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視近年來的台灣時代意識流

評陳昭瑛、陳映真、陳芳明的「本土化」之爭

林書揚(民間理論家)


前 言:

《中外文學》第9期,登載陳昭瑛教授的《論台灣的本土化運動;一個文化史的考察》一文。接著《海峽評論》4月號登出陳映真先生的《台獨批判的若干理論問題──對陳昭瑛〈論台灣的本土化運動〉之回應》。翌月,《中外文學》12期再度出現陳芳明先生的《殖民歷史與台灣文學研究──讀陳昭瑛〈論台灣的本土化運動〉》。三陳三篇文章,環繞的是同一個範圍的問題。陳昭瑛和陳映真總的推斷立場是一致的,只是某些命題的展開上有所分歧,距離並不大。陳芳明的文章針對性多,對昭瑛多有批評和反對。筆者覺得三陳文章很嚴肅,舉出來的問題都是當前社會大眾所關心的。閱讀後頗多感想,提出數點就教於大方。關於意識的異化問題

筆者認為,檢視特定歷史階段的時代意識的推變現象時,眾所熟知的黑格爾「理念展開」的基本圖式,因為範疇設定的困難,而往往並不盡妥切。照黑格爾論述,存在若不自我外化──亦即陳文中的異化,則無法存在。而外化(異化)則對自化,唯有依絕對理念的自我回歸始被克服(揚棄),理念始可完成其辯證歷程,而躍升為「社會」的精神生命。如此則,一、外化為存在之所以存在的必需,二、即自的理念展開為對自的客觀世界,即理念產生對像界卻又必須再度回歸理念,始可完成存在的基本歷程。這是典型的觀念論世界本體觀。我們若將中國─台灣的一段意識異化過程套進黑格爾辯證法中,則無異把近半個世紀的時代意識的曲折波動定著在觀念論的格局之中。而正如現代哲學的評論家們所指出,黑格爾哲學中的理念展開,常成為毫無真實意義的「思辯」遊戲。

馬克斯雖然在1844年的《經濟學、哲學手稿》中發揮過疏外-異化理論,翌年便開始從更根本性的方面反思具體的歷史世界的辯證原理。我們在1845年以後的《神聖家族》《德意志意識型態》中看到馬氏為了掌握現象而探索抽像的努力。到了1859年,《經濟學批判》序言中,一應完成了以基礎構造和上層建築的社會構造論。歷一個世紀至今仍留給後代很大的啟示。

中國意識、台灣意識、台獨意識;挫折乎,異化乎?

陳真和昭瑛(以下省略敬稱),在中國意識異化出台獨意識這個命題上所遇到的困難是顯而易見的。昭瑛直謂台獨意識是中國意識的異化,而引來映真的質疑,且指出此項異化應是「否定的挫折」。因為如果同意昭瑛的提法,則必須同時承認中國意識和台獨意識之間的,必然的產出和回歸關係。當然,以歷史大段落(以社會政經結構或性質為分段標準)的正反合邏輯來統說,由凝聚到分解到再凝聚,亦即中國意識衍生出反中國的分立意識,再解消於更高層次的新中國意識,這種提示並不空洞。但如在大段落中再分出小段落,則;漢族意識在近世資本主義強權時期因意識到外在對抗體的威脅而形成了近代中國意識,中國意識在新添附的民族生活空間──台灣的特殊化成果的台灣意識,到20世紀後葉在一定的社會條件和政治條件下形成的反中國化的台獨意識;在如此的推演過程中,現實的歷史時空背景如何,昭瑛顯有說明不足的地方。特別是,「台獨意識是台灣意識的自我異化」這句話缺少充分的補述,大概這一點是導致映真在理解上的困惑的原因。

