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胡志強對一國兩制的扭曲
評胡志強對一國兩制的扭曲
台灣不等同於香港
一年前在香港回歸日的前幾星期,台灣的「外交部長」(當時為台北駐美代表)向美國媒體作一個講演,題目是「台灣不是香港」。整個講話的主旨是台灣不同於香港,所以北京的「一國兩制」政策,不適用於台灣問題的解決。他恐怕美國一些人看到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繼續穩定繁榮,會說台灣為什麼不如法炮製,減少美中關係的一個麻煩問題。一方面向美方解釋說台灣當局不是「麻煩的製造者」,另方面提出五個台灣不等同於香港的理由:
一、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中華民國在世界上仍有30個邦交國,並與世界大部分國家維持實質關係,所以,台灣與大陸是統一的問題,不是歸還。
二、「一國兩制」在台灣行不通。香港別無選擇,但台灣可以對大陸說「不」。在一國兩制下,我們得不到什麼好處,並且為什麼我們要受北京的控制,導致一國一制──共產專政的一制。
三、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發展和民主化經驗──不像香港──可以作為北京政府的競爭對象,讓中國大陸可以有所選擇。
四、台灣是多元化社會,政策決定要有人民的同意。這與大陸不同,因為這個不同,並不就是有分離主義。北京對民主過敏,我們尊重民主並不等於我們有「台獨」的政策。
五、一個中國並不等於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台灣與大陸統一在一個自由、民主、繁榮和公正的新中國。這與北京認為我們要永遠分離是有分別的。我們認為到那樣統一的將來之前,應該面對分離的現實,承認兩個分別而對等的政治實體,在國際上享有平行的雙重承認。
目的是要混淆美國視聽
以上五點理由,可以說完全罔顧北京對「一國兩制」的闡釋,而作一面之詞。目的是要混淆美國輿論界的視聽,繼續利用美國仍存有的冷戰意識形態,而達到不與對岸直接協商的目的。眾所周知,鄧小平一國兩制的構想,原是以台灣為對像而提出的。之後,這個框架被認為也可以應用到香港回歸後,維持不同於內地的政經制度與生活方式的原則,並且在1997年7月1日後,首先實現了。
這並不是說「一國兩制」的構想,應用在台灣與香港一定要一對一地等同。北京領導人經常提出台灣與香港情況不同。首先,胡志強的第一點,台灣不是外國的殖民地。所以一國兩制下,北京不派一官一卒進駐台灣,台灣可以保留軍隊,意思就是沒有「收回」的必要。
胡志強的第二點理由,幾乎與台獨份子對「統一」曲解為「併吞」一個調子,大陸要對台灣「以大吃小」。所以台灣要保持充分的防衛力量,繼續對北京「說不」。這是完全無視於較近「江八點」的呼籲:「兩岸應該協商並達成協議,正式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況。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共同保證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並計畫將來兩岸關係的發展。」這就再次說明「一國兩制」尊重歷史遺留下來,兩岸政經制度與生活方式的差異,在整合國家主權領土的要求下,「誰也不吃掉誰」。將來的實質發展可以共同協商,可以說,胡志強第二點反對的是一個中國整合的主權,而不是「兩制」的問題。
這個反對「一國」的原則,又可以從胡的第五點理由看出。台灣的發展「國際空間」就是要國際承認台灣為不同的一個獨立政治實體,實行「雙重承認」。換句話說,要把「兩個中國」、「一中一台」長久化、合法化。難怪「江八點」的第一、第二條即堅定地表示「一國」是兩岸談判的基礎和前提,北京並不反對台灣在國際上與他國建立經貿、文化關係,但堅決反對以主權國家建立政府間關係為目的的「國際生存空間」的擴張。這只是包裝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目的。
至於胡的其他兩點(三與四)所說的台灣的民主與大陸有所差異等,是要求能夠保持現狀,也就是「一國兩制」所要保障的。難怪不久前,錢其琛會說出:「一國兩制是台灣要維持現狀的最好保證。」
香港特區與台灣的關係
「一國兩制」在香港首先實踐以來,對於台灣究竟起了示範作用或相反地起了嚇阻作用,這方面的觀察和討論比較多,並且見仁見智,或者多以作者本身對北京的基本態度而左右其判斷。
從比較實質性來看,較為重要的是香港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之後,以什麼「特殊性」來與台灣發展關係。我們都知道香港回歸之前,因為英國與台灣沒有官方關係,所以台灣在港機構是不允許以官方身份代表台灣。反過來看「錢七條」就九七後香港涉台問題的基本政策是:一、「台灣現有在香港的機構及人員可繼續留存。」二、「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之間以各種名義進行的官方接觸往來、商談、簽署協議和設立機構,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
相對於港英政府時代,這個政策給台灣地區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管轄下的香港特區行使台灣官方的功能。如果海峽兩岸真正結束敵對狀態,港台關係將成為「一國兩制」的系統下,發展為兩個特區間的行政關係。但是,如果台灣當局持續對大陸採取對抗態度,把駐港的官方機構當成像其他外國駐港的領事辦,則香港特區作為兩岸關係發展的試金石,將引致港台關係的惡化,甚至把台海局勢再次帶到緊張的情況。
堅定政策方針
老實說,多年觀察大陸的對台工作,關心或參與對台政策的圈子裡,意見並不一致。可是,從總的趨勢看,大有從一廂情願趨向較為腳踏實地,基於對台灣島內的實際情況來作為政策的評述。例如:「江八點」的提出,較之早先「一國兩制」的提出,顯然更為具體,更有政策的實施性。兩岸關係的發展,什麼可以協商,那些沒有協商的餘地,已經很明白地點出,又如,最近上海東亞研究所所長章念馳發表文章,呼籲「兩岸同胞共同來締造一個統一繁榮富強的民主文明的新中國」。這與台灣當局要求統一在一個繁榮、民主自由均富的新中國,已經相去不遠。文中又討論對於兩岸民間認識落差的彌補方法,建議「用理性溝通,才能認識差別,求同存異,相互尊重,互利合作」。遺憾的是,後面這一點是台灣當局仍未能作到或沒有決心要作的。
借用一個社會學的分析觀點作為結語。一個政策的落實不在於事先有多完備的細則計畫,而是一個制度化、堅定的政策方針,在此一方針下,就會有選擇政策實施的行政人員。而政策的落實則是政策方針與執政人員相互配合出來的成果。
從這個觀點看,「一國兩制」政策,應用在台海兩岸和平統一的目標,在中國國際大氣候的發展之下,其成功率是可以樂觀的。
在紐約「香港回歸一週年座談會」上講話。199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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