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驗」的核心價值在自由民主

評《民進黨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

吳銘能
(中央研究院文哲所博士後)


文章摘要

《民進黨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公佈之後,未見有系統評論文字,依筆者的解讀,這篇文字在理路上既乏說服力量,同時提出台灣島內「族群問題」與建立一個新的「國家一體」觀念,執政黨在行動上仍屬危機重重,並無助於解決兩岸緊張對立氣氛;本文提出檢討與批評,目的在尋求緩和兩岸緊張對峙的方案,也有建議執政黨該有的作為,最後提出以自由民主核心價值的「台灣經驗」,可以作為中國大陸經濟起飛之後政治改革的參考座標之一,也是兩岸同胞未來可以同蒙其利、和平共處的基石。

前 言

作為執政黨的民主進步黨二○○四年慶祝十八週年黨慶,在同年九月二十六日公佈了《民進黨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欲以展現其長期執政的旺盛企圖心,其精神是值得敬佩的!然而,身為台灣子民,關心國家未來前途,仔細讀完這篇洋洋灑灑的大文字之後,心中疑惑仍難以去除,謹提出討論,亦歡迎讀者指教。

這篇《決議文》共分為三大部分,即是「前言」、「主張」與「說明」,先大略談其主旨,再分梳己見。

一、《決議文》內容主旨

「前言」主要說明,二○○四年總統大選徹底終結數百年來壓迫台灣本土文化和公民權利的殖民主義和黨國體制,一個由公民共同意志決定新國家終於型塑完成。又說民進黨創黨即堅持台灣的主體性,反抗少數統治的文化霸權,執政以來更回應各本土族群的集體訴求,實施族群母語教育、推動原住民族主體重建與振興客家文化尊嚴,落實黨綱中的多元文化主義精神。又說為了鞏固民主,提升文化國力,民進黨更應深化黨綱中的多元文化主義主張,建立各族群相互接納、共同參與公民社會,完成政治民主化之後的第二波社會文化改革任務。

「主張」共有十點,把贅詞刪減,可以扼要歸納如下:

(一)反省迫害史才能開創族群未來:早年漢移民對原住民族的宰制,與外來統治的壓迫,造成各族語言、文化、認同的流失和今日的族群問題。

(二)建立台灣文化主體性,並非排外主義:本黨執政以來積極落實鄉土、母語教育,認真推動客家與原住民政策,重建了台灣文化主體性,既非「狹隘的地方主義」,更不是「偏激的排外主張」。

(三)國民黨的壓迫並非外省新住民原罪:過去的壓迫是國民黨少數特權集團而非特定族群所造成,不應成為外省新住民的原罪。

(四)摒棄同化融合政策、邁向共存共榮:摒棄壓迫的同化政策或片面融合政策,主張尊重差異、共榮共存的多元文化政策。

(五)國家認同應建立在公民意識基礎上:經由民主化建立國家主權後,台灣已無外來統治問題,只有如何共同抵抗外來併吞的挑戰。國家認同應建立在並肩保衛民主成果,攜手開創台灣經驗的「公民意識」上,超越「省籍意識」。本黨深切體認並承擔此一典範移轉的歷史責任。

(六)中華民國認同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

(七)族群歧視言行應予譴責:任何族群身份的歧視性言論和行為,應受到譴責和制裁。

(八)各族群都是台灣主人:台灣不但早已是原住民族、客家人和河洛人的原鄉,更已成為外省新住民的新故鄉、外籍新移民的新天地。各族群都是台灣主人,各族群母語都是台灣的語言。

