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台爭端下日本的擴張和對兩岸的啟示

李中邦
(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總編輯)


很諷刺,二戰後日本自吹自擂是「和平國家」,卻跟近鄰全都有領土爭議。由南到北,與台灣、中國大陸是釣魚台(日稱尖閣諸島),與南韓、北韓是獨島(日稱竹島),與俄羅斯是「北方四島」(日本稱擇捉、國後、色丹、齒舞等千島群島中四座較靠近北海道的島嶼)。但是,日本奸詐,因為目前實質侵佔著釣魚台,便稱釣魚台「不存在領土問題」,獨島、「北方四島」分別由南韓、俄羅斯控制,遂拚命叫說那裡有領土爭議,想辦法威脅利誘弄回來。

一、日本領土野心大,爭議多多

1875年日俄曾經簽《庫頁島、千島群島交換條約》,俄國取得庫頁島,日本換得千島群島的18座島嶼;1904~1905年日俄戰爭,俄國戰敗,兩國締結《樸資茅斯條約》,俄國割讓北緯50度以南的庫頁島領土;1945年2月美英蘇《雅爾達協定》秘密商議處理日本的辦法,即日俄戰爭俄國所失去的南半庫頁島,恢復給蘇聯,並以交給蘇聯「千島群島」為條件,蘇聯於結束對德作戰後2或3個月,加入對日作戰,二戰尾聲,1945年8月8日蘇聯參戰,佔領包括「北方四島」的千島群島,經過日蘇復交、日蘇共同聲明,從舊蘇聯到現在的俄羅斯,就是不還「北方四島」,敷衍日本的各種歸還要求。

南韓義勇隊強護獨島

獨島位於韓國郁陵島以東約70公里處,古代朝鮮(500年)、日本(1667年)都曾擁有它,日本政府自1905年入侵朝鮮半島後,即宣告對獨島擁有自主權。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盟軍總司令部明確規定把獨島移交給駐韓美軍政府管轄。1948年8月15日大韓民國成立,獨島即由南韓政府行使主權。1952年1月,韓國發表海洋主權宣言,獨島劃入韓國領海,日本對此提出抗議。此後,日、韓兩國都採取了一些措施,表明各自對該島擁有主權。1953年5月,日本趁韓戰仍膠著之際,曾派員佔領獨島,並在島上豎立領土標誌碑。該年7月12日,在23歲的洪淳七帶領下,韓國義勇守備隊開赴獨島,將日本駐員趕走。至此,獨島完全在韓國的實際控制之下。1981年底,韓國海軍在島上修建了防禦工事。日本方面9月10日發表的《2010年度防衛白皮書》,稱竹(獨)島為日本領土。8月10日,日本首相菅直人剛剛就日本過去對朝鮮半島實行殖民統治表示道歉,韓國國會特別委員會認為,日方宣稱對獨島擁有主權,「使韓方懷疑菅直人道歉的誠意」。

無視中國歷史,日覬覦釣島油藏

早在近代國際法成立之前,中國自明、清歷代派去琉球王國使節的紀錄,即屢屢記載著過了釣魚台為離開中國海域,進入琉球王國海域──請注意,不是日本,是原本獨立存在的「琉球王國」(1872年遭日本併吞、滅掉)的分界。日本近代民族主義的先驅林子平(1738-1793年)所繪製的《三國通覽圖說》裡的附圖「琉球三省並三十六島之圖」,也把釣魚台諸島塗上跟中國相同的顏色。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戰敗,1895年日本順著《馬關條約》而據有釣魚台。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宣言》第8條確定履行《開羅宣言》,並限制日本的主權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以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內」;1946年2月2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亦有類似的聲明,日本所有的島嶼以北緯30度為限,連琉球都不是日本國土。

1969年聯合國遠東經濟委員會的《埃默裡報告》說,釣魚台附近海域有豐富油藏,日本便運作美國、琉球對釣魚台動手腳,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琉球交給日本時,不顧台灣和中國大陸的反對,硬是擅自將釣魚台的行政權交給日本。此後日本便無視歷史事實,把行政權當成「主權」要坐實侵奪釣魚台。

