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20週年感言
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20週年感言
「汪辜會晤」,把兩岸雙方的「底牌」都亮出來了,具體分歧說不勝說,但總的歸結起來則是:祖國大陸主張「一國兩制」;台灣則主張「一個分治的中國」。
這兩者之間能否找出一個「共同點」或「妥協點」,使雙方都能接受呢?
試看,「一個」與「一國」,「分治」與「兩制」,究竟有多大差別。「一個」與「一國」,兩者相同的是「一」:「兩治」(即分治)與「兩制」,兩者相同的是「二」,一者「合」也,二者「分」也,就是說,兩岸之間應該有合有分。「合」什麼?當然是「主權」,一個國家的主權是絕不可以分割的。「分」什麼?當然是「治權」,在統一的主權之下自然可以因地施政,這就是「高度自治」。作者
1979年元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以來,迄已整整20個年頭了。這是一個十分值得紀念的日子,是大陸對台方針政策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它從此為海峽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祖國和平統一的歷程揭開了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新篇章。
(一)20年來的歷史回顧
這個《告台灣同胞書》,是在1978年12月中共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發表的。這次中共中央全會,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由「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全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上來,這更是一件具有劃時代歷史意義的重大決策,從此為具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帶來了勃勃生機,為新中國日益走上繁榮富強鋪墊了一條康莊大道。人大常委會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以及隨後所逐漸形成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實際上都是中共的工作重心實現戰略轉移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以後,中共為推動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在各個方面都採取了相應的政策和措施:
政治方面,調整有關對台政策,落實有關台胞台屬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不再追訴去台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犯罪行為。
軍事方面,主動緩和兩岸軍事對峙狀態,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的炮擊,特別是把福建沿海一些前沿陣地、觀察所開闢為經濟開發區和旅遊點,「解放台灣」一類的話,從此不再見。
經濟方面,多方提供優惠條件和法律保障,歡迎台商來大陸投資和從事貿易活動。目前已形成以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為核心,包括國務院頒布的《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在內的一整套保護台商投資的法律體系。
其他方面,諸如人員往來、郵電交通、新聞媒體、文化體育以及科技、學術等方面,祖國大陸亦持積極態度,採取相應措施,鼓勵兩岸在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與此同時,還成立了得到政府授權的民間團體──「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以便同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及其他民間團體保持聯繫。
在兩岸人民和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兩岸關係在近20年取得了很大的發展,特別是在經貿文化交流方面。據祖國大陸海關統計,1997年兩岸貿易總額198.3億美元,相當於《告台灣同胞書》發表前的1978年4,673萬美元的424.5倍,台灣由1978年的逆差4,663萬美元轉為1997年的順差130.46億美元。(《人民日報》海外版,1998年4月9日)另據對外經貿部統計,截止1998年9月底,近20年來已批准台商在大陸投資項目達40,608個,實際利用資金額為208.61億美元,約佔大陸實際利用境外資金總額的7.2%。
與此同時,兩岸人員交流交往不斷擴大。據有關方面統計,近20年來台灣累計來大陸者已達1,300餘萬人次,大陸去台者累計亦在7萬餘人次。兩岸的交流量每年有170多萬人次。
正像有關經貿部門負責人所指出的那樣,近20年來經過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兩岸經貿交流終於衝破了各種阻力,由暗到明,由小到大,由單向到雙向,由單一到多元,開始形成互補互益、互利互惠、日益緊密的合作格局。
(二)新形勢、新問題
