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一條務實可行的出路

「賈講話」和「馬祝詞」的比較與解讀


去年(二○○九)十二月三十日,大陸政協主席賈慶林在「胡六點」發表週年發表了《在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座談會上的講話》(下稱「賈講話」),二天後,台灣總統馬英九也發表了《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元旦總統祝詞》(下稱「馬祝詞」)。「賈講話」全文都是涉及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馬祝詞」的內容則涵蓋了目前台灣所有的重要問題,兩岸關係發展無疑也佔了非常重的份量。

「馬祝詞」發表後,即引起各方的爭議和指責,例如,香港《鳳凰網》一月一日訪問鄭浩,指責「馬祝詞」「暴露台獨本性」;澳門《新華澳報》一月四日刊出富權文章,指責「馬祝詞」是「B型台獨」;美國《世界日報》一月四日社論指責「馬祝詞」是「合法化台獨主張」,但我們並沒有看到大陸官方有任何負面的反應。所有指責的焦點都集中在下面這一段話──

「從前年執政以來,政府恢復兩岸協商,始終堅守對等、尊嚴的立場,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也早已成為主權在民的民主社會。我們應當充滿自信,台灣的未來,當然是掌握在我們兩千三百萬人手中。正因為中華民國是民主國家,兩岸政策必須受到國會與輿論的監督,並向人民負責。任何攸關人民福祉的兩岸協議,政府一定虛心聽取各界意見,加強與在野黨和人民溝通,以尋求共識,爭取支持。」

因為這段話裡明白的指出了二點:(一)「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也早已成為主權在民的民主社會」。(二)「台灣的未來,當然掌握在我們二千三百萬人手中。」

這段話顯然是馬英九向島內人民的喊話,也是馬英九政府的自我肯定,且用詞十分謹慎。如果馬英九不自我肯定「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馬英九的中華民國政府又如何能在台灣行使主權?又如何與二十三個主權獨立國家建立邦交?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和增修條款,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仍包括大陸,國家統一前則為「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簡稱「一國兩區」)的分治。所以,「主權獨立的國家」、「民主國家」都只能指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有效行使主權的地區(「自由地區」),「台灣」則只能是「民主社會」。這種謹慎的用詞,相信大陸的台灣問題專家是可以理解的,否則「堅持中國領土主權完整」而反台獨的台研專家們能不群起而攻之嗎?我們台灣統派也必率先批判之。目前的兩岸關係確實是史無前例,一般人民和海外媒體搞不清楚也是可以理解的。

台灣地區已實施民主政治,所以,「台灣的未來,當然是掌握在我們二千三百萬人手中」,要「受到國會和輿論的監督,並向人民負責」,要「虛心聽取各界意見,加強與在野黨和人民溝通,以尋求共識,爭取支持」。所以,「賈講話」才會說:

「我們歷來認為,台灣同胞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力量。要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就必須始終堅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盡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團結的人越多越好。只有最廣泛地實現兩岸同胞大團結,最充分地調動和匯聚起一切積極因素,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才有希望。」

「我們要堅持以人為本,鼓勵更多的兩岸同胞支持並參與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維護和增進兩岸同胞的切身利益。要把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切實貫徹到各項對台工作中,為台灣同胞多辦實事、多做好事,使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受益,不斷壯大支持和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力量。對於部分台灣同胞由於各種原因對祖國大陸缺乏瞭解甚至存在誤解、對發展兩岸關係持有疑慮,我們願意坦誠以待,與他們加強交流溝通,並採取積極措施,使各界各階層更廣大的台灣同胞都享受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成果,增強對兩岸關係發展的信心。」

如果,不是「台灣的未來,當然掌握在我們兩千三百萬人手中」,賈慶林為什麼要說「台灣同胞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力量」。並且說「對於部分台灣同胞由於各種原因對祖國大陸缺乏瞭解甚至存在誤會,對發展兩岸關係持有疑慮,我們願意坦誠以待,與他們加強交流溝通,並採取積極措施」。那些「存在誤會」和「持有疑慮」的人,不就是指民進黨、台獨分子及其群眾嗎?難道賈慶林以上這些講話也是「合法化台獨主張」嗎?

賈慶林隔著台灣海峽,只能「寄希望於台灣人民」,而馬英九在台灣,必須「寄支持於台灣人民」。沒有台灣人民的支持,馬英九的兩岸和解政策就不能推動,甚至連總統也當不成。

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包括大陸領土,這是「一中原則」;「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各自表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主權包括台灣領土,這也是「一中原則」,大陸的「一國兩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這也當是「各自表述」。所以,「馬祝詞」並沒有脫離「一中各表」的範圍。並且,「馬祝詞」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主權獨立國家,而稱大陸為「中國」,也沒要大陸承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但又要「兩岸協商,始終堅守對等、尊嚴立場」,這正是「互不承認,互不否認」。這也正是「九二共識」──兩岸口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而不追究其內涵。

「賈講話」和「馬祝詞」雖無意識之聯結,但在「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下,同時肯定了兩岸一年七個月來的三通直航,十二項「江陳會」簽訂的兩岸協議,和預備簽訂的「兩岸經濟協議」(ECFA)。並且,我們還發現兩者之間出現了一些神似而互補的說法,「賈講話」說:

「我們要堅持中央對台工作的大政方針,繼續切實遵循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思想,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正確方向。要繼續全面貫徹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六點意見,不斷鞏固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基礎、物質基礎、文化基礎和社會基礎,不斷增進兩岸經濟、文化、社會和人民思想感情的大融合,不斷增強兩岸同胞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努力構建基礎堅實、支撐有力、內涵豐富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馬祝詞」在「營造和平環境,深化兩岸交往」一節中,一開始就似乎實事求是的回應了要「增強兩岸同胞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他說:

