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譫妄

對《新興民族》中台灣歷史觀的診斷

曾健民


首先要認識到,這是一本為競選台灣首任民選總統而出版的政治文宣。其目的不是在闡述理論理念或賺取出版費,而是企圖在票票等值的選舉市場中吸收最大的選票。選舉市場,其原理與商品市場相似,其勝負取決於票數或金額,無關市場行為者的身份、性別、老少、黨派……市場它是票票等值、每一塊錢也是等值。所以知識、道德不是次要,就是無關緊要,最重要的是如何主導市場的需求以及供給市場的需求。市場機能是在知識、道德之外運轉的。

因此,本書的內容首先是選舉市場導向的,也就是動員和供給國民政治感情是最重要的考量,其次才是許信良先生以及其智囊文士的知識與理念。瞭解了這層道理後,才不會被其《新興民族》的書名嚇唬,被其英文書名及中文書名的落差困惑,即興附會的歷史觀與冷靜現實的政策論之間的矛盾所蒙蔽。才能明辨其膨風亂逗的部分與現實主義的部分,市場需求的部分與本人策士知識與理念的部分。

本文主要在討論書中關於台灣歷史的部分,因為最近隨著新興政治勢力的登場,風起雲湧地藉著扭曲、誤導台灣歷史以達到政治動員的目的。只要能煽起「悲情或快樂希望」的原始感情,常識、知識、思辯、道德是被輕蔑嘲笑的。這與曾統制台灣40年的「反共絕對主義」的歷史觀有共同的模式,除了換成另一極端的內容外,以政治動員的效果為標準的外瓶是相似的。

其關於台灣歷史的敘述有共通的模式,就是跳過歷史事實及對歷史的主體性認識,用擬似的歐美日曆史觀念或字句加上社會庸俗觀念,望文生義地、似是而非地刻意鋪陳、附會、推演。

其結果不但不是喚回台灣的歷史記憶,而且是在製造新的社會共同的歷史想像,以遂政治動員。使這種風潮成為可能的原因,只有追溯到在美國資本主義體系規定下的黨國體制,對台灣社會進行的嚴酷統治的後果,它斫喪了台灣社會的知識、思維及心靈的正常發展,所造成的台灣歷史認識不能症,當然並發的歷史譫妄吧!

一、《新興民族》論的大要

初聞《新興民族》書名時,望文生義,不禁興起強烈好奇心,想一究其台灣新興民族的內容,其理論依據、歷史根據及現實依據是什麼?尋讀全書,反覆對比,而歸納的新興民族論大要如下:

一、勉強可歸類為歷史上六大新興民族的理論說明,它說:

「原本處於落後或邊陲的民族,突然躍升到先進或中心地位,就叫新興民族。它具有同時代其他民族無法與之競爭的特別能力,它知道得比同時代其他民族多、活動力強。它有機會接觸和學習更多種不同的文明,學習新文明的意志和能力。如歷史上的六大新興民族:蒙、滿、荷、英、美、日等。」

二、台灣新興民族的歷史過程,它說:

「因為台灣接受最多文明的寵兒(日本文化的洗禮、透過美國學習世界、具備深厚的中國文化基礎),再加上台灣本身是移民社會海洋文化的特質,使台灣人民知道的比別人多,活動力比別人強,所以台灣人民是正在崛起的21世紀世界的新興民族。」

三、構成新興民族的現實證據是:

「龐大的外貿、外匯、外國留學生、國外旅行者數目。以及台灣中小企業特性對未來世界可能的貢獻(如單發戶、分眾、反專業非分化……等。)」

關於世界歷史上的六大新興民族的論說,雖佔了全書一半的份量,但只可當歷史趣事閱讀吧!倒不必太費神。至於第三部分是許信良先生的政策論的基礎,必須與第十章的對內政策與第11章的對外經略共同理解,因限於篇幅,在此暫不處理。第二部分關於台灣歷史的內容,是在其第八章的「台灣新興歷史過程」,它在該書出版之前,曾在《中時》「人間副刊」登載過,可見它是新興民族論的真要,中心部分,有必要提出來討論討論。它有四部分:台灣是移民社會、台灣清治期的商業性農業、日據期內政延長政策及黨國體制與新興民族。

二、台灣是「移民社會」嗎?