(九)推動跨族群交流以促進族群和諧。

(十) 建立台灣為全球多元文化國家典範。

「說明」是對十點「主張」的進一步闡釋,其要點說台灣在歷史上是一個長期被殖民的社會,受外來強勢文化價值的壓迫與支配,造成本土文化式微崩解,族群的尊嚴與認同也面臨流失的危機。又說,在新時代中,族群文化之間不應再有高下之分,基於台灣命運共同體的自覺,停止任何族群間相互排斥或污名化的行為;每一族群基於主客觀不同情境所產生的不滿及不安都應正視,每一族群的平等和尊嚴都應被保障,每一族群的集體記憶也都應成為跨族群的共同記憶,也沒有任何一個族群應背負過去威權統治者的原罪而成為「新的被統治族群」。又說,戰後來台灣的新住民堅持中華文化人本尊嚴,與台灣原住民、客家、福佬各族群並肩對抗共產極權奴役、追求民主自由,這種跨族群偕同開創歷史的經驗正是台灣生命共同體的寫照。又說,台灣國家的一體性是由多元族群交織而成,只有保障不同族群文化的發展空間,才能建立彼此認同的和諧社會,鞏固憲政民主,實現「多元中的一體」。

二、評 論

這篇《決議文》的主軸是企圖解決「今日的族群問題」,即本省人與外省人的矛盾,並建立一個新的「國家一體」的宣告書,前者很容易明白,後者「國家一體」何所指,則較不易明白;細繹文字內容,一說「重建台灣文化主體性」、又說「國家認同應建立在公民意識基礎上」、「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其立意還是令人不明白。以現實台灣目前叫做「中華民國」,國號很清楚,何有國家認同的問題?也許可以從民進黨頒布的文獻尋求答案。

根據民進黨《黨綱》「基本綱領」:「我們的基本主張」第一條明明白白說要「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其要點楬櫫云「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並主張「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權之範圍」,而黨主席陳水扁也說《決議文》與一九九九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和二○○一年的《開創台灣經濟新局決議文》,並列為民進黨三大決議文,今詳細對讀《台灣前途決議文》所主張「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則《決議文》所云「國家一體」則可思過半矣。

前述已知《決議文》的主軸是企圖解決「今日的族群問題」對立與建立一個新的「國家一體」的宣告書,因此其主張十點系據此提出的,可爭議的是「前言」云「二○○四年總統大選,徹底終結數百年來壓迫台灣本土文化和公民權利的殖民主義和黨國體制」,這是沒有歷史常識的說法。正確說來,民進黨在二○○○年總統大選勝利,即已結束國民黨一黨獨大統治,政權順利和平轉移,完成台灣民主化的一個里程碑,這是值得大書特書的!往後任何一個執政黨如果施政績效不佳,都可能淪為在野黨,台灣政治如此躍升進步,已完成上述「前言」這樣的使命。

「台灣文化」是什麼?這是一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但為了方便討論,必須要先說明文化的概念是流動性的,尤其處在一個資訊發達的網路時代,人際交流早可突破地域的制約,各種觀念相互衝擊碰撞,文化不可能一成不變,墨守故舊,必反應與時代潮流激盪,相互影響。台灣本是移民的國家,先有原住民居住此地,然後中國大陸漢人大量渡海來台,曾經中國人、西班牙人、荷蘭人、日本人統治,在二次大戰後回歸中國,因此「台灣文化」姑且可說是一群人生活在台灣島共同創造一切賴以生存的憑籍,所以台灣歌曲有很濃厚的日本風,當然也有中原文化的影響,如使用漢字、尊親祭祖的觀念、逢年過節的習俗等,晚近受西方民主意識的洗禮,台灣在二○○○年順利完成政黨輪替執政,結束了威權統治,成為一個有別於中國大陸政治體制的國家。

「主張一」,所謂「反省迫害史才能開創未來」,「早年漢移民對原住民族的宰制,與外來統治的壓迫,造成各族語言、文化、認同的流失和今日的族群問題」云云,敘述太過於簡單化。如前所述,台灣曾經中國人、西班牙人、荷蘭人、日本人統治,其實,不僅僅原住民受到漢人的宰制,生活在台灣本島的人民,也受到日本人及中國人的欺壓,尤其日本統治台灣達半世紀,「皇民化」教育使本島的文化受到壓抑,禁止漢語文教育,傳統歌仔戲被禁演,強迫著西服或日本軍服扮演新劇歌誦日本帝國(註:Jonathan D. Spence and Annping Chin: The Chinese Century ? A Photographic History of the Last Hundred Years [New York: Random House, Inc.,1996],pp 108-109.)至今台灣政府仍不敢向日本人討回「慰安婦」的公道,就是值得反省的遺毒之一;而且今日族群問題,原因很複雜,有二二八大屠殺的傷痕、有過去白色恐怖時期的烙印、有中共極權統治造成台灣人反感而投射到現今台灣的「外省第二代」身上、有因為通婚關係而產生適應溝通的問題、有為了選舉不斷有意操弄「台灣人」與「外省人」的歷史傷痛等等,絕對不是像「主張一」所說的如此簡單。

