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啟用恢復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中關於「雙重國號」條款的戰略價值
論啟用恢復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中關於「雙重國號」條款的戰略價值
中央電視台《海峽兩岸》節目主持人李峰在其新著《李峰說台灣》一書提到「一位長期從事對台宣傳的老新聞工作者,(《海峽兩岸》)欄目組顧問吳志高說,他感到很痛心,『和平統一、一國兩制』講了幾十年,非但沒有深入島內民心,反而引起反感,是我們新聞工作者的悲哀。」〔注1〕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一情況呢?
一、受阻於島內「國號」情結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在台灣,不僅「獨派」,連「統派」也反對「一國兩制」,反對的主要原因不在「兩制」,而在於「一國」。「獨派」反對「一國」是基於「兩國論」,也就是「中華民國」已是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主權國家。而「統派」反對「一國」是基於不能接受「一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派和獨派都認為,只要接受「一國兩制」,就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就是要台灣「投降」。兩派認識的差異在於「一國兩制」消滅的是什麼性質的「中華民國」,是包括大陸的「中華民國」,還是獨立於大陸的「中華民國」。因島內「國號」情結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在島內受阻,是主要原因。一位台灣學者在分析民意調查資料後指出:「不能要求台灣民眾在一種投降的姿態下達成任何積極性的多數決定」〔注2〕,而讓台灣放棄「中華民國」國號,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常被島內多數民眾視為台灣向大陸「投降」。空軍副政委劉亞洲在1992年4月曾作為作家訪問台灣,他在《對台作戰:戰略評估》中說:「(一)台灣雖然不是國家,但台灣人民有所謂的「國家意識」……(二)台灣人民在一個小島上生息了五十年,形成『島民文化』,其內核是吃軟不吃硬……」〔注3〕
海峽兩岸的和平統一難道無望了嗎?難道兩岸人民只能兵戎相見了嗎?幸運的是,在毛澤東政治遺產的一個不顯眼的角落裡,毛澤東為我們留下了一把可以打開兩岸和平統一大門的「金鑰匙」。
二、曾被幾位民主人士否決的毛澤東的「雙重國號」設想
1949年9月,「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央領導人在籌備建國時,雖然將國號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同時又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弧。」〔注4〕毛澤東關於新中國實行「雙重國號」的設想最初來自民主促進會領導人雷潔瓊的建議,也得到民建領導人黃炎培、民革領導人何香凝等人支持。主要是出於對孫中山先生的尊重和對辛亥革命歷史作用的肯定,以及當時大陸地區人民對使用「中華民國」國號心理習慣的考慮。根據毛澤東的指示和中央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雙重國號」條款寫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之中。因為當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沒成立,所以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後來的全國人大職能,行使立法權,因此《共同綱領》(草案)如果審議通過,就具有開國憲法性質,是以後的憲法之源。誰知在審議《共同綱領》(草案)時候,「雙重國號」條款引發了極大的爭議,有人表示支持,有人表示反對。
中共中央為了消除分歧,由周恩來、林伯渠於9月26日中午在北京東交民巷六國飯店設午宴,邀請對「雙重國號」條款持正反意見的二十多位民主人士。
席宴之間,黃炎培首先發言說:「現在雖說解放了,但老百姓感情上習慣用『中華民國』國號,一旦改掉,勢必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個簡稱,也是非常必要的。」〔注5〕