新興民族的主要論據,在認為台灣和美國一樣是移民社會,與中國式的保守一元性文化不同,它有一些突出的共通點,就是具強烈的信心、追求自主新生活的意志,甚至和海盜有相通之處,而且就如湯恩比關於移民文明的描述一樣,是一群必須拋棄血族關係、技術、體制與觀念,建立新的基於契約的新政體的人們。

若此處所指的移民只是指單純的沒有社會、政治意義的人口移動,或只是指遷移的人民,則從世界史的角度來看,現存的諸社會都是人口移動的結果,台灣與日本甚至中國大陸都一樣是移民社會。若把時間拉近來看16世紀以降的近現代史,歐洲有數千萬人的遷移(尤其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中葉是全盛期,百年間共有一千萬人移出)。而中國從16世紀以來也有近千萬人的移出,印度則有三、四百萬人。二戰後,移民的性質有了變化,開始由第三世界國家移往先進國家,產生勞工移民、頭腦移民……等現象。據說,現在的世界構造造成每年有一千萬人的國際遷徙。

不同的歷史地理、物質、社會條件,會造成各種不同的人口遷徙的動力及形態,如移民、殖民、難民、僱用移民、自由移民、計畫移民、集團移民、契約移民、勞工移民等各種形態,若論移民動機,又可分為生活性、經濟性、宗教性、政治性、戰爭性……等。把西歐近現代性質的移民觀念硬套進世界史上不同歷史時期、不同社會的移民,指鹿為馬是極其危險的。

回到常識性的說明:我們都知道,構成台灣社會基礎性質的,除原住民社會外,就是兩次大遷移形成的社會,一次是17到19世紀的閩、粵沿海拓墾移民及20世紀50年代前後全中國的內戰移民,這兩次的移民性質與湯恩比所描述的西歐近現代移民在本質上是不同的。17到19世紀的拓墾移民,地理上單純比較雖然同樣是飄洋過海,但歐洲的移民是越過千萬里的驚濤惡浪大洋,而台灣的移民只是越渡150公里的黑水溝,何況其中還金、澎列島。最重要的是,台灣的拓墾移民除了人的移遷之外,還是大陸稻作農業封建社會的延伸,它不但沒有拋棄血緣、工具、技術、體制、觀念,還虔誠地將血緣、宗法、文化、生產技術、農業封建社會延伸於新地。是在大陸的地主、商人、高利貸者、荷、鄭、清政權主導下的,中國式社會架構下的召墾。至於50年代的內戰移民,更是政、經、社、法、架構下的移民了。所以政經法社的界線才是現代意義的移民線。單以人口在地理上的移動或近代西歐移民概念來說明「台灣移民社會」,據以界定其社會性質,不是出於常識上的錯誤就是居於政治上的意圖。

三、關於台灣的商業性農業

《新興民族》認為台灣的農業與大陸的老死不相往來的保守性農業不同,它很早就商業化,農民必須和外界隨時保持連絡,具有先進的追求最大收成利益的經濟概念,早就不是保守的農民了。這又是似是而非的推演,把西歐教科書上關於資本主義商業性農業的概念粗淺地硬套在台灣傳統商業性農業的論點。

實際上,台灣日據殖民期之前的商業性農業,有一個基本社會結構及兩個不同歷史階段。一個基本社會結構就是前面提及的,從大陸延伸來的封建農村社會及其土地所有形態,也就是墾首佃農制或隨著低實物地租發展出來的大租、小租、佃戶制為基礎的封建社會。在這樣的封建地主佃農制之下,是不會有自由意志的農民的,絕大多數沒有自己土地生產手段的佃農怎會有先進的追求最大經濟利益的性質呢?而真正的有追求最大經濟利益的自由意志的,應該是地主、商人、高利貸者、買辦及外國商業資本。它又分做兩個部分:首先,由於台灣與閩粵的社會同質性,以及19世紀中葉鴉片戰爭之前的清國鎖國政策,自然形成了台灣農產品與閩粵日用品的交易圈,它促成了壟斷兩岸貿易郊商的發達。當然商業行為的主體是三位一體的地主、商人及高利貸者。隨後,19世紀中葉隨著西方帝國列強對中國的強制開港,通過淡水、安平、打狗、基隆的開港,西歐商業資本大大開拓了其在島內的商業活動餘地,促進了經濟作物茶、糖、樟腦的發達,以西歐商業資本的洋行為中心發展了台灣的國際貿易,形成了台灣經濟的兩元構造。也就是傳統的地主佃農制生產過程之上有兩元的金融貿易過程,一種是傳統的以郊商為中心的糧食與日用品交易的兩岸國內貿易,另一種是以洋行為中心的茶糖經濟作物與鴉片交易的國際貿易。可見日據殖民期之前的台灣商業性農業的實際內容是:在地主、本土商人及西歐商業資本支配下的封建地主佃農制度。在這種制度之下,不會有商業化、先進的與中國不同的新興自由農民。