「主張二」,所謂「本黨執政以來積極落實鄉土、母語教育,認真推動客家與原住民政策,重建了台灣文化主體性,既非『狹隘的地方主義』,更不是『偏激的排外主張』」云云,民進黨執政以來,對於「落實鄉土、母語教育,推動客家與原住民政策」,客觀地說,均比國民黨執政時期更為用心,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也反映民意的需求,但「積極」、「認真」的褒詞,不宜自己來說,應由人民來感受。任何文化要能夠長久延續,一定是具有廣大的包容性,才能吸收外來文化的精髓,一定是「既非狹隘的地方主義,更不是偏激的排外主張」,因此,「既非狹隘的地方主義,更不是偏激的排外主張」這句話就可不必贅言了。比較有爭議的是,何謂「重建了台灣文化主體性」?前述文化的概念是不斷與時俱進的流動性特質,台灣一直不斷在吸收外來的文化,一直不斷在形成海納百川的「台灣文化」,「台灣文化」並沒有消失,何「重建」之有?何況一種文化如果消失了,欲以人為的力量「重建」,有可能嗎?台灣存在所創造的一切文化,就是代表「主體性」的呈現,何必多此贅詞強調?

「主張三」,所謂「國民黨的壓迫並非外省新住民原罪」,「過去的壓迫是國民黨少數特權集團而非特定族群所造成,不應成為外省新住民的原罪,我們應攜手努力釐清歷史真相,並恢復族群的尊嚴」云云,應刪除。因為這話給予人的感受,是以一種居高臨下的驕傲口吻,雖執筆者未必有這個意思,但易引起人們不安的用語,還是避免為宜。

筆者肯定執筆者這段話的用心,但仍有必要對此提出一點意見。觀察台灣的民主運動史,可知台灣民主發展歷經艱難,充滿了辛酸血淚,從日據時代蔣渭水到國民黨遷徙台灣雷震的《自由中國》、胡適與殷海光等自由主義者的支持、李敖《文星》雜誌反國民黨極權統治、黨外運動,蔣經國晚年迫於形勢開放黨禁、報禁,然後才是民進黨合法成立(黨外運動成員有很多加入民進黨),而國民黨建立選舉制度的運作,人民的監督與支持,台灣民主發展才能落實,中間當然有不少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與犧牲。這樣的「歷史真相」已逐漸清晰明朗了,同時「台北公園」也更名為「二二八公園」,表示對此不幸歷史傷痛的反省,從前白色恐怖時期的冤獄錯案之屈辱,政府也給予平反補償,如今說「我們應攜手努力釐清歷史真相,並恢復族群的尊嚴」云云,好像過去都沒有做,現在才要開始做,這是有誤導之嫌。

何謂「外省新住民」?依照文字的脈絡,應是表達民國三十八年前後陸續從大陸來台灣定居的中國人,及其出生的第二代而言。由歷史研究的最新發現,「二二八」受難者,有的是本省籍菁英,但同樣也有外省籍的菁英,而且目前統計發現祇有八百多名台灣人受害,並非兩萬人或一、二十萬人;還有是台灣人先對外省人攻擊,經六天忍耐之後,國軍(外省人)才被迫還擊。說出「國民黨的壓迫並非外省新住民原罪」的話,則是離譜,反而易引起「二二八」及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屬傷痛回憶,不無暗示作用,也讓「大陸來的外省新住民」心理上有所不平,很不妥當。

