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的真相

評美國國務院1994年《人權報告》的中國部分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所謂人權問題,一直是美國用來干涉中國內政、對中國進行無理攻擊的主要藉口。今年2月1日,美國國務院發表的1994年《人權報告》的中國部份(以下簡稱《報告》),再次採取歪曲事實和顛倒是非的手法,拼湊材料攻擊中國,企圖混淆國際視聽,破壞中國的聲譽。

歪曲事實,欺騙世界輿論

《報告》中充斥著空洞的誣蔑之詞,也羅列了一些所謂「事例」攻擊中國。這些「事例」是經不起推敲的,或是來自道聽塗說,或是恣意編造,沒有一件符合實際。

《報告》所舉的第一個事例就是虛假的。《報告》稱:「據國際人權組織的可信的報告,西藏一尼姑據說因遭到看守的毆打而在6月4日死於一監獄醫院。」美國國務院大概認為這是攻擊中國的一個「有力炮彈」,在其《報告》中反覆使用。

事實真相是:西藏拉薩近郊米窮日寺尼姑平措央吉是因病去世的。她因觸犯刑律,於1992年8月3日被拉薩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1994年5月18日她在獄中被發現有病,立即得到獄醫治療。5月24日病情加重,獄方將她送監外一所設備良好醫院住院治療。確診為患腦結核病,監獄派兩人去醫院護理她,並派車到一百多公里外的墨竹工卡縣將其父母接來醫院探視。醫院運用了當地所有的各種醫療手段搶救,終因病重,搶救無效,平措央吉於1994年6月4日死亡。監獄按藏族傳統習俗將她的遺體運往天葬台安葬,並發給她父母返回墨竹工卡縣的旅費。她的醫療費、安葬費等全由監獄支付。她的父親格桑扎西在告別時說:「我感謝政府,感謝醫院,這樣盡力搶救我女兒,我們永遠不會忘記!」

明明是因病醫治無效而死,卻硬要說成是「看守的毆打」致死。明明是中國政府對犯人給予人道主義待遇的又一事例,卻拿來作為中國政府「侵犯人權」的例證。

有的謊言,雖經中國一再澄清,《報告》又把它端了出來。所謂劉剛「受虐待」的事就是一例。1993年3月,美國代表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49屆會議上發言,指責中國監獄官員打斷了罪犯劉剛的手臂。中國代表當即發言批駁,並展示了劉剛在獄中打排球的近照,美國代表無言以對。儘管如此,1994年2月,美國國務院發表的《人權報告》又拋出「劉剛被毒打,身體很差」的謊言。中國人權研究會派人去監獄作了調查,瞭解到劉剛在獄中從未遭受毆打,經常打排球、玩橋牌,並親眼見到劉剛身體壯實,手臂完好。其後,有五位美國記者去監獄作了採訪,也看到身體健康的劉剛。真相早已一清二楚了,美國今年發表的《人權報告》卻仍稱:「儘管中國官員予以否認,但有報告堅持說劉剛因遭到毆打和其他虐待而健康不佳。」實際上劉剛的身體狀況很好,他入獄時體重65公斤,去年此時69公斤,現已超過80公斤。體檢結果表明,他身體的各項指標正常。他去年參加了四次排球賽,親屬定期去探望他。

美國國務院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劉剛遭到毆打,健康不佳」謊言,說明它理屈詞窮而蠻不講理。

《報告》又一次提到王軍濤。王軍濤曾多次被美國國務院說成是中國「虐待罪犯」的例子。真實情況是:王軍濤在入獄前就患有肝炎,入獄後得到良好的醫治。他在監獄醫院住院19個月,該院還請了社會上的專家給他會診;後又送他到全國最權威的肝病專科醫院住院治療,療效顯著。但美國國務院一再說王軍濤在獄中「有病得不到及時和良好的治療」,甚至說他「生命垂危」。1994年4月,中國司法機關允許王軍濤去美國治病。美駐華使館官員在機場見到他後說:「想不到王軍濤身體這樣健康!」王軍濤到美國沒有住過一天醫院,卻一個勁地從事反對中國政府的活動。這就產生兩個問題:如果王軍濤身患重病,在中國得不到及時和良好的治療,要到美國治病,美國政府把他接到美國,不讓他住一天醫院,卻讓他成天搞反對中國政府的活動,這符合人道主義嗎?如果王軍濤身體健康,無需在美國住院治療,美國國務院為什麼不就其編造謊言的事向中國政府道歉,並向公眾澄清呢?