1971年台灣保釣學生、人士及海外留學生、華人即掀起保釣運動,迄今未歇。

釣魚台國有化是衝著兩岸而來

由於這些年中國和平崛起,同時軍力增強、現代化,日本不知是出於心虛,還是找藉口,頻頻加速在釣魚台政治、軍事的動作。8月21日,日本政府宣佈為了「保護海洋權益」、「確保排他的經濟海域(EEZ,即專屬經濟區域)」,在明(2011)年3月底之前,會完成包括釣魚台在內25個離島的國有化。日本政府為了維護日本可獨佔開發、利用的漁業資源、海底礦物排他的經濟海域,根據早先國會通過的《保全低潮線、整建據點設備法》,對於所設海域對立的中國大陸等,主張日本權益的正當性。

而且,所有基(原)點周圍海域,明年6月底之前都設指定保護區域,一旦設定,沒有國土交通相的批准,是不可以挖掘海底的。其實,這有擴張、搶奪大陸架資源和軍事部署的雙重作用。 因為包括了釣魚台(還有沖之鳥礁),明顯是在對付台灣、中國大陸。然而,所謂25個離島,「無法做實際調查的竹島(韓國名稱獨島)、北方四島」卻除外,可見日本此舉是柿子挑軟的吃、欺善怕惡,南韓、俄國夠凶,日本不敢惹,只衝著兩岸來。

二、日全民洗腦擁護釣魚台「主權」

日本上述政策甫出,就找機會立下馬威,9月7日,大陸福建省籍閩晉漁5179號漁船在釣魚台海域作業,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追捕,發生衝撞,日本以妨礙公務罪逮捕、拘留船長詹其雄,要用其「國內法」處置。目前已演變成自日本小泉純一郎首相參拜靖國神社以來,中日最嚴重、波及面最大的外交爭端。

破除「親中」、「親台」迷思

雙方各有議論、出招,而台灣也沒缺席,例如:日本方面,9月10日,執政的民主黨內頗具右翼、鷹派色彩的國土交通相前原誠司在眾議院就釣魚台事件表示,「不存領土問題」,今後就算遇到相關情況,日本也將態度堅決地因應。之後16日前原跑到海保廳石垣駐地給隊員打氣鼓勵,18日菅直人內閣改組,轉任為外相。9月12日,前橫濱市長、現日本創新黨代表幹事中田宏向媒體鼓吹日本應在釣魚台派駐陸上自衛隊。9月14日,《產經新聞》網建議固守釣魚台的「主權」,在釣魚台興建直升機機場。大陸方面,9月11日,宣佈中日共同開發東海天然氣田第二次條約談判會議延期;9月14日,台灣海巡署巡防艦護送「中華保釣協會」民間船赴釣魚台海域宣示主權,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范麗青15日表示,「維護釣魚島主權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符合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這是我們一貫的立場」。16日,海峽兩岸首次在廈門、金門附近海域舉行海上聯合搜救演練,台灣參與單位是海巡署。……,事例甚多。本文僅就較具特殊意義的事項加以分析。

長久以來,兩岸在評析日本新領導人時,常會用「親中」或「親台」、「親美」等來簡單地看待,而此次角逐民主黨新黨魁的兩位候選人菅直人、小澤一郎原本都被當作「親中派」,但這次事件前兩天的9月5日,在電視節目上,菅直人就大陸海軍軍力增強說「不光是美日,越南等很多國家都擔心」,小澤更說「歷史上釣魚台從來就不是中國的」。9月14日,台灣很多人喜歡的台裔日本行政刷新大臣蓮舫,先說釣魚台是「領土問題」,隨後立刻改口釣魚台「沒有領有權問題」、「歷史上、國際法上都是我國(日本)固有的」──完全就日本而毫不顧台灣人民的感情。因此,「親中」或「親台」的迷思應該打破,切莫僅憑某政治人物有過一、兩句悅耳的話,而產生過多的期待。這次日本「親中派」通通都露出馬腳了。

真正強硬、霸道的是日本

日媒皆口徑一致認為「發生事件的海域,是日本『固有領土』尖閣諸島近岸的日本海域。用日本國內法審判違法行為是理所當然的」。日本最大報《讀賣新聞》在社論寫道:尖閣諸島是日本領土,在歷史、國際法都是很清楚的。就歷史,只看日本歷史,完全忽視中國漫長時代的歷史紀錄。就國際法,美國轉交的是行政權,並非主權,又,美國有無權利將釣魚台未經盟國的允許而擅自將釣魚台行政權交給日本,事實上也是個問題。《讀賣》鼓動日本政府,根據「國內法」進行刑事程序。……。1895年明治政府把「尖閣諸島」編入日本領土,沒有任何國家表示異議。即使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亦沒有包括在日本放棄的領土內。這說法猶如小孩子的耍賴胡鬧,利用沒有逐島羅列的漏洞。當年日本放棄的島嶼數以百計,怎麼會在和約上一個一個列?況且,那時日本並未領有琉球,日本侵佔釣魚台,是由於美國沒經盟國的同意,逕行將琉球「交給」日本的同時,偏袒日本,又逕行把釣魚台的「行政權」給了日本(至於主權則說由當事國協商處理,這或許是美國設計東亞兩強互爭、不和的伏筆)。《讀賣》譏諷,中國大陸、台灣開始主張對尖閣諸島的領有權,不過是70年代初的事,是在釣魚台附近海域發現石油天然氣之後才馬上宣佈的。日本走後門,仰仗美國竊奪釣魚台的行政權,如今竟以「主權」的口吻,說得振振有詞!

