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通史》與儒家的春秋史學(三)

陳昭瑛
(台大中文系副教授)


這段記錄及贊文末之「夷也而進於道矣」的評論充分顯示連橫繼承了司馬遷「用夏變夷」的看法。有清一代,《通史》描寫的重點由早期的「反清復明」、「用夏變夷」到後期列強侵陵下的「攘夷」,連橫都持旗幟鮮明的我族立場。所不同者,經過兩百年的共存,在19世紀下半葉列強侵犯之際,「我族」已不僅指漢族,還包括滿人和原住民。《通史.經營紀》載:「(道光)廿一年秋七月,英艦窺雞籠。」「廿二年英船復犯大安港。」〔註35〕「窺」字、「犯」字的使用即表明了我族的立場。《經營紀》亦載原住民成功擊退列強船隻:「(同治)五年,英艦魯霧至琅橋嶠(即今恆春)為生番所擊。」「(同治)六年,英艦那威至琅嶠,為生番所擊。」〔註36〕亦即到19世紀列強開始覬覦台灣之後,《通史》中所強調的華夷之辨也起了變化,「夷」者乃指謂東西列強,如日本、英、美、法等國,連橫以大量的篇幅、動人的筆墨描寫台灣官民英勇抗「夷」的事跡,其興奮之情、讚歎之意常溢於言表。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於東南沿海,台灣外海亦為戰場,並且是此役中唯一打勝仗的戰場。對台灣人此一殊榮,連橫自然要大書特書,一以張台灣人尊嚴,一以嚴華夷之辨。《經營紀》載:「(道光)廿一年(1841)秋七月,英艦窺雞籠,自是游弋沿海。總兵達洪阿,兵備道姚瑩共籌戰守,輒卻之。」又載:「廿二年春二月,英船復犯大安港,卻之。」〔註37〕在《外交志》的「英人之役」一節則說之較詳,針對抗英有功的姚瑩和著防夷之論的徐宗幹,連橫也為之立「姚徐列傳」,歌頌他們的功績。從《外交志》中可以看出當時任兵備道的姚瑩和台灣士民的守備情形可謂枕戈待旦、刁斗森嚴,連橫寫道:「兵備道姚瑩具幹才,得民心,與總兵達洪阿共籌戰守之策,增築炮台,嚴海防,故英人不能得志。廿年(1840)夏五月,英艦窺鹿耳門,官兵擊之。……已而廈門失守,警報頻至,官民又盡心禦侮,姚瑩赴南北,集紳耆,練義勇,以其半任調遣,凡四萬七千一百有奇。而漢奸之來台勾結者,則捕斬之,故無內患。」〔註38〕在如此戒備之下,姚瑩在北部外海數度成功的擊退英艦。他身為桐城派古文名家,亦有詩描寫此役,如「海雲高接陣雲屯,不斬長蛟愧七鯤」的詩句,既刻畫海戰的盛況,也表明護台的決心。〔註39〕

然由於閩、浙、粵失守,清廷遂主議和,英方銜恨,譴責姚瑩「妄殺」俘虜,而「江蘇主款者及福建文武,忌台灣功,互相構陷。欽差大臣耆英據以入告,將逮京訊問,兵民洶洶罷市,瑩與達洪阿慇勤慰諭,終褫職去。」(《姚徐列傳》)〔註40〕,類似描寫也重複於《外交志》,可見連橫對此事的重視。姚瑩離台後,台人仍力訴其冤。(《外交志》)〔註41〕而海峽兩岸作詩力辨其誣者甚眾,最後姚瑩、達洪阿僅遭貶職。道光廿八年(1848)接任兵備道的徐宗幹,因著有「防夷之書」,頒發人民,而受到連橫重視,在《外交志》中,連橫寫道,台人也於此時立「禁煙公約」。〔註42〕連橫也將這兩份文件分別載於《姚徐列傳》和《鄉治志》。徐宗幹的防夷之論,力陳台灣之官、兵、民、「番」應如何合力抗「夷」,證明了此時「夷」已不包括原住民,他寫道:「夷狄之患,自古而然。議者以許和示弱,為非國計。」徐宗幹認為台灣防夷要用「堵」,不用「撫」,並且要由民「番」為之,他說:「現在防守要隘,以淡境雞籠洋一帶為先著。竊以為有堵法,無撫法。堵之以官兵,究爽前約,而開後釁;堵之以民,堵之以番,則無可藉口。所謂堵者,非必列兵佈陣,但阻其不上岸而已。民番或無紀律,以官兵間之。兵役可裝為民,民亦可裝為番,彼固無從辨別也。夫欲杜內奸,官之耳目,不如民之耳目;官之號令,不如民之號令。蓋以民防民而內奸絕,內奸絕,而外侮必不能入。」〔註43〕文中,徐宗幹更將防夷大計托付民「番」,以民「番」較之官兵更能勝任。