何香凝說:「『中華民國』是孫中山先生革命的一個結果,是許多烈士用鮮血換來的。如果能照舊用它,也是好,要是大家都不贊成,我也不堅持己見。」〔注6〕
第一個持反對意見的是周致祥,周致祥是辛亥革命後「歸隱」38年、平生不寫民國國號的前清進士。出於反蔣仇蔣情緒,他表明反對實行「雙重國號」立場。83歲的美洲華僑領袖司徒美堂也出於反蔣仇蔣情緒,贊成周致祥意見,甚至言辭更為激烈,讓人感覺是在「放炮」,他說:「如今革命勝利了,為何連國號也不敢改?好像偷偷摸摸似的……仍然叫民國,何以昭示天下百姓?我堅決反對使用中華民國簡稱,堅決主張光明正大地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號。」〔注7〕
民盟領導人沈鈞儒則從國際慣例的角度表明反對意見,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弧,不合法律觀點。世界各國的國號,只有字母上的縮寫,而沒有載之於立國檔上的其他簡稱。況且,將來在行文上,包括用國家名義與其他國家訂約,都有諸多不便。所以,我也主張不用那個簡稱。」〔注8〕
沈鈞儒發言後,與會者再沒有表示不同意見。由於當時還不存在台灣問題,當然更不會想到以後會有「台獨」勢力的坐大,毛澤東與中共中央也不存在為以後反「台獨」進行戰略佈局的謀劃。考慮到在民主人士中支持「雙重國號」條款的聲音處於弱勢,而反對的聲音處於強勢,所以毛澤東沒有再堅持原來的設想。第二天,也就是9月27日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刪除「雙重國號」條款的《共同綱領》,以後的憲法均延用《共同綱領》之「單一國號」表述至今。
幾年後,當毛澤東得知美國有推動台灣獨立的企圖,並逼迫蔣介石從金門、馬祖撤軍,試圖割斷台灣與大陸的地理聯繫時,為當年沒有堅持「雙重國號」條款而表示後悔。據空軍副政委劉亞洲在《對台作戰:戰略評估》一文中透露:「毛澤東說他一生做的最遺憾的事是改掉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把一個國家變成兩個了」〔注9〕,為此「1958年炮擊金門時,毛澤東詼諧地說:打炮就是要拉住你。你別跑,內戰還沒結束。」〔注10〕
三、為什麼要復議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關於「雙重國號」條款
當前形勢與當年情況相比,發生了重大變化。從現實的角度出發,需要重新考慮司徒美堂、周致祥和沈鈞儒等民主人士關於《共同綱領》(草案)「雙重國號」條款的反對意見。
(一)國際慣例與國內先例。國際慣例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人創造出來的。1949年在國際上確實沒有哪個國家制訂憲法,實行「雙重國號」的先例,但是在1992年4月17日,俄羅斯在國際上為我們開創了實行「雙重國號」的先例,根據俄羅斯《憲法》規定:「俄羅斯聯邦」和「俄羅斯」同為正式國號,兩號通用。〔注11〕
如果追溯我們中國的歷史,「雙重國號」的先例更多,比如在我國商代,「商」為國家本號,「殷」為國家別號。西元947年(遼太宗會同十年)開始,北方契丹開始實行「雙重國號」,即「大遼」與「大契丹」的雙重國號。在元代竟然出現兩個「雙重國號」時期,一個是「大元」與「大蒙古國」的雙重國號,另一個是在此之前出現的「大朝」與「大蒙古國」的雙重國號,由於「大朝」國號使用時間短,所以多數讀者不是很瞭解。
歷史上的「雙重國號」,兩號可以並用,也可以通用。比如在反映商代的歷史典籍中,經常出現「殷」和「商」兩個國號並用或通用的現象。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劉浦江教授在《遼朝國號考釋》〔注12〕一文中指出,由於「大遼」和「大契丹」兩個國號可以並用,也可以通用,契、漢兩族往往是「蘿蔔青菜各有所愛」,在燕雲十六州等遼屬漢地的漢人願意自稱「大遼國」,而在北方契丹本部,契丹人喜歡自稱「大契丹國」。在元代,「大元」和「大蒙古國」兩個國號也是可以通用或並用,比如西元1335年漢蒙合璧碑有「DaiOnYekeMonggholUlus」(「大元大蒙古國」)。
既然外有俄羅斯為我們開創國際先例,內有商、遼、元三個朝代的先人為我們開創國內先例,我們不妨從例,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二)「小麻煩」與「大麻煩」。實行「雙重國號」,在行文上,包括用國家名義與其他國家訂約,確實有諸多不便,可能會讓我們大陸的外交工作者對外賓多費口舌,多做些解釋工作,才能消除外賓的某些誤解。可我們也不能為圖「小方便」,為省「小麻煩」,而去攤上台獨的「大麻煩」、「大動亂」。行文固然不方便、對外交往固然不方便,但是它和「台獨」國之大亂、民之大禍相比,它還能算個事嗎?