日本雜誌《選擇》9月號,在一篇標題為《南海浪高》的文章說,中國在南海「無視他國主權」,實則日本在釣魚台才是真正「無視台灣、中國大陸的主權」;又說中國「篡奪」海洋資源,實則日本侵佔釣魚台才是真正在「篡奪」海洋資源。

日媒宣揚這次中國很強硬,實則真正強硬的是日本,扣押船長,準備用國內法審判,毫不理會釣魚台自古即是中國領土的事實。

美重申對釣島主權沒立場

9月14日美國助理國務卿克勞利(Philip J. Crowley)對記者表示,「希望中日透過對話,和平解決」,同時指出,美日同盟是亞洲安全與穩定的基石。而必須注意的是,9月16日克勞利在記者會上,就此次事件答覆日本記者的提問,其說明有幾個重點:1.美國對釣魚台群島問題最後的主權並沒有採取任何立場(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take a position on the question of the ultimate sovereignty of the Senkaku Islands.);2.釣魚台是在日本行政管轄(administrative control)下;3.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日本施政下的領域若遭受武力攻擊,……美國會採取行動……),適用於日本行政管理的領域。〔注〕日本媒體在報導這場記者會時,幾乎都刻意略掉重點1,而反覆強調2和3,並大作文章,好像要咬住釣魚台若有狀況,美國一定得以美日安保條約「武力支持」。換言之,美國是認為釣魚台在日本行政管轄下,卻沒說釣魚台的主權屬於日本。 所以,台灣和中國大陸主張釣魚台的主權,並沒有錯,如果釣魚台主權未確定屬於日本,那麼日本扣押船長等行為合理合法嗎?

很明顯的,美國即使擅自將釣魚台交給日本,所給的也只是行政權,並非主權,可是歷來日本政府及所有媒體都自動將釣魚台的「行政權」升格成「主權」來發言、處理,時間久了,除了有良心的學者如井上清之外,幾乎日本上下都視對釣魚台主權為理所當然,並向日本國內外宣揚,企圖積非成是。

三、釣魚台問題給兩岸的教訓和啟示

據媒體報導,9月14日台灣外交部召開記者會,日本記者語氣強勢,尖銳質疑中華民國對「我們(日本)的釣魚台」沒有主權。會後日本媒體繼續包圍發言人章計平,質疑「為什麼中國漁船進入釣魚台,台灣不抗議,卻對日本抗議?」章計平以事涉兩岸關係,應由陸委會統一發言,但日媒仍不滿意,直呼「無法理解」,「你們兩岸乾脆統一好了,(台灣)根本沒有主權」。為什麼日本記者在台灣這麼囂張?是誰慣壞了他們?台灣記者在日本曾問過涉及主權的問題?會語氣凶凶地質問外務省官員?

日媒挑撥兩岸、分化台灣

日本記者很毒,問「為什麼中國漁船進入釣魚台,台灣不抗議」是挑撥兩岸,說「兩岸乾脆統一,(台灣)根本沒有主權」是在刺激本地的獨派。但他們既不瞭解大部分台灣人民的心理,也不用功,1.侵佔著釣魚台、不顧台灣對釣魚台主權聲明的是日本,又不是中國大陸;2.從1972年開始,台灣漁民、保釣人士一接近釣魚台,日本海保廳的船艦就粗暴地進行驅趕、逮捕,甚至要索取「罰款」才放人;3.日本記者不瞭解現在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還是包括了中國大陸,只是治權不及於大陸,台灣政府自然不會視大陸漁民、保釣人士對釣魚台的作為為外國侵佔,再者,大陸漁船進入釣魚台海域或人民登上釣魚台,日本海保廳或員警都跟對待台灣漁民、保釣人士一樣,粗暴地驅趕、逮捕,台灣何需多此「抗議」一舉?