映真可能是難於同意台獨意識被定為時代意識的辯證展開中具有相對妥當性的一個階段,並也懷疑以反華不反帝為主要內涵的當前台獨意識如何能自我揚棄而有一場發展性的回歸(不過這一點僅出於筆者的推料,尚未曾和映真討論過)。於是提出此項異化應是「否定的挫折」,亦即,視為否定外來帝國主義和依附階級的人民力量的挫折的結果。依筆者想法,他不取異化論而指為挫折,是有其意涵的。蓋異化是必然的惡,其必然性賦給它一定(那怕是相對局部的)的存在權威。否定的挫折,則只要能指出關連的條件因素,包括外因性偶發要素,便可解釋甚至預斷。歷史上實不乏在多種造因下風發一時卻仍然以插曲結束的事件事象。多屬否定再否定過程中被抖落下來的挫折的結果。亦即,終未取得歷史定位的,質變前的消極因素。

昭瑛雖然也提到異化的展開:「美日帝國主義的鼓勵,台灣在與大陸隔離之下的獨自發展,大中國主義者的『反激』,國共兩黨的打壓,都是重大因素,另有一種實際的解釋是受到海外台獨運動的鼓舞」,但如此的提法恐怕太偏於現象面,而尚難觸及問題的本質。即使以映真的帝國主義史論的補述──帝國主義時期大陸和台灣的共同罹難經驗,特別是支配反支配的,族群和階級的矛盾構造等,一時間也不易呈現核心。

意識上層性的反思

有關異化論和挫折論的論斷差異中似有些共同的忽略點,筆者想提出兩點。一、二陳的論法似乎太拘泥於矛盾或異化的基本模式。本人無意說做為思維和存在的運動總法則的矛盾論不重要,而是想強調由總法則到事物世界的任何領域的認識或實踐,都必須經由相應的範疇的梳整過程。換言之,由總法則到個別事象,是難以直接導入規範作用的。二:中國意識也好,台灣意識也好,被說成異化物的台獨意識也好,當我們思索其形成過程時,切勿忽略其在社會結構中的上層性。以及它和基部構造之間的決定和反決定,「終究還是受決定」的互動關係。以二陳的學力,這些應是常談。想必是論點涉及面大,篇幅有限。

像昭瑛對六組對立概念的剖析和批判都言之有物。然而對台獨論者將第二組;台灣=邊陲=人民=本土=獨立=主體加以絕對正面化,而把第一組;中國=中心=統治者=外來=不獨立=非主體性加以絕對負面化,給予相當的駁斥的同時,似乎不及深一層去追究社會結構中的台獨論根源立場,以及如此武斷曲扭的「主體性」論因何在部分民間心理中有其一定的迴響。在分析台灣本土化運動的三階段的推移內容時,雖然也注意到「本土中」的民族和階級的雙重內涵,也粗略地介紹台灣社會中的民族意識和民族運動,階級意識和階級運動的分際和相關問題。且明智地指出:「只有在左翼運動中,『本土』概念的民族性和階級性才合而為一。」昭瑛和映真在行文中也都提到資本帝國主義宰制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和純殖民地社會中的階級構造和內在對立問題。視其為台灣意識,台灣主體性觀念的形成要素之一,但總讓人覺得表達不足。而感性層次,甚至近乎本能層次的血族,本土感情,強烈的文化認同等似乎被認為本土化運動的更重要的催發因素。然而,由「反日」到「反西方」到80年代的「反中國」,迥異於前二階段的第三階段尤顯得突出。誠如昭瑛所說,「以中國為仇敵,與中國徹底決裂的台獨,是戰前台灣史上從未出現過的」。乃呼之台灣意識的自我異化。她批評台獨論者「想從過去的歷史找尋今日主張的根據,自作多情地把歷史上的獨立運動皆攬為自己的鼻祖」,卻也提示「從未在歷史上發生過的事情並非就不可以或不可能發生」。我們承認,在短短一個年代裡,以中國為對立體的台獨運動急速地膨脹了。在一般人的常識性理解中,昭瑛在前面提到的幾點因素都有根據,但嚴格說來都只能是台獨意識形成和成長的背景或條件,很難說是基礎。一個時代的意識形態必定來自於整體社會生活所繫的下部結構的存在樣式或運作方式。關於這一種意識上層性的反思,馬克斯本身就經歷了一段成長歷程。如眾所周知,馬氏對黑格爾的,即自─對自的自我否定,初以「疏外」「異化」等概念建構辯證的自我運動圖式。不久便更深入於具體演繹方法論,逐漸完成了歷史唯物的社會構造和動力理論。在勞動異化方面,也由黑格爾式的觀念符號,往「物象化」「物神性」等概念來具體化勞動、價值,和商品原理中所反映的社會關係。也就是異化的人際關係(馬氏曾說在此人際關係中,資產、無產兩階級同受戕害)。所有的時代意識,都或正面,或反面反映著這種社會的物質基礎。台獨意識的社會基礎