《報告》還攻擊中國監獄和中國醫院任意處理死刑犯處決後的器官。《報告》稱,「1994年,新的報告使人想起了先前的指控,即在未徵得囚犯或其家屬同意的情況下,被處決的囚犯器官被移植。這些報告未經證實。」

報告的作者明知道「這些報告未經證實」,而又要引用,不是編造和散播謊言嗎?

在中國,死刑罪犯屍體器官作移植用是極個別的。醫療衛生和科研部門只有在死刑罪犯自願並簽名同意或經其家屬同意,在經有關行政衛生部門和司法部門嚴格審查批准後,才可利用死刑罪犯的屍體或屍體器官。這與其他公民自願在去世時捐獻遺體或遺體器官是一樣的。去年10月,西方一些國家曾播放所謂中國移植死刑犯器官的錄像片,用以攻擊中國。其實該片是從中國出走國外的吳宏達和英國人舒‧羅伯茨兩人蓄意編造的。去年4月,這兩人到中國四川成都市的華西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欺騙醫院說羅伯茨的舅舅要作腎臟移植手術,要求醫院代買一隻腎臟,並示意可買死刑犯人的。醫生明確告訴他們,中國禁止人體器官的買賣。醫院出於對客人的禮貌,應吳和羅的要求,讓他們參觀了一個手術室。當時正在為病人陳祖川做心臟人工二尖瓣膜置換手術,羅伯茨用攝像機拍下了手術的場景。這就是吳、羅二人炮製的紀錄片中所謂「死刑犯腎臟移植」的現場鏡頭。該錄像首先在BBC 播出,西方其他一些電視台也作了轉播。「新華社」曾於去年11月報導了事實真相,美國國務院今年的《人權報告》卻繼續攻擊中國移植死刑犯的器官。

《報告》多處攻擊中國「鎮壓政治異己」,說一些人「僅僅因其非暴力的政治活動」而被判刑,「數百個抑或數千個良心犯被囚禁」。《報告》舉例說,1994年12月,北京「有九人因領導或參加『反革命組織』或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而被判處3到20年徒刑」。顯然,這指的是胡石根等九人陰謀用暴力推翻國家政權的案件。

中國曾一再說明,中國刑法中的反革命罪是有明確界定的,相當於別的國家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胡石根等人並不是什麼「思想犯」、「政治犯」。在中國,僅有思想而沒有觸犯刑律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胡石根等人非法成立的秘密組織,在綱領中明確提出要推翻中國的國家政權,還提出「在武裝鬥爭方面要積極作好準備」,「在軍事上開展切實有力的工作」,「條件成熟時,將毫不猶豫地發動起義」。他們的組織中專門成立了「武裝部」,規定其任務是「從事有明顯武裝特徵的丌作,包括人員徵集、訓練,武器獲得」等。他們郵寄、張貼、散發了煽動推翻國家政權的傳單;還與境外反華組織秘密聯繫,接受了其資金和物質的資助,包括用於散發傳單的航模飛機。

像胡石根等人這種陰謀用武力推翻政府的犯罪行為,在任何法制國家都要受到懲處。《美國法典》中對這類罪行也是要嚴加懲處的。美國國務院的《報告》為胡石根為等罪犯鳴冤叫屈,又故意誇大為「數百個抑或數千個」,意欲何為?

顛倒是非,把維護人權說成是「侵犯人權」

美國的這份《報告》有多處顛倒是非,把維護人權說成是「侵犯人權」。

一、《報告》在第一節舉了七個例子,試圖說明中國存在著「廣泛的政治性和其他非司法性的處決」。第一個例子(即拉薩尼姑平措央吉病故)是歪曲事實,其他六個例子都是中國司法機關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案例。這些案例正好說明,中國在努力維護人權,依法禁止虐待犯人。到了《報告》中倒成了中國「踐踏人權」的素材。

再比如,對於拐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中國公安司法機關一直依法進行堅決打擊。這種打擊是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美國國務院的《報告》卻把這種打擊說成是中國政府「侵犯人權」。

二、《報告》中有不少的篇幅說中國的監獄「繼續用酷刑和侮辱性的手段對待被關押和被囚禁者」,把中國的監獄描成暗無天日的樣子。真實的情況是,中國監獄不僅是關押犯人的場所,而且是改造和教育罪犯的學校。去年獄內押犯死亡率僅有3.41/1000,非正常死亡率僅有0.59/1000,罪犯改好率在90%以上。中國在監獄裡創辦了犯人的特殊學校,10年來累計有141萬人次的犯人在監獄獲得各級文化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有116萬人次獲得各類技術等級證書,獲大專以上畢業結業證書的近三萬人次。由於中國能夠比較成功地改造犯人,1994年獲減刑、假釋的罪犯達28.2萬人,佔在押犯總數的21.9%。這些成就,難道是用「酷刑和侮辱性的手段」所能取得的?

