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主權在民」、「民之所欲」的真意
評「主權在民」、「民之所欲」的真意
李登輝在美國與華文媒體代表早餐時公開呼籲國際承認台北政府, 訪美回台後則三番兩次公開表示他訪美不是搞「兩個中國」與「台獨」。 民進黨的民意調查結果,有四成上下受訪者不知道李登輝是統是獨, 從他訪美前後的言行看,調查會有這種結果,一點也不意外。
經濟部長江丙坤曾在李登輝授意下放出「階段性兩個中國」的氣球, 今天李登輝「不搞兩個中國」的說法與江丙坤的說法其實是一體的兩面。 一體是「階段性」,兩面是「兩個中國」與「不搞兩個中國」。 兩面的主體都是「階段性」,他狡猾的把「不搞兩個中國」一說裡的「階段性」吞下去了。
當前美國對華政策也強調「階段性」,即「一個中國,但非現在」。現階段是口頭上的一個中國,以後的實際會是一個、兩個、或更多個中國?美國透過這一政策為自己留下了充裕的「國際活動空間」。
美國對堅持一個中國的中共講「一個中國,但非現在」;對主張「階段性兩個中國」的國民黨雖未明言,但從克林頓同意李登輝訪美卻又堅持他用「私人名義」來看,美國對台灣朝野兩大黨搞的政策可以說是「兩個中國,但非現在」。李登輝在美國公開要求國際承認台北政府,當然違背了美國此一隻可做不能說的政策。因此他回台後公開說他(階段性)「不搞兩個中國」,就不知道是說給中共還是說給美國聽的。
近年來李登輝常常掛在嘴邊的「主權在民」, 也要從「兩個中國,但非現在」的角度才能理解它「合理的核心」。 今天李登輝要特別強調「主權在民」,一定是過去主權沒有在民, 否則豈不無的放矢。然而過去主權不在民,難道在替人民行使主權的政府?當然不是。 如此一來又要如何理解李登輝的「主權在民」呢?說穿了,他的「主權在民」是相對於蔣氏父子「空洞的」(實際上是中華民國憲法明訂的)主張對大陸的主權,而主張「主權在」台灣之「民」。
大陸對台宣傳, 只要提到同胞,總不忘一句「包括兩千一百萬台灣同胞在內」,而李登輝因為「主權在」台灣之「民」, 所以在宣傳上才口口聲聲「全國二千一百萬人」,「台澎金馬二千一百萬同胞」, 明文中華民國主權所在的土地與人民之憲法早給他「修成正果」了。 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就是從國民黨內孕育多年的「委任直選」急轉彎到「公民直選」, 由台灣兩千一百萬人選出台灣的總統,「寧靜」的「革」掉中華民國憲法的「命」。
他既然把「主權」局限「在」台灣之「民」, 台灣之民直接票選總統就是順理成章之事,人民既可直接票選總統,,為什麼不能經由公民投票變更國體、國號,屆時只要公民投票通過,李登輝「不搞兩個中個」說法與美國「兩個中國,但非現在」的「階段性」任務大功告成。這大概才是「長在我心」的「民之所欲」,也是李登輝成天高唱「主權在民」的真意。一旦走到那一步, 國民黨與主張「公民自決」的民進黨就沒有什麼區別了。殊途同歸,難怪民進黨內會有那麼深的「李登輝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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