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

從歷史、法律與政治的角度解讀兼評李鴻禧謬論

張麟徵
(台大政治系教授)


近來李登輝口出狂言,聲稱「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發起「台灣正名」運動,又有「國師級」台獨教授李鴻禧為文,相互唱和,支持其主張,並稱中華民國與台灣風馬牛不相及。尤其是李鴻禧文中指稱中華民國在開羅會議中「要脅聯軍,企圖奪回台灣」。英美「有意使開羅宣言虛無化」,「開羅宣言無疾而終」。指責「中華民國佔領台灣建立外來政權,未像美蘇在接管日韓後退出,依聯合國憲章讓台灣自決獨立」。聲稱日本在舊金山和約、「日華和約」、「中日和約」中主張,「日本無權做出將台灣主權交還中國」之處分。「中國從未統治台灣」,「台灣已然是主權獨立不受中國統治逾半世紀之國家」。「中華民國在世界各地已不存在」。這些說法實犯了多重謬誤,雖然不值識者一笑,但難免會誤導視聽,所以還是應加以駁斥。

一 將台灣降格為無主地?

聲稱「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此種說法不僅不符事實,而且其說若成立,將陷台灣於更不利的法律處境。試想如果「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台灣正名」運動推動的「台灣共和國」建國又尚未成功,台灣目前豈不是「無國家狀態」?那麼台灣的法律地位究竟為何?是後殖民地?還是無主地?這種說法豈不與台獨人士自己所稱,「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國號就是中華民國」自相矛盾?

李鴻禧在其文中又主張將「中華民國」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並說改國號無足為奇,並舉高麗在戰後改名為朝鮮之例,爭取支持。但是既然「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又何來「國號」可改?既然台獨人士已經執政當家,何須走上街頭推動「台灣正名」?直接宣佈建立「台灣共和國」就可以了。要不,為展示台獨的「民主」性,辦次「台獨公投」也行。何以李登輝執政時就可以建國而不建,陳水扁上台後就可以獨立而不獨,還信誓旦旦說什麼「四不一沒有」?這不是太令其台獨支持者失望了嗎?

二 中華民國收回滿洲、台澎於法有據

其次,李鴻禧對於中華民國與台灣的歷史論述,如果不是無知,就顯然是刻意扭曲歷史。台灣原本屬於中國,否則清廷就無權在甲午戰敗後將其割讓日本。這種被割讓的土地,在新的戰爭中如果原割讓國戰勝,一定會回歸原主。如一次大戰後,法國自德國收回在普法戰爭後割讓給德國的亞爾薩斯與洛林,就是一例。中華民國政府在二次大戰戰勝後,自日本收回滿洲與台澎乃天經地義,更不要說二戰期間已經就此預作了法律安排。

二戰期間中美英三國於一九四三年十二月發表之《開羅宣言》,其中清楚表達:「對日戰爭之目的,在使日本所竊取自中國的領土,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於中華民國」。《開羅宣言》後又併入到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第八條中。如此,李鴻禧所謂美英有意「將《開羅宣言》虛無化」之「推論」所從何來?既然李鴻禧承認「《波茨坦公告》為條約,具有國際法效力」,則公告第八條之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日本之主權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的規定,當然亦具有法律效力。中華民國據以合法收回台澎,台澎為中華民國之領土就毫無爭議。對台灣而言,中華民國政府不是什麼「外來政權」。如果中華民國收回台澎有爭議,那中國東北(滿洲)的歸屬是否也有爭議?何以無人論及?

三 內戰冷戰影響對日和約締結與內容

如果國際社會認為台澎之歸屬有疑問,則在中華民國於一九四五年接受日軍投降,收回台澎時,盟國就會提異議,但是當時盟國對此並無任何反對或保留。何以如此?當然是因為盟國早在《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簽訂時已經對此達成協議。

韓戰爆發後,杜魯門確實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但那不過是為美國在國際法上預埋伏筆,以便未來在介入可能的台海衝突,被批評為介入中國內政時,可以有法律上的遁詞。此一態度改變之原因,稍有當代外交史素養者無不知曉,李鴻禧可是故意裝糊塗?