更為荒謬的是,《報告》中說,「據報導,其他一些犯人從監獄釋放或拘留獲釋後,被迫在國家企業就業,在那裡可受更加嚴密的監督。」稍微瞭解中國國情的人都知道,人們願意到國家企業去就業。中國對刑滿釋放人員一視同仁。去年2月,公安部、司法部、勞動部、民政部、國家工商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發佈文件,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妥善安置和幫助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就業,各級政府和部門已將此作為本單位的一項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許多地區的勞動、司法、行政部門也設法開辦實業來安置這些人員,盡量使他們能得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這顯然是中國維護人權的一個重要舉措。

正因為中國的監獄部門盡心盡力地努力改造罪犯,使他們能夠重新作人,犯人釋放後又能和一般公民一樣找到工作,因此中國的重新犯罪率只有6-8%。美國的重新犯罪率在40%以上,卻來指責中國政府的獄政管理,不覺得羞慚嗎?

三、《報告》指責中國政府「對宗教自由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說「不斷有抱怨說《聖經》──等宗教讀物數量不夠」。實際上,自1980年以來,中國已出版《聖經》一千萬冊,比教徒總數還多。《報告》中還指責中國「官方對建築清真寺……繼續進行限制」。並舉例說新疆當局限制宗教活動。實際情況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各種清真寺和宗教活動點已近三萬個,按人口比例計算,新疆的穆斯林群眾比海灣地區宗教信徒擁有的清真寺多兩倍。

《報告》還舉出數例,說「有一批宗教人士在1994年繼續關押在監獄」。這是美國每年的人權報告都要指責的。實際上,目前中國沒有一個人因為其宗教信仰或從事正常的宗教活動而被拘捕。對於那些披著宗教外衣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人,當然要依法懲處,這在任何國家都是如此。關押在美國監獄裡的犯人中不是有許多人信奉基督教、天主教或其他宗教嗎,美國國務院是否也認為這是對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呢?中國的山東省曾有一個名叫「耶穌家庭」的邪教組織,其為首者欺騙一些人強佔公有地亂建房屋,過群居生活,組成所謂「家庭」,並在「家庭」內任意指定男女婚配。「家庭」內生活衛生條件很差,造成疾病流行和營養不良,兒童得不到父母撫養。當地政府沒有採取美國政府用裝甲車進攻邪教組織「大衛派」莊園、燒死八十多人的那種做法,而是按照中國的法律和廣大群眾的要求宣佈取締這個組織,教育並幫助受騙者各回家園,公安機關只對觸犯刑法的所謂「家長」依法進行了處理。對於這種邪教組織難道僅僅因為它取名叫「耶穌家庭」,就可任其為所郤嗎?中國對信教與不信教的公民一律平等,絕不會因為他信教而遭受拘捕,也絕不會因為他是某個宗教的教徒就可以犯罪而不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美國國務院對中國的另一些指責,如果與美國對比,應當是對中國的讚揚,對美國的絕大諷刺。

中國早已參加聯合國1979年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並履行了自己承擔的義務。美國至今拒不參加該項公約,卻在《報告》裡指責中國歧視婦女。《報告》指責「全國人大代表中只有21%是婦女」,可是美國國會裡只有54名女議員,僅佔眾、參兩院議員總數的10%。

《報告》指責中國「婦女的工資相當於男人的77%」,而美國女性的工資只佔男性的51%。

《報告》指責中國大學裡的女生少於男生。但是,1992年,中國大學工科畢業生中女性佔27%,美國只佔15%。1993年中國的女科技人員近810萬人,占科技人員總數的35%,而美國的女科技人員只佔12.2%。

關心人權是名,推行霸權主義是實

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國年復一年地發表報告,按照美國的價值觀和人權觀對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逐一評判。美國國務院從來沒有交代,是哪些國家或哪次國際會議上批准或授予了美國這種「世界人權法官」的資格,給予了美國這種凌駕於世界各國之上的權力。

眾所周知,各國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內政原則是國際法和國與國交往的基本準則,這也是聯合國迄今賴以存在的基石。《聯合國憲章》第二條明確規定:「……本組織及其會員國應遵行下列原則:(一)本組織系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在第二條第七款中又強調:「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由此可知,就連聯合國都無權干涉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美國政府有什麼資格對他國的國內事務指手劃腳?

