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楊儒門案的省思
我們對楊儒門案的省思
楊儒門案曝光至今已逾一個月,此案引發近期台灣社會及社運界內少見的對立意見。我們認為公共議題有爭議,正突顯出台灣的歷史經驗特別曲折,台灣的社會結構也相對複雜,不同的族群與不同的職業對相同事件的詮釋可以出入甚大。我們都是在台灣的學院服務的知識份子,對於牽動我們安身立命的台灣社會的這個案子之發展非常關注。本聲明的部分發起人曾到二林實地觀察楊儒門家庭,也拜訪過其親人。我們在去年歲暮(十二月三十一日)更組成了七人一團的探監小組,到土城看守所會見楊儒門,瞭解他作案的心路歷程及目前的身心狀況,請見附件「探監記」。
准此,我們希望秉持學術獨立、關懷社會的原則,對關心此案的社會大眾提出些建言。
我們很幸運的發現楊案雖然引發了對立的意見,但如果溝通良好的話,我們認為在喧嘩之聲的深層結構內,不同意見的團體間仍有相當共同的堅持,這樣的共識可以形成爾後社會繼續前行的動力,以朝更加公道的方向邁進。根據連日來的觀察、部分發起人的探監,以及與辯護律師交換心得的結果,我們有如下的主張:
(一)全力搶救農業:楊儒門案顯示出來的最大意義,在於台灣社會對台灣農業頹敗、農村凋落有相當強的共感。農業是台灣的命脈,它兼具糧食安全、國防安全、生態安全等等各種功能與意義,它也是傳統各種文化創造重要源頭之一。二○○五年元月一日起,國外各種農產品將更全面性的叩關,蜂湧進入國內市場。我們到底還要不要農村?這已是全體台灣社會不能迴避的重大課題。我們認為面對艱困的局勢,台灣社會應當形成永續且全面性的支持台灣農業的系統。執政黨掌握國家機器,控制最多的資源,更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二)反對各種不合正義的暴力:楊儒門案顯示正反雙方都唾斥暴力,這是台灣社會難得的共識。楊儒門認為他所用的手法,雖然國際上的一些生態組織如「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等也用過,但他仍對十七起白米案引發的社會騷動表示歉意。然而,從結構層的角度看,我們認為:楊案顯示了一種具有廣泛社會基礎的不安,不是靠道德訴說或法律條文即可解決的,這顯示有相當比例的台灣人民沒有辦法得到抒解的管道。對隱藏在台灣社會底層各種無望者的情緒,台灣社會有義務加以撫平。因為這些人往往是政策暴力以及各種無形暴力的受害者,他們也有更大的
可能是爾後暴力的製造者。其實,相對於楊案沒有引發任何的傷害,台灣社會目前已經有許多暴力性的誘因,從選舉期間大規模的族群動員語言,以至軍購案所顯示的冷戰思維模式,在在都引起我們的關切。這些引信不是沒有引爆的可能,我們認為對於任何違反正義、和平的暴力因子,台灣社會有義務將之消弭於無形。
(三)楊案的性質:楊儒門案即將進入司法程序,社會只宜靜待司法的宣判。楊儒門依其自由意志所作的抉擇,他是會負起其法律責任。但楊儒門製作的所謂「炸彈」,其實更像精緻的玩具,目的只是為了喚起看似無情的社會的關注。他所作的十七起案件中,會發出音聲的爆裂物有三個,會發出火光的有三個,這些材料多不足以傷人,事實上十七次案件都未傷及任何人。他還對探監小組表示:甘地的事跡令他非常心儀。我們認為媒體在未經思索下所使用的「炸彈客」一詞,是否妥當,有關方面的專家宜作更縝密的認定,以免以訛傳訛。鑒於楊儒門的平日作為、作案動機,以及案發後的表現,我們認為其作案時的言行容有可議之處,但整體看來,楊儒門不是一般的刑事犯,而是具有社會良知、為投訴無門之農民請命的良心犯。
現在的執政黨以反對運動起家,在取得政權的過程中,社會運動也提供了相當的助力,政治運動與社會運動是當代台灣社會兩股平行而互動頻繁的動力。我們認為楊儒門案就像美麗島事件、五二○農民示威事件、以及解嚴前一連串被起訴的政治運動案與社會運動案一樣,不管其牽連人數多少,都具有相當程度的社會涵意,其性質自然不該從個人行為偏差的角度立論。我們盼望包含執政黨在內的各黨派皆當秉持追求社會正義的原則,正視社會運動案往往具有更深層的社會結構性因素,社會運動也具有獨立發展的意義。我們也盼望各政黨應將楊案視為調整社會機制的觸發
劑,而不宜從泛政治化的角度作無謂的解讀,這只會模糊問題的焦點。
發起人:
張維安(中央大學)
謝國雄、祝平一(中央研究院)
黃煥彰(中華醫事學院)
楊祖珺(文化大學)
林孝信(台南藝術大學)
曾嬿芬、吳嘉苓、林鶴玲、李尚仁(台灣大學)
林安梧(台灣師範大學)
孫春在、包曉天、洪瑞雲(交通大學)
邱仲銘、林朝成(成功大學)
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
陳建甫(淡江大學)
林正弘、陳瑞麟(東吳大學)
楊儒賓、廖炳惠、周碧娥、彭明輝、李丁贊、吳泉源、傅大為(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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