而台灣人民也一直不負姚瑩、徐宗幹等人的期望,在《鄉治志》,連橫記載台人如何倡「攘夷」之論,並立鄉約:「道光季年禁煙之役,英艦輒窺伺海口,台人大憤,與之開戰。和成,詔開五口通商,遂倡攘夷之論,且公約曰:……」〔註44〕《鄉治志》將公約全文收入,文中暢論華夷之防:「台灣非英人應至之地,我等知朝廷寬大,許其合約,不與抗拒,非畏之也。彼既俯首恭順,我等豈敢生事,且所謂和者,但見之不殺爾,非聽彼之使令也。彼先侮我,我豈讓彼?」〔註45〕公約除表明防夷的強硬立場,更鉅細靡遺的講明防夷的種種方法:「台灣孤懸海外,無可從避,亟宜及早圖之,一曰勤瞭望,沿海城鄉居民隨時於高處探望,但見洋船蹤影,及飛報該管文武衙門,一面探其駛入何口,再行阻截,……一曰聯聲勢,洋船如來停泊,並無逞強情形,我百姓多至千人,少數百人,暗藏刀棍,排立港岸,阻其深入,……一曰查奸細,洋人不足慮,慮土匪勾結爾,如有私與交接者,公同拿送文武衙門。……一曰選壯丁,無事之時,各街鄉除鰥寡孤獨及家無次丁外,每家各出一人,……一曰籌經費,防堵軍需,自有帑項,我百姓仍須備儲,同保身家。……一曰備器械,刀槍牌銃,家家俱有,人執一器,即成勁旅,……。」〔註46〕從此一鄉約,我們便不難想見何以中法戰爭時,法軍不能得逞,而反割台的抗日戰爭中,台灣百姓能重挫日軍,其戰鬥力甚至遠超過甲午戰爭敗於日本的北洋軍隊。從這一鄉約更可以看出台民的自衛主要出自對「攘夷」的認識,公約中有言,「風聞英人欲於台地貿易,如果成事,貽禍無窮。習教惑眾,是子弟罹其害也;佔地蓋房,是居民遭其殃也;霸攬貨稅,是商賈絕其生計也;買用男婦,是百姓受其荼毒也。」〔註47〕對英夷入台可能造成的禍害面面顧及,可見台人對華夷之防的警覺很高,此約也因此受到連橫的重視。

中法之戰,保台有功的劉銘傳、劉璈,在《通史》中都得到單獨立傳,連橫除記載兩人在抗法中的表現,也詳細記錄兩人對治台的精闢言論。這些言論都反映了在列強環伺下台灣的危險處境。《劉銘傳列傳》載劉銘傳奏書,中有這樣的話:「台灣為七省門戶,各國無不垂涎。每有釁端,咸思吞噬。……所有設防、練兵、清賦、撫番數大端,均需次第整頓。」〔註48〕劉璈在法艦窺台時也曾上書督撫,論台灣形勢:「台澎四面皆海,周圍三千餘里,無險可扼,隨處可登。」然台灣之必守,是因地位重要:「萬一台灣為彼所襲,……則南北洋務將無安枕之日,是誤台即誤國矣。」(《劉璈列傳》)〔註49〕當時防務劉銘傳經理北部而以南部委劉璈。在《外交志》「法軍一役」,連橫以很大篇幅細寫事件過程,和描寫抗英一役一樣,側重百姓的參與,如記載一位張李成者自率土勇三百人在滬尾(淡水)截法軍,劉銘傳奏書亦提及台民英勇情形:「今台灣兵精糧足,器械裕如,已非法軍所敢進犯;即再徵兵,全台義民百萬,素習刀槍,一聞君父之仇,隨呼隨應,靡不裹糧坐甲,誓與仇寇不共戴天。」〔註50〕台灣在面對外侮展現如此民氣,與上述抗英戰爭時的攘夷言論和鄉約有關。