海峽兩岸自1949年隔海對峙以來,已經5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到現在也已20年了。就海峽兩岸關係說,這後20年相較於過去的30年,實在是一個大的飛躍。兩岸已由相互隔絕走向相互往來,也已由軍事對抗開始走向政治對話。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也是兩岸關係面臨的最新形勢。
前不久實現的「汪辜會晤」是非正式的,較之1993年正式的「汪辜會談」,似乎是一種「退步」,實際則是一大「進步」。理由有三:第一,就地點說,這次不在外國,而是在中國自己的土地上,在首都北京;第二,就內容說,這次是政治對話,台灣叫建設性對話,比起新加坡的事務性談判更具實質意義;第三,就方式說,過去的政治對話,都是空中喊話,各說各話,這一次雖然仍是各說各話,但卻是高層次面對面的直接對話。當然,目前這種政治對話還只是剛剛開始,要由政治對話過渡到政治談判,特別是和平統一的談判,估計還需要相當一個過程。
這次汪、辜兩位老先生的會晤,共達成「四項共識」。這就是:(一)「對話」。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類似這次的政治對話,以後還將繼續進行,具體將由兩會負責協商。(二)「交流」。兩會決定進一步加強兩會之間的交流,包括兩會負責人、董監事、顧問和理事以及副秘書長等率團進行的各層次互訪。(三)「合作」。主要指涉及到兩岸同胞生命財產安全的事件,兩會將加強個案處理的相互委託和協助。(四)「互訪」。既然台灣「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已率團來大陸參訪,大陸「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先生也答應回訪台灣。雙方已就此達成協議。我個人認為這四條都很好,也算是此次「汪辜會晤」的一大成果。
不過,問題還有另外的一面。根據「台北國際之聲」電台報導,台灣「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先生來大陸拜訪,奉命向大陸打了「四張牌」:一是以民主對抗統一,二是以「事務性談判」對抗「政治性談判」,三是以「戒急用忍」對抗「直接三通」,四是以「一國兩對等政治實體」對抗「一國兩制」。辜振甫來大陸所接受的台灣當局的「授權書」,就被要求必須在充分表達「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這一基本政治立場的前提下「自由發表意見」。這個「授權書」實際上是一個「緊箍咒」,其代表團每一個成員都是不能違背的。
舉一個例子。在辜振甫先生結束對北京的訪問,台灣傳訊電視台向我採訪時問:辜振甫先生和他的代表團成員在會見大陸高層領導人時,不止一次地提到「中華民國」稱號,你對此是怎麼看的?我回答了三點:第一,不禮貌、不應該;第二,他們是奉命要談的,不談回去就不好交代;第三,談得再多,一千次、一萬次,都沒有用處。大陸這邊並沒有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但這並沒有影響它合法的現實的存在。
台灣當局要辜振甫先生等向大陸打的「四張牌」,其實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要點是不想談判,抵制談判,以拖待變,幻想某種對己有利時機的到來。
就台灣問題來說,「統」和「獨」的矛盾本質上屬於敵我性和對抗性矛盾。值得高興的是,隨著國內形勢的變化,祖國大陸和平統一方針的強大影響,以及兩岸人民的共同努力,這種敵我性和對抗性矛盾已出現向人民內部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轉化的可能和勢頭。但一些外國干涉勢力和島內少數死硬的分裂主義分子是不會甘心的,他們仍會繼續煽風點火,推波助瀾。如欲使已經出現的這種轉化的可能性變為現實性,還須兩岸人民繼續共同努力,絕不可掉以輕心。
(三)發展的大趨勢
20年來,兩岸關係確有很大改善和發展,但亦正如上所述,存在的政治分歧同樣相當明顯和嚴重,人們引以為憂和不安是很自然的。今後的發展趨勢會是怎樣的呢?我個人認為,儘管在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道路上困難重重,但卻存在著諸多有利於「統」而不利於「獨」的潛在因素。舉其大者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就祖國大陸來說,實行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從1979年以來的19年間,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已由3,624億人民幣猛增至74,77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平均每年增長9.8%,並於1995年提前五年實現了GDP比1980年翻兩番的計畫目標。到1997年,我國經濟總量已居世界第七位。世界銀行專家的評價是:「中國只用了一代人的時間,取得了其他國家用了幾個世紀才取得的成就。」(《人民日報》海外版,1998年9月23日)雖然人均國民收入一時還趕不上台灣,但整體經濟規模已經並將大大超過台灣,台灣方面再也不能以「經濟差距」為藉口而拒絕統一了。其次,從政治上講,祖國大陸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以全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中心,無論對內或對外都沒有以資本主義為敵,而是以資本主義為友,實行和平共處,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台灣方面也不應以什麼「制度之爭」來拒絕與祖國大陸的和平統一。所謂「一國兩制」是為了「吃掉」台灣是站不住腳的,而恰恰相反,它是為了「不吃掉」台灣,是為了在統一後更好地發揮台灣的作用。台灣人民早晚會認識到這點。
