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二二八解析

戚嘉林
(南非首都普里托利亞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


「二二八事件」是台獨的催化劑

二十一世紀初兩岸間最重要的課題之一就是台灣問題,台灣問題可說是十九世紀末日本強加給中國人的最後一個「國恥」。由於歷史上的諸多原因,台灣本土衍生出了台獨的台灣分離主義。

關於分離主義形成的原因為何?可說是一見仁見智的問題。學者CrawfordYoung分析,導致分離主義的主要因素雖然有族群、宗教、領土糾葛、不公義、輕視等,但要將這些主要因素轉化成分離運動,還必須有某些催化事件(catalysts),方能孕育出想像的獨立國家。無疑地,1947年2月28日台灣所發生的「二二八事件」,可說是台灣分離運動的重要催化事件之一。例如前總統李登輝在其《台灣的主張》乙書中,就坦言「…,但『二.二八事件』卻對我的思維及理念,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此外,學者DonaldL.Horowitz則認為,族群衝突(ethnicconflict)是形成分離主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分離主義就是族群衝突的一種特殊形式。「二二八事件」所導致的本省與外省族群間之歷史傷痕與衝突,可說就是最佳案例之一,因該事件不但是本省人與外省人間的族群衝突,而且是流血的族群衝突。

民進黨藉二二八建構台灣分離意識

台灣執政者「民主進步黨」黨綱開宗明義就是「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故「台灣獨立」目標就是民進黨鞏固其政權的基礎,一如蔣介石政府的「反攻大陸」目標就是鞏固其政權的基礎,惟後者仍是「一個中國」的理念,但前者則是台灣分離的理念,其方式就是將我國固有省籍位階的「台灣」認同,提升為國家位階的認同,其重要的推動工具之一就是「二二八事件」。故當局運作「二二八事件」不遺餘力。例如披著學術的外衣,出版相關研究報告,以歪曲史實的方式,壟斷對「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詮釋;一面取消歷行的例假日(如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教師節等)以去中國化,一面定二月二十八日為例假日,並於各縣市廣建二二八紀念碑,以塑造想像的新政治圖騰;舉辦中樞紀念、追思禮拜、研討會等系列活動,以製造「去中國化」的台灣主體意識。如此運作,遠則可建構台灣分離意識,近則可凝聚選票,俾繼續執政。

極端違反人性比例原則的紀念

台灣歷史上離「二二八事件」最近最悲慘的災難,是日人據台五十年的屠殺,例如1895年的日軍侵台,自北南下,一路縱橫屠斬。據統計,是(1895)年被遺棄在戰場上的陣亡義軍屍體就達6,700具。自1897-1902年間,各地義軍群起,日人鎮壓腥風血雨,台人陣亡與遭殺戮可數者就有10,663名。接著1910-1914年間的第二次理蕃五年征討屠殺及1930年的霧社事件屠殺,原住民死傷難以計數。

如果以「二二八事件」發生的1947年為準,往前推二十年1930年原住民遭日人殖民壓迫與血腥屠殺的霧社事件;或再向前二十年,本省人死傷慘烈遠遠超過二二八事件的日人侵台屠殺。斯時,密集殺戮長達七年(1895-1902),及1907年北埔事件、1913年羅福星事件與1915年餘清芳事件等,台人殘遭殺戮。面對日據五十年遭日人屠殺的先人,面對歷史的正義與公道,不但未見當局依比例原則隆重舉行中樞紀念,而是完全沒有紀念。不但未見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大肆舉辦追思禮拜,而是完全沒有舉辦追思禮拜。不但未見廣建紀念碑以悼亡魂,而是未建一座紀念碑,以及未見定訂例假日以紀念。當然,也幾乎完全未見政府對日本在台的大規模屠殺及二元化歧視台人的不義統治,有所反思與抨擊。因此,很顯然地,「二二八事件」在台灣,執政當局的紀念是別有居心含有強烈族群動員的政治意義。

