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所有受政治迫害的學界人士平反

台大哲學系事件公聽會

王實之 整理


主 席蔡同榮委員
報告人趙天儀(前台大哲學系教授兼代主任)
    陳鼓應(前台大哲學系副教授)
    馮滬祥(前台大哲學系研究生)
    王曉波(前台大哲學系講師)
    王津平(前淡江大學講師)
    李根道(前逢甲大學副教授)
    吳盛木(前政治大學副教授)

時 間1995年6月6日
地 點立法院

傅斯年談的幾個教育理想

趙天儀代理系主住):三位委員,各有關單位代表,所有當事人,各位來賓,由於時間不多,我分五點來講,在講之前,我念一段前台大校長傅斯年所談的幾個教育理想:「學校需要法治嗎?我的回答是對的,學校只需要法治嗎?我的回答是不對的,學校需要法治而不能以法治為限,現在舉一個例說,假如學校當局有共產黨的活動,學校當局就有責任把他驅逐,有義務把這事通知治安當局,不這樣作,自然是重大的失敗,背叛國家的法令,同時若不是共產黨的活動,而強指其為是,假如我對於這樣的舉動妥協了,我念這幾十年書的功夫也就完了,這還談教育嗎?我不能承認台灣大學的無罪學生為有罪,有辜的學生為無辜,使諸位公平,不承認任何特權,使諸位公平,世界出名的德諾夫事件,是不容許在今天出現的。假如這幾個人,非要弄出德諾夫事件不可,寧可我受誣枉,我今天身為校長,我不能坐視我的學生受誣枉。」

我今天分五點來講:

(一)此事件是導於民國62年左右,61年中間,台灣大學舉辦一場民族主義座談會,這座談會,有陳鼓應、王曉波等同事參加,但我沒有參加,在此座談會內,有所謂的職業學生,我事後得到校方二個公文,一份認為陳鼓應在座談會中言論不當,層峰要我調整他導師的問題,我們知道當時台大導師是學生自己選的,系上是按學生意願安排導師,我把名單交給訓導處,校長再發聘書給導師,當時陳鼓應已經拿到聘書了,學校才叫我處理,說把他的導師作調整,我個人當時表示我只有推薦權,沒有解除他導師的權力,權力在校長。因此,訓導處此公文我回答礙難同意。

(二)校方同時把當時同意陳鼓應的話的同學錢永祥記了一大過。在處理錢永祥記大過的過程中,當時的訓導處沒有通知我,懲戒委員會也沒有請我列席,但是懲戒委員本身的規定需要有導師列席。當年學校還聘系主任為主任導師,所以不管導師或主任導師,在記大過事件中皆沒有通知老師,因此我要求學校補通知給我,訓導處依然不肯。因此向校方表示這次懲戒程序不合,應為無效。文學院長朱立民、校長閻振興同意我的意見,重新召開懲戒委員會,在懲戒委員會中,我表示懲戒理由要有證據,否則程序顯然不合,後來學生還是記了一大過。

另外,在職業學生方面,當時研究生馮滬祥,從東海化學系要進哲學研究所按規定要補修學分,其中一門理則學,在他進入的第一年,哲學系所要求的學分為二/二,但他要修時,哲學系開的課是三/三,他要求照去年的辦法,我同意他按舊辦法去選修,他選修了楊樹同先生的課。第一學期他要求因其為研究生故不參加考試,要寫論文,楊樹同同意了他,第一學期修了80分。第二學期他要求繼續免考試,寫報告,楊樹同認為他第一學期報告內容與課程不符,要他參加考試,也問他要不要參加期中、期末考,他要求只參加期末考,這是楊樹同的課。此時,他同時向系裡申請要免修理則學,認為數理邏輯可以取代理則學。他在東海修過微分,他認為這課高於理則學,故可取代理則學。我在行政上的處理是把他的意見請邏輯數學小組的林正弘老師及數學系的老師表示意見,他們表示不能取代,因此我行公文給校方,最後學校批示不能拒修,所以他去考試,成績和考卷都已經公佈,各位自有公評。