筆者提到這些,是要指出本土化運動急速台獨化的基本因素──台灣資本主義經濟結構體的完成和鞏固,政法系統及其他一切社會配件的全面化深化,來做為現階段台獨意識的主要根據。雖然我們週遭有形形色色的台獨言論,從學究式系統解釋,煽情政客的本土頌,知識分子的「當然」的自我肯定,到市井民眾的「咱台灣人的心聲」等,但筆者認為,那是超越個人主觀的,橫亙於社會基礎的結構體的,複雜而曲折的影響的結果。

要之,舉凡「台灣地位未定論」「台灣民族建國論」「台灣人主體性」「台灣人尊嚴」「台灣人最優秀」「台灣獨立是最高精神價值」等等意識形態;中間固然有血族主義,有受抑壓者的掙扎心態,有地方主義獨善心理,也有追求沒有壓迫的生活、現代式議會民主的憧憬等等心理要素的混雜,但最重要的一點是,已經成長到握有相當經濟力浸淫在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已有多年的本土非特權資產階級的,階級立場的選擇意志在發揮著影響作用。蓋台灣資本主義,其規模已達全球經濟實體序列中的上部,是台灣史上空前的高度發展成就。而自覺承擔著此項成就的台灣資產階級,自然會產生強烈的政治進取心。欲爭取充分的參政權。我們分析70年代以降的台灣社會時,如果忽略了歷史條件所造成的,官僚資產階級和非特權資產階級之間所存在的嚴重的權力偏在現象,我們就不容易找出台獨意識急速膨脹甚至氾濫的主要肇因。台灣資本主義的成長在70年代便已浸蝕著原本來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的威權專制的國民黨的執政基礎,終於迫其自行調適由威權性政黨逐漸改為更適合於資本主義基礎結構的、議會民主的功能性政黨。然而執政的國民黨雖然經過了幾次的黨內分裂,掌握著主導大權的主流派在統獨問題的利害考量下仍然保留一個《國統綱領》,在民主改革方面仍未能完全放棄威權時代的部分特權。對非特權資產階級來說,在政權爭奪戰上仍被種種不合理規制所束縛,另一方面來自對岸的「統一壓力」亦愈形增強,一種嚴重的危機感,激發出階級本能的拒絕反應,通過金權機制下的媒體工具網,持續拋出巨量的反華分離的宣傳,終能捲進一切不滿前後期執政黨的民怨,小市民、工農群眾的種種不平心結,再加大眾對社會主義大陸的習慣性恐懼感等等,人為的、也自然地,匯聚成近時台獨意識的非理性內涵。

總而言之,本土意識何以在其第三階段突變為反中國,何以由反帝變為反華不反帝,陳昭瑛歎為異化、陳映真痛心否定的挫折,而事實上那不過是資產階級意識的自然投影,視社會主義大陸為對立體,視西方強權為階級同盟的對象,如此而已。當然這樣的心態也表示著台灣本土資產階級仍然處在階級意志的脆弱階段,和政治經驗未成熟的狀態。

當我們把視野擴張到台灣資產階級發展史,發現一個經濟上的實力階級在政治上仍有所屈就,尚未獲充分的權力,這一點才是整個台獨問題的關鍵。再加上多項特殊狀況、匯聚而成的運動能量一時期中必定相當可觀。意識領域的演變本來不乏本身特有的一些法則。但畢竟在時代的大格局中,還是要在物質基礎條件方面去尋找最後的答案,才能接近事實。

