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南海諸島和釣魚島領有權考辯

鄭 海 麟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


一、緣 起

據報載,近期以來,由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要求於1999年5月13日以前在《公約》上簽字的各成員國對擁有主權的島嶼及其海域,必須在2009年5月13日前提交領海基線聲明。因此引發中國與東南亞各國的南海諸島之爭和中日釣魚島之爭進一步升級。就在這一期限到來之前,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日本等國近期不斷在中國南海諸島和釣魚島採取企圖宣示主權的各種動作。中國政府對這些國家的舉動做出了嚴正交涉,指出中國對南海諸島和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是不容爭辯的事實,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按有關規定應不審議某些國家提出的所謂「劃界案」。然而,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並且遠遠沒有完結。

5月6日,越南和馬來西亞聯手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案」。7日,越南又單獨提交南海「外大陸架劃界案」。在此之前,菲律賓議會通過的2009年度「菲律賓群島領海基線議案」,將中國擁有的南沙群島和黃巖島劃為菲律賓所屬島嶼;馬來西亞總理還在今年3月登上中國南海的彈丸礁「宣示主權」。另外,日本首相則在不久前直接宣稱釣魚島屬日本「固有領土」,等等。

以上的所謂「劃界案」和「宣示主權」的舉動都直接侵犯了中國對南海諸島和釣魚島的領有權。

二、歷史和法理

眾所周知,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據《漢書.地理志》記載,早在秦漢時期,中國先民便從廣東的「徐聞、合浦」港口出發,前往南海活動,進行開發。由「徐聞、合浦」到南海各島皆有針路可達(相當於今天的交通圖),南海諸島的許多島嶼最早就是由中國先民發現、命名和開發的。據李長傅《南洋華僑史》稱,早在唐代以前,華人就有在南洋一帶開疆闢土,休養生息。當地人稱他們為「唐人」,可見華人移植南洋,至遲為始於唐代。及至鄭和下西洋時,華人在南洋的勢力已甚盛。「有建設國家者,其在蘇門答臘,有三佛齊王梁道明,曾於明永樂三年(1406年)入貢。」有資料記載,南海諸島在唐代就已列入中國的版圖。明代也將南海納入行政管轄,派官員去巡視。鄭和七下西洋,其中一項任務就是巡視南海諸島,也就是今天國際法意義上的宣示主權。到了明朝末年,西方殖民主義者開始來南洋,先是荷蘭、葡萄牙人,隨後英殖民主義者仗其「船堅炮利」,把南海諸島佔為己有。二戰中日本取代歐美列強勢力侵佔了南海諸島。「戰後由中國政府收回,派出軍艦、官員,將南海歸入廣東省管轄。在國際法上,這種行為就是行使主權的表示。當時,周邊的國家沒有提出異議。1958年,中國政府發表領海聲明時曾明確宣告南海諸島是中國的領土。對此,越南範文同總理表示贊同」(參看:劉楠來《南海問題的由來和現狀》)。

至於釣魚島,也是由中國人最早發現、命名和使用。據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由朝廷派往東西洋各國開詔的使臣所撰《順風相送》一書記載,該使臣為查勘航線,校正針路,曾多次前往釣魚島,並且將這些島嶼用作通往琉球的航海標示。此後,明清兩代冊封使所撰的《使琉球錄》皆有記載釣魚島為中國海域的島嶼。明朝嘉靖41年(1562年)出版的《籌海圖編》,明確地將釣魚島劃入中國行政管制區域。如果說明清冊封使前往釣魚島並留下紀錄屬國際法上的宣示主權的一種行為;那麼,《籌海圖編》將其劃入行政管制區域則是國際法意義上的行使主權的表示。

三、利益衝突

關於南海諸島爭端的來由,據資料顯示,在二十世紀四○年代後期,菲律賓有一個叫克洛瑪的人,把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說成是「無人島嶼」,主張對它們實行佔有。從此埋下爭端的伏筆。但總的來說,在1968年聯合國的有關資源機構發表南海有豐富的石油資源的報告之前,南海的形勢還是比較平靜的。而在這一報告提出後,南海周邊國家就紛紛提出對南海島嶼的主權要求,並採取行動佔領島嶼。於是就發生了與中國的領土和海洋劃界的爭端。