就台灣來說,近20年的經濟在過去30年的基礎上又取得了新的進展。每年平均經濟增率仍高達7.5%。台灣的經濟結構較之過去有很大改善,許多勞力密集型產業已轉型為較高層次的資本密集與技術密集型產業。1997年技術密集型工業產值在整個製造業產值中所佔比重已達38.2%。應該說,台灣這一成績的取得,與祖國大陸的改革開放以及兩岸經貿關係的快速發展是密不可分的。台灣目前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是祖國大陸和香港。祖國大陸在兩岸經貿中同樣獲得許多好處。共同的經濟利益已把兩岸關係密切地連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有無必要為了某種「政治歧見」而在經濟上付出重大代價呢?其次,從政治上講,台灣如果一定要與祖國大陸分離,成為「互不隸屬」的另一個國家,對自己究竟有什麼好處?無非是相互仇視,兵戎相見,生靈塗炭,不得安寧。老實說,台灣無論在軍事上、政治上、經濟上、地理上都沒有實行「獨立」的條件。過去沒有獨立過,今後仍不可能獨立。台灣人是中國人,兩岸山水相連,血肉相連,利害相連,只能實現統一和團結,而不可走向分裂和對抗。
就國際來說,被台灣視為主要靠山的美國,情況正在並將繼續發生不利於台灣一些意圖分裂祖國的人的變化。美國雖然仍是國際上唯一的超級大國,但在世界日趨「多元化」、「多極化」的今天,其地位和影響力已大不如前,在亞洲和世界的許多事情上都需要與中國合作,可以說中美間建立的「建設性戰略夥伴關係」是出於雙方的共同需要。美國能夠為了一個台灣而終於不顧中美關係的大局和美國的國家利益嗎?其次,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些國際文獻諸如《開羅宣言》和《菠茨坦公告》以及中美間簽署的三個《聯合公報》和一個《聯合聲明》,都說得一清二楚,美國能夠長期背著這個「干涉別國內政」的包袱嗎?以一個國家的「國內法」──《與台灣關係法》,凌駕於《國際法》之上,長期干涉別國的內政,這個局面究竟能夠維持多久?台灣靠金錢收買所維持的某種虛假「國際人格」,還能持續幾年?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美國總統柯林頓親口和公開說出的「三個不支持」──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兩個中國」和「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參加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絕不是一時衝動,一時心血來潮,而是代表美國政情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向。儘管還可能出現一些曲折,存在一些問題,但美國對華政策這一大的發展趨勢是不可能改變的。台灣寄望於美國的永久支持是不現實的。
(四)兩岸「雙贏」之路
現在的問題是,兩岸究竟怎樣才能突破目前的政治僵局,達到兩岸各方都能接受或大體滿意的「雙贏」目標。
「汪辜會晤」,把兩岸雙方的「底牌」都亮出來了。具體分歧說不勝說,但總的歸結起來則是:祖國大陸主張「一國兩制」;台灣則主張「一個分治的中國」。
這兩者之間能否找出一個「共同點」或「妥協點」,使雙方都能接受呢?
試看,「一個」與「一國」,「分治」與「兩制」,究竟有多大差別。「一個」與「一國」,兩者相同的是「一」;「兩治」(即分治)與「兩制」,兩者相同的是「二」。一者「合」也,二者「分」也。就是說,兩岸之間應該有合有分。「合」什麼?當然是「主權」,一個國家的主權是絕不可以分割的。「分」什麼?當然是「治權」,在統一的主權之下自然可以因地施政,這就是「高度自治」。
所以,按照我個人的想法,「一國兩制」不僅是維持兩岸現狀的最好辦法,也是實現「一個分治的中國」的最好模式。「一個」就是「一國」,是指「領土主權不可分割」;「分治」就是「兩制」,是「我搞我的社會主義,你搞你的資本主義,井水不犯河水」。
1995年1月30日,國家主席江澤民在迎春晚會上提出了關於促進祖國統一的「八項看法和主張」。他特別提議說:「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
不久前的「汪辜會晤」中,汪道涵先生專門就「一個中國」原則發表意見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
江澤民主席和汪道涵先生所說的「一個中國」,都沒有涉及它的具體內涵或名稱,而是把「一個中國」中性化,給雙方協商留下了討論的空間。這是十分務實的,也是充滿善意的。
和平談判與和平統一,就是要平等協商,各作讓步。就大陸方面來說,自然應該多為台灣考慮,設身處地為台灣設想,照顧台灣各階層人民的合理要求和願望。要多傾聽他們的意見,並以實際行動化解他們的「歷史情結」。就台灣方面說,也要考慮到祖國的整體利益,不要把局部利益置於整體利益之上,愛台灣也要愛祖國。過去,「台灣人的悲哀」和整個「中國人的悲哀」是分不開的;未來,「台灣人的出頭天」與整個中國人的出頭天也是分不開的。過去外國勢力使用的「以華制華」與今天採用的「以台制共」本質上是一個東西,絕不可以再讓它們有可乘之機。
兩岸都是中國人,目前應該擴展「汪辜會晤」所達成的「四項共識」,不要再搞「四個對抗」了。香港問題已按「一國兩制」原則解決,澳門問題也將按照這個原則解決。台灣問題與港澳問題的性質不同,但都是中國領土,也應在「一個中國」、「兩制並存」的原則下尋求解決之道。「一國兩制」有香港模式、澳門模式,也應有台灣模式。
兩岸中國人攜手合作,共創「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這是唯一正確的「雙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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