四、關於日據殖民期的內地延長政策

在「台灣新興的歷史過程」章節中,它把日據殖民的歷史化約為內地延長主義,更進一步把內地延長主義美化成如下內容:「日本人終於下定決心,把台灣從殖民地的次級地位提升為同等內地的一部分,成為日本統治南洋的代理人。它給台灣帶來幾種重要的東西:現代化及工業化、日本文化,而且使台灣成為海洋地位南洋區域中心。」

首先,50年殖民歷史經歷了鎮壓期、統治確立期、內地延長政策期、備戰期及戰爭皇民化時期。它隨著日本帝國歷史發展的要求而變化各時期的政策容或不同,但做為帝國發展踮腳石的殖民地的角色是不變的。忽視或遺忘鎮壓、支配、役使戰爭的殖民部分,而強調或美化某一特定部分,是皇民史觀的呈露。

所謂內地延長政策是當時日帝原敬內閣及田健治郎首任文人總督於1922年開始推行的一連串同化政策。形成此政策的歷史背景是:

一、日本對台殖民政權及獨佔殖民資本的支配已穩固。此統治確立過程,相應產生的台灣人現代性民族運動、社會運動開始表面化積極化。

二、日本國內政黨議會勢力與藩閥軍閥勢力對殖民地權益爭鬥的結果。

三、1918年日本國內發生米騷動,1919年朝鮮三一獨立運動及一次大戰後世界民族自決運動浪潮勃興。

而其具體內容是;通過敕會立法之形式(注意,非議會立法),擴大其本國法律在殖民地台灣的適用範圍,以及在司法、教育、地方制度上有限度改革。其界限只是為其統治便利及利益的許可範圍,其特徵是片面抹殺殖民地人民固有的民族社會背景,但在法律、政治上卻未給予日本本國人民相同的基本權利及參政權。其目的只是為了殖民統治的方便及效率,並非使殖民地真正成為其本國的延長,而使殖民地人民與其本國人立於平等的政治法律地位,是一種從屬主義的同化主義。就如矢內原先生所說:「是教育、文化、經濟的同化,但在政治上的不同化。」

當時的另一位日本學者泉哲說:「外形是模仿本國的制度,內實是採用殖民地特殊主義,對殖民地人民的義務採用化主義,卻不承認其相同的權利。」

另外,關於內地延長政策造成了台灣的工業化的問題。它以官方產值統計數字中,工業部門所佔的高比例,據以說明台灣在老早的當時已不是典型東方式「農業社會」,早已跨入工業化階段。先讓我們來看看數字如何:1915年到1919年之間總產值中農業佔55%,工業佔38%,而1937年工業已佔55%,略勝農業的44%。若從統計數字來看確實讓人馬上認為當時台灣已跨入工業化階段,甚至比當時日本帝國國內的工業化程度更高(1928年以前日本本土的工業產值比重只佔20%幾)。可能嗎?問題在統計數字的魔障。其內實是,被歸列入工業部門統計的,大多數是食料加工工業,也就是台灣當時的制糖、茶、鳳梨及其附屬工業(占工業部門的70-80%,而其中制糖工業就單獨佔了50%左右)。並非一般的製造業,它大多數是日本殖民獨佔資本的生產,只有一小部分屬於本土資本。

