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對中日經濟發展的衝擊

邱毅(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一、前言

經濟學家羅斯托(Rostow)將國家經濟發展分成五個階段,即傳統農業社會、起飛前後渡、起飛、起飛後成熟及大量消費階段。就客觀數據來評估,日本掙脫貧窮惡性循環邁向經濟起飛的時期,大概發生在1878-1900年之間。而中國則遲至國民政府遷台後的1963-1968年間,兩者相差了將近70年,形成中日經濟發展差距最根本的原因應是中日甲午戰爭。

在此戰役後,日本由於是戰勝國,取得大量賠款,並以政治力對中國大量輸出產品,更重要的是將台灣規劃成日本農業生產基地,使日本在經濟發展過渡時期,不必耗費外匯進口糧食;從而能順利累積資本邁向經濟起飛。基於這種厚實的經濟基礎,日本固然在二次大戰淪為戰敗國,但仍能在戰後迅速復原,成為當今國際上名列前茅的經濟強國。

相對地中國在甲午戰敗後,為了籌措大筆對日賠款,被迫向西方各國舉債,債務支出沈重,且與外國的貿易條件惡化。總計加上贖回遠東的白銀支出,整個對日本賠款幾乎是清政府年收入的三倍,沈重負荷使財政陷入山窮水盡的地步,中國即使經歷辛亥革命、推翻帝制,仍無法拽脫貧窮落後的夢魘。一直到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禾在土地改革、經建計劃、財稅與金融改革一連串政策引導下,至1965年左右邁向經濟起飛,但已遲了日本整整四分之三個世紀。至今台灣經濟仍高度依賴日本,中日貿易逆差日益擴大,根本的原因即在於甲午戰爭。

本文將針對甲午戰爭對中日經濟發展的影響,及造成中日經濟發展差距的原因作深入的剖析,第一節為前言,第二節先扼要說明中國對馬關賠款的籌措過程,第三節討論甲午戰爭對日本經濟發展的影響,第四節討論甲午戰爭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第五節為歸納前述各節所作的綜合性結論。

二、清政府對馬關賠款的籌措過程

1895年2月甲午戰敗後,青政府決定對日投降,派出李鴻章為全權代表,赴日本馬關同日相伊籐博文進行議和。衣中日《馬關條約》所載,中國須割讓台灣,澎湖及遼東半島等地,並賠償三億兩白銀。爾後在俄德法三國干步還遼後,日本又提出贖遼費用三千六百萬兩,總計中國需支付給日本白銀二億三千六百萬兩,這個數目幾乎是當時清政府年收入的三倍。

連年戰敗已在財政上陷入山窮山水盡的清政府如何能籌得這筆巨款呢?依謝俊美(1991)的研究,當時共有下列三個提案出現:

(一)海關稅務司赫德提議「將海關洋稅全扣,每年二千萬兩,十年可了」,但戶部侍郎張蔭桓反對,認為如此一來,清政府的行政經費即無著落。

(二)赫德又建議向英商匯豐銀行「借銀五千萬磅」,但因俄、法兩國阻撓未被採納。

(三)李鴻章及軍機處大臣孫毓汶,除用儀等人建議向俄國借款,結果因俄國無法獨力承擔,改由俄法共同借款四億法郎,以海關關稅為擔保,償還期限為36年。

由於清政府最後決定向俄法借款,產生了許多嚴重的後遺症,對中國往後的經濟發展更造成極嚴重的傷害,有關這方面的說明,留待第四節再討論。

三、甲午戰爭對日本經濟發展的影響

甲午戰爭前日本雖因經歷「明治維新」,而顯現生氣蓬勃,但經濟的內在體質仍存在重工業基礎薄弱,大量資鴻鎖住在低生產力的農業部門,貿易赤字、金融制度不健全、通貨膨漲、基本建設不足等問題。甲午戰爭後日本由於獲得清政府23,600萬兩白銀(折合364,510千日圓)的賠款及取得台灣作為殖民地,而使上述困難乃得有效克服,現在我簡單分析如下:

(一)金融制度的改善:日本在1897年前實施「銀本位制」,但由於當時世界各國已陸續施行金本位制,而銀價也正不斷下跌(白銀對黃金的匯價由1868年的15.59,上升至1897年的34.34),使日本須耗費更高的成本來進口國外的資本財與生產財,對國內工業化的推展非常不利。但戰後日本自中國取得的364,510千日圓(折合3,290萬英磅)賠款,是由中國分期付給在倫敦的日本銀行,日本乃能以此賠償金為基礎,在1897年10月起宣佈實施金本位制,並發行可兌換性紙幣,既解決了過去因銀價下跌所造成的通貨膨漲現象,休使進口資本財及生產財的成本下降,同時因貨幣信用基礎穩固,在募集外債及吸引外資流入上也發揮了正面的效益。

