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匪與陳水扁

蘇韜


台中十六日發生綁匪擁槍殺警,引起各界震驚。報載陳水扁相當憤怒,十七日會見他的行政院長時特別提到此事。

綁匪劫持人質,殺害執法人員,人神共憤,天理、國法不容。身家性命與常人一樣要有保障的陳水扁,當然可以表示憤怒。

可學法律的陳水扁當知「法之不行,自上亂之」。綁匪當誅,綁兩千三百萬人的台獨騙徒該當何罪?

不談有待高院判決的驗票結果,從三月二十日選前的「公投綁大選」,到已遭中央研究院研究員朱浤源經兩個月調查後公開指出是「子虛烏有」的「第二槍」(朱浤源編撰《槍擊總統?》,278頁,台北「風雲論壇有限公司」2004年6月出版),到地下電台大肆宣傳中共與連宋連手要殺台灣人總統,到非法啟動國安機制,剝奪十幾萬軍警憲的憲法權力,哪一樣不是犯法,哪一樣不是「綁架」選民,為他的台獨背書?

陳水扁現在權力在手,黨政軍特一把抓。大眾媒體噤若寒蟬。他坐在「總統府」內,顧盼自雄,外「殘」清議,內「糾」神明,自以為從此可隻手遮天?島內太平?台獨之路暢行無阻?

實際上,今天兩岸情勢緊繃,戰火還未點燃,被這個非法台獨政權「綁架」的商人、藝人已遭波及。難道陳水扁與李登輝一樣,真以為有這兩千三百萬「人質」在手,海內外愛國中華兒女就拿他們的皇民化台獨沒折?

「千夫所指,無疾而終」,殺警綁匪還不待「千夫所指」,法已不容。無法無天的扁李皇民化台獨政權,難道自忖可與天理、國法對峙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