為已過世的楊斐華說句話

(三)成中英教授在我之前擔任台大系主任,因為在接任不久後,他應美國耶魯大學之聘為訪問教授,所以請朱立民院長徵得我同意代理系主任,第一年成中英為正職,第二年才正式發聘書給我,做代理系主任,代理系主任有二種,一種是代理別人,一種是副教授擔任系主任,我在代理成中英的過程中,升任教授,系內一切做法,都是按照系務會議,而且成中英已立下一些哲學系規範,例如,兼任講師轉專任講師缺額有遞補名單。成中英教授在處理系上規定都是經過系務會議。至於成中英教授在美國主編刊物,我都不清楚。當時只因為成中英主編那刊物,後任的孫智燊指控他「為匪宣傳」,一方面孫智燊回到台大就是成中英推薦的,成中英一直照顧他,但我不清楚為何孫智燊要咬成中英「為匪宣傳」,他還指控毛澤東指揮費正清,費正清指揮成中英,成中英指揮趙天儀,各位想想,如果趙天儀有這樣的本領的話,早就被槍斃了。但是這個罪名不只是我一個人要來扛,我們所有被迫離開的十三位同事,都要背這個罪名到今天。

(四)關於馬丁教授當年在台灣大學客座。當時有很多人來客座,我和一位教授一起去接他,和夫人小孩,我們一同回到其旅館,也照了相,據說因此有人指控我與美國共產黨同郊遊,有照片為證。馬丁教授及其家人是否為共產黨,我不知道。這是有關單位要去證明的,但是羅勃馬丁離開台灣大學以後,後來由美國國務院派其來做親善演奏,馬丁教授被拒入境。我不知道,美國國務院會不會派美國共產黨來台灣演奏,這要美國國務院來證明。我為了羅勃馬丁來背了包庇美國共產黨的罪名,須要有關單位來證明。

(五)閻振興校長在警總逮捕二位老師三位學生之後,曾把我請到他辦公室,拿救總所作的卷宗給我看,說這些人如何如何,我只看到封面,校長在校務會議說我知道這些人「為匪宣傳」,還替他們包庇。事實剛好相反,我們處理職業學生,處理記過,跟處理導師在前,發生警總事情在後,我不知道閻校長是否有健忘症,因為事實上時間是被顛倒了。

其次,離職有一位祥洲先生,說你們所有的安全資料,孫治生統統有,我不能證明有或沒有,但被迫離開的,由他最親近的人說,在他桌上都有,故我們希望有關方面把所有關於我們的安全資料調出來。不過,我在編譯館時安全資料又報好了。第三,我要為已去世的助教楊斐華講話。孫智燊解聘楊斐華有二原因,一為她父親在綠島,所以她是政治犯的女兒;一為她成績非常差。現在小組證明她成績非常好,本系規定八十分以上才能任助教,她成績很好,她父親是誰呢?她父親並不在綠島,而是與謝雪紅逃亡到大陸,後來跟謝雪紅結婚的楊克煌。難道一個父親在二、三歲離開,女兒卻要一生背負共產黨的罪名嗎?

最後,我希望各位注意這次小組報告中,一、閻校長在校務會議講話,要證明是否有撒謊?二、孫智燊解聘同事的原始檔案,是如何污蔑栽贓同事,把同事當作共產黨處理。三、我們要看孫智燊前後二次聲明,是否還陶醉在12年前整肅別人的語言,請各位證明我們是不是共產黨,是否由我包庇這五個罪狀,如果都能成立,司法單位把我提去審判。如果沒有,請還我一個公道,一個清白,謝謝。

不想再活在過去的陰影裡

陳鼓應:大家好,我多年前參加選舉,也到美國,長久以來持有有效台灣護照卻不能回來,也有許多人為我的事努力,我非常感謝。事件已非常清楚了,調查報告也很清楚了,目前我個人不想多說了,不想再活在過去的陰影裡。

馮滬祥:我個人在此心情相當沉重,對於哲學系事件的任何冤屈我都感到沉痛,但這個冤屈,我強調與我個人完全沒有關係。剛好相反,我個人是受冤屈,另外我們也展望,當年白色恐怖是有其歷史背景,如今是否仍有白色恐怖,綠色恐怖我們應如何因應,我們是否能夠鑒往知來,記取教訓。今天的討論,我們主要希望求取公平,還其真相,預防未來。