(三)「缺席者」與「參與者」。當年參與新政權籌備建立的黨外民主人士,在政治立場上幾乎都是反對蔣介石,而國民黨和擁護蔣介石的黨外民主人士,是新政權的排斥對象,他們是那場午宴討論的「缺席者」。依托武力「解放台灣」被調整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這意味著:昔日那場午宴討論的「缺席者」,將成為未來國家統一的「參與者」,當年新政權的排斥對象也將成為未來國家統一的爭取對象。「缺席者」的聲音固然可以缺失,但是「參與者」的聲音我們必須傾聽,哪怕是遲到的聲音。
(四)繁瑣的「雙重國號」和簡潔的「單一國號」。「雙重國號」確實比「單一國號」顯得繁瑣或者囉嗦,但它有利於消除兩岸敵意,有利於遏制「台獨」,有利於加速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進程。在「和平統一」和「國號簡潔」之間,如果我們無法兩頭兼顧,那麼我們應把主要目標放在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上,而把「國號簡潔」工作留給兩岸人民的子孫後代去做。與兩岸當代人相比,他們的心態更加開放,心胸更為開闊,心思更是開明。選擇什麼樣「單一國號」或另造什麼樣的「單一國號」,在國家已統一、感情已融合的兩岸人民的子孫後代眼中,那根本就不算什麼事。
(五)「同義」的國號與「字異」的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可以說是同義詞,只是在文字表述上,兩者略有差別。兩個「國號」都是共和制,但又都是有別於西方共和制的「人民的共和國」。「中華民國」雖沒有「共和」之字,但它有「共和」之義,比如1912年元旦,孫中山在《臨時大總統宣言書》中莊嚴宣告:南京臨時政府的建國方針為:「盡掃專制之流毒,確定共和,以達革命之宗旨,完國民之志願」。〔注13〕孫中山還指出:「我們要想是真正以人民為主」,「歐美各國,善果被富人享盡,貧民反食惡果,總由少數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我們這回革命,不但要做國民的國家,而且要做社會的國家,這決是歐美所不能及的」〔注14〕,由此可見,孫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國要避免歐美共和制的弊端,要適合中國的國情,要建立屬於人民的共和國,而不是少數人的共和國,孫中山的思路和我們黨思路完全一樣,所以「雙重國號」屬於「同義並用」。
(六)國號的「面子」和統一的「裡子」。鄧小平同志說過:「和平統一不是大陸把台灣吃掉,當然也不能是台灣把大陸吃掉」。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台灣民眾是否知道我們的說法,而在於台灣民眾是否相信我們的說法。幾十年來,台灣民眾在「中華民國」這個符號下生活,他們的「國籍」填的是「中華民國」,他們的護照上、駕駛執照上寫的是「中華民國」,在他們看來,他們理所當然的是「中華民國」的人。因此台灣多數民眾把放棄「中華民國」國號視為向大陸投降,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吃掉「中華民國」,感覺尊嚴受損,面子難看,心中難免牴觸。啟用恢復1949年《共同綱領》(草案)「雙重國號」條款既可以讓台灣民眾留得國號的「面子」,又可以讓兩岸人民獲得統一的「裡子」。
(七)「台獨」理論與「本土論述」。長期以來,國共兩黨反擊「台獨」理論,常讓民進黨感覺不疼不癢,甚至我們反擊越厲害,台灣民眾越感覺民進黨搞「台獨」越有理。問題就出在國共兩黨只反擊「台獨」理論,卻不敢碰「本土論述」。不敢碰「本土論述」,是因為有難言之隱。國民黨若碰「本土論述」,會涉嫌排擠打壓占台灣總人口85%的「本省人」,等於政治自殺;我們黨若碰「本土論述」,則涉嫌反對台灣人民當家作主,必然引發島內民眾的敵意和仇恨。
但「本土論述」是「台獨」理論的基礎,是「台獨」理論的「根」和「本」。反擊「台獨」理論,必須挖其「根」,毀其「本」。「雙重國號」是反擊「本土論述」的最好工具,一旦實行「雙重國號」,兩號並用或通用,則「本土」就不能特指台灣地區,「本土人士」也不能特指台灣「本省人」,大陸也是「本土」,大陸人和台灣「外省人」也是「本土人士」。現在以「中華民國」自居的台灣地區領導人由「本省人」擔任,「行政院」、「立法院」和法院多數職位由「本省人」佔據,只能說是政權的「台灣省化」,不能說是政權的「本土化」。「雙重國號」可以讓「本土論述」成為歷史名詞。
(八)「全國公投」與「地區公投」。如果大陸實行「雙重國號」,沒有大陸地區民眾的參與,民進黨當局若在台灣地區片面以「中華民國」名義組織「公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最重要的是,由於受「雙重國號」認同的心理影響,在台灣多數民眾心目中,民進黨以台灣地區「公投」代行中華民國的全國「公投」,也是不具備合理性和正當性。如果民進黨不能以「中華民國」名義舉行全國性「公投」,只以台灣地區名義組織地區性「公投」,對民進黨來說,就沒有什麼價值,反會讓自己陷入被動。民進黨若以「台灣共和國」名義組織「台獨」公投,則是大笑話,前後順序弄反了,還沒「投」,哪來的「獨」?總之,「雙重國號」可以讓涉及國家分裂的「公投」陷入無法操作的絕境。