但本人以上的論點,並無意強調,只要資本主義在,台獨意識便必然有其土壤。其實,台灣資本主義若以一經濟實體來觀其生存與成長的現實性,並不一定非和獨立論連接不可。眼前統獨問題的實際涵義,仍止於政治上主權歸屬問題的法理性解決而尚不及經濟體制的變革問題。而大陸上的經建經改是舉國舉黨的跨世紀國民運動。其間資本主義運作空間的存在乃一大關鍵,已超出傳統反共理念的評論範圍。未來在兩岸關係發展的過程中,以台灣本土資產階級的階級意志為主要因素的台獨意識,會否出現某種變化,現在還不能預斷。但在兩岸間若能開展出確屬互利互補的關係,台獨意識或將被削弱原有的社會之根。如此,則不僅階級的政治動員力將降低許多,且非以資本主義價值觀灌輸扶育,其他原教義式的台獨觀念還能不能獨自承擔運動的道德動機,值得懷疑。

現時台獨運動除了建構其獨有的運動理論外,在實踐上傾向以人民陣線為策略原則。運動菁英的冷徹的戰略設計外,凡知識分子的本土意識如何開發,小市民生活感情如何聯繫,甚至工農或其他弱勢族群的利益如何予以代辯和協助等,以號稱全民政黨的民進黨為策源中心,以「革新」勢力的姿態提出廣泛的運動訴求,除了根本性的一中一台外,更兼納歷史上市民革命的一些題目,努力和現代社會的脈動保持密接聯帶。也因為如此,民進黨勢必以台灣意識的詮釋者自居,在社會活動的任何一分野都要積極介入,為的是要護住並發揚台獨理念。陳昭瑛論文既然是反對台獨,也就引出了陳芳明的一篇反駁文章。

殖民體制和戒嚴體制

陳芳明的文章有副題──讀陳昭瑛《論台灣的本土化運動》。是一篇托附與歷史與文學研究的,對台灣本土化運動的宣示性文件。如以陳氏的民進黨中央文宣部部長的職位來說,倒是恰如其分的文宣作品。

「避開殖民歷史的經驗而逕談台灣文學研究,必然對台灣作家及其作品構成嚴重的誤解」,這是文頭的一段話。以台灣建國的運動理論和背景解說為職責的陳芳明來說,針對陳昭瑛的本土化運動三階段論,必須加以重新塑造,以「台灣四百年受害史」的「被殖民悲情」一以貫之,才能替20世紀台灣本土化運動建立有力的歷史脈絡,從而取得運動的道德性。因此,他必須強調一部台灣史便是受殖民史。「日本殖民體制與中國戒嚴體制,其技術層面與精神內容其實是相通的」;陳芳明把日本霸權的統治和「中國霸權」的統治等量齊觀,認為就台灣人民來說都是壓迫者。說日本大和民族主義和中華民族主義「所到之處,必有暴力跟著出現」云云。這種論調其實不具有事實判斷和意義判斷的客觀根據,只以激越的反抗心態來填補理論的空虛。