「主張四」,提出「尊重差異、共榮共存的多元文化政策」,代表一種開放民主的態度,立意很好,值得肯定。

「主張五」,所謂「經由民主化建立國家主權後,台灣已無外來統治問題,只有如何共同抵抗外來併吞的挑戰」云云,在前提上,這似乎有一個基本的認知問題,國民黨接收日本殖民統治後的台灣,算不算外來統治?如果是,則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如果不是,則「經由民主化建立國家主權後,台灣已無外來統治問題」,則又何所指?可以參照民進黨《黨綱》的文字作為詮釋如下:「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權之範圍」,「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因此,「經由民主化建立國家主權後」一語,就是主張公民投票、行使獨立的另一委婉說辭。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不容含糊混過。

為方便討論,美國對過去國、共內戰及其以後的態度是重要的決定因素,必須先回顧這段歷史,才易於瞭解現今兩岸的關係。

根據已故美國著名歷史學家哈佛大學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的觀點,國、共內戰時期,美國對中共武力的錯估,選擇不涉入雙方衝突立場,使得失去了中國(Lost China),中共政權統治中國,國民黨政府被迫遷徙到台灣。

但做為國民黨的長期盟友,美國始終不承認北京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但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後開始有了變化。美國總統尼克森(Nixon)自一九七二年二月訪問中國,簽署了上海公報(Shanghai communique),北京反對「一中一台」(one China, one Taiwan)、「一個中國,兩個政府」(one China, two governments)或是「兩個中國」(two Chinas),華盛頓明確認知「在一中之下,海峽兩岸共存,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而且「不會挑戰這個立場」(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影響所及,美國與台灣的關係就是建立在此。同時美國也非常清楚表示繼續與台灣維持自一九五四年來共同安全協定(軍事同盟)的承諾,但無礙與北京正常化關係。

不過,尼克森在一九七四年因水門案(Watergate)辭職,中國在一九七六年周恩來與毛澤東相繼過世,雙邊關係暫時停擱。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經秘密談判,卡特(Carter)總統在一九七九年元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一個中國,不再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withdraw recognition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而且從一九八○年元旦終止自一九五四年來與台灣共同安全協定的承諾。然而,美國並不放棄與國民黨政權在台灣的關係,於是一九七九年四月另訂了《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作為台灣與美國非外交的實質往來憑籍,繼續發展經濟貿易、文化等方面的非官方交流,並出售防禦性武器(defensive arms)給台灣。

費正清也強調,台灣過去仍然以一個中國名義統治整個中國,但不尋求成為獨立的邦國或台灣共和國,所以美國永遠不會支持台灣代表中國的神話,而主張台灣是西太平洋上中國的一省。

一九八二年八月,雷根總統保證不提升台灣軍事援助的層級,並在未來終止。當然,美國可能將來與中國達成什麼協議,仍難斷言,但台灣的命運,美國影響極大卻是個不爭的事實。

兩岸問題基本上是中國內戰之下的歷史產物,上述的背景是兩岸關係的縮影。一九八七年台灣開放赴大陸探親旅遊的限制,不久也開放投資通商,從此以後,兩岸人民在學術交流、商務往來、通婚關係等更為密切,但官方從一九九二年在香港會談之後,關係變得極為「微妙」,根本的關鍵可以「主張五」來涵蓋,將來如何演變,在台灣內部並沒有共識,民進黨提出「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方案,不失為一項面對現實的做法,但必須考慮到美國與中國大陸的態度,不是台灣單方面就能一廂情願決定的。民進黨想要爭取大多數民眾的支持,必須把這些複雜的國際情勢講清楚,並分析利弊得失,由老百姓做判斷,但顯然並沒有做到這點,因此筆者花了相當篇幅闡述。

由其行文的語氣所謂「經由民主化建立國家主權後,台灣已無外來統治問題,只有如何共同抵抗外來併吞的挑戰」云云,語意上的爭議有如前述,而且亦傾向把所有的民主成就一手包攬,彷彿台灣的民主化全都是民進黨的功勞,這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應該重新再斟酌。