李鴻禧又提及舊金山和約、兩次中日和約,日本都未直接說明放棄台澎,將之歸屬於誰。雖然這是事實,但李鴻禧何以故意不提這些條約的締約背景?這些條約都締結於韓戰爆發之後,冷戰正炙之時。大戰結束後,對日對德和約所以遲遲難以簽訂,正是因為兩個陣營角力不斷。要是沒有韓戰,對日的舊金山和約還不知道何時才能出現。

諷刺的是舊金山和約議定之時,身為對日戰爭主要國家的中國卻被排斥在外,這正是由於國共內戰,中華民國政府戰敗退守台灣,與北京政府對峙之故。中國的兩個政府各有支持者,美國為首的多數西方國家支持台北政府參加,蘇聯與英國等卻堅持北京政府與會,而日本私心也較傾向與北京議和。為擺平糾紛,列強彼此妥協,乾脆將中國排除於舊金山和約之外,所以中國兩個政府皆未獲邀。既然中國未參加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澎予誰自然無從著墨。

其後美國再向日本施壓,迫其與在台北之中華民國政府締定和約,日本政府心向北京,所以縱然與當時在台北簽訂和約,仍援引舊金山和約文字,只提放棄台澎,未明言歸屬。待日本與中共建交,二度再締和約,又以已然放棄台澎,一事不能二理拒絕明言。實則日本一來想在兩岸間遊走,二來尚未斷絕對台灣之私念,有意模糊處理。而兩岸政府先後與日本簽約時,國際地位都不穩固,所以也都委曲求全,未能堅持,這才給台獨份子一個法律上的漏洞。

但是,從情理法上來看,一九五二年中日和約締定之時,中華民國政府已經退守台灣,日本與中華民國締結條約,明言放棄台澎,不是將之歸還給中華民國,還能是哪國?台灣既為中華民國自日本手中所光復,又怎可能會是「無主地」,「歸屬未定」?

四 台灣可以要求自決獨立嗎?

甲午戰後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這一點不錯。可是台灣原屬中國,並非國際法上一般之殖民地,中國於戰勝日本之後收回,台灣人民無權要求自決獨立,這一點在國際法上有多個案例可以支持。

按照國際法,如果殖民地在被一國取得前並不屬於任何國家,則殖民地的人民可以公投決定其歸屬,或獨立,或併入他國,或留在原殖民母國之內。二戰後多數殖民地在自決後皆選擇獨立建國,但也有少數作其他選擇,如波多黎各公投選擇留在美國內。

但是如果一殖民地原本屬於某國,則在殖民統治結束之後,自當回歸母國,該殖民地人民並無自決之權。譬如國際法院在一九七五年「西屬撒哈拉案」之判決中明言,西屬撒哈拉人民能否自決,首先必須明確其在被西班牙殖民前,該地是否屬於摩洛哥或茅利塔尼亞。如果答案為肯定,則該地應回歸母國,西屬撒哈拉之人民即無自決之權,反之則有。

再如英西兩國的直不羅陀之爭,如果英國取得此地之前,直不羅陀並不屬於任何國家,則其人民即有自決之權。但是由於直不羅陀原屬於西班牙,是英西戰爭西班牙戰敗後,才在一七一三年的烏特裡支條約中割讓與英國,所以西班牙主張該地人民並無自決之權,西班牙可以直接收回。英國與直不羅陀人民雖然一再抗拒,甚至不顧西班牙反對,逕自舉行公投,表達願意留在英國內之意願,但是聯合國一貫支持西班牙立場,要求英國與西班牙談判解決。

又如香港,本是中國領土,鴉片戰爭後割讓與英國,當英國決定於九龍九十九年租期屆滿時,將香港一併歸還中共時,並未引髮香港人民有無自決權之爭,道理亦在此。准此,中華民國在二次大戰後合法收回台澎,在國際法與國際社會並無爭議,台灣人民斷無自決獨立之權利。台獨人士以公投為基本人權實混淆視聽,泛藍若干人不反對台獨公投不過意氣之舉,或選戰策略,不值得支持。

五 台灣並非主權獨立國家

二次大戰結束後,台灣自一九四五年起接受中華民國之統治,此乃不爭之事實。台獨人士指鹿為馬,刻意詆毀與否認中華民國之存在,以遂其獨立之願。但是台灣是否如李鴻禧等台獨人士所言,「逾半世紀來已經是主權獨立之國家」,其實不是由少數台灣人說了算。即使全部台灣人都贊成此說,也不能算。台灣如果想要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一定需要得到國際社會,特別是特別有關的國家之承認才能算數。

雖然國際法理論上,有學者主張政治實體一旦具備成為「國家」的客觀要件,就可以取得國家身份,承認在此只具有宣示性的效果,並不能創設國家。但實際上,承認在國際社會的實踐中,實具有「構成性」之效果,這就是構成說。直言之,一個客觀上具備國家構成要素的政治實體,只有在獲得其他國家承認之後,才能在國際法上取得國家之資格,才能參與國際社會。未獲得承認前,該「國」無從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式的法律關係。

所謂的「台灣共和國」,只是一個虛擬與想像的「國家」,放眼國際,有承認中華民國者,亦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者,但並無任何國家承認「台灣共和國」。即便民進黨執政,大事推銷台獨,但既然中華民國憲法未被推翻,邦交國所承認者仍為中華民國,簡稱中國。巴拿馬在接待呂秀蓮訪問時的理解與做為就是如此。即使呂秀蓮與台獨份子多麼不滿意,也無法直截了當的要求巴拿馬更正,只有拿前線的外交官當出氣桶。