其實,異族外國的武力征服,和內部墮落的反動階級魚肉同胞,即使在手段上有「製造痛苦」的相似過程,在權力構造和壓迫的機制方面,在演變的可能方向,承受壓迫的社會反應,都不屬於同一類型。要言之,殖民地的壓迫,往往以異質文化衝突為背景,較容易超越一般的文明規範,社會常規,和法律原理,可以是純暴力的經營,是形式和實質兩方面的片面高壓的系統作業。最關鍵的一點,是殖民地人民是在民族歸類下的二級「國民」,即使在法律形式上,也是與本國人民有差等規定的「准公民」。而二次大戰後回復中國版圖的台灣,在一個腐化專制的政權下尚具有五族共和、種族、性別、階級平等的形式規定。殖民地時代帝國憲法中沒有台灣人的權利規定,選舉法中明文台灣朝鮮人除外。而50年台灣則有一種凍結了權利規定的憲法。殖民地的常態是政治性掠奪加經濟性剝削、皆在嚴密制度機構下進行。而戰後台灣初則制度不備政情混亂下生產關係的常規性剝削往往被官僚的惡劣作風所攪亂。再則因內戰挫敗而逕行白色恐怖、受害人若以人口比例、大陸人多於本地人。殖民地的特高警察對台灣人有任意搜查權,而對「內地人」(日本人)則須出示正式搜查令。殖民地農民自己的耕地上不具有完整的耕作自主權,沒有自主的產品議價權。戰後的農民有契約自由,雖然苦於台糖的獨佔價格,肥料換谷等。至於文化、宗教、精神生活方面的殖民地制壓更形深入。禁用漢文、學校機關禁用台語。罰則之重非戰後生長者能想像。強收民間神像佛像集中焚卻,然後頒下天照大神的神符強迫供奉在祖先靈牌上位。國民黨治下只要有財力人脈,任令民間起神壇,大搞寺廟企業化。以上這些是兩階段(殖民期、戒嚴期)社會生活實況的一斑。筆者用此對照,意不在泛論在兩種壓迫下造成的民間疾苦孰輕孰重,而是在於指出兩種壓迫體制間有一種基本性質的差異。殖民體制是建基在民族區隔上面,而國民黨專制下即使在一段時期還存留著省籍歧視,但那是作風或末端規定而不是制度。民族歸類決定了政治上的統治被統治關係,並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經濟的剝削關係。這一點正是帝國主義壓迫體制的本質所在,所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反帝鬥爭中常以民族鬥爭為首要任務的理由。

至大戰結束日帝退出,國府主政下的台灣社會已經是階級區隔為主、地區歧視為副次現象的情況。這是兩種不同的矛盾結構。前者以民族矛盾為主,後者以階級矛盾為主。而矛盾的發展和解決途徑也不一樣。殖民地獨立運動的正當性不容置疑,那是民族鬥爭取得解決的唯一方式。但在一個主要還是資本主義一般規律下的階級社會,即使因歷史條件而並存著官僚特權資產階級和本土成長的非特權資產階級,兩者之間還存在著壓迫關係,第二階級的爭權運動也應無關於建立一個新國家。而應只在於民主改革之爭、制度改良之爭、經濟發展之爭、社會公平之爭,真正以民意為背景的政權之爭。然而當前兩岸分離對峙的歷史性現實,卻帶給受壓迫的階級群眾幻覺式的選擇機會,於是反國民黨專制索性上綱到反中國追獨立了。

民族主義和台灣意識

陳芳明的論文中,顯露出對民族主義的認識相當偏頗。民族主義不外以自覺的民族認同形成凝聚的行為原則,或民族群體在對外關係中的自衛本能或擴張欲求的規範化。民族成員對共同體的自覺便是民族意識,民族意識在一定的對外關係中的行為動機化,和行動規範化便是民族主義。民族則初以血緣地緣等自然要素為起點,以生存維繫手段的生產消費活動的循環為紐帶,終以生活文化共同體的意識化為最後成就因,出現在一定的歷史階段。一旦達到了民族層界的存在體,將無關於其政治性甚至經濟性的一時分合而繼續存在,直到政經紐帶的分離終於促使文化共同因素的消失,一個民族才會從歷史上消失。

