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憲法,回歸現實

論「江柯會談」後兩岸關係「維持現狀」

社論


7月8日,唐樹備在北京招待記者,指出「一國兩制」就是「維持現狀」,台灣報紙除《聯合報》忠實報導外,其他各報一律封殺。唯至10日,《自由時報》則以社論謾罵「維持現狀」,頑強的「決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在黨外時期,我們曾和黨外先進一起批判國民黨的新聞政策是剝奪人民「知的權利」的「愚民政策」。今天,台灣媒體封鎖或扭曲大陸新聞,是否也是剝奪人民「知的權利」的「愚民政策」呢?

1996年8月,王曉波教授曾參加北京舉辦的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就發表論文指出,「一國兩制」只是「維持現狀」,是「現狀的合法化」,或「就地合法化」。尤其是後來的「江八點」,提出「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這一段話被指為「和平統一分階段,先和平再統一,統一沒有時間表」,這是從「一國兩制」的「就地合法化」,再退一步為「就地和平化」了。此篇論文卻引起與會大陸學者的激辯。

直至今年「江八點」三週年,錢其琛的講話中才說出:「一國兩制就是最好的維持現狀的辦法。」後來的中共「全國對台會議」也共識一國兩制是「滿足了台灣人民求和平、求穩定、維持現狀的要求和願望」。

其實李登輝沒有講錯,「一國兩制」根本不是統一方案。因為根據人民主權論,1945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後,兩岸的主權即屬兩岸人民共同所有,至今並未分裂,所以,不必統一。1949年之後,兩岸分裂的是中國主權的代表權或行使權,也就是治權。主權沒有分裂,當然不必統一;治權分裂了,但根據「兩制」也不要統一。主權不必統一,治權不要統一,「一國兩制」其實什麼也沒統一得了。

所謂「現狀」,今天全世界一百五十幾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一個中國」,雖還有27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但也只能承認「一個中國」中華民國,從無任何國家或國際組織承認兩岸兩國或同時擁有兩岸的邦交。「一個中國」的內涵(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或有不同,但全世界在國際政治上都是只能和只有承認「一個中國」,所以,「一個中國」原則並不是統一後的中國,而是當前國際政治的「現狀」。這也就是說,「現狀」的「一個中國」是「漢賊不兩立」的,或同時而不並存的。此外,海峽兩岸的「現狀」當然是「兩制」。島內分離主義硬要把「兩制」的「現狀」混淆為「兩國」,根本就是欺人之談。

目前的現狀就是「一國兩制」,統一與否的區別只在於統一前的兩岸關係是「非法」的,統一後才是「合法」的而已。

雖然,「一國兩制」就是「現狀」,但中共「一國兩制」的「和平統一」的根據,我們卻是難以接受的。因為中共的「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三十一條,台灣人民並無行使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同意權,自無遵守之義務。因此,而有中共的「一國兩制」,和中國的「一國兩制」之別。

中國的「一國兩制」必須在新的統一的國號下,召開兩岸全體中國人的「國民會議」,或由大陸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台灣的國民代表大會,共同制定新的統一的新憲法。在統一的新憲法中列出台灣專章,台灣專章必須以台灣人民通過為必要條件,以示尊重和保障,台灣人民才有遵守之義務。

根據「江八點」,兩岸關係目前不必「合法化」也可以,至少「就地和平化」總是應該的。「就地」就是就「現狀」,國際的「現狀」是「一個中國」。但是,李登輝卻不斷的要「向不可能挑戰」、要「打破虛妄的國際體制」。又如何能不被美國視為「麻煩的製造者」?「江柯會談」到頭來證明了「務實外交」是不務實的,「向不可能挑戰」是不可能的;以台灣一島之力要「打破虛妄的國際體制」,也只是唐吉訶德與風車作戰的虛妄而已。

「一國兩制」就是「現狀」,台灣主張「維持現狀」的民調達八成以上,但在朝野兩黨虛妄的愚民宣傳下,居然也有七、八成的民眾反對「一國兩制」。

什麼是「一個中國」原則,在辜汪會談時,本來大家都講好了「不追究內涵」或「各自表述」。台灣該表述如何的「一個中國」,中共官方不便說,其實台灣能表述的「一個中國」就是回到中華民國憲法和《國統綱領》的「一個中國」。難道中華民國憲法和《國統綱領》的「現狀」不是「一個中國」原則的嗎?

「江柯會談」後,美國的「三不」政策已公諸於世,「向不可能挑戰」也證明了不可能,朝野上下難道還想繼續欺騙台灣二千一百萬人,而不肯冷靜而嚴肅的面對兩岸關係的現實嗎?摩西可以叫大海讓路的「出埃及記」神話,可以醒醒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