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兩岸對「一個中國」內涵的歧見

余東周(紐約《僑報》副總編輯)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據台灣《聯合報》自北京的報導稱,中共對台系統高層官員於11月1日表示,如果台灣現在提出願意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進行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商談,中共會認為這是台灣對改善六月以來兩岸緊張關係的誠意表現。這位官員更進一步稱,關於「一個中國」原則,可以在兩岸間對「一個中國」的內涵各自去表述,但是不應在國際上模糊「一個中國」原則。

對「一個中國」原則,雙方可以「各自表述」,但在國際上不該把它模糊的提法,雖不盡具體,但卻有新意,不失為一項頗具建議性的提議,誠不啻給雙方解決對「一個中國」內涵的歧見,指出了一條活路。

這個提法,可以說是1992年雙方對「一個中國」內涵所達「各自表述」的共識的一次修正。即以是否會在國際間產生模糊結果作為限制「各自表述」的範圍。

緣1992年,兩岸之間的兩會談判,雙方曾因對「一個中國」的內涵發生嚴重分歧而陷入僵局,後來雙方達成「各自表述」的共識,即允許雙方對「一個中國」的內涵,各說各話,才使會談得以繼續進行。

當時為了突破僵局,雙方作出這項權宜性的決定,會談雖然得免中止,但因這項毫無限制的「各自表述」的共識所引發的後遺症,卻非北京始料所及。

眾所周知,中國的內戰敵對狀態迄今尚未結束,認真對待這項客觀事實,乃是真正認識「一個中國」內涵以及正確定位兩岸關係的重要基礎;而且這項定位更是以和平手段實現國家統一以及避免出現「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現象而導致兵戎相見的關鍵。然而,目前兩岸當局對「一個中國」內涵的認識以及對兩岸關係的定位,卻偏離了這項事實,因此分歧頻起,齟齬不斷。

「一個中國」原則,向來是兩岸之間的共同語言,為雙方處理內外事務的基本政策;不但北京始終堅持,蔣介石也信守不渝,他的「漢賊不兩立」政策,就是這項原則的體現。蔣家父子在世時,兩岸之間,從未為「一個中國」的原則有過齟齬,倒是對誰是正統,誰有資格代表中國,有過一番針鋒相對的較量和爭奪。

在當時,大陸與台灣之間,對「一個中國」含義,之所以沒有分歧,乃由雙方都把中國作為客觀存在的實體之故。因此彼此都能自其本質著眼,來認識「一個中國」。

然而,李登輝上台後,他對「一個中國」的認識,同他的前任者有很大的不同。他認為中國是個模糊的概念,更把它抽像化。起初,他根本不承認有「一個中國」這回事,更稱蔣介石未曾說過「一個中國」的話,反而指「一個中國」是北京因應統戰的需要所創造出來的代產品。

經過一番被人指責之後,李登輝的詞彙裡雖然也增加了「一個中國」,「統一」之聲也琅琅出口,更口口聲聲說要「建立新中原」、「復興新中國」。然而,他對「一個中國」的瞭解,依然停留在原地踏步,依然是模糊的狀態。對於這種現象,如果不予立刻矯正,勢必給統一進程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這就是為什麼北京當局向台灣嚴正表明,要接觸談判,務必回到「一個中國」的基礎上的緣由。

李登輝刻意模糊「一個中國」

李登輝在國際上刻意把「一個中國」模糊化,因此消「毒」工作,他是責無旁貸的。既為繫鈴人,解鈴的工作只好由他承擔了。因此,要回到這個基礎,基本條件就是:台灣當局必須停止進行參與聯合國的活動,放棄雙重承認「務實」政策。此乃「一個中國」在國際上不會被模糊的前提要件。

不過,「一個中國」具有多層含意,何者意涵可以「各自表述」,何者務須觀點一致,雙方就此非先達成共識不可,亦即各種表述在國際上不至於造成模糊現象。這就有必要先就「一個中國」各層面的意涵加以分析。

北京對「一個中國」的內涵,曾作了如下的闡釋,即中國是客觀存在的實體,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除此之外,她還作了這樣的註解,中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

對上述涵義,台灣當局當然不會全盤接受,否則就無所謂分歧了。胡志強在美國電視上就北京方面說「一個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說法,表示難以接受。又郝柏村也在美國西部表示,北京說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也可以宣稱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從郝、胡兩人的談話隱約可以看出何種指謂會模糊「一個中國」,何者不至於產生此印象。

「一個中國」的必要和充足條件

要認識「一個中國」的涵義,可以從幾個不同的角度來觀察,既可由法律層次來界定,也得就其內在本質來解析。然而要使之成為雙方的公約數的內涵,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即這些闡釋必須成為「一個中國」的必要條件和充足條件。凡是合於這些條件的闡釋,兩岸都必須接受,雙方非達共識不可,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對此,如果允許「各自表述」各說各話的話,勢必把「一個中國」在國際間造成模糊的現象。如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世界上和歷史上只有一個中國;「一個中國」狀態,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都是構成「一個中國」的必要條件和充足條件。

至於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或對外的唯一代表,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或稱中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抑指中華民國?或指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或稱大陸省市是中華民國的省市等,都不是「一個中國」必要條件和充足條件。因此,雙方對此無須達成共識,允其「各自表述」。蓋這些含義,縱然雙方各說各話,對「一個中國」的內涵也無慮產生模糊的結果。

在允許「各自表述」的範圍內,台灣當局主張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中華民國的主權及於全中國領土,而與北京的主張產生同心圓現象,此乃台灣當局信奉「一個中國」原則的具體表現,也是同台獨或獨台劃清界線最為明顯的標誌。

在同心圓現象下,台灣當局就不得要求在聯合國另開戶頭,若想拓展國際活動空間,唯一的辦法就是同北京爭奪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席位,取而代之或共組代表團;又同人家建立關係時不得採取雙重承認政策。在同心圓現象下,台灣當局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就不會被認為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另一個國家。

回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49年成立之際,聯合國在美國的控制下,新政府無法立即完成繼承舊政府在聯合國所擁有的中國代表權。但當時,新政府並未以拓展國際活動空間和平行代表權為由,並甘冒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罪名,要求參與聯合國;同外國建交時,並沒有採行雙重承認的「務實政策」,也沒有「先分裂後統一」的主張和作法。蓋當時,兩岸之間均採行「一個中國」政策,對領土主權的主張一致,而產生同心圓現象之故。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了維護國家主權領土的完整,同蔣介石一樣費了不少苦心。

客觀存在的中國仍然只有一個

目前,國際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因此縱然台灣當局宣稱「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而言,在國際間,也絲毫影響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地位;又在同心圓現象下,即使台灣當局主張中華民國是獨立主權國家,也不會有產生「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之虞。台灣當局單方的宣稱或主張,並不造成「在國際上模糊『一個中國』」的結果。蓋台灣對大陸的宣稱或主張乃屬國內法規律的範疇,非國際法規範的對象。具體地說,作為實體的中國,從不同的角度可以描繪出不同的圖像,但中國作為客觀存在,仍然只有一個。其實兩岸雙方權利主張的競合所產生的同心圓現象,就是中國不致分裂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