具體地說,這樣極端違反普世人性比例原則紀念二二八的現實政治意涵,就是藉著具體紀念的各種活動與曲解「二二八事件」論述的方式,將外省族群當反面教材,看準外省人只佔全台人口的13%,縱然被當作反面教材,受限於人口能量微弱,又當奈何。然而從歷史的長河視野回首,今日外省族群好似二、三百年來客家人在台的處境,作為強勢族群終日以撕裂族群為能事的民進黨,終日以「愛台灣」為檢驗真理為唯一標準的民進黨,何忍使台灣重蹈百年前閩客關係的覆轍,難道這是台灣的「天命」?

透過教育體系壟斷並歪曲228史實

當局憑藉執政優勢與政治資源,披著客觀中立的學術外衣,相繼推出《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等學術著作,曲解二二八史實。尤其是不承認二二八事件前八天,本省暴徒大規模毆打並殘忍屠殺外省人的血腥史實,並將陳儀政府講得百無一是,從而妖魔化國府與外省人,甚而再由政治人物加持,經由媒體廣為宣導。

與此同時,更可怕的是默默地,運用行政權,藉官方教育部審定高中歷史教科書的方式,佔領歷史教科書中有關「二二八事件」的歷史詮釋權。例如有關二二八事件「前期」,高中歷史教科書或稱「28日,民眾遊行請願,要求懲凶、賠償、取消專賣。陳儀反宣佈戒嚴,衛兵公然向徒手群眾開槍射擊,致使反政府情緒與省籍衝突更為激烈,終於演成全省性的政治抗爭行動」〔註1〕、或云「當軍隊自公署開槍,造成民眾傷亡後,台北市區開始有毆打外省人的不理性行為」〔註2〕。或僅謂27日發生緝煙事件「翌日行政官員無法安撫民眾的情緒,又有行政長官公署衛兵槍擊請願民眾。政府接收後累積的官民矛盾隨之爆發,部份民眾毆打被視為統治者的外省人,整個事件遂向全台灣各地蔓延」〔註3〕,上述各版本高中歷史教科書,眾口鑠金的就是不提本省暴徒曾殘忍大肆殺戮外省人。

又例如對二二八事件『中期』,關於「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處委會)」本省菁英於3月7日向陳儀提出的四十二條要求,高中各個歷史教科書寫成是「條文內容基本上是以要求台灣高度的自治作為核心訴求」〔註4〕、或寫成是處委會「進一步提出落實地方自治,擴大任用台人的政治改革訴求。然而社會的騷動與『台人治台』的自治訴求,卻被政府視為叛亂行為。自3月9日至17日,軍警在全島施行武力鎮壓」〔註5〕、或寫成「…四十二條要求,其中包括撤銷警備總司令部,盡量用台籍兵防守台灣」〔註6〕。然而歷史真相是,四十二條中第一條開宗明義地就是實質叛亂地要求政府解除武裝部隊的武器。況且,「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如蔣渭川等人早在其3月5日致中國國民政府蔣主席的呈文中,就云「台灣此次民變…」,亦即蔣渭水等該會台籍諸君當時也是視「二二八事件」為「民變」。但上述歷史教科書,不但不誠實地隱瞞真實的歷史資訊,不承認是「民變」,反而是顛倒是非地將二二八事件曲解成台人的訴求祇是要求政治改革與自治,就遭政府鎮壓。如此歪曲史實的對比反差,好似國府是多麼的無人性、無理性。官方教育部審定的歷史教科書的如此記載歷史,透過公權力的全面教育網路,灌輸下一代錯誤的歷史真相,究竟目的何在?

記得年少在校求學時,師長們是再三諄諄教誨做人要誠信要誠實,但為何時至今日,恍如隔世,堂堂黑字白紙的台灣歷史教科書,在面對歷史真相時,居然卻如此的不誠實呢?