這股民氣延續到割台之時,造成一段可歌可泣的歷史。《通史》對這段歷史的記載分別呈現於《獨立紀》和幾位殉難烈士的列傳,包括《吳湯興列傳》、《徐驤列傳》、《林昆岡列傳》、《吳彭年列傳》。列傳中所載不僅吳、徐、林、吳等人,還包括相關人士。從連橫筆下可以看出他的描寫重點:首先,他重視儒生的武裝抗日行動,因此他記有許多儒生與戰,除吳湯興、徐驤、林昆岡為儒生外,尚有姜紹祖、簡精華、邱國霖、吳鎮洸、沈芳微等亦為儒生。其次,連橫注意到抗日與抗清的聯繫,他記載中部有地主「設國姓會,集子弟千人,拒戰於頭家厝莊。」〔註51〕再者,在本土儒生之外,他留意到許多為台灣犧牲的外省人,並以吳彭年為代表,作了《吳彭年列傳》。這些人中,吳彭年與吳湯興並肩作戰於八卦山,兩人雙雙殉難。吳湯興起兵時有《聞道》詩:「聞道神龍片甲殘,海天北望淚潸潸。書生殺敵渾無事,再與倭兒戰一番。」〔註52〕吳彭年死前亦有「九重何忍棄斯民」、「反側夷情於割宋」等詩句。〔註53〕可見抗「倭」、抗「夷」是其作戰的動力來源。連橫對吳彭年這位為保台而死的外省人用心尤深,在《贊文》中寫道:「如彭年者,豈非所謂義士者哉!見危受命,誓死不移,其志固可以薄雲漢而光日月。……吾望八卦山上,猶見短衣匹馬之少年,提刀向天而笑也。烏乎壯哉!」〔註54〕觀此,似乎八卦山上應立起一尊吳彭年的雕像。

連橫對華夷之辨的堅持,從《通史》中如何描述台灣與外夷之來往,如何歌頌攘夷有功甚至犧牲的官民,便可看出。

與華夷之辨相關的王霸之分也是《通史》中反覆申論的。在第一節曾引《史記.自序》中一段話述及孔子作《春秋》的用意,其中即顯現春秋史學中的重要思想之一即王霸之辨。如這段話:「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兩百廿四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存亡國,繼絕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對王霸之分進行過最具體檢討的首推孟子,在《孟子.公孫丑上》,記有孟子之言:「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王者之不作,未有疏於此時者也;民之憔悴於虐政,未有甚於此時者也。」可見儒家對王霸的區別在於是否以民為本,是否行仁政。《春秋三傳》亦秉同一標準區別王霸,如《左傳.莊公卅二年》記有「國將興,聽於民」的話,《左傳.襄公四年》引晉國魏絳的話,說明春秋之時許多諸侯之亡乃由於「失人故也。」通過寫史,使專制暴虐的統治者無所遁形,為受苦受冤的百姓伸張正義,從而彰顯儒家以三代先王之制為標竿的政治理想,便是從孔子以降接受春秋史學精神薰陶的史家的使命,在這個傳統之下,連橫雖然處於20世紀也不例外。

《通史》在《凡例》中即提出民本思想:「夫國以民為本,無民何以立國?故此書各志,自鄉治志以下尤多民事。」〔註55〕連橫並自許比前人作史更重視民事。在《教育志》,連橫暢論王霸之分,其中更充滿了對先王之制的鄉愁,他寫道:「嗟乎!自井田廢,而學校息,人才衰;朝廷之所以取士者,唯科舉爾。……學校之設,公也;科舉之制,私也;以私害公,霸者之術也。」而台灣亦乏王制:「台灣為海上之荒島,靡有先王之制也。荷蘭得之,始教土番,教之以為隸而以。」〔註56〕荷人教民以為隸,自然也不是王道。明鄭之時,建全台首學,連橫認為此時才有了法先王之制:「避難搢紳,多屬鴻博之士,懷挾圖書,奔集幕府,橫經講學,誦法先王,洋洋乎,濟濟乎,盛於一時矣。」〔註57〕到了清代,雖然教育更為普及,然連橫仍批評其異族政權的本質在於壓抑人才,壓抑言論。他感歎道:「古者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市,公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輶人以木鐸循於路,采其風詩,以陳天子。」

