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是開啟共同市場的鎖鑰

歐陽承新(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如撇開政治因素,但從經濟角度論事,透過「共同市場」營造兩岸關係無疑是多種選項中最具企圖心、務實,且符合時代潮流的構想。三月二十六日蕭前院長號召成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獲得業界的廣大的迴響與支持,便是明證。但作為區域經濟組織特定形式的「共同市場」有其政治前提與意涵,正如同北京所宣稱的「一國兩制」不乏深層的經濟屬性,惜兩者非但未受重視,反常遭情緒性謬解,不能不察。

對照現成的國際範例,俗稱(歐洲)共同市場的「歐洲經濟共同體」(EEC)原是現名「歐洲聯盟」(EU)的前身。作為過渡期間的經濟集合體,依據《羅馬條約》,成立於一九五七年的歐洲經濟共同體十年後經重整擴大為「歐洲共同體」(EC);一九九三年初《單一歐洲法案》生效;同年十月歐共體復經升級改名為包含十五個成員國的「歐洲聯盟」;直到一九九九年初歐元面世;其中十一個簽署「經濟暨貨幣聯盟」(EMU)的成員共同組成歐盟架構下的「歐元區」。至此,一九五七年《羅馬條約》預為區內各國貨幣構建固定匯率的共識(第一○三~一○七條)不僅完全實現,且因為單一貨幣的發行有過之而無不及;研議中下階段的融合工作尚包括財稅、政、經、軍事各領域;如VAT、特種反應部隊等都在規劃籌設,而其最終目的當在建立大一統的歐洲;這其中美國獨霸天下的氣焰令歐洲人難以消受,及蘇聯共產勢力的解體,都分別從正、反兩面激勵歐共體國家揚棄彼此的歷史嫌隙,加速為一個共同的未來鋪平道路。

奠基於眾多單一民族國家的歐盟融合經驗,與海峽兩岸人民同屬一個民族的市場整合進程在前提上自然截然不同。從時空背景研判,歐共體所以自一九九○年代初循市場和交易工具雙軌加速向共同經濟空間躍進,其實涉及至今並未完全公開,但為行家所共知的國際權力角逐秘辛。事情的起點是:前蘇聯無預警的崩解與戈巴契夫允諾德國統一,著實令畏懼日耳曼民族復興歐陸的另一強權法國寢食難安,此情此景恰如德國史家果洛(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湯瑪斯‧曼的胞弟)早年所描述:「德法友誼的秘密是建立在分裂的德國」的基礎上。德國對此當然心知肚明,因此除非作為佔領國之一的法國首肯,兩德統一將遙遙無期,自然在德蘇同意在先、美國支持,而英國不公然反對的局面下,法國總統密特朗也祇能順水推舟,而其交換條件則是將德國與歐陸的命運緊緊捆在一起,用已然啟動的歐盟列車拴住統一在望並熱中於持續東進的柯爾政府;具體而言,聯邦德國承諾支持EMU是以法國早先支持兩德統一為前提。如用企業組織變更比喻,兩德統一所彰顯的是企業併購,而歐盟整合則以多方共組合資公司所表達的最為貼切。

主權國家的「分」與「合」當然和公司組織變更在性質與內涵上截然不同;同時就正確併合宜地處理過渡期間的兩岸關係而言,無論是「德國模式」或「歐盟模式」能加參考運用的部份,其實也僅限於實務和技術層次的經驗(如建立新台幣與人民幣的換匯率),而非其他;反之,如不此之圖,復刻意套用統一前主權分裂的德國模式,以為「兩國論」催生,或寄情於未來歐盟可能走向多元主權的「邦聯」或「聯邦」制,從而大肆推銷共同市場,則問題的嚴重性當不止於推理方法的謬誤,更會因為誤判形勢而埋葬台灣居民的福祉。從模式移植的角度看,對應於歐盟整合初階段兩岸共同市場的發展進程,系屬經濟範疇內的事務,而其實踐基礎則繫於相關團體政治談判的結果而定。

政治因素既然不可或缺,模式的構建與選擇也就不能迴避;在比較各種模式的優缺點和客觀限制後當會發現,「一國兩制」正是協助落實共同市場運行的必要框架或軌道;祇不過由於此一亟富創意的構想並非由我方提出而逕予排斥,或「有意」、「無意」的曲解,除顯現器識不足,對於日趨耗弱的台灣經濟更是一種打擊。

即令歐盟目前尚未實施單一或多元主權的「聯邦」或「邦聯」制,然而在現有的共同經濟空間內,包括「共同農業政策」(CAP)、平衡區域發展等總預算重分配的金額已佔其全體成員GDP的一點二五;共同國防及對外經貿政策(如WTO、京都協議、巴爾幹問題)等早已採取齊一性立場。換言之,歐盟的公民早晚都要履行納稅、服兵役的義務,其政經社會制度也將逐步銜接、彼此相容。相形之下,「一國兩制」下的兩岸人民在一定的時期內均不受單一制度的約束;按北京歷次釋放出的訊息:台灣可保有現行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人民可到大陸任官職,軍警和外部經貿關係維持不變等等,即「一國兩制」對台北而言其實是祇取不予的實質保障,自然更沒有有心人捏造所謂「財富重分配」的後患。

客觀的評述,「一國兩制」與「共同市場」是現階段連繫並促進兩岸政經良性互動關係發展的雙軌交流道,主政者如昧於事實,不予正視,或鎮日嚼舌,並乞靈於外力干預,立志當「兒皇帝」,除虛耗光陰自絕於人民,未來的結果將不會有任何不同。欣聞「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立,有望負責人士掌握時代的脈動,為兩岸關係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