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該成為政治工具

狄鯤
(法律工作者)


6月15日下午三點,十三位大法官,針對總統刑事豁免權聲請案,一致通過釋字六二七號解釋,確立總統刑事豁免權範圍,且認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可拒作證;大法官並首創特別司法審以求制衡,促立院增訂適用總統之搜索特別規定。該釋文出爐後,國民兩黨立委立即召開記者會,國民黨痛罵大法官沒有擔當,為爭取被總統再提名,居然沒有一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民進黨則稱讚大法官明理。

同日下午五點,高雄地院針對第四屆高市長選舉官司,裁定現任市長陳菊使用負面文宣影響選舉,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國民兩黨立委又匆匆召開記者會,國民黨有立委當場喜極而泣,有立委要求陳菊立即辭職改選,民進黨則痛斥高雄地院判決不公。在高雄的黃俊英面帶笑容地說,「司法捍衛了台灣民主價值」、「民主選舉不能違背公理正義」,陳菊則哭喪著臉說,這是「台灣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這兩場各自表述的「最光明」與「最黑暗」戲碼,當然未就此結束。總統府第二天針對大法官釋憲發表聲明,「未來相關案件之審理,應以該解釋為依據來進行」,可想見陳水扁委託的律師團,將立即要求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盡速結案。至於高雄地院判決,儘管輿論、法界評論該判決「為台灣實施選舉逾六十年來最震撼的判決,對藍綠陣營聲勢的消長及後續影響均極為深遠」、「綠色大本營的法院竟膽敢判決陳菊當選無效,凸顯台灣的司法已不受政治勢力的控制」,陳水扁則重炮攻擊「這是什麼判決!」「這是什麼世界!」並點名黃宏欽法官「開台灣民主、司法、地方自治及市民的玩笑」。身為元首,又是律師的陳水扁,對仍未定讞的判決猛烈攻擊,對基層法官點名責難,不僅喪失自己的法治品格,嚴重傷害了司法尊嚴,也讓人啼笑皆非,他不正是利用司法保命的始作俑者,把司法罵的如此不堪,難不成,只有他提名的大法官,才是有法律學養的司法人?

法界普遍認為,法官審判案件不該受任何干涉,大法官會議對還在進行中的訴訟案件釋憲本身就是創舉,又選在吳淑珍請假不出庭的當天作成解釋,難免給人「全面配合總統」的觀感。其次,大法官不但自行創製出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還創立一個程序上的新制度--由「高等法院」五人組成的「特別合議庭」。至於該合議庭為何由五人組成?為何設在高院?大法官未提出任何解釋。這些「替陳水扁量身訂作的保護傘」,不僅侵犯司法權,亦違反三讀並經總統公佈施行的立法權,確實「令人大開眼界,也足以瞠目結舌」。歸根究柢,原來本屆大法官有八位將在10月1日卸任,那就不怪人云:「台灣的司法,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高雄地院的判決對藍營而言,好比「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但已有人警告,黃俊英陣營及國民黨不宜高興得太早。半年後如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民進黨不但可凝聚悲情意識,全力一拚,還有可能藉此消除黨內派系前嫌,以全黨之力挺謝長廷選總統,謝則力挺新潮流及蘇貞昌系保住港都。如二審改判陳菊「當選有效」(該案承審法官在合議庭判決同時,即以罕見的「不同意見書」附註,綠營也研判翻案機會很大),民進黨則可製造「司法已還給陳菊正義,選民亦應該還給民進黨公道」的選舉語言,拉高民進黨2008總統大選選情。總之,高雄已重燃戰火,未來六個月籠罩港都的選舉氣氛,將如何燃燒及影響南部七縣市立委及總統的選情,值得觀察。

在整個戲碼中,最值得玩味的是民眾對這兩件重大司法案件結果,表現得相當冷靜甚至冷淡。大法官的釋憲結果或早在人意料之中,但高雄地院判決為何未激起藍營選民的興奮之情,亦未使綠營選民悲憤填膺,令人好奇。據說陳水扁南下探視陳菊病情時,就捎來「選舉官司可能翻盤」的國安局情資,該情資不但在高雄市府內流傳,也傳遍整個高雄市。特別是高雄綠營基層選民,在判決前一周,就在街頭巷尾大肆評論「陳菊要下台了」、「陳其邁要重回高雄政壇」、「蘇謝之爭尚未結束」。害得陳菊出院回市府上班的第一天,就不得不回應選舉官司翻盤流言:「尊重司法判決,但期盼判決不要違悖常理,應維護選舉公平性」。

且不管高雄民眾如何預知訴訟結果,亦且不論陰謀說有無任何道理,台灣民眾不從法律角度看官司勝敗,不相信司法獨立審判,已由來已久,亦其來有自。法官收受紅包、違法亂紀的傳聞始終不斷,光談選舉官司,1998年高雄市長選舉,謝長廷選前公佈的吳敦義錄音帶,以及2005年台北縣長選舉,羅文嘉選前揭露的周錫瑋走路工事件,在選後皆被發現是偽造的,司法並未及時還給當事人公道。對選民而言,法院連兩顆子彈的「奧步」都睜眼未見,賄選抹黑何須如此認真偵辦?歷經無數次選舉,選民早已認定,勝王敗寇、勝者通吃是天經地義的事,誰還期待靠法院判決「改善選風」、「有效打擊賄選歪風及政治抹黑歪風」?尤其,去年以來,馬英九因首長特別費迅速被起訴,而其他同樣涉案人卻至今無一人遭到起訴,誰還相信檢察官未選擇性辦案?民進黨初選倒數關頭,謝長廷的政治獻金舊案忽被重新偵查,不也被懷疑是陳水扁打擊謝的選舉招數?依此邏輯,就難怪有人猜測,此次高雄判決與陳水扁脫不了關係,他一來要證明,他依然可以翻雲覆雨、左右大局,二來想要混淆視聽,一旦馬英九一審被判有罪,馬的廉潔、操守及甫在國民黨十七全大幅修改的排黑條款將遭嚴厲挑戰。

或有人對於近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忽然積極偵辦十年前《藥事法》修正前,中藥商同業公會行賄立委案,以及五年前《口腔健康法》立法前,牙醫師公會行賄立委案,感到不解。其實,台灣近年來每一次重要選舉之前,司法人員都特別活躍,經常搬出塵封已久的舊案重新辦理。顯然執政者知道警告人、整人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讓政治人物人人自危。二案被約談的立委人數眾多,藍綠皆有,其中包括現任、卸任、以及欲連任者,高層到底想要修理或警告的對象為何,隨著案情發展,不久即將公諸於世。只是內中的緩衝、暗盤、虛實,恐怕永遠非吾人所能想像。

當然,吾人絕不否認有不少司法人員盡忠職守、憑證據說話、拒受外力干擾。只是,太多的歷史事證,讓人不得不對「皇后的貞操」也失去信心,也不禁要問:當司法人員辦案審案沒有一定標準,當律師、法官、檢察官都被區分為藍營、綠營,當任何重大判決都被人懷疑背後有政治陰謀,當民眾對於司法「信者恆信之,不信者恆不信之」時,台灣的司法以至於整個民主法治的前途何在?尤其,司法對於2008年總統大選具有空前的影響力,它絕不能淪為政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