故王者不出朝廷,而知天下治亂。然而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於朝廷,而不出於學校。是故天子榮之,則群趨以為是;天子辱之,則群摘以為非。習毒所中,利祿薰心,而道義鑠矣。〔註58〕

上述從「三代以下」到「群摘以為非」乃引自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連橫這段評論顯見其對儒家王者之制的嚮往。王霸之分既在於是否以民為本,則支持王道的連橫自然處處以表彰民意為務,對履台官員的政績也多從人民的角度來加以評析。人民以切身的物質生活為最重,故為政者必重民生,在《虞衡志》,連橫開宗明義言:「天下之富,在於土著。」並且又以先王之道為立論標竿:「周禮職方氏相天下物土之宜,蓄九谷,別六畜,所以裁成輔相,俾上下草木鳥獸咸若也。後王失道,賦斂不時,而草澤之利涸矣。甚者與民爭利,搜栗摸金,以肥其上。」〔註59〕在《農業志》結尾亦言:「夫國之所恃者民爾,民之所重者農爾。故正其經界,薄其賦斂,平其輕重,勉其勤勞,使民得盡力於田疇,而不有所奪,此其所以強也。」〔註60〕

對勤政愛民的官員連橫則記其言行,以彰顯民本之義,如記康熙年間的陳濱「慈惠愛民」、「夜自巡行,詢父老疾苦。聞織讀聲,叩門入見,重予獎賞。」(《循吏列傳》)〔註61〕並常自備糧食,北巡到淡水,「夜宿村舍,詢諸番疾苦,見者歎息。」(《撫墾志》)〔註62〕連橫在《撫墾志》也記載謝金鑾的王道之論:「仁者之用心,不在一己之安便,而求益於民生國計。倘敬事以愛民,蛤仔難之民,即堯舜之民,何禍端之有?」〔註63〕這段話主張只要執事者「敬事愛民」,原住民也一樣是堯舜之民。而謝金鑾之所以寫入《謝鄭列傳》,就因為提出這番王道之論。

為強調民本思想,連橫特作《工藝志》,並於《序》中陳述寫作動機:「古者聖人之治天下也,設耒耜以耕之,結網罟以漁之,……利用厚生,使民不慝,道乃大備。後儒不察,以為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談空說玄,維精維一,而所以福國益民者,乃置而弗講,其道靡矣。秦漢以來,史家相望,而不為工藝作志,余甚憾之。」〔註64〕從這段話同時可以看出連橫的儒學志趣乃在於實學,而非理學。而其中原因是因為理學非為能福國益民之事。對於傳統史學不重民間工藝,他亦有微詞,從中亦可看出他汲汲於發揚春秋史學的民本思想。

參考書目(略)

〔註35〕《台灣通史》,頁73。
〔註36〕《台灣通史》,頁76。
〔註37〕《台灣通史》,頁73。
〔註38〕《台灣通史》,頁385。
〔註39〕有關姚瑩此詩的賞析,可參考陳昭瑛,《台灣詩選注》,頁94-95。
〔註40〕《台灣通史》,頁816。
〔註41〕《台灣通史》,頁386。
〔註42〕《台灣通史》,頁386。
〔註43〕《台灣通史》,頁819。
〔註44〕《台灣通史》,頁534-537。
〔註45〕《台灣通史》,頁535。
〔註46〕《台灣通史》,頁535-536。
〔註47〕《台灣通史》,頁535。
〔註48〕《台灣通史》,頁867。
〔註49〕《台灣通史》,頁871。
〔註50〕《台灣通史》,頁396-397。
〔註51〕《台灣通史》,頁974。
〔註52〕引自《台灣詩選注》,頁137。
〔註53〕引自《台灣詩選注》,頁140。
〔註54〕《台灣通史》,頁979。
〔註55〕《台灣通史》,頁17。〔註56〕《台灣通史》,頁261。
〔註57〕《台灣通史》,頁262-263。
〔註58〕《台灣通史》,頁268。
〔註59〕《台灣通史》,頁659。
〔註60〕《台灣通史》,頁626。
〔註61〕《台灣通史》,頁879。
〔註62〕《台灣通史》,頁405。
〔註63〕《台灣通史》,頁413。
〔註64〕《台灣通史》,頁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