中華民國今天在國際參與上所遭遇的困境,來自與中共間的內戰始終無法塵埃落定,而且在中國大陸實力日增之後,承認北京者日眾,承認台北者日少。但無論兩者所得承認的比數如何懸殊,中華民國尚獲得二十八個國家的承認,其在國際法及國際社會上存在之地位不容抹殺,也不是台獨教授隨便說說就可以推翻的。

六 台獨注定無望

台獨運動這十五年來在李登輝與陳水扁接力推動下,看起來聲勢日壯,但實質上實現的可能性卻越來越低,這有幾方面的因素。

首先就大陸來看,其實力蒸蒸日上,在國際政治上的影響力日益擴大,如果大陸不能接受台灣獨立,大陸不僅有決心,也有能力在國際上貫徹其立場。因此,台獨份子越想在國際上突圍,受封殺的壓力也越大。當然這種情形有利於台獨支持者在內部突出大陸的「打壓」、「霸道」,製造悲情,進一步宣揚與拉抬台獨的聲勢,但是只要國際社會無動於衷,不給奧援,台獨無論在台灣內部鬧得多熱鬧,終將只是茶壺裡的風波,成不了氣候。

其次就國際社會來看,縱然台灣還有一些市場,但比起中國大陸,簡直不成比例。美國雖然十分支持台灣,但是為了自身的經濟與戰略安全利益,必須與中共維持至少表面上的友好關係。美國對台灣的支持有其底線,那就是以不造成美國與中共的正面軍事衝突為限。換言之,美國絕不會,也絕不能允許台獨刻意挑起戰爭,而捲入台海軍事衝突。至於其他國家,大陸的亞洲鄰國當然不會支持台獨,即便是歐盟國家,一來因為他們中間也有國家受分離運動的困擾,二來他們也十分需要大陸這個市場,以及這個戰略夥伴,所以歐盟也一再強調,只有在一個中國政策的前提下,維持與台灣的非正式關係,支持兩岸和平解決糾紛。總之,台獨要在國際上找奧援幾乎不可能。

再次,這幾年兩岸形勢對換,大陸生機蓬勃,台商赴大陸投資卡位,固然早已絡繹於途,現在連專業人士與學生也趨之若鶩,紛紛去大陸謀職與就學。姑不論台灣今後政經情勢如何,台灣與大陸的關係必將日趨緊密。在大陸市場經濟日趨成熟,民主化的工程也要起步之時,兩岸在經濟與政治上的差異將不斷縮小,兩岸融合是擋不住的趨勢。所以儘管台獨執政者處心極慮的進行「去中國化」的工作,建構台灣史,但兩岸天生臍帶終難斬斷,參與中華騰飛之機拱手放棄也未免愚昧。因之,台獨人士想要強行打斷統合趨勢並不容易。

七 結 語

兩岸今天能維持一個不戰不和的僵局,台北還有一些微小的國際空間,主要是國際情勢使然。一九四九年後如果沒有美國老大哥力挺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台灣問題應該早已解決。

北京忌憚美國干預,也不想管台灣這些「難治之民」,所以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寄以厚望。在台獨勢力日益抬頭之時,也修正了原來若干堅硬的立場,要說「和」的誠意,應該不假。但是台灣這方面的台獨執政者,卻昧於時勢,以為軟土可以深掘,一心想乘勢推翻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殊不知正因為有國共間的戰爭,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政府畢竟是難兄難弟,還有份感情。今天也正因為有中華民國這塊招牌,所以即便台獨份子在台北當家,北京還能睜隻眼閉只眼,硬是裝聾作啞。如果拿下這塊招牌,那就讓北京沒了任何退讓的口實,只好硬著頭皮動武了。

另方面,台灣的國際參與也絕非如若干台獨份子所言,只要拿掉中華民國這個名號,換個「台灣共和國」的招牌,就可以進聯合國,爭取國際社會更多的承認,無往不利。稍有國際政治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說法實在是自欺欺人,只能騙騙死忠的支持者。

總之,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陳水扁的「如果不是身為現任總統,就帶安安(外孫)參加正名運動」,李鴻禧的諸多謬論,反應的只是台獨鼓吹者單純的「願望」,這個「願望」要成為事實,必須克服內部的分歧,大陸的反對,國際社會的袖手旁觀甚或攔阻。克服這些障礙的必要條件就是「實力」,請問:台獨的「實力」在哪裡?沒有「實力」,一切不過是騙人騙己,害人害己,喧囂的春秋大夢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