「主張六」云「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以及「主張七」云「族群歧視言行應予譴責」,這些是毫無爭議的,只是在落實方面就有了差距,下節將細談,此處暫略。

「主張八」云「台灣不但早已是原住民族、客家人和河洛人的原鄉,更已成為外省新住民的新故鄉、外籍新移民的新天地。各族群都是台灣主人,各族群母語都是台灣的語言」,這是毫無問題的,清晰明白。

如能夠把「主張四」、「主張七」具體落實,則「主張九」可以不必重複,「主張十」沒有太大意義,可刪。

三、檢 討

任何良法美意,說是一回事,到底執行成效有多少,才是大家關心的。從民進黨公佈《決議文》以來,個人觀察所得,提出幾個明顯值得重視的問題。

《決議文》發表之後,偏執政黨的談話節目,仍有操弄「省籍情結」與族群之嫌,舉其犖犖大者有三例:首先,是反軍購案遊行,把反對的中央研究院十一位院士與部分大學校長,貼上「外省人反對」、「不愛台灣」的標籤,這是有失民主風度的行為。院士與省籍無關,老是炒省籍的冷飯,煩不煩啊?!其次,外交部長發言抨擊新加坡,犧牲台灣人的利益,只會對中國拍馬屁(PLP),偏向執政黨立場的談話節目竟然連續兩天說「台灣人有LP,挺陳唐山」,扣應(Call In)成一面倒在節目中把「PLP」朗朗上口,「憑什麼不讓台灣人說LP」,暗示外省人打壓本省鄉土語言。最引起非議者,是為了調查「總統槍擊案」的《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已通過,執政黨試圖藉行政院覆議推翻也失敗了,由宣稱「比任何人都更想知道真相」的總統陳水扁帶頭說真調會「違法違憲」,並不推派調查委員;然後是執政黨行政官員說有「抵抗權」,各政府單位不接受真調會調查,而電視節目一方面導引民眾說出不理性的情緒語言,另一方面任由執政黨籍的民意代表發動群眾包圍,阻擋真調會執行法律。正確的做法,應是朝野協商條例該如何修改,而不是既知道藍、綠雙方內心有芥蒂,把真調會說成「藍調會」,任由節目主持人渲染煽惑,並無補於事,只會繼續擴大雙方的裂痕。「主張五」言「國家認同應建立在並肩保衛民主成果,攜手開創台灣經驗的『公民意識』上,超越『省籍意識』。本黨深切體認並承擔此一典範移轉的歷史責任」,表現「公民意識」的方式,直接公投是最有效的,萬一公民投票所反映的「公民意識」不合乎執政黨所期待的結果,執政黨會接受嗎?眼前一個朝野爭論的焦點,二○○四年三月二十日總統大選與公投合併辦理,公投並沒有過半數,政府仍然執意軍購案要通過,引起民間一片嘩然。若其承諾不能夠執行,未來再辦公投,則欲如何「承擔此一典範移轉的歷史責任」?總之,這是考驗執政黨的誠信問題,眾目睽睽都在屏息以待。

「主張六」云「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是否有人將此「曲解為族群對立」?如果沒有,就不必訴諸文字了;如果有人將此「曲解為族群對立」,則我們要問是什麼人造成的?試著把過去幾個月的新聞追溯還原,可知政府不該在選舉時放任、操弄族群對立語言,現在再來以「和事佬」的姿態出來,太低估老百姓的智慧了。今年十二月有立法委員選舉,作為執政黨的民進黨信誓旦旦要超過半數當選,但能不能夠遵守自己公佈的《決議文》,則有待大家的檢驗。

