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間接「一中各表」

夏華海


二十二日《自由時報》報導,高雄市長「陳菊與北京市長對話內容傳回後,不少傾綠網友轉而稱讚陳菊比藍營有guts的多,藍營在中國只敢談『一中』,陳菊則實質宣示『各表』,兩岸各有各的中央政府。」

馬政府上台後回到「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不管陳菊或藍營,「各表」只能表自己的中央政府。陳菊的「中央政府」和「馬總統」都只能是「各表」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和「中華民國總統」,而不是「一個中國」原則之外的「中央政府」和「馬總統」。再根據「互不承認、互不否認」的原則,只能對自己一方「公開宣示」,在對方只能是「互不否認」,而不能「相互承認」的「公開宣示」。所以,這回陳菊的「公開宣示」在北京中央電視台和各媒體就給消音,對岸當面雖不否認,但也絕不承認。對台灣人「公開宣示」台灣有中央政府,顯然不需什麼guts,自然也無從比較誰的guts多。

並且,在陳雲林來台時,辜嚴倬雲、高孔廉和在台北賓館「馬陳會」,都在陳雲林和中共官員面前「宣示」過「馬總統」,雖然大陸媒體都經「消音」而不「承認」,但在當場,陳雲林和中共官員們也都沒有「否認」。所以陳菊版的「馬總統」只不過是陳雲林來台版的重演而已。並沒有增添什麼guts。但反觀陳雲林來台,從未有一句「胡主席」,而只有「胡總書記」,這是陳雲林比陳菊沒有guts嗎?陳雲林只稱「胡總書記」,胡錦濤就只能是「總書記」而不是「胡主席」嗎?兩相對照,恐怕是陳雲林比較有風度,不讓對方難堪;而陳菊缺乏風度,並暴露了台灣方面缺乏自信,而一定要以「中央政府」和「馬總統」來自我肯定罷了。

馬英九堅持中華民國憲法,不搞兩個中國,法理上不可能承認對岸的政權為「中央政府」。在接受墨西哥《太陽報》訪問時,他說「台灣與大陸的憲法都不允許領土上還有另一個國家」。但如《海峽評論》218期社論所說「法理上的『互不承認』,並不能否定事實上的存在,否定了事實上的存在,兩岸如何能與『不存在』的對方交流、協商呢?」

「互不承認、互不否認」,「一中各表」,井水不犯河水,何需guts?如有交流誠意,需要的倒是多為對方設想。大陸學者余克禮對陳菊「中央政府」和「馬總統」的表述就認為,「陳菊在尖銳批評聲中踏上大陸,她需要如此表述,一定程度是可以理解的」。這就是「多為對方設想」了。諺云:「吃虧就是佔便宜。」高手過招,恐怕陳菊又是讓中共佔了便宜。不但沒能突破「一中」而「一邊一國」,並間接的表達了「一中各表」。但無論誰吃虧佔便宜,只要有利兩岸和解、兩岸交流,我們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