挑動族群間的歷史怨懟

關於台人遇害人數,由於當時是處於國軍平變的混亂狀態,很難有精確的統計數據。長久以來,台灣分離主義者是惟恐台人遇害人數偏低,而不利於其塑造悲情,從而不利於其凝聚分離的台獨意識,故似不乏蓄意高估。例如據李喬(1991)的研究推估,當時台人遇害中數為一萬八千人。對此,前國軍二十一師參謀長江崇林則持質疑態度,認為「那時台灣共分為八縣九市,除澎湖外,依如『二萬人被殺』的傳聞來除以十六,每一縣市平均要死一、二千人,請問可能嗎?且說,誰能在任可一縣市列出一、二千人位死亡者的姓名來?」。筆者較贊同江崇林參謀長的觀點,因那時(1947)全台台人約共114萬戶人家〔註7〕,如果二二八事件台人有二萬人被殺,則表示平均約每57戶台人,即有一戶有人遇害;換言之,大概每二、三條街,就有一戶人家有人遇害。摸著良心問一問,台灣居民一般週遭鄰里社區的實際生活經驗,似非如此?

1948年1月12日,監察院監察委員丘念台的呈報中,據其觀察分析,二二八事件遇害台人「計有著名士紳被殺滅屍,並無宣罪者十三人,被殺滅屍事後通緝者七人,無罪被殺屍首仍存者二十三人,至其他調查未明之被殺民眾,全台殆不下二、三千人」。當局行政院為處理二二八受難者之認定及申請補償事宜,於1995年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辦理核發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家屬申請補償金事。迄2004年10月6日止,九年來僅立案2,247件(其中包括死亡681件、失蹤177件、羈押1,389件)〔註八〕。對此一事實「審查數」受難者數據,與監察委員丘念台的報告相吻合,亦即實際立案的受難者人數與當時估計大體一致。此一事實數據,迄今似未見綠軍所信。

顛覆「外省人殺害本省人」的政治神話

國民黨政府自1950年遷台後,當時戎馬倥傯且離二二八事發僅二、三年,國府的作法是將「二二八事件」的責任推給中國共產黨,並將之視為政治禁忌,予以壓制。直至上個世紀60、70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有關「二二八事件」的研究,乃被有效的壓制。隨著上個世紀80年代末的解嚴與政權本土化,有關「二二八事件」的研究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出現。

回顧90年代迄今,在台灣,相關「二二八事件」的論述,好似從白色禁忌轉化成綠色新禁忌,就是鋪天蓋地的將「二二八事件」簡化成受害者是台灣人,加害者是外省人,並將外省國府講得不仁不義,壞事做絕,似用盡所有能妖魔化的形容詞來抨擊外省國民黨政府。另一方面,就是將國府與外省人妖魔化為「外來」的負面論述,潛移默化本省激進者敵視中國大陸,以凝聚所謂對「本土」的認同,從而建構對台灣分離的認同。在妖魔化國府陳儀政權的技術層面上,關鍵處之一,就是對「二二八事件」發生的前八天,本省暴徒大肆殺戮及迫害外省人一事,絕口不提。也就是說,時下歪曲「二二八事件」論述的前提,就是幾乎不提或極力淡化前八天本省暴徒大肆殺戮迫害外省人的史實,從而突顯併合理化事件有關「外省人殺害本省人」的論述。

深入思考,如果承認「二二八事件」前八天,本省暴徒大肆毆打殺戮迫害外省人的史實,那就顛覆了事件祗是「外省人殺害本省人」及其所衍生本省受害者是「先烈」的神話,從而也顛覆挑撥本省激進者敵視外省人與中國大陸的正當性。因為,本省人也曾殺害外省人,而且是殺害在先,且如果本省受害者是「先烈」,那外省受害者呢?相信,這也就是為何台獨論述中,那麼多的綠色博士或教授,面對那麼多的原始檔案與相關史料,卻昧著良心睜著眼,選擇性地引用史料,就是不願承認事件「前期」,本省暴徒曾大規模地毆打殺戮殘忍迫害外省人的史實。難道學術公義在台灣,就是這樣地被扭曲嗎?。