1981年12月9日,聯合國大會第36/103號決議通過的《不容干涉和干預別國內政宣言》明確宣佈:「任何國家和國家集團均無權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理由干涉或干預其他國家的內政與外交。」這個宣言中還就人權問題專門寫道:「各國有義務避免利用和歪曲人權問題,以此作為對其他國家施加壓力或在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內部或彼此之間製造猜疑和混亂的手段。」美國是聯合國成員,美國國務院年年發表《人權報告》,赤裸裸地干涉別國內政,把《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的上述決議、宣言置於何地?

人權問題本質上是各國國內管轄的事務,各國應努力在國內維護和促進人權,而不應熱中於指責和教訓別國。美國自身的人權問題就非常嚴重。美國政府去年承認,有七百萬人無家可歸,其中有二、三百萬人流落街頭。據美國人口普查局去年10月6日的報告,美國窮人人數連續四年增加,僅1992年至1993年間就增加130萬,1993年達到創紀錄的3,930萬人,占美國人口的15.1%,生活在貧困中的兒童占兒童總數的2-2.7%,是30年來最高的。美國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每年被槍殺而死亡、受傷的人數居全球之冠。美國首都華盛頓尤為嚴重,被世界輿論稱為「兇殺之都」。據美國教育部統計,美國1,250萬中學生中,21%的人帶槍上學。據「路透社」去年9月12日發自華盛頓的電訊,美國囚犯人數為130萬,比率為10萬分之519,是世界各國中最高的。美國國內的種族歧視早就聞名於全世界。美國政府承認,20年來,美國黑人的失業率一直是白人的二至三倍。黑人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只及白人的一半。1993年,美國黑人的33.1%處於貧困線下。黑人的死亡率為1.77%,比白人的死亡率0.82%高一倍(中國人的死亡率為0.66%)。美國至今仍拒不參加1965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和197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禁止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如果美國政府真的關心人權,就應當努力改變美國國內惡劣的人權狀汜,而不應當用攻擊別國的辦法來掩蓋國內的人權問題。

美國至今仍拒不參加聯合國1984年通過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公約》。美國國務院卻每年發表「人權報告」,重點講各國罪犯的處境,批評別國對罪犯不好,而且是以美國的標準來批評別國的法律和司法制度。罪犯當然有他應有的權利,各國政府當然應當尊重罪犯的人格,保障其合法權利。但是,罪犯畢竟只佔人口的極少數。再者,罪犯之所以成為罪犯,是因為違犯了本國法律,侵犯了他人的人權。要維護人權,就要人人平等,不能因為他得到外國的支持就可以不受法律的懲罰。

聯合國大會1965年12月通過的《關於各國內政不容干涉及獨立與主權之保護宣言》明確宣佈:「各國均有不受任何國家任何方式之干涉,自擇其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制度之不可褫奪的權利。」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以大量篇幅攻擊中國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制度,完全違反了上述宣言。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的中國部份,指名道姓為之叫屈的那些人,無一不是企圖推翻中國政府,推翻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制度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罪犯,或者是危害社會安全的犯罪份子,這中間包含的政治目的不是昭然若揭了嗎?

人權的基礎、前提和核心是平等。在一國之內講人權,要做到人與人平等;在國際大家庭裡講人權,首先要做到國與國平等。由於各國的歷史背景、社會制度、文化傳統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維護人權的具體措施會有所不同,對人權的理解和認識會有所不同,是很正常的。世界的多樣性決定了人權觀的多樣性和法律的多樣化。對於彼此之間不同的認識和觀點,只要在完全平等和互不干涉內政的基礎上進行對話,一些問題、包括人權問題並不難得到解決。如果採取對抗、施壓的作法,將人權用於政治目的,企圖借人權問題改變別國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這種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只會給世界人權事業帶來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