以我個人為例,整個調查報告完全是成見,預設立場,有關我的部分沒有澄清只有污蔑。而有關我的工作,我在母校台大兼任十多年,去年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被解聘了,這是新白色恐怖。這次調查小組六人,五人有濃厚的台獨傾向,有不公平的調查紀錄,我認為很可惜,很可能還有很多冤屈。因為這些人都是民進黨的御用學者,去年就曾登報攻擊趙少康,這些人都支持台獨。因我個人反台獨反李登輝,所以有人要整我,我認為是徹徹底底不公平。這次調查報告非但沒有解釋冤屈,反而企圖製造更多冤屈,我希望今天主席能避免預設立場,在還未調查清楚之前,就說台大哲學系事件為白色恐怖,這是預設立場。調查報告人證不夠,物證不足,如何可以作結論,我們希望不要製造冤屈。剛才主席說陳鼓應先生的冤屈,我認為與我個人無關,那是警總的事,陳鼓應先生給我亂扣帽子,說我是職業學生,查證也非常粗糙。有關我的部分,錯誤連篇,我沒去心廬工作,的確當了八年蔣經國秘書,沒有當過東海校長,沒有當王升基金會的執行長,有關我的部分都是捏造。

有關我的部分主要有二。一為職業學生,二為零分事件。我扼要分析:職業學生請拿出證據來,證據為何,定義如何?我反對陳先生言論不能就說我是職業學生,不准我在課堂說話。我在心廬工作是在哲學系事件之後,因我為心廬寫廣播稿,是對國外廣播不是對國內對校園,說我是職業學生是給我扣帽子,含血噴人。零分事件,我去看給我零分的楊先生,留了一個便條說「系務整頓在即」,事實上是「整飭在即」,更不是「整肅在即」。一字之差,差很多,我這應說是要他不要有壓力來給我零分。另一個理由,說為什麼錢永祥記大過為何我沒記大過,因為錢永祥在公開場合誣蔑,我沒有,當然不應記大過,根本不是有特權。另外零分事件,說我是東海化學系,或在入學時考過大一理則學,為什麼要我再考一次,我零分就畢不了業,為何如此對我。為什麼不是低分,是零分。我曾想自殺,求訴無門,後來生氣不如爭氣,所以趕快出國拿博士,楊教授還是個副教授。為何我提出的證據沒有提在調查報告,這是新白色恐怖。

「敦品勵學,愛國愛人」

王曉波:主席,各位委員,各位記者,各位先生、女士。今天我特別帶了國民黨的機密文件,證明了剛才姚嘉文委員說的,不但政治介入學術,國民黨也介入學術,這是文工會的文件,上面蓋的是周應龍的章,還會黃昆輝的批示,這是直到民國72年還在「追殺」我王曉波。二十多年來,我曾為日據抗日作家台灣新文學之父賴和平反,為抗日作家楊逵平反,曾為抗日民眾領袖王敏川平反,曾為保衛高雄的抗日台灣先烈林少貓而仗義執言。而對在座的陳鼓應教授、趙天儀教授,我很抱歉,我從來沒有為「哲學系事件」講過任何話,今天22年了,我要講話,謝謝蔡委員給我這一個機會,我要講的有幾點。

一、我有關於當年各種特務的資料,要作澄清。過去我沒有澄清,是因為我受迫害有二個原因,一是為了要保衛領土釣魚台的主權而參加了學生愛國的保釣運動,一是由於同情弱勢團體而為他們奔走的社會運動。是誰迫使我離開台大的,是台大的校訓,台大校訓是「敦品勵學,愛國愛人」,王曉波就是因為「愛國愛人」然後被迫害的,所以我當時不作任何澄清。為什麼呢?因為王曉波若是被冤枉的,那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是否是清白的呢?所以只有在邪惡的政權下,才把「愛國愛人」當作是有罪的,我認了。

在這裡我今天可以到立法院了,應該是「一朝天子,一朝是非」了。我應該要告訴各位。當時警總指控我們有一桌子書都是共產黨的書,我保證沒有我的書,這可由警總沒收書籍的查扣單查證出來。那些書是學生從國外寄來,不是我和陳鼓應的書。另一指控說我「為匪宣傳」,說我把王浩演講稿交給陳鼓應,這叫「為匪宣傳」,宣傳必須要有「不特定的第三者」,才叫宣傳,當時我只是把文件交給陳鼓應,沒有「不特定第三者」,這怎麼叫「宣傳」呢?這裡即使在當時《懲治叛亂條例》下,我仍沒有「為匪宣傳」。