中華民族主義,曾經在19世紀中因遭到異文化的西方列強的侵略而逐漸上升。經過幾次的對外戰爭,幾乎是一次挫敗一次昂揚。那是民族的自衛本能所使然。我們先不必詳述近代中國民族主義的形成和激昂歲月的記錄。而只需指出清朝統治後期,台灣的移民社會固然尚未全面形成充足的中國意識,但也不能斷定泉漳意識沒有上位概念的漢族意識。陳芳明只顧斷罪征服者和統治者的民族主義,卻忽略了中國民眾在1840年中英戰爭後一個世紀中所遭到的外國軍隊的、使領館的、租界的、外商洋行的、教會的、形形色色的欺凌侵擾壓迫剝削,所激發出來的強烈的反抗心理,仇外心理。只因為這些橫禍是無端的,所引發的憤怒是義憤,常有感染擴散的作用。翻開中國在外患中屢次展現出來的民間抗外運動的紀錄,如中英戰爭期的「三元里人民反英揭帖」中嚴斥「英逆」,「……縱容兵卒,擾亂村莊、搶我耕牛,傷我田禾,鋤壤我祖墳,淫辱我婦女,鬼神共怒,天地難容」,侵略軍隊的殘忍暴行下,人民的憤怒是如何地刻骨銘心。揭帖中還指出「英逆」犯天朝,說中國的皇帝為了和平而隱忍卻換來「英逆」的得寸進尺,也諷刺中國的「將軍無功」,「飽德之義士,簽助兵糧,荷鋤之農夫,整塹利刃,務使鬼子無只影留存,鬼船無片帆回國而後已……」,竟以人民之名向英軍宣戰。這一分揭帖不是很好的中國人民民族主義的宣示嗎!大陸東南沿海,與西方侵略勢力接觸較早,屈辱和反抗的體驗也較多,自然不至於長年停滯在「漳人意識」「泉人意識」「粵人意識」等等的區域主義層次了。半個世紀後甲午戰爭,清廷戰敗割讓台澎,而1895年台民推巡撫唐景崧在勝利軍隊的進迫下匆匆建立了台灣民主國,其第一篇宣言,精神內容和廣州三元里的人民宣戰書是同一類型。雖然前者出於高級知識分子之手,後者大概是鄉村教書匠的傑作。以上的有關史實,可以糾正陳芳明的過度草率的判斷,說中國意識在20世紀以前未出現任何成熟的跡象,更說中華民族主義是隨著統治者介紹到台灣的。其實民族主義和任何主義一樣,是認識加信念,而無關於有沒有精緻的理論結構。理論化了的民族主義是民族主義,而大眾的怒吼吶喊中,何嘗沒有民族主義呢。民族主義的種類和人民立場

另外,陳氏還有幾點因過分簡單化以致失實的說法:「中華民族主義成熟時,這樣的意識也立即宣告分裂,一是國民黨的民族主義,另一是共產黨的民族主義。」「在蔣介石的清共之下,民族主義取代了帝國主義;開始對人民進行屠殺壓迫。」「在民族主義的指令下,國共兩黨都表現比帝國主義還殘酷的統治手法。」在陳氏的筆下,中國民族主義幾乎成了中國人的原罪。其用意,恐怕是要暗示:「中國民族主義早已分裂互相殘殺,對台灣人更是可怖。」也許是故意「危言聳聽」,也許是認識不足。蓋一個民族必定有其內在的階級結構。階級之間既有對抗性矛盾,則任何民族都不可能是單純的完全的利害共同體。只是在一定對外關係中,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有時諸階級聯合對外的必要性大過階級之間的內部鬥爭。問題在於,聯合對外的主導權掌握在那個階級,其性格如何。如果主導聯合的位置被已經反動化了的、站在人民對立面的階級勢力之手,則民族主義將是掩護其階級自私、壓迫人民的工具。如果一個壓迫性階級有機會對外擴張,則其民族主義將變成侵略性的民族主義。然而如果民族團結一致對抗外敵的真正主導權掌握在人民的手裡,那將是一種合理自衛,團結奪鬥,不具有侵他性,只抗拒霸權的民族主義。民族主義種類不同,並不表示民族主義本身的分裂,而是在不同屬性的階級手中發生了質變的結果。

至於說兩邊(國共)的民族主義都比帝國主義殘酷,是嚴重的失實。因為中國是長年以來的帝國主義受災區,反帝民族鬥爭仍為人民時代任務之一。在內戰中當然會有民族大義,民族利益的爭論項目,雙邊都會盡量發揮。但儘管內戰中難免「近親增惡」的心結,甚至局部的手足相殘場面,這是任何民族內鬥中所無法避免。不過幾年內戰中確實也沒有出現過像日軍侵華期間或德國納粹戰場上的那一種屠城焚村大量虐殺(像幾百萬猶太人集體屠殺,南京三十萬大屠殺,三光政策,細菌部隊等)的獸行。