另一個隱藏已久的問題,是現行法律不執行造成少數族群受到排擠效應。如兩岸人民通婚的結果,有不少大陸配偶選擇到台灣定居,撤銷大陸地區戶籍,成為中華民國的公民。根據海峽交流基金會截至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底統計,有近二萬五千名大陸配偶在台居留,另有五萬二千餘人正等待配額入境,加上未公佈已領得身份證者,如果一個家庭平均生一點五個小孩,保守估計早超過十萬名以上台灣人與大陸人有新血緣關係,這些家庭同樣要生活,小孩同樣要受教育,但因政府對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與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接受教育之學歷檢覈及采認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佈之」,自一九九二年公佈迄今,並沒有執行,以致擁有大陸學歷的台灣籍人民或其配偶,學歷迄今不能檢覈及采認,使得許多大陸配偶雖已取得台灣內政部核發的國民身份證,他(她)們在找工作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與歧視,已經違反了《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也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的規定,《決議文》與總統在國慶日致詞均提到「台灣是原住民族、客家人和河洛人的原鄉,也是外省新住民的新故鄉、外籍新移民的新天地」,「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而今大陸配偶以實際行動對「台灣認同」,我們制定法律對他(她)們有履行「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嗎?如果《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能執行合乎《憲法》平等原則的精神,則毋寧是一大諷刺,也讓人對《決議文》徒有空洞辭藻,形同具文的官樣文章有番認識。

四、建 議

以上系針對《決議文》發表後,政府沒有努力落實政策的淺近例子說明,底下提出五點建議:

(一)執政黨應展現誠意,邀請在野黨派好好協商,呼籲各黨員約束,避免為了選票發表挑撥族群的刺激言論。必要時向全國人民公開簽署遵守公約。

(二)執政黨應先以身作則,節制偏於該黨立場之傳播媒體煽動的言論。

(三)「主張七」強調「族群歧視言行應予譴責」,這是不夠的,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如個人或傳播媒體有關族群歧視言行,是否有些懲罰的措施,以引起社會的重視。

(四)《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如何執行,要認真思考、作為,不能無限制延宕,形成少數族群不平等現象繼續存在。

(五)民進黨既主張建立一個新的「國家一體」,即台灣獨立國家為目標,這是政黨的理想,應予以尊重,而且也提出獨立建國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這是民進黨展現民主的決心與誠意,令人敬佩。不過理想是一回事,也必須考慮到現實的困難。中國人在情感上難以接受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同時也放不下這個面子問題。如果真要獨立,上策是經由國際支持,造成一股輿論力量,中策是直接與中共談判,下策是打一場獨立戰爭;在國際上,美國等強國已經承認「一個中國」政策,爭取國際支持台灣獨立已經是不可能,中策中共不會答應,則只有下策打一場獨立戰爭,而戰爭的勝算如何,以大陸幅員之大與十餘億人口,台灣勝利的可能性幾乎是零。由此可知,台灣獨立根本不可能,現在宜放下朝野對立局面,努力實踐深化民主理念,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締造優良的環境與文化品味,使之成為大陸經濟發展之後的學習標竿。否則,對內徒然流於無助國計民生的口水戰,資源不斷內耗而流逝,對外不斷以言詞挑釁刺激大陸,更進一步加強大陸孤立台灣的作風,究竟於台灣何補何益?基於這個認識,台灣實在沒有必要再在「台灣獨立」這個命題上耗費精力爭辯,反而應在「今日的族群問題」上努力消弭對立隔閡。其具體做法,政府曾經嘗試過,如過去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賠償撫恤、國民黨執政白色恐怖時期冤案平反,雖短期仍有家屬及其後代憤怨難平,總須以極大的耐性與包容撫慰,而傳播媒體更有責任謹慎發言,任何刺激族群言論與節目要避免挑起情緒,以促進社會的和諧為職志。

五、兩岸走向的初步觀察

追求富國強兵、自由民主是一百年來我國知識份子努力的共同目標。台灣經濟發展與教育普及的成功,締造了「台灣奇跡」的寶貴經驗,成為大陸改革開放的參考座標。同樣地,台灣民間社會多元觀點與民主選舉的初步成功,證明了西方講求民主、重視人權的核心價值,我國人努力也可以達到的,並不能以「國情」與「文化背景」不同而作為集權統治的依據。

全世界的人,除了中國人之外,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政府與人民希望大陸崛起,但大陸的崛起又是一個「大江東流擋不住」的潮流,以美國為首的世界第一強國早已看清這個事實,美國對中國的政策是「一個中國」原則,以外交「協商」取代「對抗」,台灣要獨立,美國會支持嗎?美國是台灣長期盟友,也是最有實力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鋒的大國,但美國不願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抗」,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和平崛起」的姿態進入世界文明秩序之中,所以台灣獨立既沒有強而有實力的友邦支持,也沒有能力打一場獨立戰爭,為什麼要自綁手腳,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對抗」姿態呢?