二二八第三代嫁往內地大陸

「二二八事件」罹難者,無論是本省人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張七郎、《新生報》「總經理」阮朝日、或是外省人延平學院「教授」徐征,就罹難者家屬而言,母失其子、婦失其夫、子失其父,家庭頓失所靠,尤其是在戒嚴年代,其痛礎更非常人所能想像。例如徐征遇害時遺四幼子女,其妻吳品姍必須歷盡艱辛,方能將四子撫養成人,故罹難者家屬怎能無怨無恨?

就占台灣居民總人口百分之九十九點九非二二八家屬的大眾而言,外省人與本省人本為同文同種的漢族兄弟,原無隔夜之仇。從歷史的高度回首,本省人與外省人都是「二二八事件」的受害者。隨著時間的流逝,六十年,許多本省民眾與外省百姓早已大量相互通婚,這樣的族群融和,是美國黑白種族間遠不能及的,就是新加坡的華人與馬來人間也遠不能及的,我們應該珍惜。

再說,「二二八事件」引爆主角之一的林江邁,她曾遭查緝員強行沒收五十餘條私煙與所售煙款現金六千元及毆傷,但她日後卻作主將其獨女林明珠許配予外省江西人曾德順〔註9〕;二二八重災區台灣高雄市民李水德的哥哥李順德於「二二八事件」中罹難,然而經過六十年的族群融和,李順德的妹妹後來嫁給內地隨軍來台的海軍少尉外省人李仰華,如今家族第三代女兒則於本年初嫁往內地大陸。李水德稱「以前真的恨死國民黨,但後來想想,事情過了也就過了,更何況孫女要嫁到大陸了,歷史就讓它過去吧!」〔註10〕

時光不能回到從前,那現實生活中,如台灣居民赴內地大陸經商求學或定居,與對岸各省的外省人間就無二二八心結嘛!連「二二八事件」罹難者家屬都能走出仇恨的陰霾,那占台灣居民總人口百分之九十九點九非二二八家屬大眾百姓呢?我們更有理由,一起和諧的群聚生活、求學、交友與通婚。我們認清在社會頂端政客因政治利益考量需要挑撥炒作,我們瞭解少時因戒嚴體制壓迫心中充滿仇恨極端學者的離間。畢竟他們或可從挑撥離間族群怨懟中,獲取政治權力、官位、名器、或各種金錢利益,但我們被挑撥的人是無所獲的,然而族群間政治撕裂所衍生台灣沉淪的代價,卻是由我們這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大眾埋單承受,這樣太不公平了。

最後,相信我們應當有智慧有能力,走出二二八魔咒,就如「二二八事件」罹難者家屬李水德所說「歷史就讓它過去吧!」

〔註1〕陳豐祥、林麗月,歷史(下),台北;建宏出版社,2004年12月,p.154.
〔註2〕許雪姬、劉妮玲,歷史(革新版、下),台北;三民書局,2006年2月革新三版五刷,p.170.
〔註3〕薛化元,歷史,第一冊,台北;三民書局,2006年8月初版一刷,p.84.
〔註4〕同〔註3〕。
〔註5〕同〔註1〕。
〔註6〕同〔註2〕,p.171.
〔註7〕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印,台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p.75.
〔註8〕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案件統計,見http://www.228.org.tw/pay228-statistics-case.phpAccess:2007/1/28
〔註9〕王彩鵬,「林江邁故事搬上銀幕」,聯合報,2006年10月27日,第9版。
〔註10〕李鋅鋼,「228第三代明年嫁到大陸」,聯合報,2006年10月27日,第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