9月14日台灣海巡署巡防艦護送「中華保釣協會」的民間船赴釣魚台海域,翌日,日媒又玩起二分台灣的老套:說馬英九是外省人、推動與大陸改善關係的政策,才會派出巡防艦;「較親日的本省人」李登輝和民進黨陳水扁政府都不會讓主權問題檯面化、尖銳化──當然,李、扁不僅不敢、不願意跟日本爭釣魚台,還阻擋、打壓民間的保釣運動。

「反中親日」的前總統李登輝、立法院三寶之一的蔡啟芳卸任之後都曾說過「釣魚台是日本的」,獨派學者也屢屢質疑台灣政府對釣魚台主權的宣示,這些人為了台獨,不惜抹去台灣與大陸連帶的歷史事實,因為「反中」,所以跟日本一樣無視中國明、清時代對釣魚台的海域記述,因為「親日」,只是完全臣服、遵奉日本的主張,卻不學日本到處竊奪資源的「資源大國夢」,日本侵佔釣魚台本就是「資源大國夢」的一部分。台灣獨派不是「出賣」對釣魚台的主權給日本,而是「奉送」台灣對釣魚台的主權給日本,對比日本將幾個榻榻米大的「沖之鳥礁」硬說、硬「蓋」成「島」,然後獅子大開口,向聯合國申請逾40萬平方公里、比日本國土38萬平方公里還大的「排他性經濟水域」差距多遠?綠營、「反中親日」派為何不正視日本的作為和手法?

切記:兩岸若分,兩岸都會吃大虧

戰爭是變更領土的主要因素之一。例如:甲午戰爭日本戰勝,奪走台灣;日俄戰爭,日本再勝,又拿去南庫頁島。但是,二戰日本無條件投降,中國戰勝,卻僅是光復過去的失土,並未像日本過去那樣每打一次勝仗就佔領他國一片領土,反而是戰敗的日本,1968年向美國要回小笠原群島、1972年要回琉球時,竟連屬於戰勝國中國的釣魚台行政權也由美國手裡摸去。

釣魚台會被日本佔據,其實還有數個隱藏但又很關鍵的重要因素:一、曾經積弱的中國,因戰敗割讓台灣,讓日本摸到釣魚台,就算台灣脫離了日本殖民統治66年,日本還是在台灣豢養了一群堅強的「反中親日」派=獨派,附和釣魚台屬日之說,以致弱化了台灣爭取釣魚台的力道;二、當年蔣介石軟弱,為了保住日本對台灣的外交承認,壓抑那時候的保釣運動(當時號稱「友台」的佐籐榮作政府,正是做出傷害台灣釣魚台主權的政府),不敢有大作為,僅僅多拖了一年數個月,1972年7月7日,田中角榮內閣成立,9月29日與中國大陸建交,台灣連失釣魚台和外交承認,是最大的輸家;三、中國分裂、兩岸對立,給予日本可乘之機,非但讓日本戰敗躲掉巨額的賠償,還讓日本侵佔了釣魚台,兩岸如果是在一起的,會發生像目前那麼複雜、難處理的困境?

所以,釣魚台事件對兩岸的教訓和啟示應是:兩岸分,兩岸都會吃大虧,兩岸的中華民族不能弱,要保持強大,同時不能對峙,要融合在一起,否則很容易會給外國欺凌、侵佔主權的機會,特別是近鄰日本這個領土、資源野心極大的國家。包括釣魚台主權,兩岸確實要合作、融合才有機會解決許多歷史遺留的難題。

〔注〕美國助理國務卿克勞利就日本記者再三要求、質問所答覆的幾段英文發言如下: The U.S. position on this issue is longstanding and has not changed. 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take a position on the question of the ultimate sovereignty of the Senkaku Islands. We expect the claimants to resolve this issue through peaceful means among themselves. But Article 5 of the 1960 U.S.-Japan 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states that the treaty applies to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 There』s no change. That report is incorrect.

……I』ll try it again. The Senkaku Islands have been under the administrative control of the Government of Japan since they were returned as part of the reversion of Okinawa in 1972. Article 5 of the 1960 U.S.-Japan 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states that the treaty applies to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 That should answer the question.

……The Senkaku Islands are under the administrative control of the Government of Japan. Article 5 states that the treaty applies to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 So that if you ask today would the treaty apply to the Senkaku Islands, the answer is y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