(二)將台灣規劃成日本的「農業生產基地」:明治維新後,日本工業化雖稍現芻形,但勞動力由農村移向工業部門,糧食出現不足,每年須耗大量外匯進口糧食來補充。以米與糖為例,每年米、糖進口額即占進口總額的10%以上。當時日本的外匯並不充裕,糧食進口排擠了對資本財與生產財的進口能力,依Ranis & Fei (1960)的經濟發展模型,糧食進口是延緩經濟起飛的關鍵因素。但甲午戰後,日本取得台灣並將之規劃成為日本農業生產基地,仗上述問題得以迎刃而解。據台灣主計處的統計,1935年台灣稻米生產有50%左右輸往日本,砂糖則有50%以上輸往日本。對日本而言,來自台灣的大量廉價農產品挹注,使日本能在很長時期仍能維持低製造業工資水準,提升日本工業製品在國際上的競爭能力。

(三)消除貿易赤字:依安籐良雄編「近代日本經濟史要覽」,甲午戰爭前日本貿易有明顯入超現象,當時輸出總額為1,481,000多萬美元,輸入總額則高達1,721,000多萬美元。而且貿易商品結構,出口多屬附加價值較低的初期製品,進口品則多為資本財及生產財。但甲午戰爭後,由於「日清通商航海條約」的訂定,日本取得在中國口岸從事工業生產,並免稅的優惠條件,清政府並閞放蘇州、杭州、沙市及重慶為中日通商口岸,日本袓享有內河航行權及片面最惠國待遇,日本乃得對中國大量輸出產品,貿易也由入超轉變為出超,貿易的出超使日本輕工業迅速發展,在1900年便由「進口替代階段」走向「出口擴張階段」。

(四)基本建設與重工業基礎的建立:甲午戰爭後,日本對賠款額的利用,除用來擴張海、陸軍外,有相當比例使用在國內運輸通信的改善,如日本的鐵路便延長了一倍多。此外1897年在北九州成立「八幡制鐵」,開始發展鋼鐵工業。八幡制鐵所的鋼鐵製品不僅提供兵工廠,海軍工廠作為武器生產所需,更發揮「向前聯鎖效果」,帶動了下游造船工業與機械工業發展。

由以上的四點分析,可知甲午戰爭是造成日本經濟發展能在1900年克服貧窮惡性循環,及外匯與資金兩大缺口,進而邁入經濟起飛的關鍵因素。

四、甲午戰爭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

相對於日本,甲午戰敗對中國經濟的負面影響顯得沈重而深遠,以下我分成三點來說:

(一)大量賠款造成財政破產,並使資本累積完全停頓下來:由於甲午戰爭的巨額賠款遠超過清政府的財政負荷,扛政府一面被迫向西方列強舉債,在列強有意敲詐下,利息被哄抬至極不合理的水準,舉債額竟兩倍於原本對日賠款額。另一方面,清政府為解決財政危機,頻頻向民加稅,先後制度了一系列籌款辦法,如裁勇、米折減成、扣滅旗兵俸餉、鹽斤加價、裁減局員薪金、重抽煙酒稅、外省文武養廉核扣減等,搞得國內民怨載道,烽煙四起。

(二)列強趁機敲詐,爭食中國:清政府在對日賠款首期選擇向俄法兩國借款,兩國趁機強迫清政府簽下不平等條約,並取得大量利益。俄法舉動刺激了其他列強的貪慾,英、美、德也加入蠶食中國行列,各國公使爭至清廷總理衙門,威脅利誘,無所不用其極,總理衙門幾乎成為一個列強的中國利益「交易所」、「拍賣行」,在列強圖謀瓜分中國的險惡形勢下,中國經濟完全停滯,人才出走、資金外流、農村凋蔽,已充份顯示亡國的症兆。

(三)陷入貧窮惡循環:因為所得低落、稅負繁重,中國在甲午戰後,市場衰敗、工商蕭條、社會儲蓄率低、消費者既無力進行購買,生產者也無意願投資。而政府在財政危機的困窘下,有關基本建設和重工業投資完全被迫停頓下來。

甲午戰,後清政府的崩潰跡像已露,國內革命事業開始風起雲湧,1911年辛亥革命,清政府被推翻,中華民國成,立但中國的苦難並未隨著改朝換代而結束,整個社會掉落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貧窮陷阱」中無法脫果,一直到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在殖民時代所奠定的農業基礎、正確的經濟政策引導、。人才與資金挹注,及美援四個因素相互作用下,台灣經濟才逐漸穩地發展,迄1967年,台灣結束「進口替代階段」,步入「出口擴張階段」,經濟進入起飛的轉折時期,1972年台灣的貿易帳首度由入超轉變為出超,進而在70年代,80造就出譽滿全球的經濟奇跡。

五、結語

甲午戰爭對中日兩國的經濟發展創造出截然不同的衝擊。對日本而言,該戰爭使日本經濟能掙脫貧窮惡性循環,邁向經濟起飛。但對中國而言,卻是一場痛苦的夢魘,整個經濟社會陷入崩潰的危機,清政府雖在民怨鼎沸下被推翻,但中華民國處於內憂外患下,卻始終無法擺脫「貧窮陷阱」,一直到國民政府遷台後,才在一連串有利因素的相互作用下,於1960年代中期後,達到經濟起飛的轉捩點。綜合來說,甲午戰爭使中國經濟整整落後了日本70年,一直到現在台灣經濟還是高度地依賴日本,而中日貿易逆差也越來越大。回首前塵,甲午戰爭可說是造成今天中日經濟發展差距的罪魁禍首。

民國84年4月15日完稿。