「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分享與傳承共同的血緣、語文、歷史與文化,但海峽兩岸隔海分治迄今已經六十年,期間各自採取不同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生活方式與經驗有很大的不同,確實需要一段長時間的交往來相互瞭解。現階段任何躁進的政治選擇,不論急統或急獨,都會引起嚴重的對立與紛擾,沒有一方可以獲利,周邊國家也連同受害。

因此,在兩岸關係上,英九一向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狀態,並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與合作。這不是消極地維持現狀,而是積極地爭取一段足夠長的時間,讓台海持續和平發展,讓兩岸人民透過經貿、文化各方面的深度交流與合作,增進瞭解,淡化成見,並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為兩岸爭議尋求一條務實可行的出路。」

「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就是「一中原則」,「九二共識」也是「一中原則」,二者並陳即「一中各表」,落實到兩岸交流則是「互不承認,互不否認」。

更重要的是,馬英九第一次明白的宣示,「這不是消極地維持現狀,而是積極地爭取一段足夠長的時間,……為兩岸爭議尋求一條務實可行的出路。」

「積極地爭取一段足夠長的時間,讓台海持續和平發展,讓兩岸人民透過經貿、文化各方面的深度交流與合作,增進瞭解,淡化成見」,不就是「不斷鞏固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基礎、物質基礎、文化基礎和社會基礎,不斷增進兩岸經濟、文化、社會和人民思想感情的大融合」的另一形式的陳述嗎?

至於「現階段任何躁進的政治選擇,不論急統或急獨,都會引起嚴重的對立與紛擾,沒有一方可以獲利,週遭國家也連同受害」,「賈講話」在二天前似乎就有了答覆,「賈講話」說:

「我們要繼續秉持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精神,推動兩岸雙方保持良性互動,努力擴大共識。既要堅定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信心,又要充分估計前進道路上存在的困難,通過增進政治互信、密切交流合作,不斷排除各種干擾,不斷拓寬前進道路,不斷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至於馬英九所說「並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為兩岸爭議尋求一條務實可行的出路」,「賈講話」也似乎預先給予了回應。他說:

「我們要繼續按照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把握節奏、循序漸進的思路,穩步紮實地推進兩岸協商和兩岸關係發展進程。要積極推動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最大限度地實現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積極探討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全面拓展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還應當著眼未來,積極穩妥地探索如何破解制約兩岸關係發展的難題,為今後兩岸協商政治和軍事安全等問題預做準備、創造條件。」

「積極穩妥地探索如何破解制約兩岸關係發展的難題」,不就是「為兩岸爭議尋求一條務實可行的出路」嗎?

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這條「出路」當然不是台獨,也不可能是統一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必然是「一個中國」的統一形式。

兩岸憲法均是「一中原則」,中國領土主權並未被分裂,沒有分裂,何來統一?其分裂者為主權的行使權(治權)和主權的代表權(外交權)。根據大陸的「一國兩制」,治權不要統一;根據台灣的「一國兩區」,目前治權也沒有統一。根據現實,自一九四九年至今,兩岸關係本來就是「一國兩制」即「一國兩區」。

或有陳長文提出「一國良制」,但「良」是價值判斷,價值是多元化的,價值判斷也必多元化。究竟是西方自由民主制度是「良」,還是引領中國和平崛起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是「良」,這恐怕又是見仁見智,而徒增紛擾了。

至於主權的代表權即外交權之爭,不但馬英九主張「外交休兵」,並且北京也予以配合,不爭了。關於台灣的對外關係,「馬祝詞」也說了,他說:

「在國際社會中,台灣象徵的意義,除了『自由』、『民主』、『繁榮』以外,又增加了『和平』一項。從前許多國家迴避台灣,深恐捲入兩岸對立,如今兩岸和解,他們開始願意與我們商量免簽證待遇或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也有更多國家願意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及其相關活動,這些都是兩岸關係緩和的附帶效果。當然,政府也不會一廂情願,將台灣對外關係完全寄托於兩岸關係的發展。我們會採取平衡原則,讓兩岸關係與對外關係相輔相成,同步前進,不會有所偏廢。事實上,兩岸和解增加了台灣的國際空間,也使我們更有意願與信心繼續深化兩岸關係,兩者之間形成良性循環。」

或有人質疑這又是「B型台獨」。但值得注意的有(1)他的用詞是「對外關係」,對二十三個邦交國當然是「外交關係」,但對非邦交國就非外交關係。(2)免簽證、免雙重課稅,這都只是「外事」而非「外交」。台灣「參與」世貿、世銀、世衛、世奧等,均非破壞「一中原則」的「雙重承認」。(3)所謂「平衡原則」當指「參與國際組織及其相關活動」與兩岸關係發展的平衡,而不是國際「外交」與兩岸關係的平衡。又,若美、日、歐等大國堅決反對,而只有大陸支持,台灣也「參與」不了WHA。

主權不必統一,治權不須統一,代表權也不爭了,那麼兩岸統一又是統一什麼?從《告台灣同胞書》的「和平統一」,到「葉九條」,到鄧小平的「一國兩制」,到「江八點」,到「胡六點」的「結束政治對立」,到「賈講話」的「積極穩妥地探索如何破解制約兩岸關係發展的難題」,和「馬祝詞」的「為兩岸爭議尋求一條務實可行的出路」,兩岸都有了「破解」和「尋求」的意願,但如何「破解」,如何「尋求」以實現中國的和平統一,這仍待於兩岸當局的誠意和政治智慧,及學者專家們的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