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屢屢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公平打壓,這是不爭的實情,這點需要嘗試努力兩岸對談解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底線,台灣並不吃虧,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沒佔到便宜,但卻是有利於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發展良性互動的開端。

過去,筆者曾說,「統一與否取決於大陸內政的改革」,很多大陸人心裡很不爽快,以為我反對統一。其實,大陸人也不滿意他們的政府,也希望改革,但改革的方向如何,未來的走向又是如何呢?揆諸一九四九年以後的中國大陸,歷經各項決策全國大實驗,從人民公社、大躍進、反右運動、文化大革命,都是一敗塗地,耗盡了民族生機,只有近二十餘年「改革開放」全力發展經濟,才使得過去極端錯誤的方向有所調整,步入正軌。但一個社會的進步不是只有靠經濟,大陸經濟改革成功之後,必要面對社會制度、政治體制與文化調適的問題,如何改變,有沒有可能做得比台灣好?事實上,兩岸的領導人都在競賽,大陸內政進步超過台灣,才有條件談未來統一的問題,台灣老百姓也才有可能選擇是否統一。

早在二十餘年前,美國外交智庫的學者費正清即斷言,從經濟上、政治上以及血緣與文化的角度觀之,台灣未來必定面臨中國人的糾纏(intertwine),當時兩岸人民仍不能往來,猶有此睿智觀察,如今,兩岸民間交流如此密切,這種糾纏更是難以分離,兩岸領導人應有智慧與胸襟處之,使之成為互利的糾纏。

孫中山有謂「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大陸有豐富的資源與廣大的腹地,有廉價的勞工與龐大的市場,一個「世界經濟火車頭」的地位隱然成型,全球經濟重心在中國大陸是毫無疑問的,台灣從李登輝先生主導的「戒急用忍」政策是該調整了,如何利用同文同種的文化優勢,順勢搭上這班「世界經濟火車頭」的列車,才能使台灣經濟立於不敗之地。

六、餘 論──「台灣經驗」創造的歷史意義

《決議文》的基本精神祇是永遠把台灣「獨立」於中國之外,在現實上既不可行,其志氣也過於狹隘,何不順水推舟,直接向大陸執政當局挑戰呢?「台灣經驗」在經濟與教育上的成功,早已成為大陸學習的典範,不久將來,當大陸在經濟繁榮,解決溫飽邁入小康社會之後,人民政治參與的需求必然要浮上檯面,「台灣經驗」在民主化過程的成就,舉世有目共睹,普受讚揚,也勢必成為大陸政治改革的參考座標選項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既認定「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人民與大陸人民在通商、婚姻、探親、觀光旅遊往來密切,台灣人民為了大陸上的人民與台灣人的福祉,有權利向大陸執政當局提出同享台灣民主化之後的生活方式,如人民有參政、集會結社、組織政黨、辦報紙雜誌、言論發表等的自由,這些不可剝奪的人權,都該受到憲法的保護,「台灣經驗」可以把自由民主的核心價值推展到大陸,使十多億人口同樣享有如此的生活方式,則台灣不僅創造實現了我國人百年來追求的目標,也可以在人類史上留下另一項「台灣經驗」,永享千秋萬世之美名。

當一個講求理性、愛好和平、自由民主、具有高度文化修養的泱泱中國(台灣與大陸)「和平崛起」,則是兩岸關係的最佳保證,台灣再也沒有恐懼被統一的陰影,或許是遙遠的未來,但這個理想,與其說是一種夢想,不如說是一種炎黃子孫血濃於水自然發抒的情感與責任,台灣人不應該缺席,也不應該自甘放棄!

2004年10月12日完稿於文哲所502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