陳氏上面的說法,也許是反華不反帝的另一發揮。也許為了急於建構脫中國的台灣人史觀,一方面逆行歷史時光從台灣信史開始定為台灣人受害史的起點(只對台灣原住民說得通),台灣人主體性的鍛造的開端。而另一方面也盡量模糊化中國意識的形成和內容特性,把中國意識、台灣意識的重疊面連接面加以虛像化、幻思化。其實,這種手法本身,正暴露出陳氏認識中充斥著對台灣歷史的虛象和幻思。下面略提其中三點。

對台灣史的三項錯認

陳氏對台灣作家中的「祖國意識」認為不過是作品中一小部分,並且是一種精神象徵。卻又強調同一作家的作品中也有「反中國」的東西。他指責陳昭瑛太重視前一種要素,而不知有後一種要素。唯如此提法別人也可以質疑陳芳明太重視後一種「反中國」要素而不肯承認前一種「祖國愛」的部分。其實,陳芳明可能體會不出那種愛之深,責之切的心情常態。筆者看過熱愛鄉土,願意為其生為其死的人們,因深愛台灣而對台灣的落後腐朽面深惡痛絕。當然對祖國的理想破滅而深感苦惱者不是沒有,但也有不改強烈的認同,卻每做深刻的自我譴責或自我批判者。他們的批判甚至譴責,很多是出於更痛切的愛心,這也是事實。

其次,陳氏為了表示台獨論者對實現建國目標後的社會內部問題胸有成竹,說「倘然台灣有足夠的智慧來解決對外關係如中國的問題,則同樣的智慧也必能處理內部矛盾問題」雲,如此的措辭正使人懷疑「沒有足夠的智慧」,令人擔憂。陳氏竟然認為中國的問題是台灣的對外關係的範圍內。以如此的「智慧」自以為足於解決內部問題,實在難以令人放心。「中國的問題是你家的事」,經常聽到台獨論者以不屑的口氣,冰冷的語調丟出這一句,表示決然的唯台灣主義。陳氏的說法至少還認為中國問題需要智慧來解決,且也暗示解決中國問題是解決內部問題的前提。當然身為一黨宣傳主持者,或許這是對建國目標的樂觀鼓勵的手法。

最後一項,也是最不可思議的認知錯誤,是陳氏對已故作家楊逵的思想定位。陳昭瑛形容楊逵「終生為台灣的解放,為中國的和平統一奉獻的台灣前輩作家」,可以說非常適切的評語,毫無誇張扭曲。而陳芳明卻竟然指責說「又是最典型的失憶症」,說「『和平統一』是北京提出來的統戰口號,這句話不要說對楊逵陌生,即使對今天的台灣作家也是無可理解的。用這句話來形容反殖民、反強權的楊逵,無異是羞辱他的人格」云云。筆者訝然一陣後,提出下面兩點。一:台灣人民之中,台灣作家之中,對和平統一有理解者絕不在少數。陳氏認為和平統一無可取,難道獨立戰爭才是唯一正途?二:究竟陳氏對楊逵案件知道多少?楊逵在50年代白色恐怖中被捕被判12年徒刑,為的是民國38年元月12日以「中部文化界聯誼會」名義發表《和平宣言》刊在上海《大公報》上。該宣言主張以台灣為和平建設的示範區,提出五項要求:一、各界協力消滅台灣獨立和托管的一切企圖。二、請政府早日籌備還政於民。三、要求釋放所有的政治犯。四、增加生產合理分配。五、遵照國父遺教由下而上實施地方自治等()。以上的內容精神是反對內戰要求和平建設,和80年代兩岸關係中的和平統一原則完全契合。陳芳明反對陳昭瑛的評語或出於台獨偏見或出於對楊逵事跡的無知。風聞陳氏平常勤治台灣史,怎會因本身的失察而逕呼別人為失憶,令人匪解。

結 語:

當前台灣社會正處在嚴重而微妙的時代轉折期。三陳文章不論立場見地如何,無疑都反映了人民的關切心情。希望任何主張見解的提出,都會是大眾共同思考和虛心討論的契機。正因如此,大眾對知識分子的責任心和道德意識的期許,也將益形殷切。寫文章的人應該宜慎宜戒,切勿以一時的臆斷而誤導了大眾。

註:引自民國38年1月12日上海《大公報》

199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