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連任制度與李登輝參選連任
美國總統連任制度與李登輝參選連任
美國總統之任期,開國時在憲法中沒有明文規定。但是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在1789年憲法通過後被選為第一屆總統,但是他只做了兩任。到了1797年第二任任期屆滿時,他的部屬及民間一般平民全部真心愛戴華盛頓,要求華盛頓繼續連任。但是華盛頓說:「總統職位是一個權力職位,如果我做 久了,必然會使權力腐化,而且大家對我有了感情,如果你們選舉我連任三任,只是感情用事,而失去了選舉之真義,現在我決定不連任,永久退休。 而且我站在全民一邊,你們用你們的自由意志,選舉你們自己真正喜歡的人做你們的總統。任何人如果妨礙了你們的自由選舉意志時,我絕對全力保護 你們──人民是主人。」(註:美國憲法第一條We are the people)這樣華盛頓只連任兩任而堅決退讓,自己只做了八年總統而當時華盛頓只有虛歲66歲。
美國第二屆總統選舉是由當時的副總統亞當斯和國務卿傑佛遜兩人競選,華盛頓完全做壁上觀,因為老百姓愛戴華盛頓,於是就選了副總統亞當斯 做了第二屆總統。但第二屆選舉完全是人民自由意志選舉亞當斯的,不是受到亞當斯副總統的權力支使。但是亞當斯做了四年總統,老百姓感覺他做得 不好,於是在第三屆總統選舉時,老百姓因為上屆選舉完全是自己之自由意志,所以第三屆選舉時,老百姓就自由意志的選了傑佛遜。這樣民主選舉的 真正自由意志,就在美國建立了。
傑佛遜當了總統很有建樹,但是因為華盛頓只連任了兩任,所以傑佛遜也就只連任一次,做了八年總統而退休了,傑佛遜退休時也只有虛歲67歲。從傑佛遜1809年到1933年小羅斯福當選總統,美國的總統都以兩任為期限,做滿八年,不問政績如何都自動不競選了。
但是到了小羅斯福總統,因為在他第二任任期時,發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對德、日、義三國軸心聯盟宣戰,尤其日本偷襲珍珠港,美國損失 慘重,國家兩面受敵,處於危機存亡之關頭,故小羅斯福總統連任了第三任、第四任,但是第四任1945年4月心臟病突發而逝世了,當時小羅斯福 總統只有虛歲64歲。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了,美國人民深感總統任期在憲法中一定要有明文規定,否則 無止境的連任,終非人民之福。因之在1946年後開始修訂憲法,明文規定總統任期不得連任十年。其解釋是:「如果副總統繼任總統職位,其繼任 期間不超過兩年,則其後自己競選總統可連選兩任,因為兩任八年加上繼任不到兩年,總計仍然不超過十年。」杜魯門總統原為副總統,但是繼任羅斯 福的任期三年零八個月,自己競選一次四年加起來已經七年八個月了,因之杜魯門只能當一任了,第二任不能競選了。總統不可連任十年,這就是美國 憲法規定的總統連任制度。
但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李登輝總統,於1992年領導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二條第三項修訂中華民國憲法,總統、副總統自第九任起任期四年,連選連任一次。但是沒有規定年限。李登輝總統繼任蔣經國總統之任期自1988年1月13日起任職總統,到明年1996年5月20日止,已經任職總統八年四個月零八天了。如今再連任第九任總統四年,加起來已十二年四個月零八天了,在美國是違憲,絕不可能再競選了。
再之,美國總統提名之制度,共和黨、民主黨於總統選舉之年的2月份,兩黨內所有願意參加競選之人,開始於各州角逐,逐一淘汰。最後誰在50州內合計得黨員選票最多者,在八月間全黨黨員代表大會上則被提名為該黨之提名候選人。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執政黨──國民黨,對於總統候選人之 提名,則沒有經過全黨黨員之初選,而是由上屆黨員代表大會之黨代表投票選出。須知上屆之黨代表,黨員們選舉他們時,只是授權他們參加第十四屆 代表大會,修訂黨綱,選舉黨主席及黨中央委員會之委員。當時十四屆黨員代表大會召開時,還沒有黨提名總統候選人之實質事項發生,當然當時全黨 黨員也就沒有實質之授權。因之此次國民黨之黨代表之投票選出之提名候選人,不但違反了國民黨自己之黨綱,也背離了美國政黨政治之提名規範。李 總統登輝先生兩度留學美國,為什麼不能步美國民主法治良好規範之後塵呢?
李總統任職八年半總統期間,修訂憲法建立民主制度,老百姓已可以在公開場合批評李總統了,這就是言論自由之無上光榮。如果李總統於今年宣 佈:「本人已七十三歲了,年事已高宣佈正式退休。」退休後而站在台灣兩千一百萬老百姓之立場,而保護老百姓以自己之意志自由選舉總統確立民主 法治之基石,若此李總統則在中國歷史上必能留芳百世。
如今戀棧不去,違規鑽謀競選。一旦失敗則遺羞萬年。幸而得票當選,台灣前途苦難重重,和亦不可,戰亦不能,獨則人心惶惶,一旦亂起,李總 統何以自保。菲律賓馬可仕連任總統20年。羅馬尼亞丘沙古連任總統25年,他們的下場如何?須知高處多風雨,莫貪虛榮禍己身。
君子愛人以德,愛之深而責之切。願李總統三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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