(九)「國家認同」對立、「國號認同」對立和「政府認同」對立。原本兩岸只是「國號認同」的對立,但自李登輝拋出「兩國論」以及民進黨當局「去中國化」,「國號認同」對立被誤導入「國家認同」對立的軌道中。
「雙重國號」不僅可以阻擊「國號認同」對立向「國家認同」對立的倒退,而且還可以把當前兩岸「國家認同」對立轉化為「政府認同」對立,一旦實現轉化,則意味著「台獨」成為歷史名詞。比如民國時期,在「一個中國」的背景下,先是北京的北洋政府與廣州的國民政府對立,後是武漢的國民政府和南京的國民政府形成「寧漢對立」,抗日戰爭時期重慶國民政府與南京汪偽政府的對立,這些「政府認同」對立與國家分裂無法形成聯繫,只是在「誰是真正的中央政府」問題上形成對立。對於國家的危害性,「政府認同」對立比「國號認同」對立的要小,比「國家認同」對立更小,也更容易得到解決。
四、啟用恢復「雙重國號」條款可能性
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提出以後,大陸先是講「老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後來在2000年7月25日調整「新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裂」。這一調整表示,大陸已經意識到,在兩岸仍處於敵對狀態下,讓台灣方面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號是不可能的,這是歷史上用戰爭方式一直欲達成而至今未果的問題。
由於「文革」的錯誤,毛澤東在大陸的影響雖然遠不如從前,但毛澤東在黨內受尊崇的地位並沒有改變,毛澤東思想仍是黨的指導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毛澤東與孫中山、鄧小平並稱為「二十世紀中國三位歷史偉人」。按毛澤東的設想辦,啟用恢復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的「雙重國號」條款,實行「雙重國號」,在中共黨內容易形成共識,容易統一思想。
也曾有大陸學者建議,兩岸如果能談判,統一後的中國就用「中國」作為新國號,雙方誰也不吃虧。但是在民進黨上台後,台灣當局試圖把「中華民國」與中國進行切割,拋棄了原來把「中華民國」等同於中國的做法。等著兩岸統一共改國號為「中國」,愈顯遙遙無期。考慮到兩岸民眾在「國號認同」上確有分歧,為尊重兩岸人民的意願,依托「雙重國號」,先把兩岸國號統一了,是實現最終統一的一條捷徑。對於反「台獨」,不僅必要,而且緊迫。全國政協應該復議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的「雙重國號」條款,並予以啟用恢復。由於《憲法》是全國人大根據當年的《共同綱領》精神制定的,所以《共同綱領》更動,《憲法》自然也應更動。因此可由全國人大根據修改過的《共同綱領》,審議修改《憲法》相應條款,永絕「台獨」之患。
「國號認同」對立是兩岸和平統一的最大障礙,也是我們爭奪島內人心民意的主要障礙之一。江澤民同志曾講過,在建國100週年前爭取完成最終統一。〔注15〕江澤民同志所說的「建國」顯然是指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如果按毛澤東的設想辦,依托「雙重國號」,把兩岸「國號認同」對立的障礙去除,在中華民國建立的100週年,即2012年前爭取兩岸關係實現重大突破,不是沒有可能。
〔注1〕李峰:《李峰說台灣》第209頁,九州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
〔注2〕陳孔立:兩岸隔絕的歷史記憶與台灣民眾的複雜心態[J]台灣研究集刊,2004,(01)
〔注3〕劉亞洲:《劉亞洲戰略文集(一)》第1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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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新中國國號的確立》[J]《中州今古》,1999,(03)
〔注5〕〔注6〕〔注7〕〔注8〕安長軍:《建國前夕的一次國號討論》[J]《黨史天地》,1999,(01)
〔注9〕〔注10〕劉亞洲:《劉亞洲戰略文集(一)》第102頁
〔注11〕《關於國名的簡稱》[J]《地圖》2006,(01)
〔注12〕劉浦江:《遼朝國號考釋》[J]《歷史研究》,2001,(06)
〔注13〕〔注14〕胡明華:《「中華民國」國號的來歷》[J]《縱橫》,2002,(02)
〔注15〕劉紅主編:《台灣研究論文精選》(兩岸關係篇)第357頁,台海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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