釣魚島的情況也約略相似。自從美國海洋科學家艾默利於1969年發表有關位於釣魚島的東海大陸架蘊藏豐富石油的報告以後,日本便開始注意釣魚島。接著1971年,美國托管琉球期限接近屆滿,托管當局欲將琉球群島的管轄權(連同釣魚島)一併交還給日本政府,於是引發全球華人的保衛釣魚台運動。(參看王曉波《尚未完成的歷史》;拙著《中日釣魚台之爭與東海劃界問題》)

除資源之爭外,南海航行問題也涉及各國之間的利益衝突。南海的戰略地位非常重要,它位於東北亞通向印度洋、中東、歐洲的海上交通必經之處,是中國海上貿易的生命線,也是美、日等海上強國竭力控制的海域。美國眾議院在1995年通過《美國海外利益法案》,明確表示美國在南海享有利益,要求保證美國在南海航行自由。該《法案》聲稱,南中國海的航行自由對美國及其盟國的國家安全「至關重要」,任何用武力奪取該區域島嶼的行為將引起美國的「嚴重關切」。這表明美國將動用一切手段(包括非和平手段)介入該地區事務的意向。基於此,多年來,美國一直都沒有停止派出間諜飛機、間諜船隻到中國南海進行偵察和巡邏,其間還發生過中美南海「撞機」事件,近來又發生美國「無瑕號」間諜船在南海活動被拒事件。可見南海之爭的背後其實是美國在操盤。美國所謂「確保海上航行自由」、「反對使用武力」等等,都不過是掩飾其積極插手「南海爭端」的藉口。事實上,中國南海已經成為美國遏制中國崛起的另外一條重要的戰線。

至於日本,一直以來都視南海區域為其最重要的海上「生命線」。由於日本是一個資源貧乏的國家,許多資源都必須從海外及東南亞各國輸入,南海區域也就成為日本輸入海外物資的唯一通道和經濟咽喉。如果這條通道完全落入中國的掌控之中,對日本來說無疑是致命的打擊。因此,日本最希望南海區域保持群雄割據,諸國競爭的局面,最不希望自己的海上生命線遭受中國的掌控。

如上所述,中國與東南亞各國就南海區域的爭端,並不單純是中國與東南亞各國的領海和劃界問題,它還牽涉到美、日等國與中國的複雜的利益衝突和國家長遠發展戰略上的矛盾。說穿了,近期以來中國與東南亞各國引發的南海爭端,背後的操盤手就是美、日等國。這次美軍間諜船「無瑕號」事件,與菲律賓強佔黃巖島事件、馬來西亞在彈丸礁「宣示主權」事件遙相呼應,恰好證明它是由美國幕後黑手操縱的,其目的是要將中國與東南亞各國在南海諸島的爭端擴大化、國際化和複雜化。

四、應對措施

美國間諜船「無瑕號」這次在南海活動,不顧中國政府的嚴正抗議,藉口就是在「國際水域」可以自由航行和測量。但事實上,美艦是在中國的專屬經濟區內進行偵察活動。這是任何主權國家都無法接受的。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九條「無害通過的意義」規定:

「(A)通過只要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無害的。

(B)如果外國船舶在領海內進行下列任何一種活動,其通過即應視為損害沿海國家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C)任何目的在於搜集情報使沿海國的防務或安全損害的行為;」

按照《海洋法公約》的上述規定,美艦雖可在中國專屬經濟區內自由航行,但在行使這一權利時應顧及沿海國的利益特別是安全利益;否則按《公約》第三十條「軍艦對沿海國法律和規章的不遵守」規定:「如果任何軍艦不遵守沿海國關於通過領海的法律和規章,而且不顧沿海國向其提出遵守法律和規章的任何要求,沿海國可要求該軍艦立即離開領海。」

美艦「無瑕號」在中國專屬經濟區範圍從事間諜活動,危及中國的安全利益。中國當然有權加以干擾和監督,並可採取其他行動。這完全是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的。

面對美國暗中操縱,中國與東南亞各國的南海爭端,中日釣魚島爭端所面臨的國際形勢越來越複雜,中國除提出嚴正抗議和交涉之外,應採取更多的有效和積極的措施來維護中國的領土和主權。首先是要加強國內法的立法措施,特別是要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來指導國內立法程序,以便日後進一步宣示對這些區域的領有權時有法可依。從而使中國在應對複雜的邊界領土主權爭端時做到有理有力有據;另方面,兩岸中國人的政府必須攜手合作,加強對南海諸島及釣魚島的實際管轄,包括護航護漁、對島礁的發展建設等等,使中國對這些島嶼的領有權落到實處。只有這樣,中國才能真正落實「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