二、所謂立場左傾的問題。王曉波堂堂正正,是個中國民族主義者,我絕不掩飾我的立場,我絕不介入當時以至於現在的國共鬥爭,憑什麼你國民黨、共產黨鬥爭要拿我們老百姓來鬥爭。我可以告訴各位,我一家三代全是政治犯,外祖父被土共酷刑而死,母親被國民黨槍斃,到我被國民黨迫害。我們不要再搞國共內戰,我絕不承認國共內戰。到今天為止,我拿的是中華民國的身份證,我去過大陸十幾趟,但我從來沒有參加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十一國慶」過,我認同那裡的土地、人民,但我並不認同那裡的政治組織。當初口口聲聲反共,如今都去參加過「十一國慶」,王曉波沒去過。並且,中華民國存在一天,我就不會去。

「非我族類,斬草除根」

三、調查報告中,為什麼有些人有安排工作,有些人沒有安排工作?後來首先有安排工作的是陳鼓應,然後是老趙(天儀),然後是我被安排到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大陸問題研究中心」。我戲稱為「上放」,因為共產黨搞「下放」,國民黨搞「上放」,在那可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在這事件中,只有二個人是牽涉到政治,一個是陳鼓應,一個是王曉波,半個是趙天儀,這全然是政治事件。我個人算是「罪有應得」求仁得仁,但為何要整到那些無關的人?我為那些人抱不平。而國民黨為何要到民國72年還在追殺王曉波。輾轉引一位女學生的話說王曉波說,李敖的姑媽說,李敖被宮刑,可見王曉波攻訐政府。但我從來不認識李敖的姑媽,李敖有沒有宮刑,只有李敖的太太知道,我怎能知道。

第二,說我是首倡批孔,當時在1971年,大陸上開始有批孔批林運動,當時孫智燊當面指責我,說我開法家的課是揚秦,論文寫儒家就是批孔,然後說大陸的批孔運動就是由你開始。王曉波何德何能,指揮毛主席發動批孔運動。我對儒家的態度是一個研究者的態度,我的碩士論文是《儒家的社會哲學》,我反對孔子的神化,對儒家關於社會福利的思想是肯定的,這是栽贓。

哲學系事件後,迫害並沒有結束,這文件可以看出,我要討一個公道,當年逯耀東教授在主編《中國文化復興月刊》時,說你王曉波既然已被解聘,是否要來寫點文章,混幾文稿費吧!不必伸手跟太太要香煙錢,我失業二年半才安排工作。結果文章寫出來,並在9月初的《中央日報》刊出廣告,有六人去找逯耀東說不准登。逯耀東先生問,可否由他們刪改;他們說,王曉波的文章不必看。逯耀東說「我只是讓王曉波混二文香煙錢,你們不必這樣!」結果後來他們說:「王曉波要飯吃,叫他跪著來求我們!」

在這裡,我對天發誓,王曉波沒有跟他們要過一口飯吃。當時,我還在《幼獅青年》上寫一些學術論文,主編朱一冰告訴我,他們去找了朱先生,不准再刊我的文章,理由是「非我族類,斬草除根」。

四、當時我在世新兼課,調查局到學校查,說王曉波出考題批孔,隔海唱和,與匪呼應。教務主任成秀峰女士,把歷年考卷調出來,說大概只有一題,就是「試批判孔德的知識三階段論」。我告訴成主任這是孔德,不是孔子,成主任說:「王老師,以後凡是姓孔的你都不要批判。」這是多麼荒謬、好笑的一件政治壓迫學術的事情。此事由我承擔起來。有一次李煥找我去說有人寫條子說,王曉波說:「要對為馬克思主義犧牲的人致最高的敬意。」他認為我不可能說過此話,要我以後上課小心點。於是當時我上課是背著錄音機上課,我只好跟學生說,「我說的話我負責,同學抄錯筆記要自己負責」。這樣徹底扭曲學術尊嚴,這還不是政治干涉學術嗎?

最後,我建議此事件最好處理方式是「無條件復職,有條件續聘」。如果此事件是迫害的話,就要回到原點才是終止迫害。否則,就是迫害的延長。回到原點後,如有人不適任,應有一個續聘審察委員會,應要辦理年資、資遣的補償。

所有受害的學界人士團結起來

最後我想呼籲一點,今天並不是台大哲學系事件平反了,所有學界受難人就平反了,據我所知,政大有吳盛木案、中興有曾祥鐸案、淡江有王津平案、東吳有黃爾璇案、逢甲有李根道案,還有許多不知名的學術界的冤案。我希望所有受害的學界人士團結起來,務必所有案件都能平反。謝謝大家。

