點令人值得注意的,就是日人司法官、推事或檢察官,大部分守日本的法,以司法立場,秉公裁判。是非公平、毋枉毋縱的紀録存在。

民國34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台灣光復,台胞才脫離日人的桎梏,重歸祖國懷抱,而台胞抗日運動也得勝利結束。這段收復河山的可歌可泣血淚史實,也是台灣同胞永遠銘心刻骨,感戴蔣總統的大仁大智大德。而去年(民國66年,1977年)11月19日公職人員選舉時,聽說當時的蔣院長也很關心,特別囑咐辦理選務人員必須公正、公平、選賢與能,來為老百姓服務。

可是,內中有極少數的辦理選務人員違背他的意旨,囑他選賢誤為選錢,致惹起中壢選舉糾紛事件。因投票所監察員有舞弊的嫌疑,致惹起糾紛,這是群眾性的騷動事件,是因選舉是否公平之事一時地惹動眾怒所造成,並非預謀騷擾,但各報的報導參差不一。當時幸得上面監督人員措置得宜,始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沒有釀成流血慘劇。但有一點使筆者感覺遺憾的,就是有某立法委員,在去年12月提出一份建議,要政府嚴懲「中壢選舉事件」的禍首,他認為暴動早有預謀,絕非偶發,不可以婦人之仁處之,更要嚴懲禍首,以杜亂萌。他還指責台灣人不知感恩圖報,反倒製造暴亂,他甚至說:「台灣省光復後,台胞即由亡國的奴役生活,一躍到三民主義的樂利社會,豐衣足食。堯天舜日,從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到建設三民主義模範省,都是現政府執政黨,國民黨流血流汗的戰功政績,可憐大陸同胞只盡到抗戰的慘重犧牲,未嘗到勝利的果實,而台胞坐享如此的豐盛戰果,憑天地良心、應當感激政府,何可為選舉細故,而釀成暴亂。」云云。

這位委員這種挑撥離間官民的異端怪論,令人驚奇,堂堂民意代表,尤其最高立法委員,連中國近代歷史的演變過程中,台灣歷史的地位與意義,那麼無知,確實令人痛心,台灣人除了山地同胞外,均是黃帝子孫的漢民族,因避亂由河南固始縣入福建、廣東,流落至台灣。最初為反清復明,隨鄭成功駐兵台灣,開墾屯田,待機反攻,同時驅逐荷蘭人,把這個美麗島嶼作為基地。這項史實,誰也懂得很清楚。後來因滿清腐敗,甲午《馬關條約》才割讓給日本統治,因此,台胞的抗日鬥爭運動,與大陸同胞共同一致展開整個中華民族抗日戰爭,而台胞在台灣淪陷時期中勇敢抗日,目的就是要討回台灣,流了無數的血汗,犧牲了無數的生命,才得實現。這位委員意圖分化本省人與外省同胞的感情,說出那麼多沒有常識的話,令人失望。筆者老耄無能,但願年輕人說話要有分寸,考慮考慮,尤其是人民的代表。

我回憶這一往事,就是凡事不是偶然。中壢選舉事件的發生,台灣與外省同胞都很痛心,希望大家共秉同舟共濟之義,和平奮鬥救中國,也希望政府能寬大了結此案,讓這次傷痕迅速平復。

原載《中華雜誌》,197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