總之,所謂高工業化比重的實質是,以日本殖民資本為中心的食料加工工業的發達,是以殖民政權為先導站在台灣的地主佃農制之上,搾取蔗農、收奪土地、排除本土資本的基礎之上的發展。而真正工業化的開始,是基於侵華戰爭的需求,於1938年在台灣推行的「生產力擴充五年計畫」,而且其主要部分是戰備需要的軍需工業。不管食料加工工業還是軍需工業,其本質是為日本帝國資本的擴大積累及侵略服務的。

還有,所謂的內地延長政策使台灣成為「南洋中心」的說法更為荒謬。簡單的從1937年台灣的對外貿易統計來看,對南洋的輸出入只佔個位數,分別是百分之五點三及零點二。當時台灣的對外貿易循環,當然主要是對日本本土,除此之外的外貿比重順位是:關東州(旅順、大連)、中國華南華北以及滿州朝鮮,南洋只佔極小部分,實際上對南洋貿易的主體還是日本本國。內地延長政策的結果,台灣不但沒有成為南洋的中心,更成為日本帝國大東亞共榮圈的工具,特化成日帝南侵的邊陲及前線基地。

不管是對「內地延長政策」的禮讚、「工業化」的虛誇或成為「南洋中心」的幻想,使人深覺被殖民傷痕的重大,即使經過光復50年的漫長時光,不但還沒建立自主的殖民史觀,竟然仍在反芻宣揚殖民者的支配史觀,可見我們的精神、心靈仍然還被殖民勢力統治著。

五、黨國法統體制與新興民族

對光復50年來台灣的政經發展,尤其是在中國國民黨嚴酷的統治與壟斷下經貿的發展,新興民族將其歸功於「台灣人的獨特思考與韌性」、「懂得比人多活動力比人強」、「美日跨國企業及美國開放市場」、「美國成了台灣人意識裡的一個重要參考、思想仰賴的淨土」……等原因。這看似簡單動人的描述,裡面充滿政治感情動員的要素,以及附庸國新菁英對宗主國的孺慕。

國共內戰與美國世界冷戰體系的結合規定了台灣戰後政經社會的發展。韓戰爆發,台灣成為美國遠東冷戰的前哨及國共內戰的基地,美國以軍事、政治、美援、教育文化等總體的力量,不只扶植了黨國法統體制,同時也設計了台灣民間社會經濟新興勢力的種子。如土地改革政策的內容、限制公營事業範圍的擴張、對私營企業的資助,以農業發展工業的政策,及至60年代開始的19點財經改革、出口導向政策、提供取代美援的跨國資本、技術、市場……等。但這些對台政策並非如宣傳所說的愛好正義,實際上皆是居於美國資本主義體系的維持與擴張的利益考量。而這些政策的實現,必定是通過支持黨國法統體制以具體的政策施行於台灣社會的。黨國法統體制以地方自治選舉及政商關係將台灣社會統制於其政治體系,遂行其戒嚴動戡內戰任務。同時透過經濟政策、金融貿易政策、物價政策、教育人口政策、勞工政策,將農業資本與勞動力轉移到工業部門、用財稅金融獎勵工業資本壓制勞動權、人權、教育權、消費權、環境權,嚴酷地創造了資本原始積累的好環境。這不只促進了黨營公營及大企業的發展,台灣的中小企業或跨國資本若沒有這種良好的資本積累環境,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台灣的中小企業看似是在國民黨無力操控的部門發展,實際上,它正是獨裁的國民黨創造的優良投資環境中發展出來的。獨裁的國民黨不只促進了本土資本積累,同時也促進了所謂本土新興勢力的產生,也深化了本土資本對美國的經貿依賴,對美日的技術依賴,以及必然地新興勢力對美日文化、意識型態的依賴。

就像對待日據殖民歷史一樣,我們必須認識到其兩面性:一方面是殖民者支配的事實,另一方面是其促進物質發展的事實,但若沒有從殖民支配中解放,其物質發展的果實,永遠是殖民支配者的,只有殖民地解放後,它才是全民族的。在美國資本主義體系規定下的黨國法統體制,它也有兩面性:一方面施行其嚴酷統制,另一方面它促進了物質的發展。先是前者促進後者的發展,然後是物質發展的結果突破了嚴酷的統制。

所以,並非天生異稟或台灣人的獨特思考與韌性創造了經濟奇跡及新興民族,而是在美國資本主義體系規定下的黨國法統體制創造了經濟發展與新興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