陳鼓應:我十分不想糾纏在過去的陰影裡面,但我剛才聽了馮滬祥、王曉波的發言,我不能不有所說明。馮滬祥的談話使我又回到白色恐怖的時代,我先不回答他的問題,而先說明以下:馬丁案是因為他為我寫了介紹信而被扣上國際共產黨的罪名。我們開了一個中國的哲學討論會,說我們討論中國多於哲學,我們有二十多個題目,都與中國無關,卻扣給我們帽子。馮滬祥很輕率的帶過,沒有瞭解當時白色恐怖的可怕。至於閻振興解聘我的二個理由,一說我支持言論廣場,學生運動而危害社會安全;二說錢永祥等看了匪書,我和王曉波二人也有。這些「機密資料」是扭曲事實的。第一個「罪名」我承認,如果有罪的話。第二件事是美國留學生寄給學生的書,我們沒有看。我們沒有組讀書會。馮滬祥說的事不想多說,但他不能否認他說過「我有紀錄你」。我希望他不要老是輕描淡寫,希望他多在學術上證明自己,以前的事不要忘得那麼快。

王津平:我感謝主辦的各位立委。首先,我表達我的立場和感受,當年被停聘的時候,一開始我的確覺得自己很不平,但我長期自我壓抑,因為有更多今天不能到場的人受到不公平。從50年代白色恐怖以來,經過60年代白色恐怖,70年代白色恐怖,不知還有多少人遭遇更慘,比較起來,我們其實算是幸運的,希望大家有一個悲憫的心,不滿足的心來看今天哲學系事件,與所有政治對學術的迫害,因為受迫害的不僅我們。我個人愛護與年輕人,熱愛教育,當張建邦對我說他已擋不住上面的壓力,我已不能再教書時,而要解聘我時,我足足癱了半個小時。有關我被迫離開教職的證據,楊祖珺的《玫瑰盛開》一書在二處提到我的事。有許多人證物證,可以證明自己清白,無辜受害。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而政治干預學術,使我遭受迫害。那個年代,像我這樣身體力行的民主教師是不容許在大學校園存在的。調查局不斷利用學生來對付我,並製造不實的報告,這是何等惡毒!我到最後逼我自己放逐到山上不與青年學生接觸,因為調查局已設下陷阱,甚至有可能被捉進牢裡去。我的學術成就當時是公認,居然是不能任教,只因我是「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民主教師。但不斷有政治迫害「追殺」我,我只好選擇放逐我自己,長達十多年連其他學校的兼課都不敢接。

最後,有幾個人也許應提出來把事情始末說明清楚。第一個是當年的當事人蔣家興先生,當時淡大的總教官利用他的一段話來誣陷我。訓導長、總教官都應出來說明。張建邦校長、當時的青工會主任張豫生先生,他們都曾關心過我的事,現在時代不同了,可以站出來為我澄清真相。最後我要說,校園民主要對抗的是校園法西斯,光有校園民主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民主,社會民主要對抗的是社會法西斯。我們要記取歷史教訓,校園民主尚未成功,民主朋友仍須努力!

李根道:台大哲學系事件是台灣社會非常深刻的反思,平反亦相當重要,在此我不多說。我覺得教育部應發揮道德良心。我自己曾為自己平反,但聲音很小,漸漸被人遺忘。我寫信給郭為藩部長希望他為我平反,希望官員他們都能拿出道德良心來。

吳盛木:各位先生女士,我很幸運有機會來說出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在政大設計出國民教育的訓練班,對國中老師指導。我們學生中有許多職業學生、特務,我一向對他們抱包容的態度,但國民黨利用他們調查老師,真是可惡。當時我請高玉樹來演講,卻被職業學生抗議,當時他們很囂張。但各位想想,他們是特務,怎麼會讓人家握有他們的證據。他們只要現在反省自己就好了。

馮滬祥:對於所有受到白色恐怖的人都非常的同情與支持的,但哲學系事件必須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調查報告應有正反二面的辯論,才有意義,才算合法。有很多話,我都沒說,很多事沒作,沒有證據。

趙天儀:一、當年真有職業學生。

二、馮滬祥真有摔我電話,拍我桌子。

三、馮滬祥台大兼任沒有續聘應問當時系主任傅佩榮。

編按:本文為摘要整埋,並未經發言人過目,如有錯誤概由本刊負責。欲取得全場錄音帶,請洽立法院蔡同榮委員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